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件事情生了特別大的嗔恨心,一位在場的堪布開玩笑說:“好好好,我們把嗔恨的善根回向菩提!”所以,我們要用這些理證來觀察心的來龍去脈,以通達其本性。
壬叁、(別破去者去)分叁:一、若去法有去則去者無去;二、若去者有去則去法無去;叁、若有二去則極過分。
癸一、(若去法有去則去者無去):
前面講了,一切萬法的來去在世俗中存在,在勝義中並不存在。這是否相違呢?不相違。因爲,世俗中的一切都是假立的,假相的來去可以存在,但在勝義中來去根本不成立。這並不是用鎮壓的方式強迫大家承認,因爲一切萬法的本來實相就是無來無去,在衆生面前顯現的來去只不過是由暫時的迷亂引起的。假立的來去不必破,真實的來去必須破,宗喀巴大師在《理證海》中說:名言中假立的來去並不是這裏所要推翻的,這裏要推翻的是萬法實相中的來去。
對于不來不去的道理,我們要依靠佛經成立,但最主要的是要依靠龍猛菩薩無與倫比的智慧。《中論》的觀點是任何學者都不得不承認的,因爲這是依靠嚴密的推理建立的,智者一定會接受以理證成立的結論。如果沒有理由推翻卻又偏偏不肯接受,這就是愚者。所以,在和智者交流時,中觀的理證相當重要。現在許多世間人認爲,所謂的空性只不過是佛教的說法,並沒有確鑿的證據。但這只能說明他們並不了解佛教,並不了解中觀,如果有所了解,就不會這麼說。
下面我們根據全知麥彭仁波切和果仁巴大師的分析方法,對“別破去者去”分別作一些解釋。全知麥彭仁波切是從去者和去法是一體還是異體的角度來分析的。果仁巴大師是從去的行爲與作者、去法有關還是與二者都有關的角度來分析的。此處的這叁個科判就是按果仁巴大師的分析方法分的。
若離于去法,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雲何有此義?
離開了去法,去者了不可得。去法已成立了去者,沒有去法而說去者有去,怎麼能成立呢?
先按全知麥彭仁波切的方法分析。“若離于去法,去者不可得”,離開了去法,去者了不可得,如果去法去者成了不可分割的一體,那就只能成立去者,並沒有單獨的去法;“若言去者去,雲何有此義”,沒有去法還說去者去就根本沒有意義。所以,去者和去法一體不可能成立。比如我去色達,如果去的行爲和我成了一體,有了我這個去者就沒有單獨的去法;沒有單獨的去法,我去色達就成了說法而已,並不能真實成立。再比如吃飯,如果吃和吃者一體,那麼吃者以外就沒有單獨的吃的行爲,沒有吃的行爲吃者吃就無從安立。
對抉擇空性的人來講,中觀的觀察很重要。現在人的分別念非常複雜,在這種情況下,依靠理證的抉擇來建立中觀的實相見解就相當重要。其實世間學問並不究竟,新的學說不斷將舊學說推翻,但任何智者都無法推翻中觀的空性見解,所以我們應無有畏懼地面對知識分子。當我們說“來去不存在”時,他們肯定會大吃一驚,會認爲我們精神有問題:來去怎麼會不存在?因爲很多沒有學過中觀的人所理解的空性就是瓶子裏沒有水的斷空。如果對方是正直的人,那我們就可以給他們講中觀的道理,對方可能理解起來會有點困難,但只要將理證宣講清楚,對方就無法否認。所以,用中觀的推理方式來抉擇空性相當重要。
癸二、(若去者有去則去法無去):
去者去何處,彼去者將成,
無去之去者,許去者去故。
無論去者去往何處,去者都將成爲無有去法的去者,這是因爲你們承許去者去的緣故。
這一頌說去者去法他體也不合理。對方認爲去者和去法就像牦牛和瓶子一樣是彼此無關的他體法。如果二者是他體,即去者和去法同時成立,則無論去者去往何處,去者將成爲沒有去法的去者。比如去拉薩,去者和去法是他體,這樣一來去者就沒有去的行爲。爲什麼呢?因爲你們“許去者去故”,而去者並沒有去的行爲。
癸叁、(若有二去則極過分):
若謂去者去,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說去者有去。
如果說去者有去,此人則有過失:離開去法而有去者,說去者還能去。
如果對方認爲,去者和去法雖然在本體上是他體,但它們之間還是有一種聯系——需要互相觀待,不能分開。這只不過是一種說法而已。它們到底是一體還是他體?如果說是他體,那就有“離去有去者”之過,去者就成了離開去法的去者;如果說是一體,那麼以去法成立去者後去法就不存在了,去法不存在怎麼能“說去者有去”呢?所以,去法和去者既是他體又是一體的說法根本不成立。
這樣觀察以後我們就會知道,去者和去法是互相觀待的假立法,但人們卻把這種假立的法當作真實存在,于是産生了種種執著,這些執著只有證悟空性才能斷除。
剛才說了,這叁頌的科判是根據全知果仁巴的注釋分的,下面再根據全知果仁巴的分析方法對以上叁頌作抉擇。去的行爲是與去法、去者相聯還是與這兩者都相聯?
