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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P4

  ..續本文上一頁道他人有五寶,或者類似五寶的東西,以偷竊心挑揀選擇而沒有使之離開本處,犯可悔罪。如果挑揀選擇之後拿走,使之離開原來位置,價值五錢(以上)的,犯不可悔罪。

  原文:離本處者。若織物。異繩名異處。若皮若衣。一色名一處。異色名異處。若皮衣物。一色名一處。異色名異處。若毛褥者。一重毛名一處。一色名一處。異色名異處。是名諸處。居士爲他擔物。以盜心移左肩著右肩。移右手著左手。如是身分。名爲異處。車則輪軸衡轭。船則兩舷前後。屋則梁棟椽桷四隅及隩。皆名異處。以盜心移物著諸異處者。皆犯不可悔。

  現代漢語譯文:所謂離本處:如果(重物在)紡織品(上),不同的織繩叫做異處;如果是(在)皮革或者衣服(上),同一色叫做一處,不一樣顔色的地方叫做異處。如果是(在)皮衣物(上),同一色叫做一處,不一樣顔色的地方叫做異處。如果是毛褥,同一重毛叫一處,同一色叫一處,不同顔色的地方叫異處。居士爲別人擔挑物品,以盜竊心將(所擔物)從左肩移動到右肩,從右手移到左手,像這樣身體不同的部分叫做異處。(對于)車乘,則是車輪、車軸、車橫木,以及駕車時套在牲口脖頸上的木製駕具,(如果是)船,則是船兩側和前後,(如果是)屋子,則是屋梁、屋脊、屋椽,四角及內室,(這些不同的位置)都叫做異處。以偷盜心將東西移放到這些不同的地方的,皆犯不可悔罪。

  原文:盜水中物者。人筏材木隨水流下。居士以盜心取者。犯不可悔。若以盜心捉木令住。後流至前際。及以盜心沈著水底。若舉離水時。皆犯不可悔。複次有主池中養鳥。居士以盜心按著池水中者。犯可悔罪。若舉離池水。犯不可悔。若人家養鳥飛入野池。以盜心舉離水。及沈著水底。皆犯不可悔。

  現代漢語譯文:盜竊水中物品的情形:有人將木材編列成筏隨水漂流而下,(如果)居士以偷盜心取用的,犯不可悔罪。如果以盜竊的心抓住木頭讓它停住,以後又往前方漂流;或者以盜竊心(將木材)沈進水底,當將木材提離水面的時候,都犯不可悔罪。再有,有主人的水池中飼養著鳥,居士以偷盜心(將鳥)按著(使它)沒入池水中的話,犯可悔的罪;如果將鳥抓起離開池水,犯不可悔罪。如果是別人家養的鳥飛進(沒有主人的)野外池塘,以偷盜心將鳥抓起離開池水,或者使沈入水底的,都犯不可悔罪。

  原文:又有居士。內外莊嚴之具。在樓觀上。諸有主鳥銜此物去。以盜心奪此鳥者。犯不可悔。若見鳥銜寶而飛。以盜心遙待之時。犯中可悔。若以咒力令鳥隨意所欲至處。犯不可悔。若至余處犯中可悔。

  現代漢語譯文:又有居士(所發生的情況):在樓臺上,(放置有)修飾身相威儀的衣冠铛钏以及裝飾家屋內外的幢幡璎珞等物,被那些有主人的鳥銜走,(如果居士)以盜竊心抓住這些鳥奪取(物品)的,犯不可悔罪。假如看見(有主的)鳥銜著寶物飛走,以盜竊心遠遠地等待它(落下)的時候,犯中可悔罪。如果以咒術的力量使鳥兒隨著自己的意願停到想讓它停留的地方,犯不可悔罪;如果鳥停到了別的地方,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

  原文:若有野鳥銜寶而去。居士以盜心奪野鳥取。犯中可悔。待野鳥時犯小可悔。又諸野鳥銜寶而去。諸有主鳥奪野鳥取。居士以盜心奪有主鳥取。犯不可悔。若待鳥時犯中可悔。余如上說。

  現代漢語譯文:如果有野生的鳥銜著寶物飛走,居士以盜竊心抓住這個鳥奪取(寶物),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等待野鳥(落下)的時候,犯小的可悔罪。又(比如)有些野生鳥銜著寶物飛走,另一些有主人的鳥奪取了野鳥(所銜的寶物),居士以盜竊心抓住有主人的鳥奪取(寶物),犯不可悔罪。如果等待(奪了野鳥寶物的)有主鳥(落下)之時,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其它情形如上所說。

  原 文:又諸有主鳥銜寶物去。爲野鳥所奪。居士以盜心奪野鳥取。犯中可悔。若待鳥時亦犯中可悔。余亦同上。

  現代漢語譯文:又比如有主人的鳥銜著寶物飛走,被另一些野生鳥奪去,居士以盜竊心抓住野生鳥來取得(寶物),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如果等待(奪了有主鳥寶物的)野鳥(落下)之時,也是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其它的情形也同上。

  原文:若居士蒲博。以盜心轉齒勝他得五錢者。犯不可悔。若有居士以盜心偷舍利。犯中可悔。若以恭敬心而作是念。佛亦我師。清淨心取者無犯。若居士以盜心取經卷。犯不可悔。計直輕重。

  現代漢語譯文:如果居士賭博,以盜竊心偷換賭博工具來贏得他人錢,超過五錢的,犯不可悔罪。如果有居士以盜心偷竊舍利,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如果居士以恭敬心而這樣想:“佛也是我的老師”,(從而)以清淨心拿取的不犯。如果居士以盜竊心偷取經卷,是否犯不可悔罪,依據經卷的價值輕重判別。

