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難得,故于此衆生,衆苦如隨逐。”所以,當我們遇到痛苦時應將所學的佛法知識加以運用,這不可能不管用。我們之所以長時沈浸在痛苦之中,就是因爲不去運用佛法甚至不會用,如果你能運用也經常運用,那麼打破不了實執和痛苦是不可能的。
醜二、(破自他共作), :
若彼此苦成,應有共作苦。
如果自作五蘊與他作五蘊分別成立,則應該有共作五蘊。
不管是從蘊還是從人我的角度來看,自作五蘊、他作五蘊都不成立。既然在自他分開的情況下都不成立作,那自他共作又如何成立呢?比如修路,如果他也修了,我也修了,那可以說我們共同修路;如果他也沒有修,我也沒有修,則可不能成立共同修路。因此,說共作就會有自作、他作的所有過失,就如共生具有自生、他生的所有過失一樣。《入中論》雲:“計從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說衆過故。此非世間非真實,各生未成況共生。”
醜叁、(破無因作):
此彼尚無作,何況無因作?
自作他作及共作尚且不成立,更何況無因而作呢?
既然痛苦五蘊不能依靠自作、他作、共作而成立,那可否以無因而作呢?無因作更不成立。如果痛苦可以無因作,那麼世間就無任何方法可以解決痛苦。因爲痛苦不隨因緣而生,自然不會有任何因緣令它壞滅。比如我們爲了不受饑餓痛苦而積累食品,但由于饑餓之苦是無因而生,所以即使你積累再多食品也無法消除饑餓。
順世外道認爲一切都是無因而生。如果是這樣,那爲什麼冬天的山上沒有鮮花、酷熱的夏天沒有冰雪?這不就是因爲氣候等因緣不具足嘛。爲什麼夏天的山上開滿鮮花、冬天處處白雪?這就是因緣具足的緣故。誰也無法否認現量可見的種種因緣,誰也不能承許無因生這種最下劣的邪見。
壬二、(以此理類推他法):
非但說于苦,四種義不成。
一切外萬物,四義亦不成。
不僅衆生的痛苦五蘊以自作等四義不成立,而且外器世間的一切萬物以此四義也不成立。
四種義,即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不但痛苦五蘊以這四義不成立,就連外在的瓶子柱子、山河大地乃至虛空等一切萬物,以四義觀察時也無法成立。
由此可見,破四邊生的推理非常尖銳,就像金剛能將一切擊爲碎屑一樣它也能將一切執著摧毀無余,破四邊生的理論之所以稱爲金剛屑因,原因即在于此。
佛陀雖然宣說了世俗法,但世俗法都是假的,就像演員的表演:雖然表情很逼真,但都是假的。如果我們對世俗法也能這樣來看待,那對痛苦的執著自然而然就消失了。修行人不管遇到生活還是修行上的挫折和痛苦,都可以坦然面對。但世間人並非如此,有一點點名聲、地位就高興得不得了,反之則極其痛苦。可憐啊!他們根本不知道輪回的本性。作爲修行人,即使尚未證悟,但只要通達對空性的道理,對萬法的實執就可以明顯減輕。
辛二、(以教證總結):
《般若波羅蜜經》雲:“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苦非樂,如是受想行識非苦非樂,若色受想行識非苦非樂,是名般若波羅蜜。””
《梵王問經》雲:“雲何名聖谛?若苦若集,若滅若道,不名聖谛。彼苦等不起,乃名聖谛。”
《等持王經》雲:“世俗佛說法,有爲無爲法,勝義無我所,諸衆相如是。”
《維摩诘經》雲:“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
《中觀根本慧論·觀苦品》傳講圓滿
十叁、觀行品
戊叁、(抉擇有實法爲空性)分二:一、破有實法之本體;二、破彼之能立。
本品觀察行。總的來講,所謂行即指一切有爲法。一切有爲法皆是造作遷流的體性,都是虛诳妄取的體相,但衆生不知反而執爲實有,從而隨逐不舍、流轉不息。對于有爲法的虛诳妄取相,小乘各宗有不同的解釋,而中觀宗依此開顯了空性義。
己一、(破有實法之本體——觀行品)分二:一、以理證廣說;二、以教證總結。
庚一、(以理證廣說)分二:一、以教證安立諸法無自性;二、破他宗解釋之教義。
辛一、(以教證安立諸法無自性):
如佛經所說,虛诳妄取相。
諸行妄取故,是名爲虛诳。
如佛經所說,一切有爲法皆是虛诳妄取之相。以諸有爲法唯是妄取的緣故,所以名爲虛诳之法。
關于“虛诳妄取”,小乘行人認爲是一切有爲法的無常遷變性;而中觀宗認爲,這是指一切有爲法在名言中雖然無欺存在但卻沒有可堪觀察的真實體性,一經觀察就不存在,就像水泡和彩虹一樣。小乘的觀點都是建立在有實的基礎上;而中觀宗的觀點完全不同,認爲名言中的一切法只是夢幻般的存在,其本體爲空性。
爲什麼一切有爲法皆爲虛诳呢?妄取的緣故。所謂妄取,就是以心識虛妄而取。如果這些根識無有顛倒,那麼所取的任何法必定真實,但由于這些根識恒時都是顛倒而取,所以所取到的只能是全無真實的虛诳之法。如果認爲它們真實存在進而引發貪心、嗔心等,那你就被欺騙了。比如眼前的柱子,我們總覺得它真實存在,但以勝義理證觀察時卻無法成立,所以根識乃至分別念面前所顯現的一切全部是虛诳欺惑性的。
對一切法的虛诳欺惑性,我想大家都有所體會。那天有一位居士對我哭訴道:“我原以爲他是個好人,但沒想到卻是個騙子……”我對他說:“這怪你自己愚癡,爲什麼不觀察一下就把錢給他呢?”這個世間本來就充滿了欺惑性,當你了解到這一點時就會知道:不曾受過欺騙的凡夫確實是沒有的。外在形形色色的東西會欺騙我們,這並非一時如此,而向來是這樣:小時候喜歡玩玩具,覺得這些東西特別好;年輕或中年時又希求感情及名聲;到了老年仍然希求一些快樂的事物來充實生活。在一生當中,雖然分別念所認定的快樂和追求的目標轉換過多次,但人們始終無法擺脫被欺惑的結果。世間人不知這個道理,日日夜夜爲了所謂的快樂而奔波馳求,但他們又能獲得什麼呢?除了苦果以外什麼都沒有。作爲大乘修行人,雖然有時不得不隨順世間,但總的來講,我們有不同于世間人的思想和生活目標,所以身心上的感受以及將來的成就也會完全不同于世人。
辛二、(破他宗解釋之教義)分二:一、破無實爲教義;二、破無常爲教義。
壬一、(破無實爲教義):
虛诳妄取者,是中何所取?