“若離于去法,去者不可得。若言去者去,雲何有此義?”如果去的行爲與去法相聯,去者就無法建立,因爲離開了去的行爲去者不可得,沒有去者還說去者去就不合理。所以,在成立去法的情況下說去者去就有“離去有去者”的過失。
“去者去何處,彼去者將成,無去之去者,許去者去故。”如果去的行爲與去者相聯,那就沒有去的行爲成立去法了;沒有去法,即使有去者也沒辦法去。在只能成立去者的情況下,說去者去,就只好成立“無去之去者”了。
“若謂去者去,是人則有咎。離去有去者,說去者有去。”第叁頌是對以上兩頌的總結。如果說去者去,就會有兩種過失:一、“離去有去者”;二、“說去者有去”。另外還有一層意思:如果說去的行爲既與去者相聯又與去法相聯,就有兩個行爲,有兩個行爲就成了兩個作者,這極其過分。對方可能認爲,未出發前我就是去者,一上路就是去者去。但這種概念只能在名言中假立,實際上並不合理。因爲,未出發前怎麼會是去者呢?以未來的去法成立現在的去者顯然不合理。既然出發之前不可能有去者,那麼去的時候去者和去法都要成立就一定要有兩個去法。
辛叁、(破有來去之能立)分五:一、破來去之因——發;二、破來去之業——道;叁、破來去之對治——住;四、破來去之果——返回;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壬一、(破來去之因——發)分二:一、承許作業也不成發;二、不承許作業也不成發。
癸一、(承許作業也不成發):
已去中無發,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何處當有發?
已去的道路中沒有出發,未去的道路中沒有出發,正在去的道路中也沒有出發,什麼地方有出發呢?
發是出發、發動的意思,這在漢文和藏文中都基本相同。對方認爲:沒有出發就沒有去,就像沒有龜毛也不會有龜毛製成的衣服一樣;但是出發存在,所以它的果——去也存在。破曰:如果有出發,那麼它在叁時的道路或行爲中應該存在,但事實並非如此。
首先,在已去的道路或行爲中沒有出發。已去的已經去完了,而出發是現在的狀態,所以,在已去的作業中沒有發。
其次,在未去的道路或行爲中沒有出發。對于未去的道路,人們的確有“還沒出發”、“就要出發”的說法,但這是不合理的。爲什麼呢?因爲這段道路還不存在。雖然面前有一段地面,但還沒有去它就不叫道路。也就是說,道路是觀待去者和行爲而安立的,離開此二者的緣故這段地面並不能安立爲道路。所以,既然道路還不存在,它上面的出發也就不可能成立。對于未去的行爲,由于時間相違,所以也沒有出發。
最後,正去的道路或行爲中也沒有出發。有人認爲,已去、未去中都沒有出發,但正去的道路或行爲中有出發。在名言中出發是去的因,但真正觀察時,出發就是去。前面抉擇過,在已去、未去之外,並不存在一個正在去。沒有正在去的道路或行爲也就不會有出發,所以正去時也沒有出發。況且,去時中有發就會有兩個行爲、兩個作者的過失。
從叁時觀察都沒有出發,就說明發根本不存在。這是在有出發的作業的情況下作的觀察。
癸二、(不承許作業也不成發):
于未發之前,何處發可成?
去無去時無,未去何有發?
在未出發之前——停留之際,哪裏有出發呢?已去的道不存在,去時的道不存在,這些沒有出發;而未去的道,又怎麼會有出發呢?
前面觀察了在有作業的情況下沒有發,那麼在不承許作業的情況下在什麼地方成立發呢?沒有地方成立發。
對一個停留者來說,已去的道路和正去的道路都不存在,因爲發是去的因,沒有發自然不會有已去的道路,也不會有正去的道路。既然沒有這兩種道路,也就不會有這上面的發。那麼未去的道路上有發嗎?未去的道路還不存在,怎麼會有發呢?也沒有發。所以,沒有出發之前,何處也沒有發。
這是根據全知果仁巴的科判作的觀察。
壬二、(破來去之業——道):
一切無有發,何故而分別?
去無未去無,亦複去時無。
一切情況下都沒有發,爲什麼還要分別呢?連發都沒有,又怎麼會有道路呢?所以已去的道路不存在,未去的道路不存在,去時的道路也不存在。
對方認爲:道路是存在的,所以有發。破曰:不管是去還是停留,一切情況下都沒有發,沒有發爲什麼還要起這種分別呢?連發都不存在,又怎麼會有道路呢?不可能有。已去、未去、去時這叁時的道路都不存在。
壬叁、(破來去之對治——住)分二:一、總破住;二、別破去者住。
癸一、(總破住):
去者則不住,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何有第叁住?
是去者則不能住,不去者也不能住,離開了去者與不去者之外,哪裏還有第叁種住呢?
對方認爲:去是存在的,因爲住存在。住是去的對治法,有對治法就說明該法是存在的。就如有光明就有黑暗,有此岸就有彼岸,有煩惱就有智慧,有白色就有黑色一樣。
實際上住並不存在。首先,去者不能住。去者就是已經出發正在去往別處的人,具有去的行爲怎麼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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