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品 分别定
第八分别定品分二:一、真实定;二、定所摄之功德。
甲一(真实定)分四:一、正行;二、未至定;三、殊胜定;四、等持之分类。
乙一(正行)分五:一、分类;二、静虑之分支;三、得法;四、由何生何;五、法之差别。
丙一(分类)分二:一、广分;二、摄义。
丁一(广分)分二:一、静虑之分类;二、无色定之分类。
戊一、静虑之分类:
四种静虑各有二,其中果生前已说。
定即一缘专注善,若具从属五蕴性。
归纳而言,产生一切功德的根本——静虑有两种,即因定之静虑与果生之静虑。其中因静虑:于下地现前,是入定状态,唯一是善法。果静虑:仅仅于自地现前,有入定与非入定两种状态,并是善法与无记法。这两种静虑每一种从地的角度来分,各有第一静虑至第四静虑四种。其中果转生于一禅等处的静虑在第三品分别世间品的“初三静虑各三处……”中已经宣说过。因定静虑是指善心一缘专注的心所。对此,有部宗说:虽然它主要是心所等持,但借助它的力量心王也可一缘专注。实际上等持在一切心的从属中产生也无过失,因为这是就特殊情况(指安住的这一角度)而言的,如果具有从属,则是禅定戒无表色与受等五蕴的自性。
初静虑具伺喜乐,后禅渐离前前支。
因静虑各自法相:第一静虑具有与伺、喜、乐相应的一缘善心,之所以在此未说寻是由于以伺具有已说明存在寻;二禅是断除前面寻伺支而具有喜、乐的一缘心;三禅是断除前支寻伺与喜而只具足乐的一缘心;四禅是断除前四支之色的一缘善心。因此,所有静虑均称为出离分支。
戊二、无色定之分类:
如是无色四蕴性,远离下地而出生,
以及三种未至定,称为灭除色之想。
无色界中无有色,彼色乃由心中生。
一切静虑均有因定与果生两种,每一种又各有四种,无色定也同样有两种,每一种又各分四种等。无色定如果具有随行的从属,则是四蕴,一切无色定(此处应指果定)均远离所缘,因此是由超离第四静虑、空无边处等下下地之所缘的未至定中产生,故而得名。(四无色定)正行以及后三无色未至定即称为除去色想之定,原因是此等自地无有色法并且下地没有可缘的色法。空无边处的未至定并非去除了色想,因为它缘第四静虑的色法而视为粗大等之故。
对于无色界稍有色法等观点虽然辩论颇多,各有分歧,但自宗(指有部)认为:在无色界丝毫色法也是不存在的,由此才称为无色。那么,之后转生下界的色法是从何而生的呢?那一色法是在未转生无色界之前以与色共用的心相续作为缘,从前面已灭、异熟因的色法中产生的,因此并不相违。
所谓识与空无边,无所有名加行立,
低微之故称无想,其实亦非无有想。
为什么称为空无边等处呢?前三处是以加行的名称而安立的,如是加行时修行所谓的空无边、识无边、无所有。由于有顶的心识微乎其微、极不明显,因此将低劣加否定而称为非想,由于也具有十分细微之想,所以也称非非想。
丁二、摄义:
如是定正行实体,八种前七各有三,
著味相应净无漏,第八唯具味净二。
上述的四禅与四无色定的正行实体有八种,其中不包括有顶的七种从本体方面来分各有三种。是哪三种呢?即与著味相应定(指染定)、净定与无漏定。第八有顶只有著味染定与净定两种,由于有顶之想极不明显而不具无漏定。
著味则具相应爱,世间之善称谓净,
彼者亦为所著味,无漏乃是出世间。
著味(染定)是指具有相应助伴的爱;由于与世间等至的善法无贪等相应,是故称净定,它也是著味所感受的对境,因为贪执这一清净而认为此善极其殊妙且爱著之故;无漏定具有出世间真谛的行相。
丙二(静虑之分支)分二:一、因定之分支;二、观察果生具几受。
丁一(因定之分支)分三:一、善之分支;二、染污性之分支;三、四禅立为不动之原因。
戊一(善之分支)分二:一、以名而分类;二、以实体而分类。
己一、以名而分类:
第一静虑具五支,寻伺喜乐与等持,
二禅四支净喜等,三五舍念慧乐住,
末禅具四正念舍,非苦非乐及等持。
既然说“后禅渐离前前支”,那么所有静虑各具足几支呢?因定之第一静虑具有五支,即寻、伺、喜、乐与等持支。前二支是对治支;喜支及乐支为功德支。寻与伺之所以为对治支,因为依靠寻伺二者可断除违品——欲界的害心与损恼。喜、乐是功德支的原因是寂静之喜乐由断除寻伺之害心与损恼中生起。第三等持是安住支的原因是寻伺等依靠等持而入。
第二静虑具足四支,即内等净支、喜以及“等”字包括的乐支,再加上等持支。其中喜与乐二者为功德支;内等净为对治支,原因是依于内清净断除违品——一禅之寻伺。
第三静虑具足五支,即行舍支(指大善地法中的舍)、正念支、正慧支,乐受支、等持支。前三者为对治支,乐受为功德支。前三者为对治支是因依靠此三支能断除违品——二禅之喜。
