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貪,
若意常外馳,彼樂爲何等。
不貪女色者則緣女人不生安樂,不是愚者也無有貪愛。如果心意因貪求女人而經常向外散亂躁動,那麼這種安樂算是什麼樣的安樂呢?
與女人相會所生的樂受,並非真正的勝樂,也不值得貪求。如果這種欲樂是真實的安樂,那麼任何人與異性相會時,都應生起樂受。可是實際上,那些不貪女色者,對接觸女人並無樂感;而且貪愛女人者,也唯是那些愚癡無智慧的人,以迷亂顛倒分別念,虛妄地執著有樂受。不貪者指那些具足智慧的人,他們已現見貪欲煩惱的過失,並依修持斷除了貪心,對他們來說,即使與女人相會也不會生起有漏的安樂。還有一些凡夫,依福德善習,于接觸女人也不會有樂受,如後世當生欲界樂變化天的人,按《楞嚴經》所述:“我無欲心,應汝行事,于橫陳時,味如嚼臘,命終之後,生越化地,如是一類,名樂變化天。”他們對女人也無樂受,所以貪愛女人,只是那些愚癡少福衆生的惡習,他們以迷亂的心思執著依女人的樂受是最大快樂。有些男人甚至認爲,如果爲了得到女人,應該舍棄自己的生命(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如果得不到女人,生活就沒有價值等等,有各種各樣的邪執。而依理觀察,這些愚人爲了貪求女人,心思恒時向外散亂躁動,時刻爲得到女人而焦慮不安,魂不守舍,這種所謂的快樂,又是什麼樣的快樂呢?其實是以苦爲樂的顛倒妄念。甲操傑大師解釋此頌後兩句爲:貪著女人者,他的心往外散亂,始終不能悟入真實義,雲何說彼是殊勝樂?其他注疏中釋爲:貪著女人者,心思恒常往外散亂,怎麼會有快樂呢?
譬如說,曾經有一青年,對國王的公主生起了貪愛,他絞盡腦汁地想辦法,最後買通了公主的一名侍女,通過她向公主表達了他的鍾情。那位公主居然動了心,雖然她身邊時常都有很多侍衛,但仍然想與那名青年約會,並讓侍女告訴他等待。那位喜出望外的男子將房間打掃幹淨,准備了許多鮮花、花鬘、妙香等,然後一直在盼望與焦慮中等待。等到差不多過了一年的時候,有一天那位青年男子的主人家裏丟失了牛,讓他出去尋找,那時公主剛好找到了機會,悄悄地讓侍女帶她到了那位青年的房間裏,可是等了一會,不見他的人影,只得掃興地回宮。那位青年回來後,得知這個消息,想到自己受了長時的相思痛苦,最終卻無法滿足欲願,不由傷心欲絕。同樣,世人爲貪求女人要經受長時的痛苦煎熬,而其結果,卻如貪愛公主的青年一樣,只有痛苦加痛苦,整個過程無有絲毫安樂而言。在五濁惡世時期,衆生的這種迷亂顛倒更爲嚴重,因貪愛異性,許多人斷送了自己今生與後世的安樂,陷入了徹底的瘋狂之中。月稱菩薩講過一個公案,說有一名織布的年輕人,貪愛國王的公主,最後因無法滿願而精神錯亂。類似現象在現代社會中,更爲普遍了,年輕人之中因情自殺的現象也相當普遍。作爲欲界衆生,貪愛異性雖然是難免的煩惱,然而有頭腦者,應當想想:難道生活的快樂,其唯一來源就是男女的相會,難道自己生命價值的實現必須依靠獲得異性欲樂;這種欲樂到底有什麼價值......。無論出家在家者,若恒持顛倒的貪愛,今生的安樂事業無法成就,而後世的處境,唯有痛苦。沈迷于顛倒貪執的世人,應當詳察此中過患,斷除痛苦因的貪欲。
壬二、(貪愛女色不能隨自主宰):
問曰:雖然在追逐與女人相會的過程中有許多苦受,及求不得的痛苦,但是,如果自己得到了女人,可以恒時攝持爲己有,而依之享受安樂,因此追求女人攝持女人很有必要。
如汝常愛重,不能常與合,
屬我非他有,此攝持何爲。
如果你能恒常愛重女人,也不可能常時與她享受交合的快樂;因此執著女人屬我所有,非他人所有,這種攝持女人爲己有,又有什麼作用呢?
