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沒有去法呢?沒有。因爲去時本身都不成立,這一點前面已經破過了。再舉一個比喻,我用一根針穿破一百張紙,在穿破其中一張紙的刹那上安立正在穿的動作——穿時。但這個“穿時”實際不成立,因爲這張紙有上下兩面,所以穿破上面和下面的時間必定不同,也就是說這個過程是可分的,故“穿時”不成立。
所以,不管怎麼安立,去時去都不成立。
子二、(若去時有去則成去法無去):
若言去時去,彼者于去時,
應成無去法,去時有去故。
如果說去時有去,那麼去時的去法就不存在,因爲唯一的去已經用來成立去時的緣故。
在去時去的過程中,只有一個去,如果用它成立去時,那麼去法就無法成立。去時要依靠去,有了行爲,才能成立所謂去時的道路;而去法要成立,也要依靠這個去的行爲,沒有去的行爲,就不是去法。兩者都要用去的行爲,如果用去的行爲成立了去時,那麼去法就無法成立。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去時和去法是觀待的緣故,二者自性不成立。去時要不要依靠去法呢?要依靠去法,沒有去法,去時不可能成立;去法要不要依靠去時呢?也要依靠去時,沒有去時,去法也不可能成立。所以,去時未建立之前不可能有去法;去法未成立之前也不可能有去時,也就是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不成立,一者成立另一者才成立。由于二者不可能同時存在,所以去時去不成立。
子叁、(若有二去則極過分)分二:一、有二去法之過失;二、有二去者之過失。
醜一、(有二去法之過失):
前面的推理大家應該清楚,首先是總破叁時的道路:已去的沒有去,以腳趾前端爲界限,它之後的地方都踩過了,所以在已經去過的道路上再不會有去;而在腳趾還沒有踩過的地方,所去的道路、能去的作者以及去法叁者都不存在,所以也沒有去;在已去、未去之間也沒有正在去——去時,因爲去時只不過是假立,並無實體,所以去時也沒有去。
其次,在別破去時之道時,我們從去時和去法上作了觀察。比如去經堂,去的動作只有一個,那它是跟去法相關呢,還是跟去時相關?也就是說,它是用來成立去法還是去時?雖然在名言中可以有與去法以及去時相關的兩個行爲,但在勝義中去的行爲只有一個:如果它成立去法,那麼去時就無法成立;如果去的行爲成立去時,那麼去法就不存在。
這裏宣說去時有去則有二去法的過失。
若去時有去,則有二種去。
一謂爲去時,二謂去時去。
如果去時有去,就會有二種去法:一是令去時成立的去法,二是去時成立後的去法。
在勝義中去的行爲只有一個,成立去時就不會有去法,成立去法就不會有去時。如果要成立去時去,就會出現兩種去的行爲:一個是成立去時的行爲(地面要成爲去時——作業,必須以去的行爲爲前提,這樣方可稱爲道路),第二個是在去時的道路上的去法。但這是不合理的。
雖然在名言中可以有兩種行爲,比如正在走路,身體有一種動作,這叫能去的行爲;道路上也有一種動作,這叫所去的行爲。但到了勝義有兩種行爲就成了過失。爲什麼呢?因爲,在去的過程中去的行爲只有一個,如果它既要成立去時又要成立去法,那麼就有兩個去的行爲,這明顯相違。
醜二、(有二去者之過失):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
以離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如果有兩個去法,則有兩個去者。因爲離開了去者,去法不可得。
在一個去的過程中,必定有一個去者、一個去法和一個去業——道路,這在名言中可以假立,但在勝義中並不成立。因爲,如果要成立去時去,則會有兩個去法:與能作相關的去法、與所作相關的去法;有兩個去法,就應該有兩個去者,因爲離開了去者,單獨的去法得不到。
比如去經堂,去者本來只有一個,如果能作的行爲和所作的行爲都真實存在,那就要有兩個去法,有兩個去法就會有兩個去者:一個是去者本身——依靠能作的去法所建立的去者,一個是由所作道路上的去法引出的去者。這樣一來,一個人去經堂就成了兩個人去經堂。在名言中,一個作者可以同時做兩件事情,比如一個人一邊看書一邊聽音樂,這在名言中以不經觀察、如夢如幻的方式是可以安立的。但在勝義中,這個作者並不是一個而是兩個,因爲有看和聽兩種行爲。
如果去時去的道理不好懂,我們可以觀察吃時吃——正在吃。人們認爲吃時吃存在,但這個吃的行爲是建立吃法呢,還是建立所吃?如果承認前者,那麼所吃就無法建立了。如果承認後者,那麼吃法就無法建立了。如果說吃的行爲既要與吃法有關又要與所吃有關,那就要有兩個吃的行爲,有兩個吃的行爲就要有兩個吃者:一個是吃者自身——依靠吃法建立的吃者;一個是和所吃的飯有關,依靠所吃的吃法所建立的吃者。這樣一來,就不是一個人在吃了,而是兩個人在吃。所以,所謂的吃時吃無法成立。
這個問題不好懂,大家要好好分析,今天不行明天,明天不行後天。吃飯的時候,在能吃、所吃方面要好好想;行走的時候,在能去、所去方面也應好好思維……這樣就一定能通達無來無去的道理。從前常啼菩薩尋求智慧波羅蜜多法門時,一位如來的身相出現在他面前,如來贊歎了求法的功德,給他指路之後就消失了。在路上他一直在想:這尊佛從哪裏來的?到哪裏去了?見了法勝菩薩之後他詢問了這個問題。法勝菩薩爲他宣說了《諸佛無來無去品》。所以大家在走路的過程中也應該好好觀察有沒有來去,這樣觀察下去就會了知來去只不過是名言假立,根本不存在實體。
當然,究竟的空性並不是單空,而是遠離一切戲論的大空性。站在中觀應成派的角度,所謂諸法不存在並非只破有邊,而是破除所有的邊:不是有,不是無,不是有無二俱,也不是非有非無,遠離四邊才是中觀的究竟奧義。
以上從作業的角度作了觀察,下面從作者的角度分析。
辛二、(于作者觀察叁類而破)分叁:一、宣說作與作者互相觀待而成;二、總破叁類去者;叁、別破去者去。
壬一、(宣說作與作者互相觀待而成):
若離于去者,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何得有去者?
