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品 分別定
第八分別定品分二:一、真實定;二、定所攝之功德。
甲一(真實定)分四:一、正行;二、未至定;叁、殊勝定;四、等持之分類。
乙一(正行)分五:一、分類;二、靜慮之分支;叁、得法;四、由何生何;五、法之差別。
丙一(分類)分二:一、廣分;二、攝義。
丁一(廣分)分二:一、靜慮之分類;二、無色定之分類。
戊一、靜慮之分類:
四種靜慮各有二,其中果生前已說。
定即一緣專注善,若具從屬五蘊性。
歸納而言,産生一切功德的根本——靜慮有兩種,即因定之靜慮與果生之靜慮。其中因靜慮:于下地現前,是入定狀態,唯一是善法。果靜慮:僅僅于自地現前,有入定與非入定兩種狀態,並是善法與無記法。這兩種靜慮每一種從地的角度來分,各有第一靜慮至第四靜慮四種。其中果轉生于一禅等處的靜慮在第叁品分別世間品的“初叁靜慮各叁處……”中已經宣說過。因定靜慮是指善心一緣專注的心所。對此,有部宗說:雖然它主要是心所等持,但借助它的力量心王也可一緣專注。實際上等持在一切心的從屬中産生也無過失,因爲這是就特殊情況(指安住的這一角度)而言的,如果具有從屬,則是禅定戒無表色與受等五蘊的自性。
初靜慮具伺喜樂,後禅漸離前前支。
因靜慮各自法相:第一靜慮具有與伺、喜、樂相應的一緣善心,之所以在此未說尋是由于以伺具有已說明存在尋;二禅是斷除前面尋伺支而具有喜、樂的一緣心;叁禅是斷除前支尋伺與喜而只具足樂的一緣心;四禅是斷除前四支之色的一緣善心。因此,所有靜慮均稱爲出離分支。
戊二、無色定之分類:
如是無色四蘊性,遠離下地而出生,
以及叁種未至定,稱爲滅除色之想。
無色界中無有色,彼色乃由心中生。
一切靜慮均有因定與果生兩種,每一種又各有四種,無色定也同樣有兩種,每一種又各分四種等。無色定如果具有隨行的從屬,則是四蘊,一切無色定(此處應指果定)均遠離所緣,因此是由超離第四靜慮、空無邊處等下下地之所緣的未至定中産生,故而得名。(四無色定)正行以及後叁無色未至定即稱爲除去色想之定,原因是此等自地無有色法並且下地沒有可緣的色法。空無邊處的未至定並非去除了色想,因爲它緣第四靜慮的色法而視爲粗大等之故。
對于無色界稍有色法等觀點雖然辯論頗多,各有分歧,但自宗(指有部)認爲:在無色界絲毫色法也是不存在的,由此才稱爲無色。那麼,之後轉生下界的色法是從何而生的呢?那一色法是在未轉生無色界之前以與色共用的心相續作爲緣,從前面已滅、異熟因的色法中産生的,因此並不相違。
所謂識與空無邊,無所有名加行立,
低微之故稱無想,其實亦非無有想。
爲什麼稱爲空無邊等處呢?前叁處是以加行的名稱而安立的,如是加行時修行所謂的空無邊、識無邊、無所有。由于有頂的心識微乎其微、極不明顯,因此將低劣加否定而稱爲非想,由于也具有十分細微之想,所以也稱非非想。
丁二、攝義:
如是定正行實體,八種前七各有叁,
著味相應淨無漏,第八唯具味淨二。
上述的四禅與四無色定的正行實體有八種,其中不包括有頂的七種從本體方面來分各有叁種。是哪叁種呢?即與著味相應定(指染定)、淨定與無漏定。第八有頂只有著味染定與淨定兩種,由于有頂之想極不明顯而不具無漏定。
著味則具相應愛,世間之善稱謂淨,
彼者亦爲所著味,無漏乃是出世間。
著味(染定)是指具有相應助伴的愛;由于與世間等至的善法無貪等相應,是故稱淨定,它也是著味所感受的對境,因爲貪執這一清淨而認爲此善極其殊妙且愛著之故;無漏定具有出世間真谛的行相。
丙二(靜慮之分支)分二:一、因定之分支;二、觀察果生具幾受。
丁一(因定之分支)分叁:一、善之分支;二、染汙性之分支;叁、四禅立爲不動之原因。
戊一(善之分支)分二:一、以名而分類;二、以實體而分類。
己一、以名而分類:
第一靜慮具五支,尋伺喜樂與等持,
二禅四支淨喜等,叁五舍念慧樂住,
末禅具四正念舍,非苦非樂及等持。
既然說“後禅漸離前前支”,那麼所有靜慮各具足幾支呢?因定之第一靜慮具有五支,即尋、伺、喜、樂與等持支。前二支是對治支;喜支及樂支爲功德支。尋與伺之所以爲對治支,因爲依靠尋伺二者可斷除違品——欲界的害心與損惱。喜、樂是功德支的原因是寂靜之喜樂由斷除尋伺之害心與損惱中生起。第叁等持是安住支的原因是尋伺等依靠等持而入。
第二靜慮具足四支,即內等淨支、喜以及“等”字包括的樂支,再加上等持支。其中喜與樂二者爲功德支;內等淨爲對治支,原因是依于內清淨斷除違品——一禅之尋伺。
第叁靜慮具足五支,即行舍支(指大善地法中的舍)、正念支、正慧支,樂受支、等持支。前叁者爲對治支,樂受爲功德支。前叁者爲對治支是因依靠此叁支能斷除違品——二禅之喜。
