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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劄記二▪P4

  ..續本文上一頁種生故。”

  

窺基大師在《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叁《大種造色章》總結爲:

  

“大”有四義:

  

一、爲所依故:與諸造色爲所依處;

  

二、體性廣故:體性寬廣于造色故;

  

叁、形相大故:大地、大水、大火、大風,相狀大故;

  

四、起大用故:成、壞世界,作用大故。

  

“種”者,因義;或是類義。

  

此四能爲生第等五因,起衆色故,種類別故。虛空雖大,不能爲因。內種子等雖能爲因,體相非大。所余諸法,非大、非種。由此地等,亦大、亦種,故名“大種”。

  

此地、水等四,既有廣大、普遍義,又能爲生起因,所以,獨得“大種”名。

  

何爲四大呢?《集論》雲:

  

“雲何建立色蘊?謂諸所有色,若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

  

四大種者,謂地、水、火、風界。地界者堅勁性,水界者流濕性,火界者溫熱性,風界者輕動性。”

  

這裏要特別注意到,“實四大”與“假四大”的區別。“假四大”,就是我們眼睛看到的地、水、火、風,那是真四大所造的色,是“眼”所對的境;“實四大”,是“觸”所對的境,就是這裏提到的“堅、濕、暖、動”。經典裏提到的“四大”,有時候是指“實四大”,有時指“假四大”,應當注意留心。

  

“地界者,堅、勁性”:地界,以堅爲自性,以勁爲業用。

  

“水界者,流、濕性”:水界,以流爲自性,以濕爲業用。

  

“火界者,溫、熱性”:火界,以暖(溫)爲自性,熱(熟)爲業用。

  

“風界者,輕、動性”:風界,以輕爲自性,動爲業用。

  

通常,都把佛教說的四大理解爲四種微細的“原子”,其實不然(作爲類似性質的,佛教宗派裏多說爲“四塵”)。這“四大”實際是把各種物質,按“堅、濕、暖、動”性分爲四大類,比如,人身上,體溫,即火大;流動的血液,水大;骨頭,地大;氣息,風大。這“四大”在涉及到佛教的“宇宙生成論”時,實際還有其象征意義,這,就等到相關章節再說吧。

  

那麼,作爲色法的眼根,應該也可以看出它的“四大”類性質:堅、濕、暖、動。

  

成實師說:“四大者,地、水、火、風,因色、香、味、觸,故成四大。因此四大成眼等五根,此等相觸,故有聲。地者,色等集會,堅多故名地;如是,濕多故名水;熱多故名火;輕動多故名風。”以四大爲四塵所造,並無實、假四大之分;又說四大唯假名(因爲是四塵所造),在諸部宗中,最爲特別!

  

淨色根

  

《集論》說:

  

“眼根者,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清淨色爲體。”

  

五根,一般都分爲浮塵根和淨色根,又作扶塵根、勝義根。浮塵根,就指一般我們所見的眼、耳、鼻、舌、身;勝義根,是在這浮塵根“扶助”下建立的微細的、有取境作用的“清淨色”——微妙清淨的物質,它非肉眼所見,爲天眼能見。民國時期,章太炎等將之比現代醫學之“神經”,在當時可以說是“進步(佛學)思想”。但神經在解剖下亦可以明見,當仍非“淨色根”。有人現在卻依舊解“淨色根”爲“神經”,則多少帶點時代的迂腐!

  

本論和諸大論多把五根解釋爲勝義根,這應該是從“殊勝”的角度來說的。浮塵根作爲勝義根的所依,“稍疏遠故,略而不述。”

  

部派佛教中,大衆部等稍有點不同,唯取浮塵根,不建立淨色根。

  

五根

  

下面略說五根分別:

  

壹、諸宗異說:

  

一、外道宗

  

1、順世外道說:

  

一切法皆以地、水、火、風,四大爲性。那麼,這“五根”也就是四大爲體了。“順世論”基本可以看作是古印度的唯物論者,他解釋四大,倒是接近于元素、原子。作爲“唯物論者”,他當然是所謂“根見家”——就是認爲能見色、聞聲的不是識,而是根——啰。現在的唯物學者,應該可以作爲同類比觀。依現在流行的“《規矩頌》派”“唯識家”看來,大概會說,這些都可以說是“愚者難分識與根”吧。

