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禮儀及塔像建造——《僧像致敬篇》解讀
第二章 造佛像塔寺法
濟群
第二節 造寺法
以下介紹寺院的營造法則。
有盛德法師造《寺诰》十篇,具明造寺方法,祇桓圖樣,隨有所造,必准正教。並護持匡衆、僧網綱要等,事繁不具,略引宗科造寺一法。
“有盛德法師造《寺诰》十篇,具明造寺方法,祇桓圖樣,隨有所造,必准正教。”盛德,德行很高,此處指隋代僧人靈裕,精通《華嚴》、《涅槃》、《地論》、律部,並通世典儒籍,時稱“裕菩薩”。祇桓,指祇園精舍,由給孤獨長者和祇陀太子共同供養佛陀,並由舍利弗監工營造,是佛世時規模最大的精舍,僧房計有數百棟,講堂、集會堂、休養室、盥洗室、儲藏室、誦讀室等應有盡有,佛陀經常于此說法。後人也以祇桓作爲佛寺的代稱。靈裕法師曾經撰寫《寺诰》,共十篇,詳細說明了造寺的具體方法及寺院的規劃圖紙。凡營造佛寺,應當以此作爲範本。《寺诰》相關內容,《法苑珠林》、《大宋僧史略》等典籍中都曾引用。本書對道宣律師影響,主要見于《中天竺舍衛國祇洹寺圖經》和《關中創立戒壇圖經》。
“並護持匡衆、僧網綱要等,事繁不具,略引宗科造寺一法。”匡衆,管理僧團。僧網,管理製度。《寺诰》中,還包括種種管理僧團的相關製度,因爲內容太多,無法詳細闡述。此處簡單引用其中造寺這部分的內容。
律祖很重視造寺之法,《大正藏》45冊還收錄有律祖所撰《中天竺舍衛國祇洹寺圖經》。律祖此作成于公元667,其中記載了祇園精舍的緣起、規模及建築的位置、結構、用途。律祖自序記載,“余以祇洹本寺主久所居二十五年,一期化迹七處八會之鴻業形不從于此園,五部四含之玄藉法多從于斯寺。由是搜采群篇,特事通敘。但以出沒不同,懷鉛未即。忽于覺悟感此幽靈,積年沈郁霈然頓寫。”爲撰寫此篇,律祖曾廣泛收集資料而始終未能定稿,後得天人感靈,“覺夢雖異不足懷疑”,乃成。宋《高僧傳》十四卷“道宣傳”記載,“又有天人雲:曾撰祇洹圖經,計人間紙帛一百許卷。宣苦告口占,一一抄記上下二卷。”而律祖于同年撰寫的《關中創立戒壇圖經》則談到:“余所撰祇桓圖上下兩卷,修緝所聞統收經律,討雠諸傳極有蹤緒。”可見,《祇洹寺圖經》雖于夢中得天人感靈,但有足夠的經典依據。不過我對這一塊還沒有研究,無法給你們講得很詳細,待以後有時間再深入了解。我覺得,寺院建築應該兼具宗教性和實用性。因爲寺院首先是修道的場所,但現在寺院的房子似乎都是給菩薩住的,真正用于修道的實用場地太少,有待改進。
一、依法生善
謂處所須避譏涉,當離于尼寺及市傍府側等。佛殿經坊極令清素,僧院廚倉趣得充事。如此,則後無所壞。今時末法造寺,惟有處所,事得受用。亦有用羯磨法者,而限外無儀式表相,令人知者。故祇桓圖中,凡立木石土宇,並有所表,令人天識相,知釋門多法。故能影覆邪術,禽獸畏威,儀形隱映,爲世欽仰。
以下正式說明造寺的法式。惟有依法而造,才能對世間起到教化作用。
“謂處所須避譏涉,當離于尼寺及市傍府側等。”譏,譏嫌。涉,幹涉。營造寺院必須選擇合適的處所,首先要避開容易引起世人譏嫌的地方,如尼寺。其次還要避開容易産生幹擾的地方,如市場、官府之類。
“佛殿經坊極令清素,僧院廚倉趣得充事。”供佛的殿堂和藏經、誦經的處所,應該建造得清淨素雅。而僧人居住的寮房及廚房、倉庫等建築,關鍵則是講究實用性。清素一詞,對寺院建築風格做了很好的定位。寺院爲修道場所,不應以富麗堂皇爲能事。除佛像、供品須盡己所能以精美、上乘的材料製作並供養外,建築本身不必華麗。
“如此,則後無所壞。”如果能夠這樣的話,寺院就能長期使用,不易遭到毀壞。這段話雖然簡單,但指出了兩個關鍵問題。一是場所選擇要合理,如果周邊環境不好,或易招人非議,將帶來很多潛在問題,招致後患。二是整體布局和風格定位要恰當,根據建築的不同功能,給予准確定位。
“今時末法造寺,惟有處所,事得受用。亦有用羯磨法者,而限外無儀式表相,令人知者。”表相,造寺前須先作羯磨,然後表相,說明寺院方圓,東西南北各至何處。律祖感慨說,在今天這個末法時期,建造寺院不過是找塊地方建些房子,派上用場即可。雖然有時也作羯磨,卻沒有表相,參加者還是搞不清楚。