佛說如是事,欲以示空義。
既然說諸法是虛诳妄取,那此中怎麼會有所取呢?佛陀如是宣說的目的就是爲了展示空性的意義。
對方認爲中觀宗所承許的“虛诳妄取”是指一切有爲法都不存在的無實單空,即中觀宗所說的大空性損減了業因果、前世後世等名言,是一種斷見。
中觀宗回答:我們的見解並不是斷見。正如《中論釋·善解龍樹密意莊嚴論》所說:“如果自性存在,而宣說爲不存在並具欺惑性,就可稱其爲損減。然而,我們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承認過諸法以自性而成立,又怎麼會存在對諸法現象的損減呢?”再者,如果對方認爲佛陀抉擇了萬法空性,所以有空性可取,這也不合理。因爲只有觀待自性實有才可以這樣建立,沒有成實的自性又怎能建立實有的空性呢?因此,中觀宗解釋“虛诳妄取”爲離戲空性,不但未誹謗佛陀的教義,反而如實開顯了佛陀的究竟密意。那什麼是“虛诳妄取”呢?一切所作所爲、所思所想的法皆無實體,而這種無實也是空性,這就是佛說“虛诳妄取”的真實意義。
壬二、(破無常爲教義)分二:一、說對方之宗;二、破彼宗。
癸一、(說對方之宗):
諸法有異故,知皆是無性。
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
若諸法無性,雲何而有異?
諸法都有變異的緣故,可知皆爲無有恒常性。中觀宗所謂的諸法無自性並不成立,因爲必須承許諸法以人我而空,故諸法自體應當成立。並且,如果諸法無自性,又如何會有變異呢?
“諸法有異故,知皆是無性。”這裏的“異”是指前後不同的變化。小乘宗認爲:將“虛诳妄取”解釋爲空性或無自性的觀點並不符合佛經教義。爲什麼呢?諸法都有變異的緣故。所以“虛诳妄取”應解釋爲“無性”,也就是無有恒常自性。故任何有爲法都應該有自性,沒有自性又如何體現無常呢?
“無性法亦無,一切法空故。”對方說一切法無自性不合理,因爲一切法以我及我所空。既然如此,法的自性就必定成立。
“若諸法無性,雲何而有異?”如果諸法無自性,那爲什麼會有變異呢?如果萬法就像空中的鮮花一樣不存在,那它的變化就無法安立。所以一切萬法的自性決定存在,有自性才有無常變異。
癸二、(破彼宗)分二:一、破無常變異法;二、破空性存在之理。
子一、(破無常變異法)分二:一、無有自性成立之異法;二、變異不成立。
醜一、(無有自性成立之異法):
若諸法有性,雲何而得異?
如果諸法有自性,那怎能有遷往他法的變異呢?
無常變異是自他共許的觀點。對方認爲只有成立自性才可建立前後的變異。而中觀宗認爲,有自性則始終不可能改變,就如熱性的火始終不可能變成潮濕的水一樣;有改變則說明沒有實有的自性。既然對方也承許一切萬法無常變異的觀點,又怎能承認萬法有自性?當然,這裏並不遮破名言諸法的無常變異,對于柱子的新生、安住及壞滅等變異,中觀宗以如夢如幻的方式建立。
醜二、(變異不成立)分二:一、變異不成立之理;二、以比喻說明。
寅一、(變異不成立之理):
是法則無異,異法亦無異。
如果該法的本體沒有舍棄,則不會有變異;如果該法已經成爲異體的他法,也不會有變異。
前面遮破了有自性才有變異的觀點,這裏遮破變異的自性。
“是法則無異”,“是法”即未舍棄自本體的分位,由于未舍棄本體所以不可能有變異。比如人的本體還沒有失去時,就不可能變成牦牛等其他的法;如果在人的本體未舍棄的同時成了牦牛,就有不同的兩個法成爲一體的過失。“異法亦無異”,“異法”即演變成他法的分位,此時也沒有變異,因爲已經成爲異體他法的緣故。就如人已經變成牦牛,那在牦牛的本體上就不應再有變異。或者,在成爲牦牛時人的本體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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