  

2、勝論師、明論師(即正理派)說:

  

有“地、水、火、風、空”五大。眼根即火,耳根即空,鼻根即地,味根即水,皮根即風。五大是“實”句所攝,是有實體的(勝論師的“實”句義共許九個: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所謂“堅、濕、暖、動”,是實體的性質,“德”句所攝。依《大乘法苑義林章》說,勝論師說,眼得“堅、濕、暖”叁種性質,身根得四,但沒介紹其他根。

  

3、數論師說:

  

數論師立“二十五谛”,即二十五種真實:神我、自性、大(或“覺”)、我慢(或“我執”)、“五唯”(即:身、觸、色、味、香)、十一根(即“五知根”:眼、耳、鼻、舌、皮;“五作根”:口、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和據有知、作兩種特性的:“心”。)、“五大”:地、水、火、風、空。

  

其中,神我、自性如盲者和瘸子般相互依存,由自性生大,由“大”起“我慢”,依“我慢”,生 “五唯”、“十一根”這“十六谛”(即:身、觸、色、味、香;眼、耳、鼻、舌、皮;口、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再有“五唯”生“五大”(地、水、火、風、空)。

  

以上據自在黑《數論頌》和喬荼波陀的注釋介紹。這裏是說由“我慢”生眼、耳、鼻、舌、皮五根。西藏格魯派二世嘉木樣寶無畏王大師著的《宗派建立寶蔓論》也說:

  

“從彼神我生慢,慢又分爲變異慢、勇力慢和冥暗慢叁種。從第一變異慢生五唯,並從彼慢生五大;從第二勇力慢生十一根;”

  

但窺基大師《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叁說法不同,他說數論宗乃許依五大生十一根,不知何據(或許是數論的別部所宗),現引如下:

  

自性成大,大成我執,我執成五唯,五唯成五大,五大成十一根。有說火成眼根,空成耳根,地造鼻根,水成舌根,風造皮根。心根有二說:一說是肉團,唯地大造,或五大共造(這裏的“五大共造”,據智周《抉擇記》說,當作“色大共造”);一說非色。其六根中,耳唯無礙。說心根非色者,亦無礙。余皆有礙,皆性是常。

  

二、內道宗

  

1、大衆部等:

  

據《異部宗輪論》、《義林章》,大衆、一說、說出世、雞胤部的本宗都以爲“五種色根,肉團爲體”(《部執異論》作“五根即是肉團”),體唯是四塵,並沒有另外的“淨色根”,只是有一類“稍勝于色,故名清淨。”五根不見、聞色、聲等境,許識見非根見,所以又說“眼不見色,耳不聞聲,鼻不嗅香,舌不嘗味,身不覺觸。”(“大衆部”認爲一切法,“過去、未來非實有體”,而現在之體非無,故與余部不同。)

  

2、一說部:

  

從“大衆部”分出的“一說部”,和“大衆部”在這些觀點上沒啥分歧,但“一說部”之所以從“大衆部”分出,因爲他許“世、出世法但有假名,都無實體”,所以《義林章》舉“一說部”時說:“根唯有名,都無色體。”這是說,他在許“五根即是肉團”爲性的同時,強調色體亦唯假名。

  

3、說出世部:

  

同樣從“大衆部”分化出來的“說出世部”和“大衆部”、“一說部”在這點上的區別,在于:“大衆部”持現在有體,過、未體無(“有部”是認爲“叁世實有”的);“一說部”認爲“世、出世法皆爲假名”,都無實體;“說出世部”認爲,世間諸法,固然爲假;出世妙法,體即是實。所以,《義林章》提到此部部執時舉:“有漏根假,無漏根實”。

  

4、說假部:

  

“說假部”說:據《義林章》說,此部認爲,一切色法,“亦通假、實:在“蘊”門實,“界”、“處”假故。”這和他的宗義特點有關。此部從“大衆部”獨立出來,是因爲:“此部所說:世、出世法中皆有少假……非一向假故,不同“一說部”;非出世法一切皆實故,不同“說出世部”。既世、出世法皆有假、有實,故從所立,以標部名。”(《異部宗輪論述記》)。這個說法,可能是受到上座部“分別說”者的影響。因爲,大衆部系統是傾向于“一說”的一往之談,如上面所標的叁宗;上座系統則傾向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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