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作的行爲;所作是作的業;作者是作業的人,也就是能作。在藏文文法當中,作有能作的作和所作的作。比如我用斧子砍樹,每一個砍的動作叫能作方面的作;而樹上的木頭一塊塊被砍下來,樹最終倒在地上,這是所作方面的作。而單從能作方面來看,作又有自動的作與他動的作。比如我去色達,這是作者自身的行爲,所以是自動的作;我用斧子砍木柴,斧子是能作,要借人的力量,所以是他動的作。
這裏我們所要觀察的去,不是他動性的,而是自動性的動作。比如一個作者,他從什麼地方來,是從自己的身體上表現出的;到什麼地方去,也是從自己的身體上表現出的。所以,從文法上講,他的動作是自動性的。
人們認爲去是存在的,比如我從家裏走到經堂,這就是去。但實際上,這只是名言的一種假相,在勝義中去是不成立的。
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
已去的道路上沒有去,未去的道路上也沒有去,離開了已去與未去,去時的道路上同樣沒有去。
在名言中,從這裏出發前往某地稱爲去。在去的過程中,對照作、作業、作者,也有去、去業、去者。比如我去經堂,去的人是我——我是去者;我跑過去或如理如法地走過去,這是去的行爲,也就是去法;依靠我的身體和去的行爲所經過的道路,就是去業。我們以勝義理證觀察,這個去是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建立呢,還是在去時的道路上建立?在叁時的道路上都無法建立。
“已去無有去”,在已經去過的道路上,去的行爲已經刹那刹那滅完了,哪裏還有去呢?就像世人所謂“過去的事不再提了”,在去過的道路上沒有一個真實存在的去。
“未去亦無去”,在還沒有去的道路上,去的行爲尚未産生,像石女的兒子一樣,所以也沒有去。比如待會兒下了課我要回去,我將要去的道路就是未去,這上面哪有去呢?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去時”也就是正在去的道路。下面還會有“見時”、“燒時”等概念,從時間上看,這些都是指現在的時間,排除了過去和未來。除了已去與未去以外,去時的道路上也沒有去。
人們認爲:已去的道路已經去完了,沒有去;未去的道路還沒有産生,也沒有去,這兩點可以成立。但在正在去的道路上人正在走,此時肯定有去。我想很多人這方面的實執可能比較強,沒有學過中觀的人往往會這麼想:我正在去啊!我背著書包正走在路上,這不叫去那什麼叫去呢?
其實這個去並不成立,因爲去時的道路——正在去的作業根本無法成立。人們用腳來行走,已經跨越的道路是已去,還沒有跨越的是未去,除了已去、未去之外,並沒有一段去時的道路。如果認爲腳正踩踏的地方就是去時的道路,那我們可以觀察腳趾下方的微塵:腳趾後方的已經踩過了,是已去;前方的還沒有踩,是未去;在已踩和未踩以外,你能不能指點出一段正在踩的道路呢?肯定不能。如果連去時的道路都不成立,那它上面的去更無法成立了。
以上我們從叁時的道路——作業上作了觀察,結果任何作業上都沒有去,由此可知去根本不成立。
不從作業上觀察,單從去的行爲上觀察也可以。比如將我正在走路拍下來進行觀察,雖然名言中去的行爲是連續的,但照片上我正在走路卻是靜止的,可以說處在一個非常細微的刹那中。這個行爲之前的行爲已經過去了,是已去;而這個行爲之後的行爲還沒有産生,是未去;已去和未去都沒有去。那是不是照片上的這個行爲叫去呢?這個行爲動都不動,怎麼能叫去呢?如果把去安立在一個刹那上,說它是正在去,那也不合理。因爲,這個刹那如果可分,那它要麼是已去要麼是未去,而不可分的刹那根本不存在。所以,所謂的去時不成立,沒有去時——正在去,也就不會有去時去。
不僅走路中沒有去,在萬事萬物的遷變中都沒有去。人們認爲河水去年、今年一直在流淌,但觀察河水流過的地方,已去、未去、正去的地方有沒有真實的流動呢?沒有。人們認爲心念在刹那刹那不停地遷變,但觀察心執著的對境,已去、未去、正去的對境上有沒有真實的遷變呢?沒有。
當然名言中可以成立去,這條道路我以前去過、現在正在去、以後也會去,這些都成立。但這些都是分別念假立的。下課後,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動作到底有沒有去?“啊,堪布,我已經發現去了。你看我的這個動作就是去呀!”但請仔細分析一下你的身體、行爲和道路,看正在跨步的時候有沒有去,肯定沒有去。要知道去只是分別念假立的名言,是一種迷亂顯現,實際根本不存在。所以,我們一定要通達大慈大悲的佛陀所宣講的“諸法無來去”的教義。
我們爲什麼要學中觀呢?目的就是要通達佛經的殊勝密意。只有以中觀的理證抉擇,人們才能真正接受空性真理,可以說它就是通向空性的橋梁。尤其是現在的知識分子,要遣除他們的執著,一定要用中觀的推理。這些知識分子雖然自認爲很有智慧,但在中觀的推理面前卻往往感到迷惑,這是因爲出世間的智慧更爲深細的緣故。但真理畢竟是真理,他們再再推究之後,一定會對佛陀的智慧生起堅定不移的信心。
在學習中觀的過程中,認真、努力最重要。有些人以前並不怎麼聰明,但通過背誦、思維,現在越來越有智慧,超越了很多人。就像賽跑,落後的人通過努力漸漸跑到了前面。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二規教言論》中說:“若自相續增學問,昔過己者成同等,昔同等者居其上,最終獲得極無上。”所以,有智慧的人通過精進和努力,相續中的學問再再增上,以前勝過自己的,現在與他平等了;以前和自己平等的,現在已經超越他了;最終自己獲得無上的佛果。
而有些人恰恰相反,開始還可以,但漸漸就不行了。也像賽跑,有些人本來跑在前面,但慢慢落到中間,甚至倒在地上不能動了。我們的聞思修行就是一場賽跑,在這個過程中,希望大家不要倒下,一旦倒下就太可惜了。有些人雖然多年聞思修行,但中間遇到了不好的因緣生起了邪見,然後就倒在地上一直起不來,實在可惜!
