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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與佛教命脈——《標宗顯德篇》解讀 第一章 律宗綱要 第一節 敘宗勸學

  戒律與佛教命脈——《標宗顯德篇》解讀

  濟群

  第一章 律宗綱要

  第一節 敘宗勸學

   贊戒殊勝

   勸勉大衆

   末法亂象

   廢戒危狀

  第二節 正明宗體

   一、戒法

   二、戒體

   叁、戒行

   四、戒相

  第二章 引文顯德

  第一節 順戒法住

   一、化教

     1.小乘經

     2.小乘論

     3.大乘經

     4.大乘論

   二、製教

     1.廣律

     2.律論

  第二節 違戒法滅

   一、破戒滅法

   二、廢學呵責

   叁、現未衰惡

   四、不學滅法

  附錄:《四分律行事鈔·標宗顯德篇》原文

  

   從本篇標題可以看出,其內容主要由標宗和顯德兩大部分組成。

   標宗,即標出本鈔宗旨。《行事鈔》全稱《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立足律藏,以戒爲宗,其中又分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律藏的所有內容,如《四分律》、《五分律》等。戒體,是通過如法受戒,由戒法納入心田而形成防非止惡的自製力。戒行,是依戒體建立的持戒行爲。戒相,是由如法持戒所表現的外在威儀。

   顯德,即顯示受持戒律的功德。本篇主要從兩方面進行說明:一是順應戒律有哪些功德,一是違背戒律有哪些過患。

   按律宗的判教,將釋尊一代時教判爲化教、製教兩種。化教,爲叁藏中經藏、論藏的內容,開示義理及止觀的修習,達到化世導俗的功效。製教,爲叁藏中律藏的內容,通過戒律規範叁業行爲,從而調整心行,趣向解脫。《行事鈔》中,道宣律祖廣泛引用經、律、論叁藏典籍,會通化製二教,對以上問題作了詳細闡述。學習《標宗顯德篇》,將使我們深入認識戒律在修行中的作用,及戒律對住持正法的意義。

  

第一章 律宗綱要

  

第一節 敘宗勸學

  

【贊戒殊勝】

  

  夫律海沖深,津通萬象。雖包含無外而不宿死屍,騰嶽波雲而潮不過限。

  

   本篇起始,即以大海爲喻,贊歎戒律殊勝,這也是佛陀在說法時常用的比喻。《四分律》中,佛陀就以大海八種功德來比喻戒法的甚深廣大。

   其一,“諸一切衆流皆往投之。”一切江河之水終將彙歸大海,比喻佛弟子通過學戒,將身心融入佛法海洋。

   其二,“海水常住不失潮法。”大海潮起潮落而井然有序,若佛弟子安住于戒,便能言行如法,至死無犯。

   其叁,“今五大河,恒河閻摩那薩羅阿夷羅婆提摩河,皆投于海而失本名,名之爲海。”五大河水彙入大海後,都會失去原有名字而共稱爲海。佛教僧團也是同樣,身份懸殊的婆羅門、刹帝利、吠舍、首陀羅四姓出家後,都將成爲沙門釋子,沒有任何差別。這也是《阿含經》所說的四姓出家,同爲釋種。(“諸有四姓剃除須發,以信堅固出家學道者,彼當滅本名字,自稱釋迦弟子。”《增一阿含經》卷21,T02-658下)

   其四,“此五大河及天雨,盡歸于海,而海水無有增減。”所有的江河水及雨水盡數流入大海,但海水卻不增不減。在佛法中,佛弟子舍家修道,證得涅槃,涅槃界同樣沒有增減。不會因爲多一人證入涅槃,涅槃界即隨之增加;少一人證入涅槃,涅槃界即隨之減少。

   其五,“海水盡鹹,同爲一味。”所有流入大海的水,最終都是同樣的鹹味。在佛法中,一切修道者所證,也是同樣的法味、解脫味。

   其六,“海水不受死屍,設有死屍,風飄出置岸上。”海納百川而不受死屍,無論什麼屍體落入海中,風浪最終會將它們漂到岸上。在佛教僧團中,如果有人犯下根本大戒而不知悔改,也會被僧團通過羯磨擯除出去。

   其七,“海水多出珍奇異寶,陸地所無有盡出于海。”大海蘊藏著各種奇珍異寶,許多陸地沒有的珍寶都出自大海深處。佛法中同樣多出珍寶,那就是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功德法財。

   其八,“大海水大形者所居處。”海洋有很多身形巨大的衆生,而在佛法中,則有很多得道證果的聖賢,如四向四果的聖人等。

  “夫律海沖深,津通萬象。”沖深,即幽深、深奧。津,即渡口。萬象,宇宙間一切事物或景象。佛陀所製定的戒律如大海般深邃無邊,難可見底。而作爲通向解脫彼岸和無上菩提的渡口,每條戒都含攝一切境界。比如受持不殺生戒,是發誓不傷害一切衆生,其所緣便包含一切衆生;受持不偷盜戒,是發誓決不盜取任何物品,其所緣便是一切情與無情之物。由此可見,戒律的深度和廣度皆不可思議。

