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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略釋般若燈▪P10

  ..續本文上一頁理。

  若認爲離所取亦無能取,而有異于二取空的依他起是勝義谛中的實有法,這是依何識之量能證知的呢?若以自證分而知則應成相違,若由他識能證知即失壞唯識自宗,故此能知畢竟非有,不知而說有亦非應理。

  戌貳(彼者廣說)分二:亥壹、破彼有之量即自證;亥貳、彼破故無正量不成依他起。亥壹(破彼有之量即自證)分二:甲一、立誓略說;甲二、彼者以理廣說。

  甲一、立誓略說:

  彼自領受不得成,

  如果認爲此識自己領受自體,這種觀點仍然不得成立。

  甲二(彼者以理廣說)分二:乙一、以比量不成立自證;乙二、以現量不成立自證。乙一(以比量不成立自證)分二:丙二、說因(理由);丙二、彼破。

  丙一、說因(理由):

  若由後念而成立,

  如果說由于後能憶念而成立有自證分。

  丙二(彼破)分二:丁一、破依念不成自證之理由;丁二、設若縱有自證彼者不應憶念而破。

  丁一、破依念不成自證之理由:

  立未成故所宣說,此尚未成非能立,

  因憶念是觀待而成立,屬世俗法,汝宗許勝義中有自證分,可知憶念尚未真實成立,非自證的能立因。

  丁二(設若縱有自證彼者不應憶念而破)分二:戊一、真實;戊二、旁述自宗雖無自證也可生憶念。戊一(真實)分二:己一、宣說破之真實理證;己二、以此理能破其它論述。

  已一、宣說破之真實理證:

  縱許成立有自證,憶彼之念亦非理,

  他故如未知身生,

  縱然承許內識能了知自體及外境,以此憶念而成立有自證分,而此能憶念彼心境的心念亦非理,因念與自證爲他體之法故,就象不同相續的自證于對方的領受境不能互相憶念,自身後時的所生識亦應不能憶念未曾領受身中所生的心境。

  己二、以此理能破其它論述:

  此因亦破諸差別,

  以此"是他故"之因,亦能破除"一相續所攝,""因果法"等一切差別。

  戊二、旁述自宗雖無自證也可生憶念:

  何故能領受境識,此他性念非我許,

  故能憶念是我見,此複是依世言說。

  若離能領受外境之識,此他性之憶念並非我宗所許。但承許有憶念我見之念心所,此複是依世間言說而許有觀待之憶念,非爲有自性之憶念。

  乙二、以現量不成立自證:

  是故自證且非有,汝依他起由何知,

  作者作業作非一,故彼自證不應理。

  以理觀察抉擇,所謂的自證並非自性實有,則汝宗所許的自性依他起,又由何識能以證知呢?就象能破木的作者,所破之木,以及破木之作用,叁者非爲一體,故彼識能自證知爲不應理。如《楞伽經》雲:"如劍不自割,指亦不自觸,如是應知心,不自證亦爾。"

  亥貳、破彼故無正量不成依他起:

  若既不生複無知,謂有依他起自性,

  石女兒亦何害汝,由何謂此不應有。

  依他起性不從自生,亦無有能知彼之自證。但卻勉強認爲有依他起自性,則石女兒亦應有實體。難道石女兒對你有什麼妨害--你卻依什麼理論說石女兒不應自性實有呢?

  酉貳、由此唯識宗失壞二谛:

  若時都無依他起,雲何得有世俗因,

  如他由著實物故,世間建立皆破壞。

  既然沒有依他起的少分自性,怎麼能說名言世俗谛的錯亂之因爲實有依他起呢?因隨理唯識師無簡擇究竟了義之智慧,執著依他起爲實有,于世間名言中將見聞覺知等一切建立悉皆加以破壞。

  酉叁(明二谛無誤唯有龍樹之宗)分二:戌壹、真實;戌貳、彼之應理。

  戌壹、真實:

  出離龍猛論師道,更無寂滅正方便,

  倘若遠離龍猛論師所開創的中觀軌道,更沒有其余能得寂滅佛果的正方便道。

  戌貳(彼之應理)分二:亥壹、若未證悟無謬二谛不可解脫;亥貳、未知二谛本性不可證悟實相。

  亥壹、若未正悟無謬二谛不可解脫:

  彼失世俗及真谛,失此不能得解脫。

  隨理唯識決定失壞名言世俗谛及真實勝義谛。倘未舍盡其執而失壞二谛,決定不能證得究竟解脫之果。

  亥貳、未知二谛本性不可證悟實相:

  由名言谛爲方便,勝義谛是方便生,

  不知分別此二谛,由邪分別入歧途。

  由不顛倒的名言谛之建立,爲如實通達勝義谛之方便,此真實勝義谛是方便所生之果,若不了知分別此二谛之關要,即由邪分別執而誤入歧途。如《中論》雲:"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酉肆、許依他起與許世間名言不同:

  如汝所計依他事,我不許有彼世俗,

  果故此等雖非有,我依世間說爲有。

  如汝所計依他起爲自性實有,亦爲聖智所證,我中觀宗根本不許有自性之世俗法,因此蘊等諸法均本無自性,唯因世人分別心共許爲有,此等諸法雖然自體非有,但爲令所化衆生棄邪歸正,漸次通達真實義的必要方便,故我依隨世間意樂亦說爲有。如《叁律儀經》雲:"世間與我诤,我不與世間诤,世間說有者,我亦說有,世間說無者我亦說無。"《七十空性論》雲:"生住滅有無,以及劣等勝,佛依世間說,非是依真實。"

