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間。』者,那就是我,當正確地說時,他能說:『不癡迷法的衆生爲了衆人的福利、爲了衆人的安樂、從對世間的憐愍;爲了天與人的利益、福利、安樂已出現于世間。』
婆羅門!我的活力已被發動而不退,念已現前而不忘失,身已甯靜而無激情,心已入定而一境,婆羅門!我從離欲、離不善法後,進入後住于有尋、有伺,離而生喜、樂的初禅;以尋與伺的平息,自信,一心,進入後住于無尋、無伺,定而生喜、樂的第二禅;以喜的褪去與住于平靜,正念、正知,以身體感受樂,進入後住于這聖弟子宣說:『他是平靜、專注、住于樂者』的第叁禅;以樂的舍斷與苦的舍斷,及以之前喜悅與憂的滅沒,進入後住于不苦不樂,由平靜而正念遍淨的第四禅。
當那個心是這樣入定的、遍淨的、淨化的、無穢的、離染汙的、可塑的、堪任的、住立的、到達不動的時,我使心轉向許多前世住處之回憶。我回憶起許多前世住處,即:一生、二生、叁生、四生、五生、十生、二十生、叁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十萬生、許多壞劫、許多成劫、許多壞成劫:『在那裏是這樣的名、這樣的姓氏、這樣的容貌、[吃]這樣的食物、這樣的苦樂感受、這樣的壽長,從那裏死後生于那裏,而在那裏又是這樣的名、這樣的姓氏、這樣的容貌、[吃]這樣的食物、這樣的苦樂感受、這樣的壽長,從那裏死後生于這裏。』像這樣,我回憶起許多前世住處有這樣的行相與境遇,婆羅門!這是在初夜被我證得的第一明,當住于不放逸、熱心、自我努力時,無明已被破壞,明已生起;黑暗已被破壞,光明已生起。
當那個心是這樣入定的、遍淨的、淨化的、無穢的、離染汙的、可塑的、堪任的、住立的、到達不動的之時,我使心轉向衆生死亡與往生之智,我以清淨、超越人的天眼,看見當衆生死時、往生時,在下劣、勝妙,美、醜,幸、不幸中,了知衆生依業流轉:『這些衆生諸君,具備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斥責聖者,邪見與持邪見之業行,他們以身體的崩解,死後已被往生到苦界、惡趣、下界、地獄,或者這些衆生諸君,具備身善行、語善行、意善行,不斥責聖者,正見與持正見之業行,他們以身體的崩解,死後已被往生到善趣、天界。』這樣,我以清淨、超越人的天眼,看見當衆生死時、往生時,在下劣、勝妙,美、醜,幸、不幸中,了知衆生依業流轉,婆羅門!這是在中夜被我證得的第二明,當住于不放逸、熱心、自我努力時,無明已被破壞,明已生起;黑暗已被破壞,光明已生起。
當那個心是這樣入定的、遍淨的、淨化的、無穢的、離染汙的、可塑的、堪任的、住立的、到達不動的之時,我使心轉向煩惱之滅盡智。我如實了知:『這是苦。』如實了知:『這是苦集。』如實了知:『這是苦滅。』如實了知:『這是導向苦滅道迹。』如實了知:『這些是煩惱。』如實了知:『這是煩惱集。』如實了知:『這是煩惱滅。』如實了知:『這是導向煩惱滅之道。』當我這麼知、這麼見時,心從欲的煩惱解脫,心從有的煩惱解脫,心從無明的煩惱解脫。當解脫時,有『[這是]解脫』之智,我了知:『出生已盡,梵行已完成,應該作的已作,不再有這樣[輪回]的狀態了。』婆羅門!這是在後夜被我證得的第叁明,當住于不放逸、熱心、自我努力時,無明已被破壞,明已生起;黑暗已被破壞,光明已生起。
婆羅門!你會這麼想:『現在,或許沙門喬達摩未離貪、未離瞋、未離癡,因此[仍]受用林野、森林、邊地的住處。』但,婆羅門!不應看作這樣,婆羅門!當看見二個利益時,我受用林野、森林、邊地的住處:看見自己的當生樂住處,以及憐愍後來的人們。」
「確實,後來的人們被這位沙門喬達摩阿羅漢、遍正覺者所憐愍。太偉大了,喬達摩先生!太偉大了,喬達摩先生!喬達摩先生!猶如能扶正顛倒的,能顯現被隱藏的,能告知迷途者的路,能在黑暗中持燈火:『有眼者看得見諸色』。同樣的,法被喬達摩尊師以種種法門說明。我歸依喬達摩尊師、法、比丘僧團,請喬達摩尊師記得我爲優婆塞,從今天起終生歸依。」
恐怖與恐懼經第四終了。 「尊師」(bhavant, bhav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大師」(Master)。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有憎惡之意向的」(paduṭṭhamanasaṅkappo,另譯爲「惡意、憎惡的思惟」),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憎恨的意向」(intentions of hate),或「帶著被憎恨腐化的意向」(with intentions corrupted by hate, SN.22.80)。「憎惡」(paduṭṭha),另譯爲「邪惡的;穢惡的;汙穢不純潔的」,「意向」(saṅkappo),另譯爲「(意)志;思惟」。
「慧圓滿具足」(paññāsampadaṃ,另譯爲「慧具足」),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智慧持有」(possessed of wisdom),並解說,因爲此時佛陀是在正覺之前,所以選擇將「具足」(sampannā)或「圓滿具足」(sampadā)譯爲「持有」(possessed of),注釋書解說,這裏的慧不是毗婆舍那或證果的慧,而是指其目標的本性(but the wisdom that defines the nature of its object)。按:前段「定」的情形也一樣。
「被標記的」(abhilakkhi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吉兆的;幸運的」(auspicious),Thanissaro hikkhu英譯爲「被指定的」(designated) 。
「十四、十五與半月的第八日」(cātuddasī pañcadasī aṭṭhamī ca pakkhass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他們舉行(遵守)布薩日」(the fourteenth, the fifteenth, and the eighth of the fortnight),並解說,佛陀時代印度的古曆,分一年爲「寒季、熱季、雨季」叁季,每季有四個月,分爲八個半月(pakkha),第3與第7個半月有14天,其它爲15天,在每個半月裏的滿月與新月夜晚(第14日或第15日),以及半月形的夜晚(第8天)被認爲特別吉祥,在佛教徒中這些日子成爲布薩日。在滿月與新月夜晚,比丘們誦戒,而在家衆則在滿月與新月日,加上半月形的第8天,到寺院守八關齋戒,聞法與修定(MN.4, Note.59)。半月形的第8天則稱爲「小布薩日;小齋戒日」(minor Uposathaṃ, SN.10.5, Note.573)。
「不癡迷法」(asammoha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不屬于妄想的」(not subject to delusion)。
《中部4經 恐怖與恐懼經》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