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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略釋般若燈▪P11

  ..續本文上一頁不了義方便善說。如《楞伽經》雲:外境悉非有,心變種種相,似身受用處,故我說唯心。"

  酉貳(如是決定之能立)分叁:戌壹、以教理成立不了義;戌貳、如是佛說之密意;戌叁、明如是此理亦應了知余經了義不了義。

  戌壹、以教理成立不了義:

  佛說此是不了義,此非了義理亦成,

  如是行相諸余經,此教亦顯不了義。

  佛陀說:此唯識教義是方便契應衆生根器的不了義法,不僅教證能成立,理證亦能成立。上述行相,其余諸經中說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叁者時,其中遍計執無自性,依他起有自性,雖然唯識自宗許爲了義,但引聖教亦能顯示其非爲了義,如《解深密經》中雲:"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

  戌貳、如是佛說之密意:

  佛說所知若非有,則亦易除諸能知,

  由無所知即遮知,是故佛先遮所知。

  佛陀首先宣說外境所知法皆無自體,由此了知後,則容易破除對能知之識的執著。由先破除外境所知,以此逐漸修習,即易遮除能知之識,此乃漸令悟入無生、以至圓滿通達無我之殊勝方便,故佛陀先遮遣外境所知法。

  戌叁、明如是此理亦應了知余經了義不了義:

  如是了知教規已,凡經所說非真義,

  應知不了而解釋,說空性者是了義。

  了知上述如是了義、不了義的教規後,凡有契經如此所說皆非真實了義,故應了知:未明宣說無生空性之經皆爲不了義而解釋,凡是宣說諸法空性的即是了義之經。如《叁摩地王經》雲:"當知善逝宣說空,是諸了義經差別,若說有情數取趣,當知彼法不了義。"

  辰叁(破共生)分二:巳壹、以上述理而破;巳貳、以前二者極不應理。

  巳壹、以上述理而破:

  計從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說衆過故。

  裸形外道計從自他和合而共同産生,此許純屬妄計,並非具能立之真實理據,同時俱犯了已說的自生、他生之衆多過失。

  巳貳、以前二者極不應理:

  此非世間非真實,各生未成況共生,

  自他共生的觀點非但世間名言不成立,真實勝義中亦不成立,因爲自他各別之生尚未成立,何況彼二者和合之共生。

  辰肆(破無因生)分二:巳壹、敘計;巳貳、彼破。

  巳壹、敘計:

  若計無因而有生,

  外道現世美承許諸法非自生、他生、共生,而是無因所生。

  巳貳(彼破)分二:午壹、總破無因;午貳、別破世間無有後世。午壹(總破無因)分二:未壹、破有者恒時有等;未貳、破無者恒時無有等。未壹(破有者恒時有等)分二:申壹、破恒時有者;申貳、破一切生。

  申壹、破恒時有者:

  一切恒

  若許諸法無因無緣而自然産生,則諸法應恒時生。

  申貳、破一切生:

  從一切生,

  並且從一切是因非因而生,且一刹那間均能産生果法。

  未貳(破無者恒時無有等)分二:申壹、應成爲果不集因而破;申貳、世間諸法如空花恒時無果而破。

  申壹、應成爲果不集因而破:

  世間爲求果實故,不應多門收集種,

  無因而生違背現實之理:若無因而生,則世間爲求得果實之豐收不應行耕種等事,亦不應由多門劬勞收集種子。

  申貳、世間諸法如空花恒時無果而破:

  衆生無因應無取,猶如空花色與香,

  繁華世間有可取,知世有因如自心。

  倘若衆生無因,應無可取,即衆生之間互不相見言說等,猶如空中鮮花之顔色與香味不被諸根識見聞覺受一樣。但此繁華世間實有可取,爲根識現量可取之一切世間爲因緣所生,如見青色之自心,是由青色所生一樣。

  午貳(別破世間無有後世)分二:未壹、順世外道許無後世之意示爲非量;未貳、彼示爲倒意。

  未壹、順世外道許無後世之意示爲非量:

  汝論所說大種性,汝心所緣且非有,

  汝意對此尚愚暗,何能正知于他世。

  如汝論中所說:四大種性爲分別心的作者,實際上汝心所緣(四大種)的自體尚且非有,汝意對此最粗顯義尚因厚重之愚暗而不能知曉,如何能了知最細微的他世之有無呢?

  未二(彼示爲倒意)分二:申壹、明順世外道意與所知性成顛倒識,申貳、彼喻破釋妨難:

  申壹、明順世外道意與所知性成顛倒識:

  破他世時汝自體,于所知性成倒見,

  由具彼見同依身,如計大種有性時。

  在遮破前後之他世時,汝自體之心相續于所知法的本性尚未真實通達,因而形成顛倒邪見,此斷滅邪見是依于汝自己有漏身體內所發出,猶如汝前講大種有實性,亦是依于漏身所生之理相同。

  申貳、彼喻破釋妨難:

  大種非有前已說,由前總破自他生,

  共生及從無因生,故無未說諸大種。

  大種非有自性前已說過,由前在總破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時已將一切所知法抉擇爲本來無生、遠離四邊八戲的大空性,因四大種是包括在所知法中,故抉擇諸法無自性時雖未說諸大種的名稱,但已涵蓋了諸大種的一切本性。

  卯叁、如是成立義故結尾:

  由無自他共無因,故說諸法離自性。

  以甚深理論觀察抉擇,無有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故說諸法永離自性。

  寅貳(如是破者妨難)分二:卯壹、破自性諸見之難;卯貳、破無現基名言中亦不應現之難。卯壹(破自性諸見之難)分二:辰壹、明自性不現之因;辰貳、宣說因亦無自性。辰壹(明自性不現之因)分二:巳壹、以何因不能見自性;巳貳、以喻成立彼者。

  巳壹、以何因不能見自性:

  世有厚癡同稠雲,故諸境性顛倒現,

  世間衆生因相續中具有厚重的無明愚癡無法現見諸法之清淨本性,猶如稠雲遮蔽晴空使日光不能現見一樣。故凡執諸境與有境爲自性實有者唯是凡愚分別心顛倒所現而已。

  巳貳、以喻成立彼者:

  如由翳力倒執發,二月雀翎蜂蠅等,

  如是無智由癡過,以種種慧觀有爲。

  比如患有翳眼的衆生,由眩翳力故顛倒執著本無之毛發、二月、雀翎、蜂、蠅等爲現量所見境,諸無智愚夫由無明癡心的過患力,又以種種世智辨慧觀察有爲諸法,于無自性中執有自性亦猶如此。

  辰貳、宣說因亦無自性:

  說癡起業無癡滅,唯使無智者了達,

  慧日破除諸冥暗,智者達空即解脫。

  佛說依于無明愚癡而起諸行業,若無愚癡則業不生,萬法即滅,唯使無智者了達此義而增上宣說此教,如日光能遣除冥暗一樣,智者通達了緣起性空的究竟本體後即能獲得真實解脫。如《般若攝頌》雲:"菩薩般若觀緣起,了知無生無有盡,如日無雲放光明,破無明障證菩提。"

  卯貳(破無現基名言中亦不應現之難)分二:辰壹、真實妨難;辰貳、彼者答破。

  辰壹、真實妨難:

  若謂諸法真實無,則彼應如石女兒,

  于名言中亦非有,故彼定應自性有。

  如果說色等諸法于真實勝義中均無自性,則其應如石女兒,于名言中亦非有自性,但色等自性于世俗名言中有,亦是根識所見聞覺知,故其于勝義中定應自性實有。

  辰貳(彼者答破)分二:巳壹、以喻示難爲不定;巳貳、立自性無生與名言顯現不相違。巳壹(以喻示難爲不定)分二:午壹、略說;午貳、廣說。

  午壹、略說:

  有眩翳者所見境,彼毛發等皆不生,

  汝且與彼而辯诤,後責無明眩翳者。

  有眩翳者所見毛發等境,實際上于二谛中悉皆不生,與石女兒的不生相同,如是汝應與彼而辯诤:爲什麼唯見毛發而不見石女兒?再诘責被無明障慧眼之衆生:同是自性不生,爲什麼唯見山河大地,而不見石女兒呢?

  午貳(廣說)分二:未壹、應成影像等不能顯現;未貳、彼故此因(理)不定。

  未壹、應成影像等不能顯現:

  若見夢境尋香城,陽焰幻事影像等,

  同石女兒非有性,汝見不見應非理。

  若見到夢境、尋香城、陽焰水、幻師所幻男女諸幻事影像等,如同石女兒一樣無有自性,汝唯見彼等而不見石女兒則非應理。

  未貳、彼故此因不定

  此于真實雖不生,然不同于石女兒,

  非是世間所見境,故汝所言不決定。

  此色等諸法于勝義中雖然不生,但不同于石女兒的非爲世間所見之境,故汝宗所言"若勝義無,應如石女兒,于名言亦無所見"的說法不決定成立。

  巳貳(立自性無生與名言顯現不相違)分二:午壹、明二谛中沒有自性生;午貳、明自性無生與名言顯現不相違。午壹(明二谛中沒有自性生)分二:未壹、真實;未貳、教證。

  未壹、真實:

  如石女兒自性生,真實世間均非有,

  如是諸法自性生,世間真實皆悉無。

  僅從大空性反體而言,萬法與石女兒平等。比如石女兒的自性生,于勝義世俗中均爲非有,如是色等一切諸法的自性生于世間名言真實性義中皆悉無有。

  未貳、教證:

  故佛宣說一切法,本寂靜離自性生,

  複是自性般涅槃,以是知生恒非有。

  故佛陀于經中宣說了諸法本來寂靜、遠離自性之生,複是自性清淨的本來大涅槃,以是當知:所謂的自性生法決定恒時非有。《寶雲經》雲:"佛轉妙*輪,宣說一切法,本寂靜不生,自生般涅槃。"

  午貳、明自性無生與名言顯現不相違:

  如說瓶等真實無,世間共許亦容有,

  應一切法皆如是,故不同于石女兒。

  如說瓶等色法于勝義中無有,于世俗中亦容爲有,一切法皆應如是安立,故勝義中無,決定不同于石女兒之絕無。

  醜貳(是故以理成立唯一緣起生義)分二:寅壹、四邊不生故諸法唯緣起生;寅貳、贊緣起理能壞一切劣見。

  寅壹、四邊不生故諸法唯緣起生:

  諸法非是無因生,非由自在等因生,

  非自他生非共生,故知唯是依緣生。

  諸法並非是無因自然而生,非由大自在天、時、微塵、自性、士夫、那羅延等爲因而生,亦非自生、他生、以及自他和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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