第四静虑具足四支,即行舍清净支、念清净支、非苦非乐受支与等持支。前二者为对治支,第三为功德支。前二者为对治支的原因是依靠念清净与行舍清净断除三禅之乐。
这些对治的方式均是远离违品(即远分对治)。
己二、以实体而分类:
实体则有十一种,初二禅乐即轻安,
内等净支乃信根,违二教故喜意乐。
静虑的所有分支从名称的角度来说有十八种,但就实体而言只有十一种,即第一静虑的五支、第二静虑的内等净支、第三静虑的前四支、第四静虑的行舍清净支。
若问:为何第三静虑的乐支除了第一静虑的乐支以外单独算为实体呢?三禅的乐是心乐受,而初二禅中是将大善地法的心轻安称为乐的,并非是指受,因为未获得心乐、只是身乐外观不能作为静虑支。由于喜支单独计数,可见它也不属于意乐。这是有部宗的观点(意思是说,有部宗认为三禅的乐是心乐受,而不是身乐受,只是身乐受不能立为静虑支)。
经部宗则认为:安立为静虑支的所有乐均依靠等持力,并借助身内轻安的所触之风得以增上,从中产生的乐与等持相应。因此,如果生起这种乐,则心思不会外散,也不会从等持中出定,而且凭借等持力而以欲界的身根也有产生执著享受色界的所触之心识及从属的。(意思是说,前三禅的乐均是身乐受,初二禅的乐不是轻安,因为在定中可以有身识,此身识借助轻安风,从胜定中生起,后引生身识相应乐受,遍触于身。)
二禅的内等净实际上是获得二禅而远离寻伺的扰乱并对一禅之地厌离诚信的信根。有些论师说:三禅的乐是意乐受,喜是其他受。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与《宣说遍转经》和《宣说静虑支》两种圣教相违,经中说:“第三静虑中灭尽一切意乐。”因此,喜是意乐受。(因为三禅无有意乐受而有乐受的缘故,显然三禅的乐受绝非意乐受,与有些论师的观点恰恰相反。)
戊二、染污性之分支:
染污初禅无喜乐,二无内净三知念,
四禅无有舍念净,有谓无有轻安舍。
若问:这些善妙之分支在染污性静虑中也存在吗?染污性第一静虑中无有喜、乐,未离烦恼之故;染污性二禅无有内等净,因为烦恼会令心污浊;染污性三禅无有正念与正慧,原因是以烦恼玷污了禅定心;染污性第四静虑无有行舍清净与正念清净,由于烦恼令心染上污垢的缘故。有些论师说:染污性初二禅无有轻安,染污性上二禅无有行舍,因为这两者(指轻安与行舍)是大善地法之故。
戊三、四禅立为不动之原因:
解脱八种过患故,第四静虑名不动,
八过寻伺出入息,以及乐受等四受。
若问:第三静虑以下说为动摇、第四静虑称为不动的原因何在呢?之所以第四静虑无有动摇,是因为解脱了八种过患。是哪八种过患呢?寻、伺、呼气、吸气、乐以及“等”字所包括的苦受、意乐受、意苦受,总共八种。而三禅以下如应为这八种过患所动。
丁二、观察果生具几受:
生之静虑依次第,初具意乐乐舍受,
二舍意乐三乐舍,四禅唯一有舍受。
因定之第一静虑有乐受、第二静虑有意乐受、第三静虑有心乐受、第四静虑有舍受,果生之静虑也一定是这样吗?不一定,果生之四静虑中一禅中有意之地的意乐受、与眼耳身识相应的乐受、与二者均不相违的舍受。由于一禅以上无有五识聚,因而二禅只有意舍受及意乐受,三禅唯有意之地的心乐受与舍受,四禅仅有意之地的舍受。
第二禅等生身眼,耳识有表之等起,
皆为第一静虑摄,彼乃无记非烦恼。
如果二禅以上无有眼识等三者,也不具寻伺,这样一来,岂不成了无法取色、声与所触而且身语的有表色也不存在了吗?事实并非如此,二禅、三禅、四禅自地虽然无有眼、耳与身识,也不具有身语有表色的等起,但通过现前下地的此等而使他们所依中具有,这些也是在有必要时才现前的。可见,眼、耳与身识均为一禅所摄并且全是无覆无记法,而不是烦恼性,因为已从中离贪;也不是善法等,原因是以迁地而舍。
丙三、得法:
前所未有之净定,由离贪及转生得,
无漏唯以离贪获,染定由退转生得。
若问:四禅、四无色的善妙净定等是如何获得的呢?前所未有的正行净定由离贪与转生而得。一、离贪而得:即远离下地之贪而获得。二、转生而得:指从上地转生下地而获得,这其中不包括有顶,之所以转生有顶不得,因为有顶无有上地,从自地与下地转生时因定先前已具足(故转生时不得)。四禅、四无色的所有无漏正行也是同样,如果是以前不具足的话,则唯由离下地贪而得,却没有以转生而获得的。四禅与无色界的染定以退失及转生而得。一、退失而得:即以下地的烦恼退失而获得。二、转生而得:从上地转生下地而得,这其中也不包括有顶在内,并不是从下地转生上地而得,因为由下地转生上地先前已具有之故。
丙四(由何定生何定)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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