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苦行精修的心血結晶。是永不磨滅的法身舍利。從此往後,直至圓寂,又是一個叁十年間,這種結晶和舍利,猶如“黃河之水天上來”,滔滔不絕,廣化衆生。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法師52歲,這個時間,是他自利利人的分界。在這以前,他專門自修。他的性格,他的作風,完全可以說明,他是一個非常認真的人;直到他自己認爲此事(出家根本大事)已經有把握了,已經穩妥了,他才肯把精力轉移向外,隨宜施化,利益他人。(專門自修和向外施化,是約主要傾向說。即自修時也隨緣施化;施化時也更是自修。不可作絕對的理解。)關于這個曆史時期的轉折點,法師在遺著中曾有數處自述。現在引其一處自述說:“二十余年(按此指:自1893年光緒十九年,33歲,由北京到普陀山法雨寺時起,至1918年,民國七年、58歲;共25年間)印光二字,未曾一露于外,故無一過訪與通信者。自民國元年(1912),高鶴年居士給(原文注曰:給,音臺,上聲,欺也)其稿去登《佛學叢報》,彼以光不欲令人知,因用一“常慚”之名,此非是名。而徐蔚如、周孟由見之,甚喜與已之知見相合。遍問諸人,皆不知。,至民國四年(1915),蔚如問于谛閑法師,谛師以光告。常慚,谛師亦不知。以鶴年持其稿,令谛閑法師看過故也。從此,蔚如搜羅排印(原文注:在北京)。至七年(1918),又令上海商務印書館排印留板。從此以後,日見擾壤。欲求一日之閑,不可得也。自此以後,不能不用印光之名。故凡有求題跋者,皆書“常慚愧僧釋印光”耳。”(《印光法師文鈔》第叁編卷四《卓智立居士書
一》)由此可見,法師謙德流光,終不可掩;因緣時至,水到渠成;龍天推出,乃是勢所必然的事情。
1913年,民國二年秋頃,高鶴年居士至普陀山拜谒印光法師,乞其論文《淨土法門普被叁根論》、《宗教不宜混濫論》、《佛教以孝爲本論》、《如來隨機利生淺近論》等四篇,稍遲複將《淨土決疑論》等,先後刊載于上海狄楚青居士主編的《佛學叢報》。真達、了然、德森諸師所述《印光大師行業記》說:“師出家叁十余年,終清之世,始終韬晦,不喜與人往來,亦不願人知其名字,以期晝夜彌陀,早證念佛叁昧。”(《文鈔)第叁編卷下)事實正是這樣。
總之,據如上事迹,我們可以證知:印光法師悟道(得念佛叁昧)年時的最後限,即當在這時期。則其悟道的具體時限,若在光緒末年時,或在宣統年間,至遲亦當在民國元年以前,是可以確定無疑的。
由于印光法師之爲人,謹嚴至極,絕對是如《論語》說“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的徹底實踐者。從其一生誨人不倦的文字般若來看,無一不是反映出這一點而閃爍光輝。他“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關于個人修證所得方面,他有兩條原則:一是嚴守佛製,絕不銜露于外,以防止、杜絕授與奸佞邪妄者以口實;二是觀機逗教,無緣(平等)無私,絕不肯以自己尚未企及者,以教示他人。其論文並諸函文等所有文字,皆從其徹底了悟的心地中流出,如數家珍,而又複應機施教,俾僧俗一切人各能獲得佛法的真實利益。如高氏乞去的數篇論文,按佛門常情,亦不可能是悟道之後的即刻之作。就一般情形說來,悟道以後,還須善養其道,還須有一個由修至證的過程。如法師致高鶴年居士書,很謙遜地說:“只因久居普陀,每有命其代表者,略錄一二,
以備自覽。”(《文鈔》第叁編卷一《與高鶴年書
-》)此信是法師于民國叁年(1914)四月初八日所寫。由此可知,其所有文章,應是發明心地、已事已辦、悟道以後若幹年月,逢遇因緣所心,爲挽救時弊,有所針對而不容不寫。寫,乃是有鑒于當時佛教界的情況,運其大悲大智的正覺之
何況,了悟心地大事,實非細事。如印光法師,一貫沈潛厚重樸實無華;凡事必操至確實穩妥可靠程度方可。對于這種千古以來根本大事,當然不肯草率,必然如同古德風範。即悟道以後,還須在一定條件下,繼續息緣住靜,如同撫育初生嬰兒一般。所謂長養聖胎,而必不肯率爾出世應事的。如唐大梅法常禅師,“剛被世人知住處,又移茅舍入深居。”以景德傳燈錄》)如宋天臺德貫禅師,“叁十年來獨掩關,使符那得到青山。”官府相召,令當寺院住持而拒絕之。(《禅林寶訓》卷中)此凡在古德,幾乎無不如是。由民國元年至七年(1912-1918)這一段時期,印光法師仍然堅持不願露面出名,可以說明這一點。
