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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的诠釋學理念之哲學省察(遊祥洲)▪P5

  ..續本文上一頁說去,其目的都是爲了對治衆生的“心病”罷了。龍樹在“四悉檀”中標榜“對治悉檀”,自是著眼于此而來。

  爲了化解“大乘”與“二乘”的對立,龍樹也利用“四悉檀”的架構,給叁乘佛法的實踐哲學,提供了一套區隔與定位的原理。這也就是“四悉檀”中的“各各爲人悉檀”。在此悉檀之下,“大乘”與“二乘”彼此可以並行而不悖,而衆生也可以有更多的選擇,誰也不礙誰。如《大智度論》雲:

  隨衆生願,隨衆生因緣,各得其道。[34]

  從文獻學的角度來考察,龍樹在《大智度論》中解說“四悉檀”時,幾乎處處引據四阿含。甚至于在解釋同一個悉檀時,有時還引據兩部以上的阿含經。以下是具體的事實:

  1. “世界悉檀”:龍樹解釋“世界悉檀”時,不但以《阿含經》的緣起義爲其立論的大前提,而且引述《雜阿含經》第1202經的車輪之喻。[35]同時“也引述了《增一阿含經》“一人出世,多人蒙慶”[36]的偈語。另外還引述《中阿含經》“凡人不聞法,凡人著于我”[37]的偈語。論中又引述了《中阿含經》的第137經,也就是《二夜經》。[38]

  2.“各各爲人悉檀”:龍樹解釋“各各爲人悉檀”時,爲了闡明“無人得觸,無人得受”的宗旨,特別引述了《雜阿含經》第372經。這部經又叫做《破群那經》,但“破群那”比丘之名,求譯《雜阿含經》譯作“頗求那”。此經原文爲“佛告頗求那:我不說有愛者,我若說言有愛者,汝應作是問:爲誰愛?汝應問言:何緣故有愛?我應如是答:緣受故有愛,愛緣取。”[39]這一段經文明顯地指出了佛陀說法時,重視“個別差異”的原則。

  3.“對治悉檀”:龍樹解釋“對治悉檀”時,特別引述《雜阿含經》第293經強調“緣起”的甚深義,[40]此外還有《雜阿含經》第49經的“有爲法”叁相義,[41]《雜阿含經》第84經的“一切有爲法無常義”。[42]龍樹解釋“對治悉檀”中有關對治貪嗔癡的法藥時,也特別引進了《雜阿含經》第815經的理念,所謂“比丘修不淨觀斷貪欲,修慈心斷嗔恚,修無常想斷我慢,修安那般那念斷覺想”。[43]

  4.“第一義悉檀”:龍樹解釋“第一義悉檀”時,特別引述《雜阿含經》第551經的〈義品〉(又稱爲《衆義經》)有關“戲論”的偈語。[44]另外還引述了《雜阿含經》第37經的“不與世間诤”[45]的教說。

  綜合上述的說明,可見龍樹在建立其“四悉檀”的架構時,也是把這個架構的基礎,放在阿含聖典的上面。這個重要的事實,任何研究龍樹學的學者,都不應該有所忽略。這也說明了在龍樹诠釋大乘佛教般若經典的思想基礎上,離不開阿含聖典的源頭。

  六、“叁十七品”與菩薩道

  “叁十七品”是阿含聖典有關修行方法最主要的總集之一。其內容包括“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印老所編的《雜阿含經論會編》,其中在〈道品誦〉的項目之下共收錄了四百零五經。而“念處相應”部份收有五十四經,“正斷相應”(“正勤相應”)與“如意足相應”兩部份經文雖已佚失,但印老則引《瑜伽師地論》的論文予以補充,“根相應”部份收有二十七經,“力相應”部份收有六十經,“覺支相應”部份收有六十七經,“聖道分相應”部份收有一百一十四經,以上合共叁百二十二經。此外在〈道品誦〉的項目之下還有叁個小項,及“安那般那念相應”部份收有二十二經,“學相應”部份收有叁十二經,“不壞淨相應”部份收有二十九經,這叁個項目合共八十叁經。換句話說,“叁十七品”的經文,在《雜阿含經》的〈道品誦〉中,占了八成的比重,“叁十七品”在原始佛教實踐哲學中的份量,由此可見。

  一般的印象,總以爲“叁十七品”只是“聲聞藏”的教學,當然就是二乘法,也就是小乘法。相對地,大乘“菩薩道”的修行方法則以六波羅蜜乃至十波羅蜜爲其綱領,因此,“叁十七品”根本與大乘佛教不相幹。這種印象是錯誤的。龍樹在《大智度論》中,也討論到此一問題。《大智度論》第十九卷與第四十八卷,龍樹以極大的篇幅,詳細探討“叁十七品”的內容,並且在第十九卷之初,討論“叁十七品”與“菩薩道”的關系。其思維進路很能夠說明龍樹的經典诠釋學理念。

  《大品般若經》是《大智度論》所诠釋的經典主體,而《大品般若經》在〈序品〉以及其他各品中,反覆強調菩薩應學習“叁十七品”乃至于其他二乘之法,因此,在《大智度論》第十九卷之初,當龍樹要解釋“叁十七品”的內容時,有人就向龍樹提問說:

