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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講記 上▪P38

  ..續本文上一頁如此,一般世間人若能善加觀察也能通達此理。比如識蘊,世間有很多回憶前世的實例,它們並非虛構,完全是現量可見的事實,這足以說明:以前世的心識爲因,善惡業爲緣,在未出現對治智慧的前提下,今世的心識相續不斷。再看行蘊,其中有許多善的心所,雖然成年人的善心可以歸結于從小的培養與熏習,但小孩的善良禀賦又來自哪裏呢?只能是前世行持善法的習氣延續到了今生,所以從小便體現出同行等流。想蘊、受蘊也是如此。那色蘊如何體現這種緣起呢?比如,某些人出生時身上就帶有傷疤,這個傷疤其實就來自于前世身體的傷疤,如何解釋這種現象呢?《中觀四百論大疏》以一個比喻說明了這個原因:茅棚裏有一碗酸奶,茅棚上有一只鴿子,酸奶與鴿子之間有茅棚頂相隔,但酸奶上面卻留下了鴿子的腳印。這就是奇妙的緣起。

  佛陀說過,前世與今生之間並非無有間隔,但只要具足前世五蘊的緣,今生的五蘊就會無欺顯現。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中觀莊嚴論釋》中說:種子與苗芽雖未接觸,但種子無間就能産生苗芽;同樣,業因與果報雖未接觸但業也能生果。但有人認爲:種子生芽是合理的,因爲種芽之間時間極短;而善惡業因生苦樂果報不合理,因爲因果之間相隔太久。千萬不要這樣認爲!這極其合理。爲什麼呢?一方面因果都無自性,另一方面因緣具足時果一定會顯現,這就是性空緣起的道理。前世五蘊出生今世五蘊也是在這一緣起規律上安立的。既然如此,說五蘊自作五蘊而不觀待因緣則不合理。

  也許有人會想,前世五蘊與後世五蘊是否是一體呢?當然不是。《釋量論》第二品說:衆生這一世的五蘊是下一世五蘊的因,但前後的五蘊並非一體。

  卯二、(破他作):

  若謂此五陰,異彼五陰者,

  如是則應言,從他而作苦。

  如果此五蘊異于彼五蘊,則可以說此五蘊從他而作。

  上一偈中,我們成立依前世五蘊而有現世五蘊,並以此遮破自作,而本頌卻要遮破現世五蘊依他作。從表面看,似乎中觀宗的觀點前後相違,但實際並不相違。因爲中觀宗建立的是緣起法,前後世五蘊都不成立自性;但此處對方的觀點中,卻認爲前後世五蘊爲實質性他體,這是我們的所破。

  小乘宗認爲,現世五蘊依他性的前世五蘊而生。但這種觀點不合理。爲什麼呢?因爲,現世五蘊與前世五蘊無法同時成立,而他性必須觀待同時成立的兩個事物。比如兩個人,二人同時存在才可成立他性;一人在一人不在則不成立他性。不在的人與虛空無別,在的人與虛空如何成爲他體呢?顯然不合理。同樣,前世五蘊與今世五蘊並不是真實他體,因爲前世五蘊存在時今世五蘊的一個微塵都未生,那它如何與前世五蘊成爲他體呢?若能成爲他體,那柱子與石女兒也應成爲他體。反過來講,現世五蘊存在時前世五蘊已全部滅盡,如果二者是他體,那虛空與柱子、石女兒與瓶子也都成了他體。所以中觀宗認爲前後世的五蘊不成立他性。既然前後世五蘊不成他體,也就不能成立他作。

  每一頌都有關鍵性的推理和破法,掌握了這一關鍵,不僅很容易破斥對方觀點,自己理解起來也不費勁。

  寅二、(破觀待人我而作)分二:一、自作不成立;二、他作不成立。

  卯一、(自作不成立):

  若人自作苦,離苦何有人?

  而謂于彼人,而能自作苦。

  有說人我造作了五蘊痛苦,但離開五蘊何處有人我呢?若有單獨人我,則可以說是人我自己造作了五蘊,但哪裏有呢?

  具有一定正見的人往往會這樣觀察痛苦的來源:有了我,痛苦自然而然就産生了。他們在感受痛苦時也會這樣講:“我現在很苦,肯定前世自己作了什麼惡業!”這種認識雖有合理之處,但從實相而言,認爲是人我自己造作了痛苦就不合理。爲什麼呢?如果離開了痛苦五蘊以外有一個人我,則可說是人我造作了五蘊,但離開了五蘊哪裏有人我呢?沒有人我又怎麼能說是人我造作了五蘊呢?這顯然不合理。人們執著的人我都是建立在五蘊上的,離開了五蘊根本沒有人我。《入中論》雲:“是故離蘊無異我,離蘊無我可取故。”既然沒有離蘊的人我,說人我造作痛苦就不合理。如果人我不離開五蘊又能造作五蘊,則有自己對自己起作用的過失。

  卯二、(他作不成立)分二:一、受者不成立而破;二、施者不成立而破。

  辰一、(受者不成立而破):

  若苦他人作,而與此人者,

  若當離于苦,何有此人受?

  若痛苦五蘊是由他人造作後交給此人的,則不合理。因爲離開痛苦以外哪裏還有這個來領受的人呢?

