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別說。
《異部宗論論》說他許“十二處非真實”,《述記》說同時也許界體爲假,唯蘊體真實。因爲,“處”是“生門”義,“界”是“種族”義,“有依緣、積聚、假義故,此亦非實。”
5、薩婆多師:
即“有部”師,又名“說一切有部”。“有部”的宗義很明白,一切法有,叁世實有。《宗輪論述記》雲:“說一切有等,謂一切有者有二:一、法一切,謂五法,即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無爲;二、時一切,謂去、來、今。”
《義林章》述及“有部”五根義的時候說:“別有四大,生等五因爲因緣,造眼等五根;大唯身觸;根雖和集,並實有體。”這是說,以四大種爲生、依、立、持、養因,造眼等五根。這五“根雖和集,並實有體。”同時,也是叁世實有的。
文中說的“生等五因”,是指“生、依、立、持、養因”。《雜集論》說:
“所造者,謂以四大種爲生、依、立、持、養因義,即依五因說名爲造。
生因者,即是起因,謂離大種,色不起故。
依因者,即是轉因,謂舍大種,諸所造色無有功能,據別處故。
立因者,即隨轉因,由大變異,能依造色隨變異故。
持因者,即是住因,謂由大種,諸所造色,相似相續生,持令不絕故。
養因者,即是長因,謂由大種,養彼造色,令增長故。”
“有部”後來蔚爲大宗,有四大師,又分東部、西部、迦濕彌羅叁系。關于上來提及的根、識見境的問題,有部諸師各持異說:法救持“識見”說;世友(《異部宗論論》作者)持“根見”說;妙音持“根、識相應之慧見”說,譬喻師(“經部”的先驅)持“和合見”說。依後來的多數見解,有部師裏,“識見”是占上風的。
6、經部師說:
“經部”是在部派佛教成立晚期,從“有部”的“譬喻師”系統分化出來的。經部成立雖晚,但是很有代表性,以至于後來——特別是藏傳——闡述部派佛教的理論特色時,把他和“有部”作爲整個部派佛教的代表來考察的。
《異部宗輪論》談經部“五根義”時說他許:
“根雖所造,然通假、實,極微是實,粗是假故。”
五根既是極微所造,“積聚”,所以說它是假。這和“有部”雖許五根是極微所造,有積聚義,然爲實有的說法不同。
7、成實論師:
成實師,在漢地有過很大影響,但唐初以後便湮沒無聞。至于他的所屬部派,一般說是“經部異師”,也有說是大衆部系統雪山部一支。部主名師子冑,造《成實論》,也就是“成立四谛”的意思。成實師在成立色法上有點特別的見解:“(師子冑)本于數論法中出家,因立彼義雲:四塵成四大,四大成五根。”說色、香、味、觸“四塵”生成四大,四大積聚成五根。
8、犢子部、正量部等:
佛教部派中,“犢子”等五部有著非常鮮明的特色。且不說“犢子”所許的“不可說我”,即在色法上,犢子五部也有著很特別的觀點:“諸行有暫住,亦有刹那滅”。這在“正量部”(以“犢子”正宗自許)表達更明顯,說:心法、身體、外面的色境,這叁類法變化的遲速不同,命根最速;心法次之;外界山河大地轉變最爲遲緩(諸部章疏對此部許何者遲速的先後安置不同,今且略述其中之一)。所以,此五部認爲,五根是色法,它的生滅轉變,並非“刹那滅”(有一種說法,說此叁類生滅遲速,各相差16倍。)
9、南方上座部:
南傳上座部今天越來越受到北方學者的重視,甚至可以說,對西方的佛教傳播工作,也是以他們爲開始,並占據著主流的。介紹部派觀點,也應該要關注到南傳一系的資料。
《清淨道論》是南傳最重要的阿毗達摩論書,它的地位,大約相當于瑜伽行派系統的《瑜伽師地論》。《清淨道論·說蘊品》把“色蘊”,分爲能造的四大種和二十四種所造色。
“所造色”有二十四種:一、眼;二、耳;叁、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女根;十一、男根;十二、命根;十叁、心所依處;十四、身表;十五、語表;十六、虛空界;十七、色輕快性;十八、色柔快性;十九、色適業性;二十、色積集;二十一、色相續;二十叁、色無常性;二十四、段食。