  如斷諸蘊入寂滅,諸阿羅漢皆非有,

  若于世間亦皆無,則我依世不說有。

  比如永斷諸蘊、入于寂滅涅槃的阿羅漢,一切世俗法悉皆非有,若此世俗法于世間亦皆無有,則我依世間名言亦不說爲有。

  若世于汝無妨害,當待世間而破此,

  汝可先與世間诤,後有力者我當依。

  若諸世間于汝無有妨害,汝當觀待世間破此世俗,故我唯當旁觀,汝可先與世間诤辯,如是诤辯後,誰強有理,我當依隨彼者。

  未貳(釋佛說唯識之教義)分二:申壹、釋十地經教義;申貳、釋楞伽經之教義。申壹(釋十地經教義)分二:酉壹、真實;酉貳、彼者應理。

  酉壹、真實:

  現前菩薩已現證,通達叁有唯是識,

  是破常我作者故,彼知作者唯是心。

  《華嚴經》說:現前地菩薩已現證法界本性,通達叁有唯識,是破外道所執的"常我"作者,了知世俗作者唯是心識。如雲:"如是叁界皆唯有心,如來分別演說十二有支,一切皆依一心而立。"

  酉貳(彼者應理)分叁:戌壹、以教成立;戌貳、以理成立;戌叁、如是成立之結尾。戌壹(以教成立)分二:亥壹、何經中說;亥貳、明如何宣說。

  亥壹、何經中說:

  故爲增長智者慧,遍智曾于楞伽經,

  以摧外道高山峰,此語金剛解彼義。

  爲增長智者能通達真實義之智慧的原故,遍智佛陀曾于《楞伽經》中爲摧敗外道身中執我及自性等爲世間作者之惡見高山峰,此語金剛已解釋了上述唯識的密意。《楞伽經》雲:"余說數取趣,相續蘊緣塵,自性自在作,我說唯是心。"

  亥貳、明如何宣說:

  各如彼彼諸論中,外道說數取趣等,

  佛見彼等非作者,說作世者唯是心。

  如彼之諸論中,外道說數取趣等爲內外世間之作者,佛則現見彼等皆非作者,故說世間作者唯是自心

  戌貳(以理成立)分二:亥壹、成立唯字非破外境而明心爲主;亥貳、如是應理。

  亥壹、成立唯字非破外境而明心爲主:

  如覺真理說名佛,如是唯心最主要,

  經說世間唯是心,故此破色非經義。

  覺悟勝義谛真理者爲斷證圓滿的佛陀,如是色心二法中唯心爲主,經說世間唯有是心,遮破了色等爲成就世間的主因,若承許唯心自性實有,全無外境,則非爲經義。

  亥貳(如是應理)分二:甲一、唯字破外境不應理;甲二、許心爲主應理。

  甲一、唯字破外境不應理:

  若知此等唯有心,故破離心外色者,

  何故如來于彼經,複說心從癡業生。

  如果佛知一切法唯是有自性之心,故于《十地經》中破斥離心以外之色等諸法者,爲什麼如來又于彼經中複說心是從無明癡業所生呢?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呢?

  甲二(許心爲主應理)分二:乙一、示心爲主;乙二、其它非爲主。

  乙一、示心爲主:

  有情世間器世間,種種差別由心立,

  經說衆生從業生,心已斷者業非有。

  有情世間、器世間的種種不同差別,皆由衆生業惱所生,業惱複由心識所起,故佛經中說衆生之苦樂均從業惱所生,業由心生,故分別心已斷盡者,則衆生的苦樂之業亦決定非有

  乙二、其它非爲主:

  若謂雖許有色法,然非如心爲作者,

  則遮離心余作者,非是遮遣此色法。

  如果說雖然承許有色法,但說色法並非如心一樣爲衆生之作者,則是遮離心以外的其余作者,並非遮遣心外的色法。

  戌叁、如是成立之結尾:

  若謂安住世間理,世間五蘊皆是有,

  若許現起真實智,行者五蘊皆非有。

  若安住世間之理,則世間共許外色等五蘊皆是有,若依現起真實義之智者所見,則五蘊皆爲非有。

  無色不應執有心,有心不應執無色,

  般若經中佛俱遮,彼等對法俱說有。

  若許無外境色法,亦不應執有內心,執有內心時不應執無有外色。如雲:"須菩提,色自性空"乃至"識自性空"等。佛于般若經中俱遮諸蘊自性,而于對法(《俱舍》)中則說色等五蘊俱有。

  二谛次第縱破壞,汝物已遮終不成,

  由是次第知諸法,真實不生世間生。

  汝宗所許全無外色、唯有內識,于二谛次第縱使如是破壞,然汝宗所許依他起實物已由正理遮破而終不得成,由是次第則知諸法于聖者入根本慧定的真實義中本來不生,然于世間名言中則有生也。

  申貳(釋楞伽經之教義)分二:酉壹、彼教示爲不了義;酉貳、如是決定之能立。

  酉壹、彼教示爲不了義:

  經說外境悉非有,唯心變爲種種事,

  是于貪著妙色者,爲遮色故非了義。

  佛經中說:色聲香味等外境自體悉皆非有,唯由內心習氣變現爲種種事體。此是佛陀對于貪著妙色者,爲除彼之貪執妄心而遮遣外色之有,成立唯有內識,此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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