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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日光疏(上)▪P177

  ..續本文上一頁果寶瓶根本沒有,依燈光亦永遠不可能照見寶瓶的存在。數論師承許由自性變現的內外諸法,雖是虛妄無實,無毫許堪忍的自體,但其自性卻是實有的常法,是萬法的作者,其本體是輪回衆生以分別心永遠不能通達的。衆生依自性轉生輪回的主要原因,是自性中本來儲存有一切諸法,不過皆以不明顯的方式安住于自性中,待時機成熟時,自性開始幻變,依大而現于世間,在如是幻現之時,如果“大”能了認自體是虛幻的,其一刹那間就融入自性的本體中即刻獲得證悟,解脫生死輪回。一般“大”很難證知自體爲幻化,卻顛倒認爲是實有,它如同兩面鏡子,外面現色聲香味觸五唯,內面現神我,當諸法一現之時,神我認爲自己正在受用自性所幻現的外境萬物,由直接看見外境法而有如是顛倒作意。其實神我勿須一定要感受世俗諸法,它自己本來不是幻現的虛妄法,而是勝義谛之常法,所以在感受世俗諸法時,由有苦樂等覺受,方知自己已被萬物所束縛,不得自在解脫,因而對一切受用境生起極大的厭煩心,極欲脫離萬物的束縛,是故彼派修行者開始用功修習禅定,依靠此力獲得天眼通,並于心相續中生起道智時,發現所受用的二十叁法皆爲自性演變的一套把戲,根本沒有真實堪忍的自體,這樣一通徹底後,自性感到不好意思,即刻將所演變的一切萬物全部收攝回來。自性自行收攝諸法後,將其融入自體再不幻現,從此神我沒有所知法的覺受,遠離了萬物、苦樂等束縛,于生死輪回中獲得自由解脫,許此爲究竟的叁摩地與解脫果。此與內道所許通過一定的修行後,一切不淨現法皆一味地融入法界之理比較相似。作爲內道的弟子必需要了達人無我與法無我的般若空性,以空性智慧來攝持所修的一切道業,否則易入外道的歧途,因其數論派亦承許前世、後世、因果,輪回是苦性應當遠離,以出離心獲得解脫等故。

  爲此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中觀莊嚴頌注疏·文殊上師歡喜教言論》中雲:“數論師妄執阿賴耶爲自性,妄執第六分別意爲神我。自性中所生起的現法與阿賴耶中習氣成熟而顯現的諸法相類似。若詳加分析,數論派所許的觀點比較接近假相唯識宗的觀點,故于衆多外道中,相對來說,數論派較爲賢善,此僅依彼宗自許觀點極易明了。”因爲數論派承許世俗的二十叁谛皆由自性所幻現,唯識宗承許見聞覺知的一切諸法皆由阿賴耶之習氣成熟後産生,故此二觀點比較相似。神我又與第六意識較爲相同,彼神我轉生輪回時,雖不知道自己在直接感受由自性所幻現的外境,但中間由大作聯系後,産生了分別執著心而感受苦樂,由此被萬物束縛,至自性將二十叁法收攝後,神我獲得了自由與解脫。而假相唯識宗者,作如是念,如幻般顯現的諸境,不成爲心識以外之法,其本來無法成立故。亦不是內心現于外境,若完全與心無異或一體者,則不成無分一體心。故應承許彼等無基而顯現,猶如空中毛發。心性者,即離一切行相,如住清淨水晶丸一般。由此可見,唯識宗所許的第六意識雖暫有能取所取等分別,但通過一定的修行,令一切遍計障礙清淨無余後,第六意識亦因此而刹那清淨,爾時即刻轉識成智、獲得解脫。這是外道數論派與內道假相唯識宗的相似之處。

  申貳、同體生不應理而破

  生已複生亦非理。

  如果種子已生又複再生,非但此生不能成立,亦極爲非理,應成無義生的過失。

  中觀應成派在破斥數論派之觀點時問曰:汝宗所許自生之果法,于自性中是否具有?若說沒有而新生者,則顯然與汝宗自許觀點相違。若說自性中本具,然以不明顯的方式而存在,那麼此顯與不顯應如何區分呢?因爲前面不明顯之果與後面明顯之果應該完全相同,這樣已有再生不但無義且有無窮生的過失。複又問曰:在自性的本體上顯與不顯有差別否?若許有差別,後面明顯的果法應該是忽然新生,如是推理則知此生之果法並非自生,應成他生,或此果法于因位時本有又複再生,譬如孩子已生勿須再生,若生已再生者,應成無窮生,故自生不能成立。

  申叁、應成不得生果之時而破

  若計生已複生者,此應不得生芽等。

  若計種子已生又複再生者,此應不得産生根莖芽枝花葉等不同于種子的異相果法。

  如以黃豆作爲所觀察之境來說,黃豆乃衆人共許之物,彼此沒有什麼诤論的,但對其如何産生卻是問題的焦點。若許自生者,黃豆應生黃豆,不應有産生芽枝花葉等果法的不同狀態,應該種子(因)産生種子,永無産生芽枝花果的機會。若以內道觀點,則無此過,因爲在世俗中首先有種子,其隨著演變而産生形態各異之芽果故。外道數論派所許自生的觀點,即種子勿須滅而産生果法,其實以理觀察,此生根本沒有必要,若認爲有生,則應有種子恒時生種子的過失。