離開去者,去法的確不能成立,但去者存在,所以去法也應該存在。如果的確有去法,去者也可以成立,但去法不存在,又怎麼會有去者呢?
頌詞前兩句是對方的觀點,對方認爲:沒有去者就沒有去法,但去者是存在的,所以也應該有去法。比如我去成都,如果沒有我這個去者,當然不會有去法;但世人都會認爲有我這個去者,有去者就肯定有去法。
後兩句是中觀宗的觀點,中觀宗認爲:如果有去法則可以成立去者,但並沒有去法又怎麼會有去者呢?這是以同等理遮破對方。因爲,去者和去法是觀待的,沒有去法就沒有去者,沒有去者也就沒有去法。所以,在對方以去者成立去法時,我們就可以反過來以遮破去法的方式遮破去者。就像有道友說:道路應該有,有了道路就會有去者在道路上行走。其實這只是世人的想法而已。實際上道路和去者是觀待的,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不可能成立。就像父親不成立,觀待父親的兒子就不會成立,沒有兒子也不可能成立父親一樣。
再總結此頌的意義。世間人看到天授在道路上行走就認爲:去法存在,去者存在之故;即所立存在,能立存在之故。同等理破曰:先前沒有去法的緣故,沒有去者天授。雖然同樣是觀待,但對方不得不承認我們的觀點。因爲,互相觀待的法,一者要成立另一者必須先成立,如果能觀待不成立則所觀待也不成立。總之,對方的觀點只是分別假立,而我們的觀點以理證成立。
壬二、(總破叁類去者):
去者則不去,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無第叁去者。
去者不能去,不去者也不能去,除了去者與不去者之外,並無第叁類去者。
對方認爲去法肯定存在,因爲某人正在去是現量所見。但去法並不存在,其原因是:
“去者則不去”,去者之所以成爲去者,他一定要有去的行爲,不具足這個行爲就不叫去者,就像沒有殺生行爲的人就不是屠夫一樣。但即使有去的行爲成立了去者,去者也不能去,因爲在去的過程中只有一個去的行爲,它成立了去者,就沒有去的行爲了;如果去者還要去就有兩個行爲,有兩個行爲就會有兩個去者。所以,去者不能去。
“不去者不去”,去者都不能去,不去者更不能去。不去者本身就不具足去的行爲,不具足去的行爲怎麼能去呢?就像柱子、瓶子等法一樣,都不具足去的行爲,所以不去者不能去。
“離去不去者,無第叁去者”,去者、不去者都不能去,那麼這兩者以外有沒有第叁類去者呢?沒有。不管我們如何觀察都找不到,既然不存在第叁類去者,就更不可能有它的去。
因爲叁類去者都不能去,所以去法不存在。但世人始終認爲有來有去,這種觀念可謂深入人心。學了中觀以後我們要知道,所謂來去只是名言中的幻化,只是在如夢如幻的衆生面前存在這種如夢如幻的顯現;在勝義中並沒有來去。所以,所謂來去只是衆生面前的一種暫時存在。
雖然我們知道這種暫時的存在是虛妄的,但要遣除它還需要一個過程。慈誠羅珠堪布的講義講了一個比喻:即使見到黃色海螺的具眼翳者知道海螺本來是白色的,但他仍然不能見到白色,只有治療到了一定階段,患者才能見到白色的海螺。同樣的道理,雖然我們現在從道理上知道了一切萬法不來不去,但實際生活中還是覺得有來有去,這就是我們現在的狀態。在這個時候,我們首先要知道這是自己的迷亂,然後還要依靠龍猛菩薩的理證再再抉擇,並依靠上師叁寶的加持生起證悟。不僅是顯宗,很多大圓滿的竅訣也要依靠中觀的理證來抉擇。上師如意寶在《大圓滿直指心性注疏》裏說:我們要依靠中觀最尖銳的理證來破斥心的來去。《大圓滿心性休息》也有如是教言。
這種觀察方式相當重要,我們要在平時的生活中運用這些推理,比如在生嗔恨心時,應觀察它的來去,這樣就會明白煩惱即菩提。昨天我家來了一位客人,他說因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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