  對方認爲:前世的人與後世的天人是他體,人所積聚的業創造了後世天人的痛苦,天人領受痛苦後就完成了前後世的銜接,因此痛苦五蘊是他作。但這樣的觀點也不合理。如果人帶著造好的痛苦來到天界時已有一位天人等在那裏,則可以說天人領受痛苦。但在此痛苦五蘊之外,哪裏有一個領受者天人呢?天人是在五蘊聚合上建立的,當人轉生天界並現前天人的五蘊時天人才可成立,在此五蘊之外的天人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說,即使成立了痛苦五蘊,也無法成立天人領受者。這裏的關鍵是受者不成立,這在科判中已說得很清楚。

  名言中,我是天人,我領受以前作人時所造的痛苦,這是可以的;我現在造各種殺業,當轉生地獄時就開始領受前生所造的痛苦,這也是可以的;我今世感受多病、頭痛等久治不愈的疾患,這是前世殺生、傷害衆生的業報造成的,這也很合理……但這些在真實勝義中並不成立。因爲不管是哪一道的有情,都無法成立離開五蘊之外的領受者。

  辰二、(施者不成立而破):

  苦若彼人作,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人,而能授于此?

  如果說痛苦五蘊由他人造作以後持送與此人,這也不合理。因爲離開五蘊以外,哪裏有人能把五蘊授與此人呢?

  對方認爲:雖然領受者不成立,但創造及施予者成立。破曰:即使領受者天人存在,造作或施予者也不可能成立。因爲他也是在五蘊假合上建立的,離開了五蘊並不存在造苦的人,既無造苦者,那誰能將苦蘊交給其他衆生呢?

  上面從離蘊無我的角度遮破了施受二者,下面依本論第八《觀作作者品》的抉擇方式從作作者的角度進一步觀察:既然決定、不定、二俱的作者不能作定、不定、二俱作業,那也就無法成立造者與施者了,無有造者與施者又如何造作並施與苦蘊呢?

  寅叁、(自作不成立他作更不成立)分二:一、觀待人我不成立;二、觀待蘊而不成立。

  卯一、(觀待人我不成立):

  自作若不成,雲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

  自作苦蘊若不成立,如何成立他作苦蘊呢?因爲他作苦蘊也即名爲自作苦蘊。

  前文已經觀察了從人的角度來講自作苦蘊不成立。自作不成他作又怎麼成立呢?比如修路,如果修路工“自己”修路都不成立,那觀待我而言修路工“他”修路又如何成立呢?再比如別人幫我作一件衣服,如果別人“自己”製作都不成立,那觀待我而言說“他”作了這件衣服又如何成立呢?因此,如果人自作苦蘊不成立,那麼觀待天人而言他作苦蘊也不可能成立。

  歸根結底他作仍是自作,因爲從他人自身的角度而言還是自己造作。比如修路,如果觀待我們而言修路工“他”修路已經成立,那觀待修路工而言“自己”修路也就成立了。我的這件衣服如果可以成立他作,那對他而言也就成了自作。因此,他作苦蘊仍是自作苦蘊。

  所以,從補特伽羅人我而言,若無自作則無他作,若有他作也是自作。

  卯二、(觀待蘊而不成立):

  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

  彼無有自體,何有彼作苦?

  五蘊不是自作,因爲法不能自己造作自己;他體之五蘊沒有自性,又如何能成立他作苦呢?

  本頌從五蘊上觀察。首先,五蘊自作不成立。我們再叁講過自己對自己起作用完全相違,比如火焰不能自燒、日光不能自照、黑暗不能自蔽……所以五蘊不可能依自作成立。其次,五蘊他作也不成立。如果五蘊自體成立,也可以說由該五蘊造作了後世五蘊,但五蘊的自體是不成立的,既無自體又如何由他造作五蘊呢?因此,五蘊他作也不成立。

  對于本頌,佛護論師另有不同解釋:第一句是遮破痛苦五蘊由人我自作的觀點;第二句是遮破五蘊由五蘊自作的觀點;而第叁、第四句則是遮破五蘊他作的觀點。

  非修行人的確苦不堪言,因爲他們沒有真正的對治法。修行人雖然也有痛苦,但可以本論的理證來遣除:痛苦是自作還是他作?……一一分析,在身心的裏裏外外、前前後後都無法成立痛苦的本體。密宗有更殊勝的斷除痛苦的竅訣,但這裏不廣說。由此可知“痛苦正在折磨我”的說法純屬無稽之談。

  有位修行人講:“痛苦經常折磨我,現在我只有離開學院……”當然,凡夫人會有痛苦等迷亂顯現,但如果我們能運用顯宗密宗的竅訣,就能從痛苦中解脫。世間人不懂得這些殊勝的竅訣,煩煩惱惱倒也情有可原,但作爲修行人請不要總是“我很苦!痛苦天天折磨著我!……”這麼好的中觀推理,這麼殊勝的大圓滿本來清淨法,難道對你的實執和痛苦一點都沒有損傷?從來不運用佛法,一天到晚只是“很苦,很苦”,這實在不應該。如果沒有一點感受,沒有打破一點實執,那你還聽聞什麼中觀?修什麼大圓滿呢?

  所以我想,大家聞思修行,最關鍵的還是修。如果理論上懂了再常常串習,那對痛苦的執著一定會減輕。全知麥彭仁波切說過:痛苦是有爲法,肯定可以打破,只要我們將痛苦的因緣一一遮破,它就失去了衍生之地。因此,希望大家遇到痛苦時能堅強些,不要像大勢已去,什麼都完蛋了一樣。

  我自己有這種感覺,生病很好也很有必要,因爲生一場大病可能會完成一個大的事業。第一次我的身體不好時,在治療期間就譯出了《釋迦牟尼佛廣傳·白蓮花論》;第二次生病時我在醫院裏又翻譯了《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因此,我還是很喜歡有一些痛苦。作爲修行人,希望大家在任何時候都不要絕望。痛苦是正常現象,《中觀四百論》說:“世人皆求樂,樂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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