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而生命卻是最爲珍貴,是你享受一切的所依。如果現在不重視,爲名利而奮不顧身,這種舉動是以出賣自身而換得將來的名利,實是何其愚癡!這就象有商人爲了獲暴利而坑蒙拐騙,致使其聲譽盡失,很快就破産淪爲乞丐一樣,所求不得,反蝕其本。如是名利高位不得享受,反而盡失身命,這種所謂的不怕死,極不應該。
譬如說,一婆羅門有叁個兒子,遇災年時准備賣一子以度饑荒。當時有王子見而欲購,但婆羅門父攜其長子,母抱幼子依依不舍。第二子慕王子之富貴威勢,而自願賣身爲奴,爲了將來的溫飽,當下失去了自由之身。爲了將來的名利享受,而舍身命者,在現代社會中,這類人比比皆是,他們與此賣身之婆羅門子,又有何區別。所以這種愚昧的不畏死極不應理,有智者當深思人身之難得,珍惜有限生命時光而修持離死之道。
庚叁、(思維積際必盡觀無常)分二:一、總說;二、分別斷除常執。
辛一、(總說):
問曰:爲求財利而舍身命,當然是不應理的,那麼爲了保護身命,不擇手段甚至以造惡業的方式謀求受用,那應該是可以的吧!
何故自爲質,造作諸惡業,
汝定如智者,對我已離染。
以什麼緣故你要以自己作抵押,而造作各種惡業,可能是你已經象得聖果智者們一樣,對自我已遠離了貪染吧!
爲利忘身固然是非理的,但相反者,爲了保護身命而不惜造作惡業,其實也是一種顛倒常執。作者在此以一種調侃的語氣說,你以自身作爲抵押,而造作惡業以求當下之受用,按這種做法推測,你一定會是大智者吧,象阿羅漢聖者一樣,已經遠離了我執,後世再也不會有輪回了。世間有許多類似的人,他們認爲爲了取得資財受用保護身命,造作惡業也無所謂,甚至以爲是正當的,有人還認爲不造惡業現在根本活不了等等,這類邪見不勝枚舉。而這類做法,實質上是以自身作抵押,以換取當下微利的愚笨行爲。今生壽命其實很短暫,即使你能以種種非法手段,巧取豪奪,獲得極爲豐厚的資財受用,然而最終能受用之生命,必然滅盡,到那時你也不可能再擁有分毫財産,只有赤身獨自步向中陰後世。但是你生前造惡業時,實際上已將自身後世典押給了地獄惡趣,以惡業換來的短暫享用過後,該是實現這個抵押合同,受用那漫漫無際的痛苦之時了!可是在造作惡業時,你不畏懼這些,就象自己根本不會有後世,已經完全斷除了我執的阿羅漢一樣,不受先世所作的惡業報應。
不計自身將來而造作惡業者,就象譬喻中那位將自身抵押給妓女愚人一樣,既可笑又可憐。從前有一位好色之徒,經常逛妓院,以至不但將錢財耗盡,還將自身抵押給了那位相好的妓女。後來,他又與那位妓女成了家,生了兩個孩子,但生活非常窮困,而且他又惡習不改,不斷地做一些非法行爲。生活無法維持時,只好將兩個孩子作抵押,到商人那裏借一些錢財。到最後,那位妓女把他賣給商人做奴仆,以償債務。爲了短暫而可憐的欲樂,這位愚人也就得以大半生時間受苦。爲此生之受用而造惡業者,與這種人又有什麼區別呢?
還有譬喻說,爲了現世微利而造惡業者,如同某貪杯者,天天到酒店喝酒,最後沒有錢財時將自身抵押給酒店,做苦工而換酒喝。這類人在各地都有,以前在爐霍,有兩位貪杯者就上演過類似的鬧劇。那兩位首先可能有些錢,到了酒店大呼大叫,喝得半醉時,也不管叁七二十一,繼續要來一大堆酒,埋頭猛喝。最後結帳時,卻只有攤開雙手,拿不出錢。結果酒店老板將他們兩個扣下來,罰他們給酒店劈柴火、挑水,一直幹了半個月重活才罷。爲了數杯黃湯之口腹之享受,付出了半個月的辛苦,見此者誰不笑他們的愚癡呢?而爲眼前微利造惡業者,誰又能說比他們明智,實是更爲愚昧也!
辛二、(分別斷除常執)分二:一、斷刹那之常執;二、斷相續之常執。
壬一、(斷刹那之常執):
問曰:如果是希望長久存活,而造作惡業出賣自己,那當然是不合理。然而不論如何,爲了現在的生活而耽執一些世俗事業,不去考慮死亡之事,又有何不可呢?因爲生活在人間,畢竟需要資財維持現在的身命存活。
任誰所謂活,唯心刹那頃,
衆生不了彼,故自知極少。
任何有情所謂的存活,只是心的一一刹那頃,衆生不能了達這種刹那不住的自然規律,因而了知自己生命無常本性者極爲稀少。
人們所謂的存活,是一種未經觀察下的相似迷惑,也即一種模糊概念。不管是誰,他所謂的存活,僅僅是心念的一刹那,除一一刹那心念外,有情別無任何形式的存活。所以,這種所謂的存活,又有什麼可靠性,又有什麼值得去爲它而耽執呢?刹那不住是一切有爲法的本性,衆生因無明覆蔽,不能了達這種規律,由是而執自己之存活爲恒常。從小到大,我們都天真地認爲,自己在活著,而以理觀察,我們所謂的存活在何處呢?自己前一刹那的存活,現在又在哪兒?如果現在還存在,那應成永生不死。而後一刹那,自己是不是活著呢?肯定是不成立的,因後刹那尚未成立如同石女兒。堪布阿瓊在注釋中用阿字觀作比喻,說觀想阿字時,第一個阿,第二個阿......,每個字的存在時間形態都是不同的;同樣,我們所謂的活著,刹那刹那都是不同時間形相。只是由于沒觀察,人們才以爲自己長久活著,不知自身的本性,爲了這個虛幻的我活著,而忙忙碌碌,耽執俗事,這個世間真是如同寂天論師所說:愚癡顛狂徒,嗚呼滿天下!
