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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帕奧禅林清淨之旅▪P9

  ..續本文上一頁足戒的賢友們,最好先大概了解比庫的227條戒律,以便前來受戒之後,即可潛心修持,不會犯戒也不知。

  有別于斯裏蘭卡或泰國的某些傳承,在緬甸要受具足戒並不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受持在家十戒或沙馬內拉(samaoera,沙彌)來作爲觀察與考驗。在禅林,如果早上受沙馬內拉戒,午齋過後就可以繼續受比庫戒了。以在學的經驗,個人認爲先做沙馬內拉一段日子,逐漸習慣了出家的生活,並且能夠守持好沙馬內拉的十條學處和75條衆學法(Sekhiya)後再進一步受比庫戒會比較好,免得到時受具足戒後,一時有太多戒律要學要記守,會令人覺得手忙腳亂,不知所措。因爲比庫除了要謹守227條學處之外,還有許多微小的學處要遵守。在禅林,爲了讓禅修者有更多的時間修禅,通常外國比庫都會被免除對戒師或依止師彼此之間應執行的義務和職責,所以受具足戒後必須有很強的自律性,自己去學好戒律、研究律藏或者主動向戒師、依止師或上座比庫請教戒律問題。學戒、知戒、持戒是身爲一位比庫必須履行的義務,而學戒、知戒本身也是比庫學處之一(巴吉帝亞第73條)。

  

  

   具足種種條件而有意在禅林出家的賢友們(功德無量,在學在此先隨喜功德Sàdhu!Sàdhu!Sàdhu!),這裏有一些步驟、建議和戒律提供參考:

  5.1.先供養自己一套緬甸式叁衣和缽。叁衣分別爲雙層外衣桑喀帝(savghātī,僧伽梨)、上衣(uttaràsangam)和內衣(antaravàsakam)。這裏袈裟的布質分爲兩種,CYC和棉布(cotton),棉質的會比較貴一些。要注意的是一套袈裟並不包括桑喀帝,只有上衣和下衣兩件。桑喀帝要另外買(如果只是受沙馬內拉戒就不需要桑喀帝)。缽分爲緬甸缽和泰國缽兩種,價錢分別爲20,000和40,000緬幣。較便宜的緬甸缽不能耐久,用了幾年後會生鏽。如果考慮終生出家,那麼貴一倍的泰國缽(不鏽鋼)是最佳的選擇,只要保養得好,用上整輩子也沒問題。

  5.2.出家前即須把所有的錢財舍給禅林的專職淨人,而在有需要時他們將會如法如律地供養必需品、安排交通、辦簽證延期、申請FRC等。通常外國比庫的資具都由住下院辦公室的 U Soe Hlaing長者或是在仰光的朱建媚居士處理。

  5.3.向尊者或 U Kun 尊者請求出家受戒,尊者會安排日子並告知相關的准備工作和程序。

  5.4.受了具足戒後,戒師或教授師將給于新戒比庫教誡四種關于比庫終身都不可犯的行爲,即是四巴拉基嘎法 (Pārājika,波羅夷)。其余的大小戒都必須自己去學習、研究或向上座比庫請教。在此,後學也順便分享一點關于比庫在日常生活中要留意的一些學處:

  一、桑喀地謝沙(Sa

  ghàdisesa,僧伽婆屍沙)第二條:身體接觸學處——在托缽或接受非時果汁供養時,要小心不要觸及到女性的手,避免觸犯僧殘戒(雖然需要具足幾個因素才構成犯戒,但還是要防衛第一關——避免接觸),須知要忏除僧殘罪是很麻煩的。

  二、尼薩耆亞巴吉帝亞(Nissaggiyà Pàcittiyà,尼薩耆波逸提)第一條:咖提那戒——得到袈裟的供養時,要在十天之內與其他比庫作共用或決意受持爲雜用布。有關巴利作持文請參考附錄3的〈共同擁有〉。

  叁、尼薩耆亞巴吉帝亞第二條:離叁衣過夜戒——這條戒是新戒比庫很容易犯上的。在明相[21]出現之前,比庫所受持的叁衣是不能離開身體超過伸手距離之外的。如果早上要到禅堂共修,最好是把叁衣穿上或帶在身邊。萬一接近“交替”時段才發現叁衣不在身邊,或者有內急要上廁所,可以先臨時決意舍掉,過後才重新受持,不過舍掉應該是最後的選擇。有關巴利作持文請參考附錄3的〈叁衣的受持與取消〉。

  四、尼薩耆亞巴吉帝亞第十八條:金銀戒——向淨人要求必需品時要如法,不要使用不如法的言辭,如:給、帶、買、請,比如以下的方式則不如法:「給我一件袈裟」、「爲我帶來/購置/買/請一件袈裟。」也不要指使或規定淨人如何進行買賣或交易。最理想的說法是:「我需要某某物品、某某材料和多少數量」或者「請幫我准備什麼」,也可使用「kappi」一詞,比如:「請kappi一個缽給我。」

  五、巴吉帝亞(Pàcittiya)第四十條:齒木戒——凡是要持入口的食物,除了清水和牙刷以外,一律要經過未受具足戒者手授。如果受比庫戒後還存有自己帶來的口服藥或維他命,在沒有手授之前不要碰觸,必須經過手授後才可以服用。要留意這些維他命是否含有糖份,如果確定不含糖份就可當終生藥,如果含有糖份或不確定則應當視爲七日藥。

  六、巴吉帝亞第八十五條:除了適當的緊急事件,或在當時的界內(寺院道場的範圍內)沒有任何比庫之外,如果要在非時(包括下午、黃昏或晚上)入村時,必須告知、囑咐另一位比庫。有關巴利作持文請參考附錄3的〈非時入村〉。