第四靜慮具足四支,即行舍清淨支、念清淨支、非苦非樂受支與等持支。前二者爲對治支,第叁爲功德支。前二者爲對治支的原因是依靠念清淨與行舍清淨斷除叁禅之樂。
這些對治的方式均是遠離違品(即遠分對治)。
己二、以實體而分類:
實體則有十一種,初二禅樂即輕安,
內等淨支乃信根,違二教故喜意樂。
靜慮的所有分支從名稱的角度來說有十八種,但就實體而言只有十一種,即第一靜慮的五支、第二靜慮的內等淨支、第叁靜慮的前四支、第四靜慮的行舍清淨支。
若問:爲何第叁靜慮的樂支除了第一靜慮的樂支以外單獨算爲實體呢?叁禅的樂是心樂受,而初二禅中是將大善地法的心輕安稱爲樂的,並非是指受,因爲未獲得心樂、只是身樂外觀不能作爲靜慮支。由于喜支單獨計數,可見它也不屬于意樂。這是有部宗的觀點(意思是說,有部宗認爲叁禅的樂是心樂受,而不是身樂受,只是身樂受不能立爲靜慮支)。
經部宗則認爲:安立爲靜慮支的所有樂均依靠等持力,並借助身內輕安的所觸之風得以增上,從中産生的樂與等持相應。因此,如果生起這種樂,則心思不會外散,也不會從等持中出定,而且憑借等持力而以欲界的身根也有産生執著享受色界的所觸之心識及從屬的。(意思是說,前叁禅的樂均是身樂受,初二禅的樂不是輕安,因爲在定中可以有身識,此身識借助輕安風,從勝定中生起,後引生身識相應樂受,遍觸于身。)
二禅的內等淨實際上是獲得二禅而遠離尋伺的擾亂並對一禅之地厭離誠信的信根。有些論師說:叁禅的樂是意樂受,喜是其他受。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爲與《宣說遍轉經》和《宣說靜慮支》兩種聖教相違,經中說:“第叁靜慮中滅盡一切意樂。”因此,喜是意樂受。(因爲叁禅無有意樂受而有樂受的緣故,顯然叁禅的樂受絕非意樂受,與有些論師的觀點恰恰相反。)
戊二、染汙性之分支:
染汙初禅無喜樂,二無內淨叁知念,
四禅無有舍念淨,有謂無有輕安舍。
若問:這些善妙之分支在染汙性靜慮中也存在嗎?染汙性第一靜慮中無有喜、樂,未離煩惱之故;染汙性二禅無有內等淨,因爲煩惱會令心汙濁;染汙性叁禅無有正念與正慧,原因是以煩惱玷汙了禅定心;染汙性第四靜慮無有行舍清淨與正念清淨,由于煩惱令心染上汙垢的緣故。有些論師說:染汙性初二禅無有輕安,染汙性上二禅無有行舍,因爲這兩者(指輕安與行舍)是大善地法之故。
戊叁、四禅立爲不動之原因:
解脫八種過患故,第四靜慮名不動,
八過尋伺出入息,以及樂受等四受。
若問:第叁靜慮以下說爲動搖、第四靜慮稱爲不動的原因何在呢?之所以第四靜慮無有動搖,是因爲解脫了八種過患。是哪八種過患呢?尋、伺、呼氣、吸氣、樂以及“等”字所包括的苦受、意樂受、意苦受,總共八種。而叁禅以下如應爲這八種過患所動。
丁二、觀察果生具幾受:
生之靜慮依次第,初具意樂樂舍受,
二舍意樂叁樂舍,四禅唯一有舍受。
因定之第一靜慮有樂受、第二靜慮有意樂受、第叁靜慮有心樂受、第四靜慮有舍受,果生之靜慮也一定是這樣嗎?不一定,果生之四靜慮中一禅中有意之地的意樂受、與眼耳身識相應的樂受、與二者均不相違的舍受。由于一禅以上無有五識聚,因而二禅只有意舍受及意樂受,叁禅唯有意之地的心樂受與舍受,四禅僅有意之地的舍受。
第二禅等生身眼,耳識有表之等起,
皆爲第一靜慮攝,彼乃無記非煩惱。
如果二禅以上無有眼識等叁者,也不具尋伺,這樣一來,豈不成了無法取色、聲與所觸而且身語的有表色也不存在了嗎?事實並非如此,二禅、叁禅、四禅自地雖然無有眼、耳與身識,也不具有身語有表色的等起,但通過現前下地的此等而使他們所依中具有,這些也是在有必要時才現前的。可見,眼、耳與身識均爲一禅所攝並且全是無覆無記法,而不是煩惱性,因爲已從中離貪;也不是善法等,原因是以遷地而舍。
丙叁、得法:
前所未有之淨定,由離貪及轉生得,
無漏唯以離貪獲,染定由退轉生得。
若問:四禅、四無色的善妙淨定等是如何獲得的呢?前所未有的正行淨定由離貪與轉生而得。一、離貪而得:即遠離下地之貪而獲得。二、轉生而得:指從上地轉生下地而獲得,這其中不包括有頂,之所以轉生有頂不得,因爲有頂無有上地,從自地與下地轉生時因定先前已具足(故轉生時不得)。四禅、四無色的所有無漏正行也是同樣,如果是以前不具足的話,則唯由離下地貪而得,卻沒有以轉生而獲得的。四禅與無色界的染定以退失及轉生而得。一、退失而得:即以下地的煩惱退失而獲得。二、轉生而得:從上地轉生下地而得,這其中也不包括有頂在內,並不是從下地轉生上地而得,因爲由下地轉生上地先前已具有之故。
丙四(由何定生何定)分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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