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也不能緣取。爲什麼呢?因爲它只是各別自證的智慧行境,不在心和語言的範疇之內。
爲什麼真如不是心和語言的行境呢?這就像眼睛雖然見得到色法,但卻不能聽到聲音,也不能了知其他根的境界一樣,因爲這些都不是它的行境。耳朵也只能聽到聲音,並不能了知其他的境界……同樣,凡夫的分別念有它特定的範圍,不可能通達法界。《定解寶燈論》中說:心和語言所緣的要麼是有,要麼是無,要麼是有無二俱,要麼是二非。所以,真如不可能作爲心和語言的行境。
“無生亦無滅,法性如涅槃。”真如法性最初無生,最終也無滅,它和涅槃沒有差別。佛陀所證的涅槃果位寂滅了一切戲論,是不生不滅的,故以此來比喻真如法性。
《法華經》雲:“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真正的證境不可能以語言宣說。那佛陀爲什麼要廣轉八萬四千法門呢?這些都是方便,因爲語言本身並不是真如本性。就像以手指指月,手指只是一種表示,絕不可能是真正的月亮。其實真如的本體即使佛陀也無法宣說。《金剛經》雲:“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同樣,上師宣講佛法,也只是爲了讓弟子依靠方便方法而趨入真如。當弟子真正到達了真如之境,則會明白:真如的確以語言無法表達,也無法以分別念思維。當然,在趨入法性真如的過程中,暫時必須要依靠經論、依靠語言、依靠分別心的智慧,否則便無從趨入真如。從修法的角度來講,萬法的實相就是最高的境界。對大手印、大圓滿有所體會的道友,應該以這裏的標准來驗證自己的境界。
子二、(以假立而宣說真如):
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
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對下等根基,佛陀說一切法實有,又說一切法非實有;對中等根基,佛陀說一切法名言中實有,勝義中非實有;對上等根基,佛陀說一切法非實有非不實有。這就是諸佛所說的佛法。
既然一切萬法的真如本來離戲,以語言沒辦法表達,以思維沒辦法分別,那麼佛陀怎樣宣說佛法呢?中觀宗回答:雖然萬法的本體不可言說,但佛陀針對不同根基的衆生宣說了不同的法。
“一切實”,針對根基低劣的衆生,佛陀首先說一切萬法實有。在名言中,器情世界、業因果、前世後世等法本來無欺存在,因此佛陀在初轉*輪的經典中隨順世間而宣講一切萬法實有存在,隨順世間是佛陀的特法,《入中論自釋》中引經雲:“世間與我诤,我不與世間诤,世間說有者,我亦說有,世間說無者,我亦說無。”
“一切非實”,在劣根者具有一定智慧後,佛陀又宣說一切非實有,即爲了打破衆生對人我的堅固執著,佛陀宣講了諸法不存在的道理。
實和非實是佛陀在初學者——下根衆生面前所說的兩個法門。對有邪見的外道及世間人,佛陀說業因果及輪回都存在;對有世間正見且堪受無我空性的衆生,佛陀又說一切法非實。
“亦實亦非實”,在中根者面前佛陀說一切萬法既是實有也是非實有。或許有人認爲這是矛盾的:有則不可能空,空則不可能有。但實際並不矛盾。因爲在名言中,因果不會虛耗,前世後世也無欺存在,所以名言中一切萬法可以說是實有的。但名言中的法在勝義中卻是空性的,因爲以中觀理論抉擇時,沒有一個不空的法。這就是中觀自續派著重抉擇的觀點。
“非實非非實”,在最利根的應成派所化衆生面前,佛陀說一切萬法非實有也非無實有。在抉擇究竟的勝義谛時,名言中的實有當然不可能存在,沒有實有的法,觀待實有的無實也不可能成立。《大智度論》雲:“常是一邊,斷滅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諸法有是一邊,諸法無是一邊,離是二邊行中道。”所以,從最究竟而言,一切萬法是遠離一切戲論的,根本沒有任何本體可以成立。這就是所謂的諸法實相,也是佛陀對上等根基所宣說的真正的甘露妙法。
“是名諸佛法”,以上對叁種根基所宣說的不同佛法,就是諸佛所宣說的妙法。宣說遠離一切戲論的勝義實相當然是甘露妙法,但對不同根基的衆生,以暫時或假立的方式宣說種種法門也是很有必要的。就像醫生爲治愈病人的各種疾病,而采取了暫時或究竟的各種手段一樣,佛陀也針對下中上叁種根基,分別宣說了不同法門。
對于這一頌,清辯論師和果仁巴大師都是根據叁種次第來宣說的;月稱論師的《顯句論》中也有這個意思,只是沒有明顯的“叁種根基或次第”的詞句;而青目論師的講義也說本頌是對叁種根基宣講的,只是次第和內容不太一樣。
子叁、(所宣說真如之法相)分叁:一、勝義真如之法相;二、世俗真如之法相;叁、彼二攝義。
醜一、(勝義真如之法相):
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
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
唯是自己了知,並不依隨他法;寂滅了四邊的相執;無有語言的戲論;無有彼此相異的差別;無有心的分別——這就是真如的五種法相。
龍猛菩薩歸納了真如的五條法相:
一、“自知不隨他”:對于真如,只能自己證知而不能依隨他法。“自知”,真如法性只有佛的各別自證智慧才能徹底了知。禅宗也以“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說明要通達法界只有自己去體會。“不隨他”的意思指要了知真如的本來面目,決定要離開推理及比喻等法,因爲這些方法並不能如理如實地表達真如。
二、“寂滅”:一切萬法的本體遠離四邊,恒時寂滅。經雲:“無論諸佛出有壞現身于世或未現身于世,諸法之此法性本來即如是安住。”所以我們應該了解,不管佛陀出世、未出世,轉*輪、未轉*輪,也不管上師開示、未開示,一切萬法的本性就是如此——恒時寂滅,這就是所謂的真如。
叁、“無戲論”:本來戲論可以從心的執著方面講,但《顯句論》、《般若燈論釋》都將這裏的戲論解釋爲語言,說明真如法性是離開語言戲論的。說有不合理,說無不合理,說亦有亦無不合理,說非有非無也不合理,不管以什麼語言都無法表達真如的本來面目。因爲語言只是一種戲論,它只能落入一個邊。
四、“無異”:即真如本性不可分。在世俗中,這是瓶子、這是柱子,瓶、柱可以分開;這是東山、這是西山,東山和西山也可以分開……但在勝義中,真如是無二無別、不可分的,其上無法建立種種差別。
五、“無分別”:即無有任何分別念。善惡、有無等種種心思就是分別念,我們可以分別種種世俗法,但對于真如卻無法如此分別。經雲:“若無心之行境,言語豈能解述?”所以真如遠離任何分別念。
雖然真如實相或者大圓滿、大中觀的境界以語言無法真實表達,但透過這五種法相我們還是能對這一真如有所了解。了解真如的法相對修行人很重要,如果不懂真如的法相,當提到萬法的真如時大家就會比較模糊,甚至連內道和外道的觀點都分不清楚,因此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很多論典中都引用本頌,說明內道的真如法性並非外道不可思議的我。有了法相,大家就可以了解真如,也會知道證悟真如並不像想象得那麼簡單。有些人不了知真如的法相,在修行過程中出現一點點驗相或者分別心稍微能安住,就認爲自己已通達了法性:“我已通達真如了,我現在是大圓滿的瑜伽士了,我一切都不需要取舍,幹什麼都可以了。”如果你所證悟的“法性”真的能以分別念去執著,那不要說大圓滿的覺性,連中觀的空性也不是。這些問題一定要分析清楚。萬法的實相確實以語言無法表達,以分別念無法緣取,這只有得到一地菩薩等聖果的時候才能真正了知真如法性。
據說有些上師說,在自己的眷屬裏面“一地菩薩有多少,七地菩薩有多少,成佛的有多少”。如果真是這樣那倒非常好,那就請這些“佛菩薩”看一看《入中論》,看自己有沒有一地菩薩、七地菩薩乃至佛的功德。全知無垢光尊者在《法界寶藏論》中說:已經登地而沒有聖者功德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所以,有些人不要認爲自己境界很高,如果本來沒有高的境界還自認爲有,那對自己的修行就會有一定的影響。依靠全知無垢光尊者的《七寶藏》和《四心滴》來衡量的時候,很多大圓滿的境界並不是那麼容易。因此,希望大家還是自己把握好自己。
醜二、(世俗真如之法相):
若法從緣生,不即不異因。
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
從因緣而生的法與因不是一體也不是他體,這就叫世俗的真如實相。因果之間不是一體,所以不常;不是異體,所以不斷。
世俗名言法的真如法相是什麼呢?一切世俗法都依靠因緣而生,從因緣而生的法與它的因緣不是一體,也不是異體,這就是世俗真如的法相。
因緣而生的果法與因不是一體。如果是一體,那麼在因位的時候果也應該存在。如果這樣,那麼農民種莊稼就沒有必要了,因爲種子上已經有果了;工人造瓶子、鐵匠造鐵錘沒有必要了,因爲原料中已經有果了;人們爲了獲得解脫而造作善業也沒有必要了,因爲善趣以及解脫的果現在就已經存在了……凡是爲了果所做的一切都沒有必要了,因爲因和果的本體無二無別的緣故。但這些都不合理。
因和果也不是他體。如果因果是他體,那麼果就可以從非因中産生,在果位的時候因也可以不滅而獨立存在。這顯然有很多過失。比如,種子跟芽如果是他體,那麼芽就可以不從種子産生,而種子也不需要在芽生起時壞滅。但實際上根本不會存在這種情況,所以因和果是他體也不合理。
正因爲因和果不是一體他體,所以才不會墮入常邊和斷邊。爲什麼呢?因爲如果因果是一體,那麼果位時因還存在,這樣便有常的過失;但因果並非一體,因滅了才有果生起,所以並沒有常的過失。如果因果是他體,那麼果就不需要觀待因,因滅了果也可以不生,這樣便有了斷的過失;但因果並非他體,沒有因就不會有果,因滅了決定生果,由于前後相續不絕,所以不會有斷的過失。經雲:“以有體起故,彼斷不可得;以有體滅故,彼常不可得。”
因與果不是一體、不是他體,所以既不墮入常邊也不墮入斷邊,這就是世俗真如的法相。
佛陀所說的緣起有勝義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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