  “雖包含無外而不宿死屍。”死屍,指破根本大戒者。戒律含攝一切衆生,也就是說,在十法界中,除福智究竟圓滿的佛陀,九界衆生都要依戒行持而成就解脫,甚至動物也不排除在外。關于這個問題,有些宗派持不同觀點,認爲動物無法受戒。但依本宗觀點,五戒、八戒等在家戒,動物也通受無礙。雖然戒律覆蓋的面如此之廣,但對已破根本大戒者,清淨僧團卻是不能容納的。前面講到大海八大特點的第六條中,也有同樣的說明。當然,如果破戒後還有忏悔心,可繼續在僧團當學悔比丘,但不能享受作爲僧人擁有的基本待遇。具體內容,今後在《僧網大綱篇》會詳細解說,如“奪叁十五事”等。至于毀犯根本大戒而無意忏悔者,將被徹底驅逐出僧團,是爲滅擯,就像大海將死屍棄之于岸。

  “騰嶽波雲而潮不過限。”騰嶽波雲,是以大海波濤比喻戒律製定及開遮的甚深緣起,嶽喻其高深,雲喻其變化。佛教的戒律,並不是在僧團建立之初就已完備。而是在日後發展過程中,佛陀針對弟子們出現的種種不如法行爲逐步製定。每一條戒,都是針對某個具體問題而産生。製了又開,開了又製,如大海波濤般澎湃洶湧。雖然戒律的開遮持犯極其複雜,但一切都是有規律可循的,就像大海那樣,潮起潮落皆有一定之規。

  

【勸勉大衆】

  

  故凡廁豫玄門者,克須清禁,無容于非。沐心道水者,慕存出要,無染于世。故能德益于時,迹超塵網。良由非法無以光其儀,非道無以顯其德。

  

   這一段主要介紹僧人的行儀,勸勉大衆依戒定慧行持。

  “故凡廁豫玄門者,克須清禁,無容于非。”廁豫,准備加入。玄門,佛法深妙之門。清禁,清淨戒法。所以說,凡是想要出家成爲沙門、成爲僧團一分子的學人,必須嚴格以戒爲師,依戒行持。因爲戒律是出家人的行爲准則,更是保護行者不受傷害的堅實铠甲。由此而能防護身口意叁業,不再容納非法行爲。

  “沐心道水者,慕存出要,無染于世。”道水,佛法就像淨水一樣,能使我們清洗塵垢。出要,導向出離的要素,指定和慧。那些沐浴在佛法海洋中的行者,必須將心安住于定慧之中,這是我們出離生死、超越輪回的關鍵。有定,而能令心安住,如如不動;有慧,而能觀照世事,化解煩惱。惟其如此,我們的心才不會被世俗所染,超然塵外。戒、定、慧是佛法修學的基本次第。首先從行爲上遠離非法,然後乃能得定發慧,出離塵網。世俗在哪裏?是外在的五欲塵勞,更是內在的無明煩惱。我們之所以會對外境産生興趣,無非是相應的世俗心在作用。持戒可以幫助我們遠離外境誘惑,修定則能幫助我們簡化心靈環境,令妄心平息,並安住于善所緣。在此前提下,再作空性觀修,將無明徹底化解。如此,我們才有可能真正地無染于世。當貪嗔癡息滅了,又有什麼能幹擾我們的心,染汙我們的心?

  “故能德益于時。”德,由戒定慧形成的高尚生命品質。具足這樣的德行,才能化世導俗,利益人天。因爲他在利益衆生的過程中,是以純正的發心去做,不夾雜絲毫名利心和世俗心。這種傳遞道德力量的言行,才能具有感召力、震懾力。否則的話,所謂的利他往往是自欺欺人而已。

  “迹超塵網。”塵勞就像網一樣,凡夫身陷紅塵,就像魚兒被困網中,難以逃脫。惟有勤修戒定慧,才能遺世獨立,超然物外。具有怎樣的內在德行,才能散發怎樣的氣息,所謂“成之于中而形之于外”。否則,我們靠什麼出離世俗?是不是頭剃光了就能超然物外?是不是披上一件僧衣就能超然物外?是不是住在深山古寺就能超然物外?都不是。超然物外是一種生命內在的境界,惟有在佛法的長期熏修下,才能摒棄世俗雜染,超越紅塵羁絆,真正具備解脫能力。

  “良由非法無以光其儀。”法,淨戒。儀,外在威儀。一個不持淨戒的人,就沒有莊嚴的儀表,沒有如法的舉止。僧衆乃人天導師,行住坐臥都要具備相應威儀。不僅出家人如此,各行各業莫不如此。商人有商人的行儀,軍人有軍人的行儀,教師有教師的行儀。同學們從社會各個行業走入佛門,多少還帶著世俗習氣。如何完成這種轉化?必須“五年學戒,不離依止”。在佛陀時代,戒律就是僧團的日常生活方式。只要住在僧團,無須多少時間即可熟悉各項軌則。爲什麼佛陀要求以五年時間依止師長呢?這一過程主要是讓我們在和尚或依止師的指導下,成就外在威儀,培養內在德行,從一個在家人轉變爲如法如律、具足威儀的僧寶。如果沒有這一階段的磨砺,即使剃發染衣,往往還帶著世俗的言行習慣,帶著世俗的觀念想法。出家幾十年,整個生命氣質依然故我,所謂光頭俗漢也。

  “非道無以顯其德。”道,即定慧之道。如果不是習定修慧,就無法開顯生命內在的高尚品質。出家修道,決不僅僅是爲了具備外在形象,更要進一步培養內在氣質。我們之所以是凡夫,無非是由自身的無明、我執、貪嗔癡所致。怎樣完成生命品質的轉換?怎樣成就佛菩薩那樣的悲智二德?都要通過戒定慧的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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