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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四《叁主要道論》講記▪P5

  ..續本文上一頁及到自己眼前的狹隘利益,就叫做過度。如果過度地執著、過度地貪戀,人生就失去了意義,所以,我們決不能過度地貪戀世間。

  在修持暇滿難得與死亡無常之後,我們會珍惜自己的生命,會發現生命的意義,會更加勤奮地去發揮人生的價值。

  “無欺業果輪回苦,修此可斷後世執”,修持因果無欺與輪回痛苦,則可以斷除對後世的貪執。

  因果規律是一種自然的法則,雖然我們看不見因果之間的關系,但誰也無法否認因果的存在。比如說,無線電波、紅外線、紫外線、X 射線、 射線等電磁波,也是肉眼看不見,雙手摸不到的東西,但我們能抹殺移動電話的功能,能無視收音機、電視機的作用,能放棄它們在通訊、遙感、空間控測、軍事應用、科學研究等諸多方面的應用嗎?不能。由此可知,有些看不見的東西只是我們自己感覺不到而已,但並不能否定它的存在。

  同樣,雖然薄地凡夫看不到因果之間的關聯,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卻是千真萬確、永不改變的客觀事實,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不受任何評價的影響,所以我們要相信這一點。如果能相信這一點,我們的行爲就會從根本上得到規範,從此以後,我們再也不會偷偷去造作殺盜淫妄等傷天害理之事了。

  雖然世間的法律可以規範我們的表面行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們一般不會明目張膽地去做違法的事情,但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我們能保證自己絲毫也不去做非法之事嗎?這就很難說了。之所以我們膽敢如此,就是不相信因果所導致的。如果相信因果,則無論人前人後,我們都不敢去造作惡業的。

  在相信因果,畏懼因果之後,就要修持輪回痛苦。

  關于輪回的痛苦,在以前的《慧燈之光》當中已經講過,以後在講具體修法的時候也會再次講述,所以此處不必重複。

  在修習輪回痛苦之後,就可以斷除對來世的貪戀。爲什麼可以斷除呢?因爲,在沒有觀修輪回痛苦之前,我們往往不會認識到輪回的痛苦,甚至會有“如果我來世可以變成天人,那該多好啊” “如果我來世可以變成有錢人,那該多好啊”的觀念,但在修習輪回痛苦之後,這些觀念就會徹底消失,我們就會清醒地知道:雖然相對來說,輪回當中也有比較好的地方,但總的來說,輪回叁界六道都充滿了痛苦,即使得到一個天人的身體,也沒有多大意思,也終究會面臨死墮之苦,仍然不能解決最根本的問題,所以我必須超越六道輪回。此時此刻,我們的出離心就會自然而然地生起。

  以上所講,就是修持出離心的方法。

  修後于諸輪回福,刹那不生羨慕心,

  日夜欲求得解脫,爾時已生出離心。

  這幾句話特別重要。時常有人會問:我已經修了多少多少遍加行,算不算過關了呢?修習加行究竟怎麼樣才算達標呢?加行合格的標准,不是以修習時間的長短和次數多少來界定的,無論修持幾個月也好,修持幾年也好,只要能達到規定的標准,就可以算是合格了。那麼,這個標准究竟是怎麼樣的呢?

  宗喀巴大師在此告訴我們:

  “修後于諸輪回福,刹那不生羨慕心”,在修好上述四個外加行以後,即使在刹那之間,也不會對世間凡夫最想望、最欣羨的名利、享樂等各種輪回福德生起羨慕之心,因爲我們已經知道這些只是生存的方法而已。

  作爲修行人,無論選擇什麼樣的生存方法都可以,我們不需要爲了證明自己是舍棄世間的修行人,而強迫自己去接受缺吃少穿、沿街行乞等自己身心都不願承受的折磨。既可以過得舒適一些,也可以過得儉樸一點,無論過得好壞都沒有太大問題,但必須明白的是:即使過得再好,也終究會如同夢境般一去不複返,無論對自己、對他人,都沒有任何價值,最後不會留下什麼好的東西;反之,如果過得簡單一點、樸素一點,也沒有什麼不好,而且可以避免浪費,可以把節約下來的很多東西用來幫助別人解決燃眉之急,這樣不是更好、更有意義嗎?所以,這只是生存的方法,而不是生存的目標。最重要的,就是要修行。

  這樣一來,我們就不會過分地羨慕他人,而只會關注自己的修行。當我們看到一個人生活十分奢侈的時候,不但不會羨慕他,而且會對他生起同情的感覺:雖然他過得這麼好,但卻在這方面投入了畢生的精力。這些別墅、名車等等是他花費了無數心血,浪費了大量時間所換得的。付出如此之大的代價,卻只能換來微乎其微的回報,他是多麼的可憐啊!我不能選擇這樣的生活,名車、名房有也可以,沒有也不在乎,即使過得平淡一點,只要沒有被逼到窮困潦倒的地步,我一樣可以過得有滋有味。如果能有這樣的心態,就不會羨慕這些東西。

  不羨慕並不意味著消極,我們不能因爲不想有名車、名房等等,就既不工作,也不作任何事情,整天無所事事、懈怠懶惰,漫無目的地過一天算一天,而是要樹立起更遠大、更崇高的人生目標,並爲之而不斷努力。

  這個崇高的人生目標究竟是什麼呢?本論就此講到:

  “日夜欲求得解脫”,日日夜夜都專心專意地盼望著能獲得解脫。這並不是說,每天二十四小時的所有念頭,都只是向往解脫、希求解脫,任何與解脫無關的事都不能涉及,這樣誰都做不到。但所有重大、關鍵的選擇,都必須圍繞在解脫周圍,以解脫爲中心。時時刻刻都向往解脫,而不去羨慕世俗人所追求的名利等等。

  如果能有這樣的境界,即使只修了幾天的外加行,也算是達到標准,獲得了修習外加行的結果;如果沒有這樣的效果,哪怕修了十年、二十年,外加行也沒有達到預計的標准,所以也不能算是修完了。

  以後我們不需要去詢問別人“我的外加行修完了嗎?”,只需問問我們自己,我是否還在羨慕和追求世間的安樂與圓滿?我的生活與事業重點是否放在了尋求解脫方面?我是否還將重點放在現世生活上面?我是否還在把生存方式當成生存目標?根據這些答案,我們就能很清晰地知道自己尚處于什麼階段。如果能很明確地回答道:雖然我的肉體還不能脫離世俗紅塵,但我的內心已經發生了決定性的轉折,我不再沈湎于世俗的生活方式,而是一心一意地期盼解脫。其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們已經修好了外加行。

  “爾時已生出離心”在那個時候,就算是已經生起了出離之心。

  我在《慧燈之光》當中也講過,在“出”和“離”當中,必須包含兩個要點:第一個,不追求世間的圓滿;第二個,是尋求解脫。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不追求世間圓滿只是出離心的一半,而不是出離心的整體。只有二者的完美結合,才是真正的出離心。如果僅僅不追求世間圓滿,但在其他方面也沒有任何追求,終日遊手好閑、苟且偷生,那有什麼意義呢?本來以前在工作、生活方面都很積極、很努力,如今連這些也放棄了,不但不能通過修行來獲取解脫、度化他衆,連自己的生活來源都沒有保證,這不是消極、頹廢的表現嗎?所以,我們不能把這些消極的東西錯當成出離心。

  佛教對積極與消極的诠釋與世間的概念是有所不同的。世間人往往以爲自己是積極的,但佛教卻認爲他們很消極。爲什麼呢?因爲,他們所努力的方向,只是眼前的蠅頭小利,至于未來的長遠利益,生命與心靈的淨化與提升,他們卻沒有作任何計劃、准備、努力,所以說他們是消極的;而佛教徒卻與此截然相反,我們有了更崇高的長遠計劃,有了更光明的遠景目標,就是自度度他——在利益自己的同時救度他衆,並爲此而不惜一切代價。在此當中,沒有絲毫的消極成分,其中所有的,都是積極向上、高尚無我的利他行爲,這難道不是更積極的嗎?只要我們按照這種要求去做,我們的人生就是積極奮發的人生。

  現在有很多人做事很極端,有的人根本不去想解脫不解脫的問題,將所有的精力和時間都投入到物質生活當中;而有的人恰恰相反,又走到了另一個極端——根本協調不好工作、生活與修行的關系,將工作、生活與修行視爲完全對立的矛盾體,一旦二者發生沖突,就會感情沖動而辭去工作、拆散家庭,到寺院出家或專職修行,最後又因思想准備不足而後悔。這樣意氣用事的結果,就會讓家人、同事、朋友乃至其他人對佛教産生不好的印象,破壞佛教徒的形象,讓世人對佛教徒看不順眼,因此,我們必須妥善處理好世間與出世間的關系。

  當然,我這樣說並不是反對出家或專職學佛。如果真的有菩提心,有正知正見,作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備,能選擇出家當然是最好的,作爲家人與社會也應該予以理解,因爲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如果自己認爲某種生活方式是最好的,就可以勇敢地去做,誰也不能對此加以阻攔。

  從一般佛教徒的角度而言,世間與出世間是可以並行不悖的,工作、家務、事業與學佛之間並沒有矛盾。如果發生了沖突,也只是自己的問題,是自己沒有協調好其間的關系,而不是佛教的原因,釋迦牟尼佛也沒有製定在家人必須放棄世間去學佛的要求;對于像米拉日巴尊者那樣的高層修行人來說,世間與出世間才是相互對立的,這樣的修行人不會參與世間的事務,只能純粹地去修行。如果從這種高度來要求,就不能去做世間的工作,但我們屬于這種層次的修行人嗎?我想答案一般都是否定的吧!

  釋迦牟尼佛住世期間,在他的弟子當中也有很多公務繁忙、俗事纏身的國王、大臣、商人等等,釋迦牟尼佛爲他們安排了相應的法門,讓他們在管理天下、經營買賣的同時,也能很好地兼顧修行,雙方都沒有受到影響。既然在修行的同時都能治理好一個大國的國政,一個小小的家庭又怎麼會處理不好呢?肯定可以處理好!因此,在出離心方面,我們不能有這樣的誤解,不能夠走極端。

  當出離心慢慢修出來以後,如果真的不想再參與世俗事務,也可以考慮出家,但還是要與親友商議,最好是在父母家人同意的前提下,毫無後顧之憂地出家。現在有些人的出家,給父母、家人以及朋友都帶來了極大的痛苦與打擊,雖然他們自己從此可以無牽無挂地修行了,但對他人卻是很殘忍的事情。作爲修行人,我們還是要將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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