當然,除了非常聰明的人以外,剛開始學時一般人很難聽得懂中觀。有些藏傳佛教的大德說:剛學因明和中觀,就像被棍棒打到頭上,有種昏厥的感覺,一直反應不過來,但聞思過叁四次以後就會通達。當然,也有可能聽了叁四次還是不能通達。總之,希望大家認真觀察、好好努力!
壬二、(別破去時之道)分二:一、說對方之宗;二、破彼宗。
癸一、(說對方之宗):
動處則有去,此去時之動,
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
在腳提放的地方有去,這就是去時的去——去時上的動作,這一動作並非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有,因此說是去時有去。
這一頌是外道或有實宗的觀點。對方認爲:何處有腳部提放的動作,這個地方就有去的行爲。這個地方,就是指腳正在跨越的道路,也就是去時。在去時上的動作,就是去法。雖然去法存在,但並不是在已去的道路上存在,也不是在未去的道路上存在,而是在去時——正在跨越的道路上存在,所以說去時有去。
去時也可以理解成正在去的動作本身——腳部正在提放、正在跨越的動作。對方認爲,在這個去時的動作中有去。比如,一個人正往東方去,此時他腳部的動作就是去時,這裏面有去。不是在已去的動作中有去,也不是在未去的動作中有去,而是在去時的動作中有去,所以說是去時有去。
癸二、(破彼宗)分叁:一、若去法有去則成去時無去;二、若去時有去則成去法無去;叁、若有二去則極過分。
子一、(若去法有去則成去時無去):
像上面所說的那樣,去時——正在去,它既可以表示去的作業——道路,也可以表示正在去的動作本身。但不管是什麼,去時一定要依靠一個去的行爲才能成立。
對方認爲去時有去,但這一點只能在名言中以假立的方式成立。在勝義中,既然是“去時去”,“去時”和“去法”就應該同時成立,也就是說,在去時去的過程中,既要有“去時”的自體,又要有“去法”的自體。所以,一定要通達下面對于“去”這一動作的觀察。在去時去的過程中,如果是名言中,既可以假立“去時”,也可以假立“去”,合起來是“去時去”;但在勝義中,這個“去”的行爲只有一個,是用它成立“去時”還是用它成立“去法”?這是破的關鍵。
雲何于去時,而當有去法。
若離于去法,去時不可得。
去時怎麼會有去法呢?如果去法有去,那麼離開了去的行爲的緣故,去時不可得。
從科判上看,這一頌和下一頌都是從去時和去法上作觀察。前面講過了,在去的過程中有叁個法:去者、去法和去業。這就像漢語言中的主語、謂語和賓語,具足了主謂賓句子就完整,不具足就不完整。同樣的道理,只有具足了這叁個法,去的過程才能圓滿。
按月稱菩薩《顯句論》的觀點,這裏的去時就是指正在去的道路。對方認爲,在已去、未去的道路上沒有去法,而在正去的道路上有去法。
正去的道路上怎麼會有去法呢?在這個去的過程中,既要有去時,又要有去法,而這兩者都要依靠去的行爲。有了去的行爲才能成立去法,否則怎麼是去法呢?同樣,也要有去的行爲才能成立去時——去的道路,因爲作爲去的作業,一定要依靠它的行爲。而去的行爲只有一個,如果用它成立了去法本身,那麼去時就不能成立了。爲什麼呢?因爲勝義的觀察不像名言,在名言中既可以假立一個去時,也可以假立一個去法,合起來成爲去時去;但在勝義中,任何具自性的法要存在都只能有一個,去的行爲——去法也不例外,如果用它成立自身,那就不能再成立去時了。所以,如果去法單獨成立,就沒有去法來成立去時,那麼去時就不可得了。沒有去時,只有去法,怎麼能成立去時去呢?
如果去時表示正在去的動作本身,那麼在這個去時當中也沒有去法。比如我從印度靈鹫山到王舍城,已經過去的動作是已去,還沒有産生的動作是未去,而正在去的動作就是去時。在這個去時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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