  此處尚應注意的一個誤區是,于修法感受中,若真實安住法界大空性時雖無任何分別執著,但出定時于世間諸法仍有見聞覺觸。這樣往往會懷疑彼等諸法是否從本來實有的法界中幻化而自生呢?特別是修密法者易于生起此等分別執著,其實此乃毫無根據之邪分別執。這裏雖以理論破除了外道數論派的顛倒邪執,但在修習密法時,心相續中卻生起自生的執著者,那就歪曲了密法的正見修要。理應如何正解此義呢?在全知麥彭仁波切的《中觀莊嚴頌注疏》與金剛上師法王如意寶的竅訣論部中雲:“外道與內道畢竟的差別,關鍵在于勝義谛是否自性空,數論派承許勝義谛的神我與自性非爲空性而是常法,有真實堪忍的自體,唯由自性所幻現的二十叁法才是空性。內道則無論是顯宗的大中觀,密宗的大手印、大圓滿等皆許勝義谛爲現空大雙運、樂空大雙運、明空大雙運等,亦即本來無生的大平等性。”這是內外道在見解上的根本差別所在。若不知其差別要處,僅于口面的膚淺诤論沒有很大必要。如果尚未了知甚深空理的正見,而急于盲修瞎煉者,不但易入外道歧途,且易導致走火入魔的嚴重隱患。因此通達中觀所抉擇的空性,特別是安住本來清淨空性的基礎上修行是最爲殊勝的。無論是大乘顯宗的第叁轉*輪了義的如來藏光明、禅宗、密法都是建立在般若大中觀空性的基礎上。否則,如《定解寶燈論》中將其判決爲與外道不可思議的神我無別,只是義同名不同而已,故當詳加分析而防入誤區是至關重要的。

  申肆、應成種子無窮盡生而破

  盡生死際唯種生。

  若計自生,應成無窮盡生,于盡生死際種子唯有恒時生種子。

  根據數論派自許由自性變現出的二十叁世俗法,此等諸法在尚未産生之前,就于自性中是以不明顯的方式而存在著,後至時機成熟時自然産生果法。所生之果法不同于因位中未明顯的果法,如是有明顯與不明顯的差別。比如在夏天時所現見爭奇鬥豔的奇花異草,至冬天不見時並非花草滅盡,而是融入自性中以不明顯的方式安住著,到夏天時其再將明顯出來。中觀師問曰:假設明顯之果再生的話,此生是否無義或導致無窮盡生之過失呢?自生宗所許的顯法雖然如是,但認爲以此不能肯定所有的果法不是自生,亦沒有充分說明果法不是自生的理由,所以不明顯的果法是自生或自現均無過失。中觀師駁曰:以汝宗所許之觀點來分析,可以決定不明顯之果仍然不能再生,否則無窮生的過失在所難免。因爲果法之明顯與不明顯,根據理論觀察實質上沒有什麼差別。如汝自許已明顯之果再生應成無窮生,以此類推,不明顯之果法産生亦應該有無窮生的過失。那麼汝等對明顯與不明顯之果法到底如何分別?若謂依因緣發生果時現見者爲明顯,果法雖有,但未見者爲不明顯。在因位中必須具有果法,後面才有産生果法的可能,若因位中無,後面生果亦不可能,現在正有之法後趨于滅時,亦是回歸于自性的本體中,並非絕滅了。同樣,若法在自性中根本無有,那麼世俗中亦永遠無有現見的機會,亦不成所知法的自體,因此一切諸法始終應有,根本不是忽然新生。中觀師又問曰:顯與不顯的差別于自性中到底是否存在呢?若許自性中不存在明顯之果法,只有不明顯之果法,那麼以理推知此明顯果法産生時應成忽然新生,並且此新生之果法非依自性産生,而是依他緣所生,此與汝宗所許諸法皆爲自性變現的觀點不僅有直接相違的過失,且于無窮生的過失亦在所難免。

  未貳(破因果同一體性)分二:一、若因果同體應成不得差別法的階段之過;二、若得差別法者應成因果非一體之過。

  申壹(若因果同體應成不得差別法的階段之過)分二:一、因果變化不應理;二、是故應成無形相等異體之過。

  酉壹、因果變化不應理

  雲何彼能壞于彼。

  分析汝宗所許的觀點:雲何彼芽果能壞于彼種子呢?應不能壞,因爲種芽同一體故。

  如汝所說,種芽並非他緣所生,自性本體一味故。若同一體性,因變化爲果不應理。再者與種子同一體性之果法自己毀壞自己亦不可能,芽果怎麼能壞于種子呢?數論派所許的觀點是既不壞種子,又能産生芽果,此理顯然與名言現量相違。如若豆種根本不壞而能産生豆芽的事例從未有過,豆芽必須在種子漸壞後方能産生。若謂于世俗中因緣集聚幻變時,應現果法故無過失。試問,此因緣集聚之力于自性中有否存在?若說沒有,則此果是依現在他緣之力忽然發生(新生),這樣顯然不是自生。若說此力于因位時本具,則有上述過咎,許此因彼果在自性中一體故。既然是一體者,那麼在産生芽果之時何故不見種子的形相呢?若說是種子壞滅後才産生芽果,那麼許種因與芽果一體之自生觀點則根本不應理。

  酉貳、是故應成無形相等異體之過

  異于種因芽形顯,味力成熟汝應無。

  若許種芽一體,種芽之形色等皆應相同,此外不應産生異于能生種因之芽果形相,然事實卻並非如此,名言中現量所見到的種芽並非同一體相。如果一定要將種芽執爲一體,那麼顯現芽果的形色以及酸甜味力成熟等差別法,汝宗亦應許爲無有才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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