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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寶燈論講記 上冊▪P19

  ..續本文上一頁的。

  阿羅漢最關鍵的一點,即是不具菩提心,也未積累大乘資糧。而且小乘只是說“色法如水泡”等,真正如《心經》所講“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的聖教根本無有,也不具足中觀共同五大因、不共四大因等如金剛般強有力的理證。再加上未行持菩薩行,如《現觀莊嚴論》中講到的“圓、熟、淨”——圓即積累圓滿資糧,熟是成熟衆生,淨是修習清淨刹土。阿羅漢完全不具足上述諸種殊勝因緣。

  在具足無邊理證、積累資糧、行持菩薩行的同時,將自己所做善根回向一切衆生,如此,不僅衆生可以獲利,自己的資糧也會迅速圓滿。若上述四個條件全部具足,阿羅漢也必定會圓滿證悟,但因緣不齊全之故,導致他們證悟得十分緩慢。

  如具善巧方便緣,密宗迅速而證悟。

  爲什麼具足善巧方便等因緣就會很快圓滿證悟呢?《莊嚴誓言續》中說:“由六月不動,信解及恭敬,獲金剛持地。”外續中也講到叁世或七世中可以成佛。因此,密宗依靠善巧方便,通過上師強有力的加持力和自己的信心,可以在很快時間內成佛,這一點是大家一致公認的。那麼,正如密宗之速道一樣,在具足善巧方便的條件下,阿羅漢也可以在短時間中證悟,所有因緣俱全之故。

  本論涉及的他宗主要以格魯派爲主,他們認爲小乘阿羅漢與大乘見道無有差別。此宗認爲,只要具足善知識的竅訣及信心等內外因緣,依靠《密集金剛》、《時輪金剛》等決定可以即身成佛。所以,此處以對方所承認的密宗觀點作爲實例,進一步說明了上述道理。

  前段時間,濟群法師曾給我寫過一封信,他對“所有境界中大圓滿見最爲殊勝”這種說法表示並不贊同。對此,薩迦班智達等諸多高僧大德也多有微詞,實際上,從法界空性而言,大圓滿見與顯宗無有差別,但從了達自證、認識本來清淨的角度,大圓滿見則有其不共的竅訣,因此是非常殊勝的。但就像小乘阿羅漢與大乘菩薩所證悟的境界必定存在差別一樣,只要依據教理細致入微地抉擇分析,具智慧者絕對不會固執己見地守持自方低劣見解的。

  庚二(以教證宣說)分叁:一、依龍樹菩薩觀點而說;二、釋彼教義;叁、以喻說明此理。

  辛一、依龍樹菩薩觀點而說:

  藏傳佛教中,甯瑪巴以及格魯派等諸多派別都一致公認龍樹菩薩與月稱菩薩的觀點,因此于各教派相互辯論的過程中,二位就毫無疑問地成爲公正合理的裁判。那龍樹菩薩與月稱菩薩的究竟密意是怎樣的呢?

  雖然常我已斷除,俱生我執依蘊生,

  論說乃至有蘊執,一直存在我執也。

  對常我可作兩種解釋:一種是外道所承認的常有自在我,是世界萬物的作者,它周遍一切而恒常存在;另一種,《入中論自釋》中明顯講到,佛教內聲聞十八部中有些人認爲,若“我”斷滅則生死輪回的所依不存在,故應存在我的常有相續。因小乘經論中未能究竟抉擇法無我,所以他們始終認爲,建立萬法的基礎——無分微塵以及刹那心識應該存在,若心識的相續不存在則前世後世無法延續。總的來說,所謂常我,不僅外道,即使佛教內部也有人如此承許。《入中論》中對此觀點作了著重破析,此處不再贅述。

  我執可分爲遍計我執和俱生我執兩種,對此,藏傳佛教各宗派的認識方法也各不相同。根據麥彭仁波切、無垢光尊者的教言衡量,所謂遍計我,即原本並未執著某法,但依靠其他教派的觀點,認爲有常有自在、周遍于一切處的我存在。而俱生我則指自古以來每個衆生都會執著的“我”,比如牦牛會産生“我”要吃草、“我”要喝水等想法,這種想法與生俱來,即使沒有學習任何宗派也會出現“我”的想法,這就是俱生我執。那它們的對境是什麼呢?俱生我執的對境是自己的身體、五蘊以及心識。對于遍計我執的對境,各種宗派說法都不盡相同,一般來講,所謂常有自在的我或認爲整個萬事萬物是我,這就是遍計我執的對境。

  因此,欲證人無我只需將五蘊的聚合證悟爲空性就可以,沒必要抉擇常有自在的我、細微的我。此處,麥彭仁波切說常有自在的我雖已斷除,但並不妨礙俱生我執的産生。爲什麼呢?因俱生我執依靠粗大五蘊産生,只要對五蘊的聚合有執著,俱生我執就仍未斷除。

  頌詞中的“論”即指龍樹菩薩的《寶鬘論》,其中講到說:“何時有蘊執,爾時有我執,有我執有業,有業亦有生。”此處,對于常有自在的我或小乘所說的常我並未涉及,而是說,我執依靠蘊執産生,在蘊執未滅盡期間,我執不會滅盡,這樣就無法證悟人無我。因此,阿羅漢必定要證悟蘊聚之空性,否則,正如麥彭仁波切給劄嘎仁波切的辯論書中所說——若未證悟蘊聚空,則聲聞仍不得解脫。《現觀莊嚴論》中說:“具爲聲聞菩薩佛,四聖衆母我敬禮。”般若爲四聖者之因,故而聲聞緣覺應證悟圓滿人無我以及部分法無我。

  辛二、釋彼教義:

