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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攝頌釋▪P24

  ..續本文上一頁,唯恐丟失、被別人奪去,疾速而行返回自己的家裏,從而消除遠離珍寶的憂傷和一切貧困的痛苦。

  未叁(宣說如是精進行持之功德)分五:一、勝他修行之功德;二、成爲人天指望處之功德;叁、能擊敗惡魔之功德;四、攝集一切波羅蜜多之功德;五、他者隨喜彼善之功德。

  申一、勝他修行之功德:

  如離雲日光燦燦,驅散所有重重暗,

  映蔽一切螢火蟲,含生群星明月光。

  行勝般若之菩薩,善行空性及無相,

  摧見濃暗勝衆生,羅漢獨覺多菩薩。

  比如,離雲的太陽光燦燦,驅散重重黑暗及其余所有黑暗而升起,映蔽所有自身一部分具有微光的螢火蟲、憑自身的光芒及拿燈盞等的力量能照亮附近的所有含生、稍稍發光的群星以及照亮部分的明月光——這四種光芒。同樣,行持殊勝般若波羅蜜多的菩薩宛若離開遮障雲霧的太陽,他善巧行持空性及無相,盡情放射出正法的璀璨光芒,無余摧破我見、法見的濃重黑暗而勝過螢火蟲般的一切衆生、其余含生般的阿羅漢、星辰般的緣覺及明月般無有此般若之善巧方便的其余衆多菩薩,從智慧的角度超勝其余所有不具備此的修行。

  申二、成爲人天指望處之功德:

  王子施財欲實義,成衆尊主樂親近,

  此今尚令群生悅,得勢在位何須說?

  如是巧行智菩薩,施甘露令人天喜,

  此今尚勤利群生,住法王位何須說?

  例如,國王的一位太子爲了救濟百姓而布施財物,精通君規論典而渴求維護國境的實義,也就是說他知曉有利之事、行持有利之事,而並非無有實義,由此他成爲國王所有太子中的尊主,所有百姓都尊敬、愛戴他,衆百姓會懷著希望樂于到他面前親近。這位王子現今沒有得成爲君王之時尚且能夠使芸芸有情心懷喜悅,那得到王位灌頂、頭戴皇冠等執掌國政的權勢,換句話說成爲擁有國政的君主以後能饒益、利樂所有民衆就更不需說了?與此比喻相同,善巧行持般若波羅蜜多的具義智者菩薩,施予一切有情正法甘露,使衆人天皆大歡喜,天等衆生來到他的面前,將其作爲指望處而恭敬,這種菩薩在學道的現階段,尚且能精勤利益群生,那麼成爲法王,住于佛智以後饒益有情就更不言而喻了。

  申叁(能擊敗惡魔之功德)分二:一、能令諸魔畏懼;二、魔不能害彼之理。

  酉一、能令諸魔畏懼:

  爾時惡魔懷刺痛,憂淒苦惱氣焰消,

  何能退此菩薩意?威逼諸方燒隕石。

  菩薩具足要點如此行持般若的當時,叁千大千世界的所有惡魔,心裏這樣暗想:這個菩薩必定超越我的境界,他成佛以後將使我的境地化爲空無。由此原因而心懷刺痛(如箭入心),想到依靠自己的力量也難以鎮服他,而憂傷淒慘,因此身體痛苦、內心憂惱。由菩薩的功德威懾,使自身的威力傲氣蕩然無存,氣焰消弱。如此一來,那些邪魔實在忍無可忍,一直琢磨如何才能使這位菩薩的心從遍知之道中退失、退轉?思量:能尋得攪擾遍知的一念之心的機會嗎?爲了對那類菩薩進行威逼,從四面八方用火焚燒、抛落紛亂隕石,顯示諸如此類魔的種種幻化。

  酉二(魔不能害彼之理)分二:一、宣說無機可乘之理;二、附帶說明違品有機可乘之因。

  戍一、宣說無機可乘之理:

  智者具有勇猛心,晝夜觀勝般若義,

  如鳥飛空身心淨,魔衆豈能有機乘?

