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前。”同分謂同類五蘊。現世業盡,現世之最後識將滅時,如染愛男子,覺已無間,猶憶夢中美女,心生戀慕,如是臨命終時,于能感後世成熟之業,心意現前,然非憶念。又雲:“如是最後識滅,生分所攝最初識生或生天上。”乃至“或生餓鬼”。最後識謂現世識,生分所攝最初識生,謂生天等,中有非天趣所攝,故是生有識,生死之間雖有中有,然多不宣說,故知主要,是依生死抉擇業果之關系。複雲:“大王,其最初識滅已無間,彼同類心相續生起,分明領受所感異熟。大王,曾無有法能從此世轉至後世。然有死生業果可得。大王當知,最後識滅名之爲死,最初識起號之爲生。大王,最後識滅無有去處,生分所攝最初識生無所從來。所以者何,本性離故。大王,最後識由最後識空,死由死空,業由業空,最初識由最初識空,生由生空。而彼諸業不曾散失。”此說于生有中結生相續,領受宿業苦樂果報。其能領受心識相續,是從最初生識而生。又說生死于名言有,于勝義無,其理由謂本性離故。如是諸業顯現刹那生滅,皆由緣起幻化,固然非自性實有而幻生幻滅,故于無自性之業中亦能産生無自性之果。
酉貳(破釋妨難)分二:一、破異熟無窮妨難;二、破違阿賴耶有之聖教妨難。
戌壹(破異熟無窮妨難)分二:一、二義用比喻說明;二、真實宣說義生果相。
亥壹、二義用比喻說明
如境雖俱非有性,有翳唯見毛發相。
而非見爲余物相。
比如毛發、石女兒、兔角、龜毛等境,雖然俱非有性,但患有眩翳之眼根唯生見毛發行相的眼識,而非見爲兔角、龜毛等余物之相。
該科判中的二義是指異熟不成無窮生與不錯亂生果。承接上述之義,中觀應成派以理詳細觀察時,既無自相的業滅,亦無自相的果生,其生滅之相唯于尚未觀察的基礎上才能成立,亦根本不會相違,因此雖未依靠自相的阿賴耶,然業滅久時仍能生果。隨理唯識以下的宗派尚未了知此等空無自性的緣起觀待法,並妄計爲實有自性而與中觀師诤論說:如汝中觀師所許業無滅者,如尚未成熟果報之業,未來可以成熟果報。與此相同,已經成熟果報之業亦應再叁地産生彼果,許業無滅故而如是責難。中觀師駁曰:雖然在勝義理論面前已成熟果報之業與未成熟果報之業均無生滅是平等無別的,但名言中其生理則有所不同,因爲已經成熟果報之業不必再生,與未成熟果報之業當生有一定的差別。首以比喻來辯駁此難,比如說石女兒、龜毛、兔角、毛發,就世俗中雖然亦不存在其真實的體相,但患有眼病的補特伽羅唯能現見毛發、蟲蟻卻不見石女兒、兔角等相。雖然毛發與兔角于二谛中均不存在,然其見與不見的差別是現量可知的。同樣對已成熟果報之業與未來成熟果報之業詳細觀察時,其無生滅之本性雖毫無差別,然于名言中不觀察的基礎上,因緣和合時能成熟果報之生則有極大差別,故已成熟果報之業不會再生,未成熟之業依緣起和合時必定能産生其相應的果報,無有汝宗所說的過失。
亥貳(真實宣說義生果相)分二:一、異熟不成無窮生;二、不錯亂生果。
甲一、異熟不成無窮生
當知已熟不更熟。
由是當知業雖無性,但未成熟之業能感生異熟果報,已成熟之業則不更熟。
有謂:既然一切因果法空無自性,那麼應成無窮生。爲此中觀師以理駁斥彼之第一妨難說:我宗決定無有無窮生的過失,因爲無論何等業因皆不會有無窮盡的異熟果産生,僅以世間規律而言亦不難了知此理。此等業因乃至尚未成熟之際,以其潛在的力量終必成熟彼果。猶如毛發乃至因緣積聚時,能産生能境的眼識,亦是受取毛發之眼識,此外不生余法,一旦毛發之因緣消失時,見彼之識亦全然不生,如是見毛發之眼識畢竟不成無窮生的過失。以此比喻之理能成立業定有果,已成熟之果不必再成熟,故決定不成無窮生的過失。
甲二、不錯亂生果
故見苦果由黑業,樂果唯從善業生,
無善惡慧得解脫,亦遮思維諸業果。
雖然善不善業皆無自性,但有眼翳者唯見毛發等相,不見兔角等決定不會錯亂,故見不可愛樂之苦果皆由非善之黑業所生,可愛異熟之樂果唯從善業所生,無善無惡的究竟智慧則能獲得真實解脫。鑒于業果深細難測,異生凡夫樂于以分別心審細觀察而造成誹謗業果、毀壞世俗谛的過失。故佛世尊于經中亦已遮止凡夫人思維諸業果事。
有謂:既然業果空無自性,那麼善惡果報應成錯亂,即善業感苦果,惡業感樂果。實則不然,應當有因果各自同類的實有相續才能産生其相應的自性果法。爲此中觀師複以理論駁斥彼之第二妨難說:我宗決定無有善惡業果錯亂的過失。因爲異熟的苦樂果報,皆從善惡的十種業力所生是名言的因果規律。若能以理詳加觀察,其業皆無自體、性無生滅,由此等業力所生之果亦無自體,但以善業生樂果、惡業生苦果的緣起力,非但絲毫不會錯亂,乃至尚未感果之前,其業不會無義空耗,此緣起法亦是極其希有的。以上述比喻可知,雖然兔角與毛發均平等無性,但眼根依靠翳緣能見毛發卻不能見兔角,其本非所見法故。如果認爲能見毛發,亦必須見兔角,若不見兔角則不能見毛發等诤論是極不應理的。同樣,苦樂從本性上講雖無任何差別,但世俗中因緣緣起的定律,唯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絕不錯亂善惡業果,因此不應該有惡業産生痛苦、善業亦應該生苦等這樣的非理尋思。
