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尚未達到已生的分位,該法的本體,即未生起,仍屬未生法的範疇,不應立爲正生時,否則應成已有的法,都可名爲無法。比如正在眼前顯現的瓶,應成爲無瓶,或尚未生起的瓶子;已經出生的嬰孩,應成尚未出生的胎兒等等。因爲對方以外尚未生的法是正生之法,而正生的法是已成本體之法,如是已生與未生無有差別,已生的法應成未生,未生的法應成爲已生。這樣混淆了名言,顯然不能成立。
癸叁、(破彼斷過):
生時體未圓,異于未生位,
是亦異已生,故應未生生。
若許正生時生體尚未圓滿而有生的作用,以此不同于未生的分位;這樣也成正生時異于已生位,以此理應成立未生爲生。
對上偈所言的過失,敵宗補救雲:正生時與未生還是有差別的,因爲正生時生體雖未圓滿,而生的作用正在運動操作,但未生卻無有生的作用現前,故二者非爲同等無別。正生時生體未圓滿,而有生的作用,故異于未生時這種辯答也不能成立。按他們的說法,正生時生體並未圓滿,也即生體尚未現前,這樣的正生時也就明顯地異于已生位;異于已生位輪 法,按理即是未生,所以彼等所許的生時生應成爲未生生,未生的法現在正在生起,而這種觀點已于上偈作過分析,無論如何也不能許爲應理的觀點。
癸叁、(若生時由自體生則定許未生爲生):
若說言生時,先無後乃有,
此亦未生生,未生何能生。
如果說正生時,是先無有生體而後才有生體,此也是許未生生的觀點,而未生由怎麼能生呢?
如果敵宗進一步辯答,說正生時是原先無有生體,而後時才有生體,先時的生與後時的生體有關系,以此可以成立生時生。然而這種回答仍難逃未生的過失,因爲若以先時的生與後時的生體有關系,而成立生時生,即麼在生的正時,生體並未生起,仍屬未生法的範疇。未生之法尚無本體,彼中不可能有生的體性作用。因此,敵宗圍繞生時的辯答,無非是在生已生或生未生的兩端徘徊,無論怎樣建立,皆不免過失。
辛叁、(略義):
體圓說名有,未作說爲無,
若尚無生時,說何爲生時。
生體圓具時說名爲有體,未作成生體時說名爲無體,若尚無有生體,那麼能說何者爲生時呢?
任何一種有爲法。在生起過程中,若其本體或說生體圓滿現前,即可說名爲有體法;若未造作圓滿生起本體,即可說名爲無體,這是依理者都會承認的事實。而以此有體無體的區分,去觀察所謂的生時生,其 誤之處便會了然自見。因爲所謂的正生,是生體已圓而生,還是生體未圓而生?若許前者,生體已圓滿現前,即否需在生,也不可能會在生,如同已誕生的嬰孩絕無再生之理,這是一般人都會了知的道理。若許後者,正時生體未圓,未作圓滿,其生體尚處無有之中,那麼你以何者成立某時是該法的正生時呢?無體者如同兔角一般,根本不可能確立它的生時,否則應許一切無有的法,現在都在正生,等有衆多過失。因此已有本體者無有生,未生起本體者是無體法,故也無生,除此二者之外,誰也不可能找到一個真實的生時。生時,生等這一切都是人們于相續假相中,以分別施設名言安立的假法,全然無有自性。在諸中觀論著中,對生時生的破析,本論是最爲詳細的,其推理方法非常廣,若能深入其中,對生等無自性一定會生起定解。
已二、(總破有自性):
若時離其因,無別所成果,
爾時生與滅,理皆不可成。
以正理觀察,若離其因時,也不會別有所成的果。所以果生與因滅,依理皆不可成立有自性。
若以勝義理論觀察,緣起因果所攝的一切有爲法,在生起過程中,若離其因則無其果。一切都需觀待其特定因緣,才會有果法的顯現,而因也需觀待果才可名爲因,二者如同父子,必須相互觀待才可立名,由此應知二者並非有實體存在,唯是觀待假立。而因果既無實體,則依彼等而安立的生滅—因滅果生等,皆不可成立有自性。于真實中,諸法皆無生滅來去,佛經中言:“人與士夫及有情,生已死亡全無生,諸法體性空如幻,外道諸衆莫能知。”真實中無生無滅,名言諸法性空如幻,而諸愚癡者于此難解難見。于注疏中,此處對這些正理皆有廣說。甲操傑大師于注疏中以此喻言:如幻師變化男女等形像,雖然無有實體,但會使觀者有叁種不同的認識。其中被幻術所迷惑者,見幻化而執爲實有,並生起貪嗔等想,同樣凡夫異生爲無明所迷惑,執著緣起幻相實有,並依之而生貪嗔苦樂等;二者、幻師自己雖見所幻現的男女等形像,卻不會執爲實有,同樣已了知諸法如幻無自性的聖者,于後得位中雖然幻相不滅,然已了知如幻,決定不會生實執;叁者、不爲幻術所迷惑者,則全然不見其男女種種形像,同樣已斷盡一切無明迷惑的聖者根本慧前,全然無有世俗迷亂相。因此,究竟實相中,雖無任何世俗迷亂相,然未至聖者根本智現前的境界,世俗顯現依然會相續不滅。仁達瓦大師說:于名言中,諸幻化境的顯現沒有必要破,也破不了。其它義即是如此。
第十五品終
第十六品 教誡弟子品
丁二、(明造諸品的宗旨和遠離余诤抉擇師長及弟子的修法)分二:一略明造論的所爲;二、斷除敵論余诤。
一、(略明造論的所爲):