  當魔顯示神變之時,那些智者菩薩,具備不退轉大乘道的勇猛意樂,行爲上日夜常觀殊勝般若波羅蜜多的意義,如此而行的當時,菩薩的身心清淨,猶如飛翔空中的鳥一般,無有有寂險隘之懼而行,這來自于安住于不住之般若的威力。所以,對于他來說,凶惡魔衆又怎麼能有機可乘呢?就如同飛在空中的鳥不會受到狗等所害一樣。

  戍二(附帶說明違品有機可乘之因)分二:一、宣說主要是爭論;二、宣說脫離彼惡業之方法。

  亥一(宣說主要是爭論)分二:一、總說爭論;二、別說未得授記故于得授記菩薩爭論之過患。

  (一)總說爭論:

  何時菩薩起鬥爭,相互不和具嗔心,

  時魔最悅心舒暢,思彼二者遠佛智。

  彼二將遠如羅刹,二者失毀自誓言,

  嗔恨離忍豈證覺?彼時諸魔皆歡喜。

  如上所述,雖然對于具足善巧方便和智慧盔甲的菩薩來說魔無機可乘,但是對于不具備此德相智慧淺薄者而言,魔有機可乘。《般若八千頌》中講了魔乘機的七種過失,《般若二萬頌》中在宣講十二種過失之末尾這樣說道:什麼時候,菩薩相互之間,發生身體打鬥、語言爭論,彼此之間不和睦,懷有嗔心,那時魔王波旬歡喜若狂,爭論越增長,他心情越舒暢,其原因是:想到這兩位菩薩違背方便智慧之道,由爭論的罪業所致將遠離如來智慧,我就有機可乘。如此一來,這兩者將距佛智遙遠,相續不調,猶如羅刹、餓鬼等食肉衆生一樣,以嗔還嗔的雙方依此爭論也將失毀自己所立下的“以利他悲心想證得正等菩提並實修其道般若”的誓言,因爲懷著嗔恨爭論,與慈悲菩提心和現見無我智慧等完全相違的緣故。心懷憎恨、遠離其對治法安忍,豈能獲證菩提?就如同種子焚毀的苗芽一般。如此爭論的當時,所有惡魔及眷屬將皆大歡喜,因爲他們已經如願以償。所以,對菩薩來講,在一劫之間生起貪欲的罪過,比不上一刹那生起嗔恨的罪業嚴重,因爲它與慈悲心完全相違的緣故,有關這方面的道理,在諸經典中有廣說。尤其是對于菩薩對境心生嗔恨,罪業更大。正如《大寶積法·彌勒獅號聲品》中說:“當逃離有嗔恨之爭論處百由旬,切莫生嗔心,對于其他菩薩生起嗔恨之心,比責罵、毆打、刀砍叁千大千世界的一切有情罪過更重。他將嗔恨、失毀了菩薩,就像鐵能斷鐵而土塊等不能斷鐵一樣,菩薩的善根也能以嗔恨另一位菩薩滅盡,而其他法不能滅盡。因此,彼此要懷著尊重、恭敬,對于初發心的菩薩也當生起本師想。”

  (二)別說未得授記故于得授記菩薩爭論之過患:

  未得授記之菩薩,嗔得授記起爭論,

  盡嗔具過心刹那,需彼數劫重披甲。

  尤其是,沒有獲得不退轉授記的某位菩薩,嗔恨已得授記的菩薩,發起身體的爭鬥和語言的爭論,乃至沒有依靠後悔的方式舍棄嗔心而作忏悔,沒有放棄爭論期間,使相續不堪能、不會增長善法之種子諸如嗔恨之類具有過患的心生起了多少刹那,就需要在同等數的劫中重新披上入道的盔甲。萌生有過失的爭論心,盡其數目的劫中轉生地獄,以嗔恨能滅盡其數劫中所積累的善根,罪業同樣增長的緣故,盡其劫數中,在沒有重新披上铠甲修學布施等一切道之前,一切道不能恢複,爲此證得無上菩提的時間將延遲這麼久。