“故祇桓圖中,凡立木石土宇,並有所表,令人天識相,知釋門多法。”祇桓圖樣記載,凡是立一根柱子、砌一塊石頭、建一座土牆,都具有表法的內涵。這樣才能使天人和世人都知道,佛門一切做法都是有依據、有法度、有深意的。比如植樹表示生長之意,立石表達內心堅貞。戒壇居東,表示有人開始走上菩提之道,如日出于東。無常院在西,表示有人即將走向死亡,如日薄西山。樹立旗杆,如夜航明燈,表示迷者知歸。營造樓房,表示道品階漸,從下而上漸次升高。建放生池,表示魔和外道可以到池中洗心革面。種植荷花,表示其心如蓮,出淤泥而不染。所以說,每個做法都不僅限于建築規劃,更具有法的內涵。
“故能影覆邪術,禽獸畏威,儀形隱映,爲世欽仰。”儀形,典範,楷模。因爲具有正法,邪術才不能對我們構成侵擾,構成破壞,所謂邪不壓正。即使禽獸走到寺廟,也會被這種莊嚴的氛圍所震懾。因爲如法建寺而具表法作用,故爲世人仰慕、尊重。倘能如此,在參禮寺院的過程中就能對佛法有所了解。
所以說,寺院建築應該兼具實用和表法的作用。在西園寺叁寶樓的建設過程中,普仁大和尚就總結了“繼承佛教傳統、突出現代特色、整體風格協調、注重實用價值、便于管理應用、表達佛法內涵”六點,對現代佛教建築作了准確定位。佛教建築的本身就應該是一個壇城,以其特有的精神內涵,于無形中對人們起到教化作用。
二、無法致損
但曆代綿積,秉教陵遲,事存法隱,錯舉意旨。俗人既不曉法,衆僧未解示導。但相仿效,虛費財物,競心精妙,力志勝他。房廊臺觀,務令高顯。過彼便止,都不存法。
又還自騰踐,如己莊宅。衆僧房堂,諸俗受用。毀壞損辱,情無所愧。屈道承俗,如奴事主。是名寺法滅也(其甚者,打罵衆僧種種非法。取要言之,從僧強力抑奪、貸借乞請。乃至停屍僧院,舉哀寺內,置冢、澡浴等,並非法也)。
下面進一步說明末法衰相。因爲沒有法,就造成佛教的衰損。
“但曆代綿積,秉教陵遲,事存法隱,錯舉意旨。”陵遲,逐漸衰敗。長期以來,教法越來越松馳,越來越衰落。雖然營造寺院這些現象還存在,其中卻沒有法的內涵,各人都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好惡任意爲之,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但究竟爲什麼要這麼造?大家都說不清楚。
“俗人既不曉法,衆僧未解示導。”在家人固然是不懂得法,多數僧衆也不能給予正確的引導。包括在修學問題上,很多出家人對在家人的開示,都是談一種個人心得,介紹一些個人經驗。對什麼才是常規的修學之道,什麼才是最合適對方的修行法門,卻不甚了了。
“但相仿效。”因爲大家對這些問題都無法可依,往往就是互相仿效。要造塔了,看看什麼塔比較符合自己的口味,就據此拷貝一下。要造寺廟了,同樣是找個現成的模仿一下。有時甚至是東拼西湊,抄襲一堆不同風格的建築雜燴。除了形式上的仿造,對爲什麼要這麼造?怎麼造法最適合?根本就不加研究。
“虛費財物,競心精妙,力志勝他。”現在很多人營造寺院、塔像,只是追求奢華,追求規模,結果華而不實,徒然浪費很多財力物力。不僅如此,還互相攀比,力求要超過別人。你造得大,我造得比你更大;你造得高,我比你造得更高。做的都是表面文章,佛法內涵卻越來越少。
“房廊臺觀,務令高顯。過彼便止,都不存法。”所造殿堂、樓臺,只求高大豪華,只求超過別人即可,哪裏還有什麼法的內涵?
“又還自騰踐,如己莊宅。衆僧房堂,諸俗受用。毀壞損辱,情無所愧。”騰踐,奔馳踐踏,比喻肆意破壞。毀壞,損壞物品,損辱,侮辱僧衆。還有些人把寺院當做自己私宅一樣,肆意使用乃至踐踏。僧衆的寮房,卻被世俗人占用享受。不僅如此,他們還任意毀壞寺院設施,甚至侮辱僧人,不感到絲毫慚愧。
“屈道承俗,如奴事主。是名寺法滅也。”承,奉事。因爲寺法毀壞,結果反而是在家人執管寺院權力,出家人卻要聽從指使,像下人一樣服侍那些在家人。這些都是寺法變壞的表現。
所以說,寺院不僅要如法建造,更要如法使用。出家人的職責就是內修和外弘,一方面自己修行,一方面傳播佛法,利益衆生。寺院的功用也是同樣。寺院又名道場,即修道場所,首要功用就是成就出家人修行辦道,不是用來過日子,更不是用來享受欲望的。其次是化世導俗、弘揚佛法。倘若不能發揮這兩項功用,寺院就沒多少存在意義了。而對僧人來說,如果不能踐行這兩項職責,將寺院當做謀生場所,則會“叁心未了,滴水難消”,未來後果堪憂。
叁、引勸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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