  此義假立因蘊有,執彼之心便存在,

  假立之我因具故,我執之果不會滅。

  龍樹菩薩《寶鬘論》中的觀點認爲,只要假立之蘊存在,則執著它的心就不會滅盡。若阿羅漢對五蘊仍有執著而未證悟空性的話,那他的我執根本不會消失,就像《釋量論》中所說:因具足之時,果必定會産生。

  凡夫通常將假立的五蘊執著爲我,但真正對其詳察細審,整體不是“我”、支分不是“我”、心也不是“我”,真正去尋找時所謂的“我”根本不存在。雖然不存在,但無始以來的習氣特別嚴重之故,人們一直將五蘊聚合執著爲“我”,他們根本沒有想到將五蘊進行一一剖析,比如一座房子,將房子拆成木板、石塊等堆積于一處,人們就再也不會認爲這是“我的房子”。大圓滿中常說“破心房”,意即執著之心就如房子一樣,對它的來龍去脈裏裏外外去尋找時根本得不到。當然,我們沒有必要將木板繼續分析下去,只要把房子破開之後,就不會再有“我的房子”的貪念,或許會出現“我的木材”等想法,但這種執著于此處已成法無我,而阿羅漢只需破除如同“聚合房子”般的人我執即可,不必向下繼續分析。

  “蘊聚”在藏文中叫做朋布,喇拉曲智仁波切將其解釋爲整體,也即粗大的聚合稱爲五蘊。依據龍樹菩薩的觀點,乃至蘊聚存在期間,我執就不會破除。因此,俱生我執的對境是五蘊的假合,若未通達此爲空性,則阿羅漢無法獲得聖果,更不要說菩薩和佛的果位。但是,對聲聞緣覺來講,要證悟細微法無我相當困難,而格魯派“承許叁乘見道同”的觀點,更是難以成立,諸多過失都在所難免。

  因爲常我雖已斷,然依執蘊假立我,

  俱生貪境未斷故,生起我執無障礙。

  通過種種觀察方法,或依靠中觀理進行分析,雖然常有我已經斷除,但以此根本無法滅盡我執。從衆生的親身體驗來講,沒有人執著常有不變的我,我執的對境就是五蘊假合,人們將此執著爲“我”;而我所執的瓶子等法爲遍計我執的對境,這一點在月稱論師的相關教義中講述得十分明顯。因此這裏說,如果俱生我執貪著的對境沒有斷除,由于因具足則果必産生之故,生起我執之果決定無有絲毫障礙。

  在《入菩薩行》、《中觀四百論》等論典中都講到了有關修習無我的竅訣,但其中並未抉擇細微的法無我,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對自己的身體、心識、感受等執著爲我,這樣的“我”,可以通過大圓滿的竅訣認識自心本性進而破除,或者依靠大中觀的各種觀察方法,如依靠《澄清寶珠論》中四念住的修法進行觀察分析。

  總而言之,任何一個人都需要破除我執,這一點若未破除,那在叁界輪回中必定會感覺有無量無邊的痛苦存在。世間當中,有些人的我執比較小,不論發生什麼事情都能坦然面對,還有人無始以來的我執力量特別強,尤其對蘊、對自身的感受、對心都無比執著。實際上,一切萬法的本性就如虛空,本來即是清淨無染的,但衆生以無明煩惱産生俱生我執和遍計我執,真正觀察時,其實只是處于一種迷惑當中,所謂的我絲毫也不存在,而衆生由于未能了知這一點,才在叁界輪回中感受了百般苦惱,由此,必定會因造作惡業而不斷受生輪回。

  是故斷除諸煩惱,必須證悟蘊等空,

  此說不符聖教義,月稱如實釋此義。

  果仁巴尊者認爲:欲獲得阿羅漢果位,對五蘊的細微部分也需要證悟空性。其他個別宗派也有如是承許。而實際上,此說法與中觀創始者、釋迦牟尼佛親自于《大鼓經》《楞伽經》等經典中授記的第二大佛陀——龍樹菩薩的觀點完全不符。

  堪布根華在注釋中將龍樹菩薩的觀點全部解釋爲斷常有自在的我,因常有自在的我並非俱生我執的對境,要斷除俱生我執必須通達蘊聚爲空性,因此,阿羅漢對遍計我以及無分微塵不一定證悟爲空性。

  或者也可以如麥彭仁波切所說,以月稱論師《入中論》中的觀點對龍樹菩薩的究竟密意做出如理如實的诠釋,此論說:“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又雲:“證無我時斷常我,不許此是我執依,故雲了知無我義,永斷我執最稀有。見自室壁有蛇居,雲此無象除其怖,倘此亦能除蛇畏,噫嘻誠爲他所笑!”並且,月稱論師講到一地菩薩時,引用七教叁理說明聲聞緣覺已經證悟法無我,而在六地講空性的分類時,論師說聲聞並未圓滿證悟法無我,未對其進行圓滿修持,對這一問題宣說得非常清楚。

  佛經中說:各種分支的聚合可以稱之爲馬車,同理,依靠五蘊的聚合,名言中稱其爲衆生。麥彭仁波切于多處引用過此教證,也就是說,諸多零件聚合起來之後,可以稱爲馬車,但將零件一一分解時,車的概念便無影無蹤了;所謂五蘊的假合,在世俗中稱爲衆生,而對五蘊進行破析時,衆生或者我根本是子虛烏有。月稱論師在《入中論自釋》中說:“是故無有異蘊之我,離諸蘊外無我可取故。”意思是說,五蘊上無有所謂的我,而我除五蘊之外也完全不存在。蘊聚上沒有我,我除了蘊聚也是沒有的,因此,既然沒有我,我所自然而然也會如同沒有牆壁的花紋般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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