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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P2

  ..續本文上一頁考古家們重作全面的考證,以澄清此疑。

  據《如意寶史》所載,聖天論師前世爲世尊座下的嘎拉巴模比丘。當年世尊爲他及其他幾位比丘轉*輪時,空中飛過一只烏鴉,所遺糞穢落于佛的金身。世尊即時授記“以此緣起,此烏鴉將來會成爲一具力外道,毀壞佛教。”嘎拉巴模比丘聞言,心中發願:“此烏鴉毀壞世尊教法時,我一定降伏他。”以此願力成熟,當烏鴉轉世爲難勝黑者毀壞佛教時,嘎拉巴模比丘果然出世降伏了他。

  聖天論師是南贍部洲的六大莊嚴之一(其余五莊嚴爲龍樹、無著、世親、陳那、法稱),論著有《中觀四百論》、《中觀學中論》、《斷诤論》、,《成就破妄如理因論》、《智慧心要集論》、《攝行明燈論》、《理智成就淨治心障論》等,在密宗方面也有多部著作。

  關于聖天論師的果證功德,在《文殊根本續》中,世尊曾授記雲:“非聖名聖者,住于勝嘎拉,製止外道宗,遣除邪道咒。”很明確地說其爲“非聖”,即尚未登地。然而在印度阿阇黎菩提賢所著的《智慧心要集論釋》中,說聖天乃八地菩薩,還有說聖天論師即生證得了佛位。因爲在《攝行明燈論》中,聖天論師說自己已證得了無上瑜伽的“不共幻身”,如是按龍樹大士的觀點,得不共幻身者,在即生可證得殊勝成就。聖天大士晚年也親口說過“去呀聖天去,光身赴淨刹”,這叁種說法是不相違的。聖天論師上半生爲凡夫,然依龍樹大士之教授深入修持,于中得不共幻身成就,位住八地,最後證得佛位,這是可以成立的觀點。就象龍樹大士在經典中有多處授記,有的授記大士爲一地聖者,有的授記爲七地,有的授記于即生證入佛位,此亦無有矛盾,因爲各種授記,各自針對大士的早中晚年等不同時期。同樣,各種對聖天論師的授記評論也是如此,所以不會存有謬誤矛盾。

  聖天論師著述《四百論》,依其傳記,時以近暮年,因而此論乃登地以上的聖者所著。諸後學者,對此應生猛厲信樂,專精習之。

  丙二、(辯除謬誤):

  那爛陀寺的大德護法論師曾依唯識宗觀點,造疏解釋此論,說此論意趣在于破除遍計執法有自性。雖然諸宗究竟義趣一致,但聖天論師造此論的理趣實是緊承龍樹大士之《中論》,建立般若空性修行的道次第。月稱菩薩也曾于《中觀四百論釋》中說:“將《四百論》之意義,說成與龍樹宗意義不同者,臆造也。”再從此論的主要意義看,是抉擇諸緣起法無有自性,建立修習世俗勝義二谛的道次第,所以也非中觀宗之外的宗義。還有論師說,此論不別作皈敬文,是說明此論不僅是爲斷除別人對龍樹阿阇黎的懷疑而作(有疑《中論》專爲诤辯之作),而是表示此論屬于《中論》。從此角度而言,《四百論》之宗義尤爲明顯也,故不宜以他宗觀點而釋此論之本義。

  有些人懷疑說:既然此論亦是抉擇諸法無自性,那麼造此論豈非無必要?因爲龍樹大士在《中論》、《七十空性論》等論中已廣說般若空性正理。答曰:龍樹大士在諸論中雖已廣述空性正理,破除各宗派行人之執計,然有些人未通達大士之義旨,誤以爲《中論》等唯是與他宗爭辯、破壞他宗的論述。而實際上大士的義趣,是在破除邪見之中而豁顯正理,在摧滅謬執同時,開顯修行正軌,所以聖天論師爲拔疑雲現紅日,著此《四百論》。于本論中,龍樹大士以離四邊八戲之真空,破除二谛一切法的實執之義旨,更以實際觀修之具體階次而作了明顯開闡,故不應生疑。諸不能頓斷四邊戲執徑入無生法忍之大乘弟子,尤其是末法之時絕大多數修行人,若能如法循此論所闡次第而習,則可有望入諸法實相之境!

  乙二、(別義)分二:一、修持世俗谛之瑜伽;二、修行勝義谛之瑜伽。

  丙一分四:一、斷除常樂我淨四顛倒;二、行持菩提;叁、根除煩惱;四、淨治弟子。

  丁一分四:一、斷常執;二、斷樂執;叁、斷淨執;四、斷我執。

  戊一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己一、(略說):

  叁界有情趣入聖道生起精進的首要障礙,是于死亡執爲不死的常執。由于顛倒的常執,衆生終日漫然放逸,渾然不知老死將至,由此而不知出離,不知尋求斷滅無常死苦的聖道;即使聞得聖教,也會因此顛倒常執的迷障,不能發起精進之心修習脫離死苦的正道。所以,初學佛法者,首當數數思維死亡無常之教義。世尊言:“猶如衆迹中,大象迹最勝,如是佛教內,所有修行中,唯一修無常,此乃最殊勝。”修觀死亡無常,初爲進入正法之因,中爲助生精進之緣,後爲趣入法性證悟之助,故本論之首,即示念死亡無常之教義,意在策勵學者斷舍放逸懈怠,遠離世俗而勤修解脫道,爲證悟般若空性奠定基礎。

  若有叁世主,自死無教者,

  彼猶安然睡,有誰暴于彼。

  如果有叁界主者,自己必死無疑,也未有無死之聖教,他還如同已證得無死之聖者一樣安然而睡,那還有誰比得上他這樣厲害的愚癡懈怠者呢?

