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奪我諸財,
自身受用叁世善,回向于他佛子行。
任何一個人,朋友也好、親人也好,在貪欲的驅使下,將我的財産全部奪走。前段時間有個人說,他們共同承辦事業,他特別信任另一個人,但那人卻把所有的錢,用別人的名字全部存在其他銀行,然後自己辦其他的廠,甚至還故意害他。他說:“我如果要告他,應該有辦法,但我是個佛教徒,算了,不告他了。”還有個人也有同樣的遭遇,但她說:“我賺來的錢無緣無故給他不合理,我要通過律師以正當途徑把錢追回來,全部都供養叁寶。”
我們大乘佛教徒,遇到這種情況時該怎麼辦呢?不但不能以牙還牙報仇,還要以慈悲心來對待他,將自己的身體、善根、受用回向給他。身體可以讓他使用,剩下的財産也都給他,看能不能做得到?恐怕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不可能的!我雖然發了菩提心,但這一點絕對不行。”
有時候看起來,菩提心好像很容易發,有些人看了《入行論》後,打電話時也說:“媽媽,我已經有菩提心了,現在成大菩薩了,我好高興啊!中午准備吃頓好飯。”但過一會兒遇到違緣,小偷將自己最珍貴的東西,包括身份證都偷走了,菩提心就不知道跑到哪裏去了,馬上准備報案,要跟別人拼命,這種行爲是不合理的。
真的,有了財富利益,其實是一種違緣。寂天菩薩說:“吾唯求解脫,無需利敬縛。”我們是求解脫的,利養對解脫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以邪命養活,那不如早一點死了好,“甯今速死殁,不願邪命活。”大家也學過很多這方面教言。
現在很多人看起來有菩提心、有修行的境界,甚至說自己不用修行,已經開悟了。如果真是這樣,那你的筆記本電腦或手機被別人偷了,路上遇到強盜,錢包被搶了,看你是怎麼對付的?那時候能不能把善根受用全部回向給他?
我昨天遇到一個人,他說:“某人天天害我,我不但不害他,還把每天聽法和念《普賢行願品》的功德回向給他。念《普賢行願品》時,我就把他觀想在面前,然後今天的善根都回向給他,讓他生生世世獲得快樂。”這種人修法還是很不錯的,但我們自己怎麼樣呢?有些人說得倒是好聽:“我發了大乘菩提心,我開悟了,現在修行很不錯!”但這是對佛法不了解的幼稚之語,有些理解還是有欠缺性,所以越聞思,對佛理就越有深深的體會,有了體會以後,行爲才會慢慢變得如理如法。因此,對佛教徒來講,聞思佛法是很重要的,否則口頭上說得很大,實際上並不是那麼簡單。
大家在修學過程中,一定要發願:“不管別人怎麼害我、搶奪我的財産,我也不應該對付他。”記得在1986年,我們集中在桑耶佛塔面前,上師要灌“時輪金剛”的頂。當時有個管家說上面有小偷撬了一個道友的門,問上師該怎麼辦。上師聽後,當場就引用了這個教證,並說:“作爲真正的佛教徒,別人把自己的財産都搶光了也不能害他,既然小偷已經跑了,那就別管了。”當時這樣講的,我記得很清楚。所以,我們遇到這些違緣時,也應該想一想這幾個偈頌是怎麼講的。
第四節課
現在是講惡緣轉爲道用,其中不欲轉爲道用分了四個方面,今天開始講痛苦轉爲道用。
辛二、痛苦轉爲道用:
我雖無有些微錯,何人若斷吾頭顱,
然以悲心將彼罪,自身代受佛子行。
《佛子行》確實是非常甚深的教言,對于我們凡夫人,每一句都能實行相當困難,但不管怎麼樣一定要明白,學習大乘佛法的人應該做到這一點、想到這一點,否則常以世間的一些行爲來充實自己,真的相當慚愧。許多人認爲自己開悟了、學得非常好,但遇到某些事情時,往往是沒辦法接受。
頌詞的意思非常簡單,就是說我雖然沒有傷害別人的絲毫過失,然而若有人平白無故地加害我,用各種兵器砍斷我的手腳,甚至斬斷我身體中最關鍵的頭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肯定不服,非要報仇不可,漢地很多地方就有這種傳統,如果別人打你,你沒有能力報複,大家都會笑話的;我們藏族也有種特別不好的習俗,假設有人用棍棒、刀等攻擊你,你卻沒有反攻的能力,那一輩子都會被人恥笑,說你膽量很小、特別懦弱……很多人覺得這種名聲非常重要,倘若一生都是那樣的惡名,那還不如死了好。所以別人用兵器傷害自己時,拼了命也要去害別人。
但是作爲學習大乘佛法的人,不能這樣以牙還牙。因爲我們在諸佛菩薩面前發過菩提心,故應以慈悲心來對待一切,不但不可以報仇,反而要將他的所有罪業自己代受,心裏默默地發願:“這個人真的很可憐,但願這種罪業不要染汙他的相續,讓他以此因緣往生清淨刹土。”