由少因緣故,疑空爲不空,
依前諸品中,理教應重遣。
由于實執等少許因緣,懷疑自性本空諸法爲不空,應依前述十五品中所述的理教,著重加以遣除。
猶如以昏暗眼花錯亂因緣,人們往往會將昏暗角落中的花繩誤認爲蛇,由是而生種種虛枉無義的驚畏等苦惱著。同樣,諸法雖然本來無有自性,當體即空,然而由無明愚癡實執等少許錯亂因緣,有情會執著諸法實有不空。因此,爲了遣除這些有情的疑惑實執,在前面十五品中依理教作了次第引導,諸學者,當依之著重遣 自己的對空性斷除實執。證悟空性斷除實執,是有情斷除生死輪回,得到解脫及一切智智果位的不二法門。然而有情由于無始來的實執惡習深厚,有的往昔也未曾聽聞空性,一旦聞到空性正法即會生起怖畏,因而本論于前八品中,作了成熟身心根器的前行引導,然後才從各個方面宣說了能解脫叁有的甚深妙道。這是聖天菩薩造此論的宗旨于前十品中雖已廣說諸正理,然爲遣除後學者的某些疑惑,在第十品中,作者又以理以教,再遣除邊執。
戊二、(斷除敵論余诤)分八:遣除破空性的理;二、破落邊宗之實執;叁、有無二者是否實有其理相同;四、成立畢竟無宗;五、破由有空性的因喻則不應成立空;六、明開示空性的所爲;七、明有無二過之執都是顛倒;八、明無有理由能破離邊。
己一分叁:一、空性宗不能破;二、不空宗不能成立;用余理破。
庚一分二:一、正明;以相同義而破。
辛一、(正明):
能所說若有,空性則爲無,
諸法假緣成,故叁事非有。
若汝宗有能說、所說、說者存在,則一切法自性空的義理不能成立;諸法唯是藉因緣而安立,故能說、所說、說者叁事非有自性。
敵宗反駁雲:如果爲了上述宗旨而造此論,則諸法應爲不空,因爲汝等有能說空性的辭句、所說的空義及說者聖天論師;此叁者非得許實存不可,因此空性宗不應成立,諸法皆空的義理也成無理。答曰:諸法皆是依因緣而假立的名言,能說、所說、說者也不例外,雖然我們不否認自宗有這些能說、所說、說者存在,然這些唯是隨順世俗而安立的名言,並非在勝義實相中成立。能說、所說、說者,皆是依名言因緣而建立的法,如夢如幻如陽焰一般,無有自性,這些都是于後得修道位中安立的名言,是爲了通達勝義實相的方便。真正趨入了勝義實相時,能說所說等一切法皆遠離邊戲,無可緣執。因此汝等沒有任何理由說中觀宗實有能說、所說、說者存在,由此而不能成立空性正理。相反,由有這些殊勝的名言方便,更能顯示中觀空性正理的合理,遮破一切不承認空性的邪宗。
辛二、(以相同義而破):
若唯說空過,不空義即成,
不空過已明,空義應先立。
如果僅由說空性的過失,不空的義理即可成立;那麼不空的過失早已說明了,空性的義理應該先成立。敵宗:諸法皆空性不能成立,因爲若一切皆空,則現量境應同兔角驢角等,全然不可現見等,有衆多過失。所以說,諸法不空實有才是正確的宗派。中觀:如果唯以說空性有過失,便可成立汝等不空的義理;那麼同樣,自宗前述諸內容中已指出了不空宗的種種過失,如根境、有爲法相等,彼等實有不空則不能成立一切因果現象。大疏中雲:諸法若不空,應成恒常不變、不壞滅等有多種過失。龍樹菩薩在《中論》裏說過:“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不得成。”“若一切不空,則無有生滅,如是則無有,四聖谛之法。”“若諸法不空,無作罪福者,不空何所作,以其性定故。”以諸法不空有如是的大過失,考試空性宗理應先成立。敵宗舉出的空性過失。中觀宗一一可以依理依同喻圓滿遣除,而成立諸法緣起如幻無自性的空義,而對不空的過失,敵宗卻無法依理避免,也無法找出任何一種具有實體自性的例喻。一些中觀論著中雲:由于有情在往昔,長久學習外道的邪宗,或久于地獄惡趣中串習,故愚癡實執習氣濃厚,雖然他們並不可能見到任何常有實質的法,然于甚深的空性正理始終不接受,這便是他們反對空性的原因。
庚二、(不空宗不能成立)分二:一、正明,二、破彼斷過。
辛一、(正明):
諸欲壞他宗,必應成己義,
何樂談他失,而無立己宗。
諸欲要破壞他宗所說空義者,必須先應成立自宗的實有宗義;汝等爲何只樂于談論他宗的過失,而無有成立自宗的義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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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
聖天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從藏)譯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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