  叁世主,指欲界、色界、無色界或地下、地上、天上叁世間的主宰者——樂自在主。所謂“有叁世主”,是泛指叁界內的一切凡夫有情,皆爲叁世間的主宰者——樂自在主(天名)之下屬,都有著叁界主的系縛。有著這種“主”的有情,皆爲死亡無常所縛,而且他自己即是死主,自己即是個人死刑的執行者,其死亡沒有任何外來命令,唯是由自己的業力而定,唯是自死。若陷于如是之境,已見自己正在趨向死亡,而自己尚未擁有可免死苦之聖教。但還象聖者般安然而睡,不精勤修習對治死苦的方便,這種人的愚癡懶惰懈怠,再也不可能有誰比他更“暴”——即厲害粗暴惡劣!

  流轉于生死輪回的有情,無一可免死主的弑殺,而真正已入聖教精勤修習無死之道者,卻甚爲稀少。我等絕大部分衆生無視死亡之凶險,猶在庸庸然放逸度日,如是之衆,皆爲此處所呵斥之愚癡懈怠者。故諸有志者,當深思叁界無常之本性,恒念自己必死。如同已得罪了國王近侍的大臣,已知近侍及國王欲謀殺他,便時刻警惕一般,應安住不放逸,勤修能出離之方便。否則,如曠野迷途者,雖行至極爲凶險之城,尚昏然不信險情已臨,終至被害。同樣,有情住于叁界則隨時面臨著死亡威脅,若放逸不求自救,決定會爲死主殺害。

  己二、(廣說)分四:一、思維生際必死而觀無常;二、思維高際必墮而觀無常;叁、思維積際必盡而觀無常;四、觀集際必離而觀無常。

  庚一分二:一、正說;二、廣說。

  辛一、(正說):

  問曰:雖然有叁世間主的死王,但是每個有情在出生與死亡之間,皆有一定的存活時間,在存活時間裏,又爲什麼要害怕死亡呢?

  爲死故而生,隨他行本性,

  現見是爲死,非是爲存活。

  爲了趣向死亡的緣故,才有出生存活,刹那不停隨老死而行是生命之本性。一切生命的出生存活現量可見皆爲死亡,非是爲永久生存而在生活著。

  一切生命現象的必然規律是有生必有死,而且從出生伊始,就在刹那不停地趨向死亡。有情的一生中,生是起點,死是終點,自始至終的曆程如同從懸崖上摔落一般,趨向死亡是絕不會停止的。因此,出生、存活之目的地,即是死亡,有情的一切生命曆程,無不是刹那不息地趣向死亡,以此而觀,一切出生存活,難道不正是爲了死亡而作嗎?隨老死而行,是生命之無常本性,看一切有情生命之生生不已,有誰是爲存活不死而生呢?落木蕭蕭,大河滾滾,一切皆無常是人們現量可見的事實,短暫的存活絕非脫離了無常,以有存活而不懼死亡者,唯是自欺而已。

  人們自出生起,就一直以爲自己在爲生存而奮鬥,在爲美好生活而努力勞作不息,孰知這一切都是在走向死神途中的作爲。有人尚爲赴死途中的些微欲樂而陶醉,在清醒者看來,這與趕向屠場的牛羊,在路上尚爲啃草飲水而樂,又有何區別呢?世人的每一刹那生活,其實與死牢中的囚犯一樣,每分每秒都在接近被處死。可是死刑犯尚知急惶惶尋求逃離死亡之方便,而愚昧放逸之世人,爲什麼不警醒,反觀自身的處境,了知行住坐臥一切所作皆爲趣死,而非存活呢?

  佛陀曾于《本生經》中言:“衆生于初夜入胎住世,日日所作,唯是速趨于死。”生活在叁界,當知如旅行者之駱駝,唯能隨主人而無有自在,當主人思鄉欲歸時,駱駝也只能隨主人而行,別無其余歸處,同樣衆生也皆是隨死主而行之毫無自在者。一切作爲,也如陷害他人之刺客,殺他未逞,反遭他殺,如是刺殺過程中的一切行動,本爲殺他,結果卻是步步爲自死而作。同樣一切爲存活之作爲,不但未能使自存活,反而步步趣死也。

  辛二、(廣說)分五:一、思維壽命無定而觀無常;二、思維一切死亡而觀無常;叁、思維死亡無法回避而觀無常;四、思維現見死亡而觀無常;五、思維死時無定而觀無常。

  壬一、(觀想壽命無定而觀無常):

  問曰:雖然生際必死,但人壽百歲,我們已度過的年歲少,而剩下的日子還長著呢,這難道不可以因此而不害怕死亡嗎?

  汝見去時短,未來時間長,

  汝思等不等,顯同怖呼喚。

  如果你見自己的人生,已過去的時間短,未來的時間還很長,或者你認爲過去與未來的時間相等或過去短未來長時間不相等,由此而說不怖畏死亡,這顯然如同于怖畏者反而呼喚不害怕一樣。

  以爲自己還剩有存活時間,就不必顧忌死亡,這種想法極不合理。在世間有很多人懷著這種想法而貪戀世俗欲樂,不顧生死大事。比如說,有些年輕人認爲,現在是人壽百歲的時候,自己才活了二十歲,以後還有八十年時間可以活著,所以現在可以毫無顧忌地享受快樂,不必忙著苦修對治死亡之方便。這種想法無非是找借口懈怠放逸而已,其實毫無根據。因爲壽命是不定的,人壽百歲的時期,並非每個衆生都能活百歲。《因緣品》中說:“或有在胎殒,或初誕也亡,盛壯不免死,老耄甘心受?若老或少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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