另據南傳《攝阿毗達摩義論》,將上述能造、所造色,總攝爲十一種:一、大種色;二、淨色;叁、境色;四、性色;五、心色;六、命色;七、食色;八、限界色;九、表色;十、變化色;十一、相色。五根屬于“淨色”。
關于五“淨色”根,《清淨道論》說:
此中: “眼”,以應與色接觸的種淨爲(特)相,或以欲見因緣的業等起的種淨爲(特)相。以牽引(眼識)于色中爲味(作用)。以保持眼識爲現起(現狀)。以欲見因緣的業而生的(四大)種爲足處(直接因)。
……(余者類推,茲不繁引)
關于五“淨色”根,諸部派多模胡地說“清淨色爲體”,“無見、有對”,認爲是天眼所見的境界,非肉眼所見。但《清淨道論》卻是說得比較詳細,依他的觀點,無疑應當是“有見、有對”的色法:
其次,于這(眼等五種之)中的“眼(根)”,世人稱呼那像青蓮的花瓣而圍以黑睫毛及呈有黑白色的圓球爲眼,即在于那全體的眼(球)而圍以白圓圈之內的黑眼珠的中央前面--那站在前面的人的身體形像所映現的地方,它遍滿眼膜,好像滲透了油的七個綿膜(燈芯),由四界的保持(地)粘結(水)成熟(火)動搖(風)四種作用的資助,好像剎帝利的孩子由四保姆的抱、浴、著、打扇的四種工作所保護,由時節(寒暑等的自然現象),心和食所支持,由壽所保護,由色香味等所隨從,不過于虱的頭那麼大,它恰好是眼識等處的所依和門(是認識的入口)。正如法將(舍利弗)說: “由于眼淨,隨觀諸色,既小而細,如虱之頭。”
“耳(根)”--在全體的耳腔之內,即在那掩有薄薄的黃毛猶如指套的形狀的地方,由前面所說的四界的資助,由時節、心和食的支持,由壽所保護,由色等隨從,它恰好是耳識等處的所依與門。
“鼻(根)”--在全體的鼻孔之內那如山羊足的形狀的地方,它的資助、支持、保護、隨從,已如前述,它恰好是鼻識等處的所依和門。
“舌(根)”--在全體的舌的中央的上部,即在那像蓮的花瓣的前部形狀的地方,它的資助、支持、保護、隨從,已如前述,它恰好是舌識等的所依門。
“身(根)”--存在于身體之中有執受色(有神經的部分)的一切處,如油脂遍在綿布中相似,成爲如前面所述的資助,支持,保護、及隨從的對象,它恰好是身識等的所依和門。
從引文看,此部似乎與大衆部一樣,並不認爲有“浮塵根”和“淨色根”的區別,只是因爲五根隱微難見和功能殊勝,故稱作“淨色”罷了。
10、唯識師:
瑜伽行派亦有數家,難陀論師認爲:眼根“唯是種子,無別現行淨色五根”。這倒是“唯”得夠徹底的,說現行(和“現行反革命”的“現行”同義)的都不是。
護法論師說,還是有現行的淨色爲其五根。
這裏邊的差別,主要在于,關于“見、相、自證、證自證”這四分,有“安、難、陳、護,一、二、叁、四”的不同。難陀是二分家,和四分家護法,在唯識所許的空義上,有著認識的不同。
《義林章》沒有提到安慧論師的解釋,但按照安慧論師“一分說”的立場,應該也是認爲“唯是種子”的。因爲,種子在唯識裏又可以解釋成爲“功能”,所以,並不一定要如護法那樣強調“現行”。另外,安慧許“能取、所取空”,和護法論師的“能取、所取異體空”有著很大的不同。
下面依《大乘法苑義林章》,說五根:
釋名者。
諸論同說:根者,增上義、出生義,是根義。與眼等識爲威勢增上,爲因出生,故名爲根。五是數名,即帶數釋。
眼者,照、了、導義。名之爲眼。《瑜伽》第叁雲:“屢觀衆色,觀而複舍,故名爲眼。”梵雲“斫刍”,“斫”者,行義;“刍”者,盡義。謂能于境,行盡,見行;盡見諸色,故名“行盡”。翻爲“眼”者,體用相當,依唐言譯。
耳者,能聞之義。梵雲“戍(輸聿反)縷多”,…
《《瑜伽師地論》劄記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