當然,說起來簡單,真正有人害自己時,不要說千刀萬剮、砍斷頭顱,甚至打一拳、踩一腳或者斜視一眼,恐怕有些人也受不了。大乘理念與世間行爲完全不同,若想成爲大乘修行人,一定要用這些教言來觀察自己。《入行論》雲:“故于害我者,心應懷慈愍,慈悲縱不起,生嗔亦非當。”對于傷害自己的人,縱然生不起慈悲心,亦不應當生嗔恨心。因爲對方是被煩惱所迫,再加上自己與他的因緣,才有了今日的種種損害,若也像世人一樣互相爭鬥、勢不兩立,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其實若以前世今生的因緣來觀察,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原因。阿底峽尊者說過:“他害己身時,當觀宿業致。”別人害自己的時候,理應觀想是前世宿業所致,並非平白無故。或者還可以想:“遭受損害的這種因緣,應該成爲我大悲菩提心的增上緣。”夏哦瓦格西也說:“未懂得損害與痛苦爲正法之助緣……”而千萬不能在這時發下惡願。佛傳中有個故事說:久遠之前有一共命鳥,它長有兩個頭、一個身體,一個頭叫有法,一個頭叫非法,有法心地善良,而非法性格惡劣。有次當非法睡著時,有法撿到一枚甘露果,它本想叫醒非法,但後來想:“反正我們滋養的是一個身體,算了吧。”然後就獨自享用了。非法醒過來後,因有法打嗝時呼出陣陣甘露果的香味,知道甘露果已被有法吃掉,于是憤怒異常,說道:“我以後也會仿效你如此行事。”
後有一次當有法睡著時,非法看到水中漂來一只水果,它不知有毒便將它吞下,結果立即昏死過去。神志不清時,非法發願道:“生生世世但願我都能將有法殺死,並且永遠與它對立。”而有法則發願說:“無論我轉生何處,願我生生世世都能以慈悲心對待非法。”當時的有法,即爲後來之釋迦牟尼佛;非法,即爲後來之提婆達多。所以在釋迦牟尼佛弘揚佛法時,提婆達多經常心理不平衡,天天製造違緣,害過佛陀好多次。
人與人之間的抵觸,應該說有一種因緣,但不管怎麼樣,我們大乘行人有能力時,無論遇到什麼事情,都應以大悲菩提心來對待,將一切危害和痛苦轉爲道用。
辛叁、惡名轉爲道用:
有者百般中傷吾,惡名縱遍叁千界,
然我深懷慈愛心,贊其功德佛子行。
有些人不止一次,而是無數次地中傷我,在衆人面前說我破戒了,使我的惡名傳遍于叁千大千世界。此時我該怎麼對待呢?不但不能以怨報怨、反唇相譏,而且要以深厚的慈悲心來關愛他,反過來贊歎他的功德。
這一點,恐怕很多人很難做到。自己對他的恩德和幫助相當大,可他不但不報恩,反而無緣無故誹謗自己,使整個世界上的人都知道。有些道友可能是前世的因緣吧,即生中沒有害過別人,但別人就喜歡無因誹謗,說得特別難聽,使自己在衆人當中下不了臺,弄得很難堪。這時候一般人都認爲:“你應該給我有個交代,因爲你的語言讓我變成這樣。”尤其是剛開始學大乘論典的人,恐怕一開口就是說他的過失。然而作爲大乘佛教徒,不但不能斤斤計較,反而要贊歎他的功德,說他的修行或人格如何如何好。若能做到這一點,修行才會非常圓滿。
我們應該觀察自己,沒有遇到別人挖苦、天氣也好時,覺得修行非常不錯,而一到關鍵時刻,自己就受不了了,開始用各種語言來誹謗別人。作爲凡夫人,尤其是小乘根基者,這種情況非常多,但對真正的修行人而言,不能這樣來對待。
其他教言書裏也講了,不管是贊歎還是利養,統統是世間八法,都應該平息。世俗中有平息世間八法的一些教言,勝義中如《入行論》雲:“故于諸空法,何有得與失?”諸法都是空性的,怎麼會有得失呢?以這些教言來平息各種分別念,是非常有必要的。
辛四、誹謗轉爲道用:
何人大庭廣衆中,揭露吾過出惡語,
于彼亦作上師想,恭敬頂禮佛子行。
有人若在大庭廣衆揭露我的過失,這時候不但不記恨,反而要把他看作上師。這一點也比較難做,背後造謠誹謗,很多人都能接受,但在衆人集聚的場合中,直截了當地揭露你在某時偷了什麼東西,犯了什麼戒,行爲如何如何不如法等等,恐怕很多人都無法忍受。其實《入行論》中雲:“若僅爲虛名,失財複喪命。”爲了虛名而失毀財富、喪失性命,真的沒有意義,阿底峽尊者也說:“聞刺耳語時,當視如谷聲。”
現在很多人遇到這種情況時,當下就無法接受,生起很大的嗔恨心。而我們不應該這樣,別人說自己過失時,應把他當作深恩厚德的上師來看。弟子對上師要如何恭敬,學過佛法的人都清楚,所以別人無中生有毀謗你時,不能對他報複,而應該當作最有恩德的人。以前有一首感恩的歌裏說,對于給自己製造違緣、傷害自己的人,理當心存感激,爲什麼呢?因爲通過這種因緣,讓我們變得堅強,變得寬容。一般來講,名聲受到損害,世間人都接受不了,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別人誹謗我、說我的過失,也是一種殊勝的因緣,我如果一直被人贊歎、崇拜,今生的修行都會毀壞的,誠如寂天菩薩所言:“贊譽令心散,損壞厭離心。”
因此在修行過程中,受到違緣、不順是非常好的,別人不管在什麼場合中說我過失,我都應該有心理准備,明白這些可憐衆生如同有精神病的病人,他說什麼、做什麼都可以接受,怎樣瘋狂地傷害我,都是情有可原的。畢竟瘋狂者無惡不作,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說得出來,但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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