  原文:夫盜田者有二因緣。奪他田地。一者相言。二者作相。若居士爲地故。言他得勝。若作異相。過分得地。直五錢者犯不可悔。

  現代漢語譯文:關于侵占田地,有兩種奪取他人地産的情形,一種是告狀訟于官府,一種是建立界限標記。如果居士爲了(盜占)土地的緣故,官司打贏了;或者建立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界限標記,多占了人家的田地,價值超過五錢,犯不可悔罪。

  原文:有諸居士。應輸估稅而不輸。至五錢者犯不可悔。複有居士至關稅處。語諸居士。汝爲我過此物。與汝半稅。爲持過者。違稅五錢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異道。使令失稅。物直五錢。犯中可悔。若稅處有賊及惡獸或饑餓故示異道。令免斯害。不犯。

  現代漢語譯文:有這樣的居士,應該交納的稅卻不交納,價值積累到超過五錢的,犯不可悔罪。再比如有居士到交納關稅的關卡,對別的居士說:“你幫我把這東西(免稅)帶過關卡,(我)給你稅值的一半(作爲酬謝)。”爲他帶過去的人,違反稅價超過五錢的,犯不可悔罪。居士如果給人指點其它的道路,使關卡失去應有的稅收,應該交納關稅的物品價值五錢以上的,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假若因爲稅卡所處的地方有盜賊或者凶惡的野獸或者饑荒,而指點其它的道路,使(對方)免于這些危害,不犯戒。

  原 文:又有居士。與賊共謀。破諸村落。得物共分。直五錢者。犯不可悔。

  現代漢語譯文:又有居士,與盜賊同謀,搶劫村莊,打劫得來的財物與盜賊一起分,財物價值五錢以上的,犯不可悔罪。

  原 文:盜無足衆生者。蛭蟲于投羅蟲等。人取舉著器中。居士從器中取者犯不可悔。選擇如上。

  現代漢語譯文:盜竊沒有腳的衆生:水蛭、于投羅蟲等,有人拿起放到器皿裏,居士如果從器皿裏拿走的犯不可悔罪。(以偷心在器皿中)挑選揀擇(的情況)如上所說(以偷心選擇而未離處。犯可悔罪)。

  原 文:盜二足二足衆生者。人及鵝雁鹦鹉鳥等。是諸鳥在籠樊中。若盜心取者犯不可悔。余如上說。

  現代漢語譯文:偷盜兩只腳的衆生:(比如)人及鵝、大雁、鹦鹉、(其它)鳥類等,當這些鳥在籠子裏,如果以盜心竊取的,犯不可悔罪。其它情形比照前面所說。

  原文:盜人有二種。一者擔去。二者共期。若居士以盜心。擔人著肩上。人兩足離地。犯不可悔。若共期行過二叟步。犯不可悔。余皆如上說。

  現代漢語譯文:盜人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負載而去,一種是迫使一起走。如果居士以盜心,把人擔在肩膀上,對方兩腳離地的,犯不可悔罪。如果是迫使人行走,超過二雙步,犯不可悔罪。其它(情形)都比照以上所說。

  原文:盜四足者。象馬牛羊也。人以繩系著一處。以盜心牽將過四叟步。犯不可悔。若在一處臥。以盜心驅起過四叟步。犯不可悔。多足亦同。若在牆壁籬障內。以盜心驅出過群四叟步者。犯不可悔。余如上說。

  現代漢語譯文:偷盜四只腳的衆生:(比如)象、馬、牛、羊之類的。主人用繩子將這些動物牽在一個地方,(居士)以盜心把它們牽走,超過四雙步的,犯不可悔罪。(如果這些動物)在一起躺著,以盜竊心把它們驅趕起來,超過四雙步的,犯不可悔罪。(盜竊)有多只腳衆生(的情形)也是一樣,如果它們在牆壁或者籬障內,以盜竊心(把它們)驅趕出來離群超過四雙步的,犯不可悔罪。其它情形比照上面所說。

  原文:若在外放之。居士以盜心念。若放牧人入林去時。我當盜取。發念之機犯中可悔。若殺者。自同殺罪。殺已取五錢肉。犯不可悔。

  現代漢語譯文:如果是在外面散放(牧養的),居士以偷盜心想:“假若放牧的人到樹林裏去的時候,我當去偷取。”生起這樣念頭的時候,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如果殺了動物的,自然犯殺罪;把動物殺了以後,割取價值五錢以上的肉,犯(盜戒)不可悔罪。

  原文:複有七種。一非己想。二不同意。叁不暫用。四知有主。五不狂。六不心亂。七不病壞心。此七者。取重物犯不可悔。取輕物犯中可悔。

  現代漢語譯文:又有七種(情形):一是知道(東西)不是自己的;第二種是(物品的主人)不同意(給予);第叁種,不是暫時(借)用;第四種是知道(物品)有主人;第五種,精神正常;第六種是心不亂(清醒);第七種,不是被疾病損害得無法思考。這七種情況,盜取值五錢以上物品的,犯不可悔罪;所盜物品價值微賤的(低于五錢),犯中等程度的可悔罪。

  原 文:又有七種。一者己想。二者同意。叁者暫用。四者謂無主。五狂。六心亂。七病壞心。此七者。取物無犯。

  現代漢語譯文:又有七種(情形):一是認爲是自己的,第二種是(主人)同意的,第叁種是臨時(借)用,第四種是以爲沒有主人,第五種是精神失常,第六種是心思紊亂,第七種是被疾病損害得無法正常思考。這七種情況下,奪取物品不犯戒。

  原文:有一居士種植蘿蔔。又有一人來至園所。語居士言。與我蘿蔔。居士問言。汝有價耶。爲當直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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