..续本文上一页left">奘译的《说无垢称经》也提及“瑜伽师地”:
“法施祠者,无前无後,一时供养一切有情,是名圆满法施祠会。其事云何?谓以……以正息除一切有情烦恼行相,引发善修瑜伽师地……”
什译的《维摩诘经》,译作“法施会者,无前无後,一时供养一切众生,是名法施之会。曰:何谓也?谓以……解众生缚,起修行地……”这是译为“修行地”了。
论文开头即释“瑜伽师地”为“十七地”,这倒并不是说只能有这么“十七地”。《论释》说:
“谓十七地”者,总集所说“瑜伽师地”,略有十七;若广安立,地位无边:一一地中分位差别,义无边故。
其实要再多加几个“地”也无不可,只是这样基本已经“摄”尽,就依他立言了。同样的,象“百法”,也是可开可合,不必拘泥于“一百”这样的数字:比如无为法可摄为一个,也可以开作八个;不正见,也可以开为五个……
“十七地”的结构
既然前面提到“三乘一切境、行、果总名瑜伽”,那么十七地也可以按“境、行、果”来配释。其中,前九地是三乘“境”,次六地是三乘“行”,后二地是三乘“果”;即:观境、起行、证果。
“境”又可以分为三:前二地(五识、意)是境体,“一切皆以识为体故”。“五识”粗显,故列在前;“意地”难了,故系于后。次三地(寻伺等三)是境相,依粗细下上分先后。后之四地是境界位,依有定无定,定位浅深而安立先后。(这里的先后次第和颂文次第略有不同,将“非三摩四多地”前置。)后四地(非三摩呬多地、三摩呬多地、有心地、无心地),窥基大师也有再分作“用”、“位”的,即“次二地是用,定、散二时,作用别故;后二地是位,有心、无心,两位别故。”
“行”六地中,初三为通行,三乘皆依闻、思、修故;后三别行,劣、胜;小、大;方便、根本以为前后。
“果”二地中为有余依地,无余依地,先后安置。
列表如下:
┌────体─┬─── 一、五识身相应地;
│ └─── 二、意地;
│ ┌─── 三、有寻有伺地;
├────相─┼─── 四、无寻唯伺地;
┌ 境─┤ └─── 五、无寻无伺地;
│ │ ┌─── 七、非三摩呬多地;
│ └─── 位─┼─── 六、三摩呬多地;
│ ├─── 八、有心地;
│ └─── 九、无心地;
瑜伽师地 ─┤ ┌─── 十、闻所成地;
│ ┌───通─┼─── 十一、思所成地;
│ │ └─── 十二、修所成地;
├─行 ─┤ ┌─── 十三、声闻地;
│ └───别─┼─── 十四、独觉地;
│ └─── 十五、菩萨地;
└ 果 ────────┬─── 十六、有余依地;
└─── 十七、无余依地。
这也就是《本地分》的大结构了。
“十七地”之异说
下面略谈真谛法师关于“十七地”的传说。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一云:
“自正法东渐,年载极遥,虽闻《十七地论》之名,不知十七者何也。”
这是说大致在窥基时期,真谛译《十七地论》已经失传(或极少见闻)。但《大乘四论玄义》中尚存“十七地”之名:
“一、善心地;二、闻慧地;三、思慧地;四、修慧地;五、有心定地;六、无相心定地;七、声闻地;八、缘觉地;九、十信地;十、十住地;十一、十行地;十二、舍小回向大乘地;十三、大乘十回向地;十四、十地;十五、佛地;十六、有余涅磐地;十七、无余涅磐地。”
两相比较,名目颇存异同!
原典
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
云何五识身相应地?谓五识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缘、彼助伴、彼作业,如是总名五识身相应地。
何等名为五识身耶?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通释文义
《本地分》中《五识身相应地》第一。(依《瑜伽师地论》梵文及汉文的次序,这一句原先是置于卷首的,《批寻记》把它挪至此处,文义更通顺些。)
问:什么是“五识身相应地”呢?
答:就是五识各别的自性、所依、所缘、助伴、作业,这些总的构成了“五识身相应地”。
问:何为“五识身”呢?
答: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札记
“云何五识身相应地”,还有这个意思:“哪些是与五识身相应的境界呢?”这个意思应该比上面的“通释”更明白些。但“五识身相应地”作为一章的大标题,把它当做一个专有名词,就不再拆开解释了。同样的,下一章,“意地”,完整的来说,应该做“意识(身)相应地”,也应该释为“与意识相应的境界”。《本地分》其余诸大科,也都应当照这样理解。
五识、五根,相对意识等而言,显了易知,所以置于“十七地”之首。
这里的“自性”,是指它的“自体”,“本体”,也可以说是拨开“名言”背后的他的“真实”、“存在”。唯识里说的“自体”、“自相”,大多数情况都是同一个意思,所以有时候用“相”来解释“性”。知道这点,就不会在某些有关唯识“问答”的学习中,觉得有点答非所问了。
“所依”,是指它所依靠的,这里指和它生起有关的重要的一些条件。
“所缘”,是指所对的境,所认识、涉及的对象。
“助伴”,凡与此生起有关联而不属于其余四方面的都可以说“助伴”。广则无边,当然捡重要的说。这里主要说的就是相应心所。
“作业”,“业”就是“造作”,这里“作业”的意思是指作用、功用。
原典
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
通释文义
问:什么是眼识的自性呢?
答:就是依眼根,了别色境。(依眼根,缘色境,起了别的功能。)
札记
《大论》这里对“眼识”的解释,依唯识家而言,是不了义的。“依眼根”,是眼识“所依”;“了别色境”,是眼识的作用,都没提到“自性”,稍稍相关的,“了别”二字,可以算是“识”的自性。
所以,遁伦、窥基引《成唯识论》,说,因为“识相难了,举所依因(眼根)及所了果(了别色境)而显自性。”《成唯识论》说“依眼,了别色”是“如契经言”,那么这句话是从佛经里摘出来的了。
无著论师在《显扬圣教论》也给出了眼识的“定义”,相对而言,就显得比较完整了。《显扬》卷一云:
“眼识者,谓从阿赖耶识种子所生,依于眼根,与彼俱转,缘色为境,了别为性。如薄伽梵说:内眼处不坏,外色处现前,及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识得生”。
为什么不叫“色(等)识”?
呵呵,如果这个问题问到龙树大师,那么,依他的风格(《大智度论》),多半会说:“要是我用“色识”这个名字,你恐怕又要问:“为什么不叫眼识?”(你是找茬儿还是无聊得没话说了?!)”不过,瑜伽行派的大师们还是慈悲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杂集论》卷二:
“问:若了别色等故名为识,何故但名眼等识,不名色等识耶?
答:…
《《瑜伽师地论》札记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