  5.5.除了227條學處之外,比庫還要遵守許多微細的戒。由于微細戒太多,在學在此只是略爲列出一點,有時間應當自己研究律藏或勤于請教。

  一、受用四事供養應如理省思,若早上未省思,應當在午前、午後、中夜、後夜作之,若明相之前還未省思則犯「欠債受用」,即如欠債般暫借來受用之意。相關取用四資具時的省思文請參閱附錄4。

  二、新戒或未滿五戒齡的比庫,如果戒師離開禅林,就必須另外尋求長老比庫擔任依止師,不然的話每天都犯惡作罪(dukkata)。通常外國比庫會向 U Kun 尊者請求依止,時間是每逢U Kun尊者的戒律課之後,大約晚上九點鍾在上院的外國住衆登記處(Foreigners Registration Office)。如果有事情需要離開上院到中院或下院去,或去下院聽聞佛法也必須事先得到戒師或依止師的允許。有關依止文請參考附錄3的〈請求依止〉。

  叁、住在森林的比庫如果每天不誦念〈蘊守護經〉一遍,則他犯了惡作。

  四、有病的比庫可吃砂糖,無病的比庫只可以喝糖水。

  五、除了生病如臉生瘡才可照鏡子,無病的比庫照鏡子犯惡作。

  六、比庫不可把懸挂缽或以傘挂著;洗好缽後應先放在陽光下曬一會(如果有日曬);不應把缽放置在床、椅子上;手中持著缽時不得用另一手開門或推門,否則犯惡作。

  七、如果赤腳行走,在進入僧團的建築物之前要先洗腳。

  八、赤腳行走而不洗足不得踏坐臥處,踏者犯惡作。

  九、比庫不可禮拜瓦薩(vassa)比他小的比庫和所有未具足戒者,否則犯惡作。

  十、戒不清淨的比庫不得聽聞巴帝摩卡(pàtimokkha,波羅提木叉)。在緬曆的新月(黑月)和月圓日(白月)每半月一次的誦戒日,當比庫還沒有上大禅堂二樓誦戒或者集會作甘馬(kamma,羯磨)之前,一定會先行對首忏,將違犯從土喇吒亞(thullaccaya,偷蘭遮)、巴吉帝亞到惡作的諸多罪過一並發露出來並忏悔,確保自己完全的清淨,然後才正式舉行誦戒等甘馬。關于忏罪法請參考附錄3的〈緬甸忏罪方式〉。

  

  

   在誦戒的清淨僧團。

   5.6.如果對戒有懷疑,要應該向上座比庫請教,相信尊者們都很樂意給于指導與釋疑。每逢緬甸曆伍波薩他日(Uposatha,布薩,每逢緬曆的初八、十五、二十叁和月低最後一天)的前一天晚上禅修過後19:45的時間(依情形會有更改),在外國住衆登記處就會有U Kun尊者主持的英語戒律班,讓外國比庫們一起研究和討論戒律問題,對戒律有疑問的比庫或者任何對比庫戒有興趣者均可參與,無論是沙馬內拉或在家居士都無任歡迎,佛陀的正法律猶如陽光、月光一樣公開照耀給世間每一個人的,毫無絲毫的隱秘。再者,如果在家居士懂得比庫的戒律,就更能有效率的護持僧衆,這除了能夠幫助出家人安心辦道之外,同時也能夠令叁寶繼續久住于世。

  5.7.身爲一位比庫,持戒清淨是非常重要的,避免犯“盜賊受用”。比庫的衣、食、住、藥四事供養都是由施主供養的,破戒的比庫使用他人供養的資具就像盜賊的行爲一樣。再者,使用施主供養的壞戒比庫,他必須承擔的惡業會更嚴重,就比如一個身在越高處的人,跌下來時所必須承擔的痛楚會比處在較低處跌下來的人來得更大的道理一樣。一位戒行清淨、對微細的罪過都見其怖畏的比庫,本身就是一個利益世間的福田,因爲他能爲供養他的施主們帶來大利益和大果報。在禅林禅修的白衣居士也被鼓勵受持八戒,持清淨戒不僅是對自己慈悲,而且也是對施主慈悲。再來,因爲戒的清淨而無愧于心,一顆坦蕩無愧的心就能帶來愉悅,愉悅能帶來喜,喜帶來輕安,輕安帶來樂,有樂就能夠專注,有了專注就能有定,有了定就能如實知見法,如實知見就能導向厭離、離欲、解脫、解脫知見,以及最終的無取涅槃。

  上座部佛教並沒有某些傳承所謂的微細戒可舍或隨方毗尼之類的說法,比庫們的生活謹遵佛陀所製定戒律,無論多小都不得隨意取舍,對于任何學處都應正持學習,如此才能保持佛陀正法律的純潔性和完整性,讓後代那些只有少許塵埃覆眼,願意爲自己開啓一扇不死之門的佛弟子們對正法依然有迹可循。在此,讓我們向兩千多年以來,無論時代如何變遷、無論困難重重,乃至面對喪失性命的威脅,依然堅持對戒律不舍棄、不敗壞、不作任何增刪修改的「保守派」長老們表達無限的感恩和敬仰,就像在未來有意跟隨佛陀足迹的後代人們對現代帕奧禅林這些「保守派」的僧團存著無限的感恩和敬仰一樣。小輩再次深深地頂禮清淨僧團,頂禮清淨的僧伽,頂禮在樣樣都講究金錢的時代,卻依然堅守不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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