貪愛女色追逐欲樂享受,並非可以象凡夫的貪心想像那樣,可以隨自己主宰而隨時獲得安樂,因此即使得到了女人,也沒有必要攝持爲己有而執著不舍,徒增自己的煩惱痛苦。一個男人如果得到了所貪愛女人,雖然他白天晚上非常愛重于她,想依之獲得所謂的安樂,然而他不可能與之恒常交合作樂,這是凡夫衆生的能力所決定的。受用女人,很長時間才會偶爾有,而大部分時間,這個女人對他沒有什麼安樂可言。因此,如果將女人執爲己有,時時攝持看護,甚至別人看一眼也不高興,這種作法又有什麼用呢?自己不能依之受用獲得快樂,反而因她時時操心、憂慮、嫉妒、嗔恨等,不斷感受痛苦。月稱菩薩評價這種人說:“若自不享用,而執爲自有,豈非愚者行。”自己不能享用感受安樂,卻貪執爲自有不舍,只會爲自己帶來痛苦,如是無義的增舔自苦,難道不是愚者的行爲嗎?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婆羅門,自己患有胃病消化不良,而他家中囤積了許多美味的食品,但他一直貪執爲自己所有,舍不得給別人吃,于是成天看著這些食品,而唉聲歎氣地自增苦惱。貪愛女色者恒時攝護女人,其行爲與此愚昧的婆羅門,實是無有差別。在大疏中有譬喻說,以前有一好色的國王,從民間搜集了大量美女,納爲嫔妃。但是,國王的貪欲能力畢竟與限,衆多年輕的女人一直被關在後宮,連男人的面都見不到,非常苦悶。後來有一名比丘,到了王宮,了知衆嫔妃的痛苦,便問:“國王,你征集如此多的女人,自己一一受用嗎?”國王回答:“我受用不了。”比丘便以佛法開示國王,使他醒悟到以嫉妒貪欲,將這些女人攝爲己有,不但無益,反而徒增苦惱惡業,于是將衆多女人放回民間,恢複她們的自由,也減少了自己的苦惱。同樣,我們每個凡夫的貪欲心“國王”,將衆多貪欲分別念的“美女”與外境的女人攝持不舍,這種做法與譬喻中的國王毫無差別。自己應當善知識的教導,將這些一一舍棄,以斷盡自己的苦惱。藏地也有一個譬喻,說往昔有一對夫婦,那位婦人很不守本份,經常與其他男人做非法行,丈夫知道後便斥責她,可是那位婦人與他辯論說:“你要受用欲樂的時候,我也沒有不滿足你,除此之外,你還要我幹什麼呢?你沒有能力時,我與別人作樂,都是爲了欲樂,你難道不應該高興嗎?你這樣嫉妒吝啬,又有什麼用呢?”貪著女色者,當知依女人的欲樂不能隨自己主宰,貪愛女人的痛苦,本來就夠嚴重了,如果還要執女人爲己有,如無牙老狗守護骨頭一樣,攝持不舍,只能增添痛苦而已。所以有智者,應追求真正的解脫安樂,將一切增添自苦的汙穢欲樂貪執頓然抛棄。
壬叁、(若貪爲樂即不應依女人):
問曰:雖然無法常時受用女色,但是世人常說,貪欲即是安樂,無有女人則得不到快樂,所以爲保持安樂應貪愛女人。
若貪即是樂,婦女應無用,
未曾見有說,樂是所棄舍。
如果貪欲就是快樂,那麼婦女應成無用,因女人是暫時平息貪欲的方便,但未曾見過世人說:安樂是應該棄舍的。
有些愚癡顛倒者認爲,對女色貪欲即是世間最大的快樂,爲此自己理所當然地要貪愛受用女人。然而分析他們的說法,其實是自相矛盾。如果貪欲即是安樂,那即不應受用女人,爲什麼呢?因爲有貪欲即有安樂,那還需要女人幹什麼呢?你們認爲貪欲與安樂是一體,那麼凡夫衆生皆有貪欲,以此不再需要依異性就自然有了欲樂。再說,如果貪欲即安樂,那麼追求欲樂的男人,不應受用女人,因爲若受用女人,男人的貪欲當時即會得到滿足而平息。貪欲被摧毀平息,也即安樂被摧毀,按世人的觀點,這種作法顯然是不應理的。世人從來沒有說過“安樂應該舍棄”,而你們又說應該受用女人,那豈不是已與此相矛盾嗎?
譬如說,以前有一個人身體發燒,又特別饑餓,他在昏暗中到了另外一個人的家裏,看見了一缸水,一缸白粉面,他想這肯定是很好的除饑美食,便將水與粉面和在一起,飽餐了一頓。結果他的饑餓平息了,但高燒也開始退了,他想:“啊,這肯定有問題,灰土是退燒的,難道我吃的是灰土?”仔細檢查,果然是灰土,不是面粉,于是內心生起了很大的厭悔,後來看見飲食,自己一點興趣也沒有。這個譬喻,大疏中沒有對應闡述其喻義,字句也難懂。然大致對應頌意,可理解發高燒且饑餓的求食品者,喻世間有強烈貪欲熱惱的貪愛欲樂者;求受用食品之樂者,因昏暗將非食品執爲食品而受用,結果摧壞了後來的受用食品之意念;同樣追求安樂者,因癡暗將非安樂的女人執爲安樂而受用,結果摧壞了求安樂之貪欲。因此,有智者應了知,女人並非真正的安樂因,若想求得真正的安樂而依女人,那是愚者的行爲。
壬四、(與女人相合之樂因非唯女人):
問曰:不管怎麼說,與女人相合即可得到安樂,所以女人是安樂之因,作爲求世間安樂者,理應貪愛女人。
雖與婦相合,樂從余緣生,
非愚孰妄執,唯婦爲樂因。
雖然與婦人相合會有樂受,但這些樂受是從其余因緣生起,若不是愚者,誰還會迷妄地執計,只有婦人爲唯一的樂因呢?
世人共謂與女人相合,即有安樂生起,以此而認爲女人是唯一的樂因,應該貪愛。然而這只是不明事理的愚癡妄計,事實上與女人交合中所得到的樂受,其生起之因並非是女人,而是心相續中的貪欲習氣與非理作意。女人只是此中無足輕重的一個助緣,如果沒有非理作意的主因,則絕不會有這種迷亂的樂受生起。從推理上言,如果沒有非理作意貪欲習氣,那麼對本來不淨的女身,本來無實的虛幻感受等等,又怎麼會有顛倒貪執呢?實際上觀察,如修成了不淨觀的行者,即使接觸女人,也只會有厭惡苦受,而不會有樂受。大疏中說有些持戒圓滿清淨者,恒時攝心不散,雖然有女人與他相合,而他並無樂受。在律藏中,也記載著一些類似的公案,如未生怨王對阿羅漢蓮花色比丘尼施以強暴不淨行,而蓮花色比丘尼當時非常痛苦,並無樂受,以此佛說她未失悔根本戒等。如上以比量…
《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