  亥二(宣說脫離彼惡業之方法)分二:一、世俗中具足四力而忏悔;二、觀勝義無緣而忏悔。

  (一)世俗中具足四力而忏悔:

  佛依忍度證菩提,思嗔非妙起正念,

  發露忏悔亦戒後,不喜彼學此佛法。

  諸佛是依靠安忍度而證得菩提的,認爲與之相反我的這個嗔心實在不好,它能焚毀多劫的善根,與菩提道極度相違,生起知過爲過的正念,對所造的罪業追悔莫及,這是厭患力;對罪業一一發露忏悔的外所依力十方諸佛菩薩了了明知,即是所依對治力;諷誦甚深經藏,念陀羅尼咒,入定于甚深義等任意法行次第,這是現行對治力;返回力,也就是戒後,即從今以後再不造這樣的罪業。心想:這種惡行不是作爲菩薩我所應作的,心生厭惡而不再喜愛邪念爭論等品行,那就是修學佛陀的此法,而不是修學魔法。

  (二)(觀勝義無緣而忏悔)分二:一、真實宣說;二、如是了知之功德。

  1、真實宣說:

  何者學時不許學,不緣學者所學法,

  是學非學不分別,彼學即學此佛法。

  任何行者在學道之時,不以耽著的方式承許所謂修學的任何所爲,也不緣修學者我與其所修學的法——所有波羅蜜多,對于修學對治法與不修學其違品也不加分別而了知一切法無所得的自性,這般來修學,即是正確無倒修學這一遍智之因、佛陀之法的般若波羅蜜多。

  2、如是了知之功德:

  菩薩了知如此學,永不失學不破戒,

  爲得佛法修學此,善學勝學無緣執。

  智者學修發光慧,不善一念亦不生,

  如日行空光輝映,前方虛空暗不存。

  某位菩薩了知如此不學之修學,永遠不退失慧學與定學,不會破戒,因爲斷除了罪過之因——有緣之見的緣故,如同沒有毒種就不會生長毒葉毒果一樣。這樣的菩薩,爲了證得或成就佛陀的(十)力等法,才修學如此甚深智慧之道;另外,也見到有解釋爲:安住于令佛歡喜之法的意義。這類菩薩,善巧增上殊勝定學、戒學和慧學,其原因是,安住于無緣執之道。言外之意是說,如果帶著執著(有緣),就會由于被我見等所蒙蔽愚昧的緣故也就不成爲殊勝之學了。精通二谛的智者菩薩應當如此修學放射正法光芒的智慧。倘若這般修學,則與遍知之道相違的染汙分別、不善之心一念也不會生起,因爲自相續中遍布甚深智慧的光明,惡分別念的黑暗無有容身之地,就如同太陽行于空中的光輝映照的前方虛空黑暗絕不會有存留之處。

  申四(攝集一切波羅蜜多之功德)分二:一、成爲修學一切波羅蜜多之理;二、成爲修學一切乘之理。

  酉一(成爲修學一切波羅蜜多之理)分二:一、成爲根本之比喻;二、成爲核心之比喻。

  戍一、成爲根本之比喻:

  修學般若波羅蜜,諸波羅蜜皆歸此,

  壞聚見攝六十二,如是攝集此等度。

  修學智慧波羅蜜多,布施等一切波羅蜜多各自的學處都歸集于此智慧波羅蜜多當中,無不歸屬于此範疇。爲什麼呢?因爲:(通達了)道般若,就是真實精通了二谛之理,依靠這種智慧能鏟除波羅蜜多的違品——悭吝等,憑借善巧方便而不舍大菩提果,對此,也是以叁輪無分別而使一切道成爲現空無別之一波羅蜜多的本體,這一切在現空無別之本智——一切種智中一味一體。爲此,如果具備了這個智慧波羅蜜多,那麼所有波羅蜜多的學處將圓整無缺而具足,依靠這一根本而出生一切度。例如,四種常派等依靠前際的十八種見以及說有無派、斷派等依于後際的四十四種見解,也就是《梵網經》中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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