這是觀待初學者分別心而定有的業果,若觀待斷證圓滿的一切智智者而言,決定無有善惡差別,諸法均一味大平等性,故頌詞中說“無善惡慧得解脫”。如上屢屢宣說,流轉輪回的根源即是俱生我執的分別心,其根本的對治法即是了達諸法本體空性的智慧,若能證得如是甚深的智慧,則能解脫分別實執。這是上根利智者聞思中觀正理、修習空性法要成就的果相。是則在尚未如是通達之前,理應誠心信解因果,于善惡業加以正確取舍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忽略這些基本法要超越而行,在相續中又不具備證悟緣起性空的無漏智慧,僅以分別心去衡量深奧難測的因果關系,以及善惡苦樂産生的根源,將會毀壞世俗谛,導致承許無因生果等極大的過患。以無明分別心認爲業因已滅,至將來成熟之果應該是無因生,如是亦至斷見的過失。所以佛于凡夫說,因果深奧難測不可思議,以分別心是難以通達的,因而對此之思維予以遮止。此處尚應了知,佛陀如是遮止的範圍是指善業生什麼善果,惡業生什麼苦果等思維抉擇,並不是針對在日常生活中善惡、功過之取舍念頭等思維而予遮止的。
本論在講到“由業非以自性滅,故無賴耶亦能生,有業雖滅經久時,當知猶能生自果。”一頌時,雖然不承許自相的阿賴耶識,但業滅後仍能生果。爲此格魯派創始者宗喀巴大師在《善解密意疏》中雲:“此說若于名言中不承許有自相之宗,非但有遠離常斷二邊之功德,更有不許阿賴耶識等而善成立業果系屬之功德。解釋龍猛菩薩論之諸派中,其無微塵許之自相,而能安立一切作用者,是爲此宗不共釋規。依此可知,此清淨宗有多種不共余釋之義。舉要言之,一、謂破離六識之異體阿賴耶識,二、破自證分,叁、不許用自續因引生敵者真實義見,四、如許內識亦應許外境,五、許二乘人亦能通達法無自性,六、立法我執爲煩惱障,七、許滅是有爲,八、以彼理安立叁世等諸不共規。初義是此處所明。由不許自相,故不許自證分,下文當說。由此故不許自續者,如余處廣說,此中已爲略述。由此故許外境者,下當廣說。由此故許二乘人亦達法無自性者。如佛護論師說:“聲聞藏中說一切法無我,其所無之我,謂自性有。”此亦許爾,彼即無我相之圓滿義,故知補特伽羅無我之圓滿相,即補特伽羅無自性。欲如實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亦須如實通達法無我也。由是亦須安立法我執爲煩惱障,故明煩惱障有粗細二義。唯修無常等十六行相之道,有能不能解脫之二說。要至何位乃能斷所知障等差別甚多。”
此外,格魯派在認定八大難題時的數法與余宗略有不同,如甲曹傑在宗喀巴大師前聽受八大難題時所著的《八大難題筆記》中雲:“佛護、月稱二大論師對聖者龍樹中觀根本慧論之注釋,不同于其它注釋處甚多,最主要的有八種:一、不許有阿賴耶識。雖不許阿賴耶識等,但作業亦不失壞,唯名言假立之因果有或無,在壞滅之業上亦爲有故。二、名言中亦不許有自相。若許名言中有自相等,聖智應成毀壞有事之因,性空即成他空,非是自空。叁、名言中許有外境。在名言能量之份上,境心二者均同爲有,而在思維其實性份上,二者亦同爲非有。四、不許自相續。在方法論上,依龍樹大士隨應遮破之方法,非自立因。五、不許自證分。謂自證分不能領受自體,以諸作用不能于自體而轉,如刀不自割,故心自緣極不應理。六、聲緣二乘聖者亦證法無我。七、谛實執及其種子即是煩惱障,二種妄現之習氣即所知障。八、佛之盡所有智爲現量知。知如其一切所有顯現谛實之智,雖亦爲現量了知,然不迷亂,非由病識增上力顯現爲谛實故。以上四許四不許,是佛教中極爲重要之論題。”
此處在解釋該頌時,格魯派說不承認阿賴耶,但生果的不共能力應成派承許“滅”法實有。其根據宗喀巴大師在《善解密意疏》中雲:“許諸法有自性之一切宗,皆不可說滅爲有事。唯許無自性之中觀宗,則可說滅是有事。以實事宗說,如苗滅時,苗之一切有事皆滅,離苗之外亦無其他有事,如瓶等可得,故許彼“滅”定非有事。以彼覺青處等一一分有事,或瓶等衆分合集之有事,皆不可說是滅之所相,故滅非有事也。中觀宗則說:如近密之五蘊,若一若多,及離此二之異體法,皆不可立爲近密之所相,近密亦非彼叁之所相。然依自身諸蘊,假立近密爲有事,全不相違。如是所滅之有事及彼同類之有事,雖皆不可安立爲滅之所相,然滅是依所滅法生,故爲有事,《顯句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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