譬如說,昔日有一人的衣服掉入河流中,過了許久他還在掉失衣服之處打撈,心裏一直想“我的衣服在這兒”,而最終也不可得到。執著存活恒常者,與此愚人實是無有區別。如同快足天子之行走,任何其他天人也趕不上,同樣,無論有情采用何種世俗方法,也無法趕上或超越刹那變遷的無常。因而有智者,對此存活即是刹那刹那的消亡之事實真相,焉可不聞不問,使愚癡蒙蔽呢?
壬二、(斷相續之常執):
問曰:存活雖然只是刹那頃,但這一一刹那相續不斷,如果竭力保持存活增加,那豈不是可以長壽,所以耽著存活是應理的。
汝愛久存活,而不樂衰老,
噫同類衆生,見汝行爲善。
你只喜愛長久存活,而不樂于衰變老壞,噫,只有與你同類的愚癡衆生,才會認爲你的行舉爲善妙。
有些人雖然也大概知道,存活只是一一刹那的心念,這些刹那也在遷流不住。但是他們認爲遷變不住的刹那,存在著一個相續,這個相續不會那麼短暫變滅,而是在有情一期生命的生死之間恒常存在著。隨這種對相續的常執,他們便幻想自己能長久的活著,而對于衰變老壞,發白面皺的形象,極端不樂,甚至想盡辦法阻止這些與其常執相背的變化,如服食藥物、煉丹納氣、整容等等。殊不知生老病死,新陳代謝乃不可阻擋之自然規律,這些不樂衰老阻止衰老的行爲,如同想阻止水往下流等不可避免的自然趨勢一樣,極爲荒唐可笑,極爲愚昧無知。菩薩寫至此處,不由得爲這些衆生的愚昧發出感歎,唉!只有那些相同類的愚者,才會認爲這些邪見行爲善妙,值得隨順,而智者對他們誰不見而生憐呢!世間那些稍有理智者,也會了知生命無常,衰老朽壞無法避免的道理。以前,有一部很有意思的影片,演示著一對年輕姐妹,在鮮花絢爛的花園中,看見一個風燭殘年的老婦人,小女孩看著發白面皺、齒落背伛的老人,問:“姐姐,我們會不會變成她那樣呢?”“會的,一定會變成那樣的!"......。
譬如說,一處花園中,有一個衰朽老人,一群童子圍著他譏笑說,你真醜,怎麼這麼衰老難看呢?然而群童不知,最終一天,自己也會如是老邁,自己無論如何樂于久活不老,也不會避免這種結局。他們對衰老的譏笑、厭惡,無非是一種愚癡的表現,而一切樂活厭老執著存活相續爲常者,與此愚癡也無有異。
庚四、(觀聚際必散而觀無常)分叁:一、觀無常本性之分離不應生憂;二、對無常本性之聚合不應生貪;叁、斷除常執依止寂靜之教言。
辛一分叁:一、略說;二、廣說;叁、攝義。
壬一、(略說):
問曰:自己有生必有死,這是已清楚了知的事實,但是,由于兒孫後代們們也會隨時遇到死亡的威脅,自己非常憂慮擔心。以此關切之心,以致對自己的死亡不再顧慮,這難道不應該嗎?
汝應憂自死,何憂兒孫等,
自責而說他,豈非所應呵。
你應當憂慮自己的死亡,何須擔憂兒孫等人的死亡呢?你以應該自責的過失說他人,這豈不是應該受呵責嗎?
由于貪執兒孫等親人,有些人忘了自己的死怖。世間有甚多父母都如此,他們一輩子辛勤操勞,其目的就是爲了兒女後輩,考慮擔憂兒女的成長、生活、疾病等,幾乎占據了他們的全部心思,尤其是對兒孫的死亡分離,非常顧慮,以此而對自身的死亡問題,全然忽略不顧。這也是一種顛倒執著,因爲子女後代與自己的聚合,不離無常的本性,按理不應對聚合有常執,也不應爲分離而擔憂。作爲凡夫,應著重考慮的是自己死亡問題,如果自己的死怖尚未解除,那專門憂慮兒孫他人,又有什麼用呢?死就在眼前了,如果沒有把握對治它,這就是你該自責的過失,現在你不但不作深深的自責,去遣除這種過失,反而以兒女他人有這種過失替他們擔心,這豈不是應當呵責的愚行嗎?自己尚是爲死主所控製的衆生,累劫多生造作了無數惡業,今生還要貪執兒孫造惡業,于人于己皆有害無益,這是智者們都會呵責的行爲。
譬如說,昔日婆羅門仆人,頭上戴有孔雀毛爲標志。有一婆羅門仆人,他見到別人頭上有孔雀毛時,覺得對方非常卑下可憐,卻忘了自己也是奴仆,頭頂上也戴有孔雀毛。同樣愚癡的世人也是如此,他們爲兒孫死亡非常擔憂,卻忘了自己也有死亡之怖畏。所以,具智者不應忽視自己的死亡,切不可貪執他人而耽擱修習正法。
壬二…
《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