由此可知,印光法師,應早在民國元年,1912年的若幹年以前,便已經大事了辦,即如所說獲證念佛叁昧。其具體時間,固然不可以測定,總在清末民初這一段時期;是尚就其顯明可知,而較至遲的時限來說的。法師悟道時的年齡,核此時期,約當他45歲,乃至50歲之間。
(六)追說
印光法師的《宗教不宜混濫論》。《淨土決疑論》等文章,被刊載于民國叁年(1914)的上海《佛學叢報》。才一面世,立刻引起非同尋常的反響。此時,法師猶繼續晦迹韬光,不肯用真名,署以人皆不知爲誰的筆號“常慚”。此論一出,直如杲日麗天,金鍮立判。被一致公認,是爲人天眼目、正法眼藏。其時《佛學叢報》主編者評曰:“悟了妙心,精持全藏;高蹤卓荦,密行妙圓。稻光海岸,養慧珠于紫竹林中;閟迹岑樓,培智果于白蓮臺畔。”《印光法師全集)2556頁)可以說,語語允當、言言中肯,並沒有些許溢美之詞。名士、佛學大家徐蔚如評曰“宗眼圓明”;許止淨評曰“深入華嚴性海。”
民國十一年(1922),當時國民政府徐世昌大總統,題賜“悟徹圓明”匾額,赍送普陀山,表揚法師道德。山中香花供養,盛極一時。法師面對如此莫大殊榮,如同未見未聞。令將匾額收拾起來藏之,從來沒有懸挂。
如所周知,弘一大師是一位對待生活真理極其嚴肅認真的人,從來不肯隨便許人,唯對印光法師,尊崇至極。自己已經出家了,還一再懇求印光法師,一定要皈投其座下,爲其弟子。民國十叁年(1924),弘一大師給一位居士的信說:“朽人于當代善知識中,最服膺者,惟光法師。前年曾致書陳情,願廁弟子之列,法師未許。去歲阿彌陀佛誕,于佛前燃臂香,乞叁寶慈力加被;複上書陳清,師又遜謝。逮及歲晚,乃再竭誠懇請,方承慈悲攝受。歡喜慶幸,得未曾有矣。法師之本,吾人甯可測度。且約迹論,永嘉周孟由曾雲:“法雨老人(印光法師)秉善導專修之旨,闡永明料簡之微;中正似蓮池,善巧如雲谷;憲章靈峰(明蕅益大師),步武資福(清澈悟禅師)。弘揚淨土,密護諸宗。明昌佛法,潛挽世風。折攝皆具慈悲,語默無非教化。二百年來,一人而已。誠不刊之定論也。”(弘一法師《複王心湛居士書》)由此可見,弘一大師對法師尊重仰慕之情,同時爲法師作了如實寫照和評價。
最後,補充一點。《印光法師文鈔》一書,曾經受到日本國佛教界朋友的重視,並爲之流通的殊勝因緣。印光法師說:“岡野增次郎、圓山和尚,不以光之文鈔蕪穢不堪見棄,殆宿世曾有緣之所致。”又說:“光文鈔,意雖可取,文不足觀。蒙圓山、岡野二開士,欲爲流通,實深慚愧。”(《文鈔》第叁編卷一《複恒慚法師書》一及二)
還有,當印光法師圓寂的前一年,即民國二十八年(1939)冬季,曾有日本國佛教人士,專程來到蘇州靈岩山寺,訪問印光法師。文獻記述說:“谒見大師有所請問,互用筆談。大師自述略曆、行願。”(《文鈔》第叁編卷上首頁)互用筆談,這說明當時沒有釋譯。好在彼此都是漢文字文化的國家,同氣連根。通過文字交流,心心相印。這實在是值得永久懷念的中日兩國佛教友好關系史上的一段佳話。
以上,敬請批評指正。謝謝!
注:此文末段所記,1939年冬有日本佛教人士來蘇州靈岩山寺谒見印光法師,互用筆談一事,承姚壽先生見示:在日本時曾聞諸牧田谛亮先生相告,訪問過印光法師,當此時(1939冬)。又日本佛教大學學長高橋弘次先生見告雲:先輩著名佛教學者塜本善隆先生有記述印光法師事迹之著書。塜本先生當亦曾經面見過印光法師,稻岡誓純先生見告其時,即塜本先生偕牧田先生二人來訪印光法師的。
“二戰”結束前,牧田谛亮先生在中國從事佛學研究工作,約十年以上時間(或更長時間),現年89歲,任日本歧阜女子大學教校,京都佛教大學研究生院導師,著作有《中國佛教史》等許多種,爲當代著名佛教學者。《印光法師文鈔》第叁編首頁只記時有外國人來訪,而未明記氏名。殆以當時無翻譯,或因當時正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抗戰方酣,故不予記之。現在可以明確,1939年冬來訪者,當爲日人塜本善隆和牧田谛亮先生無疑。
傳印記 1996、10、8
于第六屆中日佛教學術交流會舉行處之新葛影賓館325室
《印光法師悟道年時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