  叁十七品是聲聞、辟支佛道,六波羅蜜是菩薩摩诃薩道,何以故于菩薩道中說聲聞法?[46]

  提問者意謂,《大品般若經》是宣說大乘“菩薩道”的經典,應該宣說六波羅蜜法,而“叁十七品”只是聲聞、辟支佛法,也就是二乘之法,爲什麼在大乘菩薩道的經典中,竟然談起二乘之法來?這個提問充分地反映出,即使是在西元後二、叁世紀之間,已經有人把“叁十七品”看作是聲聞、辟支佛道,也就是小乘法。綜合《大智度論》有關的討論,龍樹的回答,應可以分爲幾個層面加以探討。

  (一)何處說“叁十七品”非菩薩道?

  龍樹面對此一問題,他首先非常直接地反問說:

  何處說叁十七品但是聲聞、辟支佛法,非菩薩道?是般若波羅蜜摩诃衍品中,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诃衍;叁藏中亦不說叁十七品獨是小乘法。[47]

  龍樹此一回答,先從經典的依據上加以反駁。他反問說,請問你在那一部經上面佛說過“叁十七品”只是聲聞、辟支佛法?龍樹所謂“是般若波羅蜜摩诃衍品中,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诃衍”,這是指《大品般若經》的〈摩诃衍品〉,佛陀在此經中自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诃衍”,“摩诃衍”是梵文Mahayana的音譯,意思就是大乘,所謂“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正是“叁十七品”的內容,所以直截了當地說,“叁十七品”就是大乘法。此外,佛陀在《大品般若經》的〈四念處品〉中,也強調菩薩應學“叁十七品”,並且反覆強調說“叁十七品”即是“菩薩摩诃薩摩诃衍”。質言之,這是佛陀在《大品般若經》中親自宣說的宗旨,那麼,現在從經典的依據上來考察,即使你是大乘的學者,你也不能夠把“叁十七品”歸納爲小乘法。

  龍樹又說“叁藏中亦不說叁十七品獨是小乘法”,這裏所謂“叁藏”是指“聲聞藏”,龍樹意謂,佛陀在“聲聞藏”中也沒有說過,“叁十七品獨是小乘法”,那麼,如果你是聲聞道的學者,你也不能夠硬是要把“叁十七品”歸納爲小乘法。

  (二)叁乘並存,各得其道。

  龍樹還有一層很重要的思想,就是叁乘並存的理念,他在《大智度論》中說:

  佛以大慈故,說叁十七品涅槃道,隨衆生願,隨衆生因緣,各得其道。欲求聲聞人,得聲聞道;種辟支佛善根人,得辟支佛道;求佛道者,得佛道。[48]

  這一段話說明了叁乘之道應該兼容並蓄,並且讓一切衆生能夠“各得其道”。衆生的個別差異是非常之大的,不同的衆生各有不同的因緣,其所追求的生命理想也各不相同。因此對于衆生選擇不同的解脫道,我們應該給予同等的尊重。所謂“欲求聲聞人,得聲聞道;種辟支佛善根人,得辟支佛道;求佛道者,得佛道”,這不但是“求仁得仁”,而且更能夠彰顯出佛法的廣大包容性。《莊子》〈骈拇篇〉所謂“續凫截鶴”[49]的悲哀,就是因爲忽略了衆生的個別差異,硬是強用一種標准,企圖把衆生的幸福予以一致化,得到的卻是反效果。可見任何的善意都不應該以強製的方式施之于任何衆生,否則你的善意就可能成爲別人的災難。這是很重要的警惕。菩薩道固然極其豐富而尊貴,但並非所有的衆生都能有此承擔。所以,叁乘並存,各得其道,豈不是正可以提供給衆生更多的自由選擇?

  (叁)善根的差異

  在上一段所引《大智度論》的論文中,龍樹的回答還有一層含意,就是“善根”的問題。龍樹認爲,佛陀所說的諸多法門,“法”的本身並沒有大乘與二乘之分,如果這個“法”有所謂大乘與二乘,那是修行人本身的人格與選擇問題。例如,“叁十七品”是涅槃道,這是叁乘學者的共通課程。但爲什麼同樣的課程,修行的結果卻有叁乘的差別呢?龍樹認爲,“佛法”本身是不分大乘與二乘的,但由于學佛者本身用自己的人格去诠釋他所選擇的佛法,因此“佛法”就表現出大乘與二乘的差別了。

  因此,一樣的“叁十七品”,二乘修之而成二乘,菩薩修之而成菩薩,這完全是個人的“善根”問題,不是佛陀說法當時預先的分類範疇。此處所謂“善根”,也就是個人學習善法的根機,用現代的話來講,就是正面的人格特質。在叁乘的抉擇上,菩薩與二乘之間最大的分野究竟在那裏呢?《大智度論》說:

  隨其本願,諸根利鈍,有大悲、無大悲。譬如龍王降雨,普雨天下,與無差別。大樹大草,根大故多受;小樹小草,根小故少受。[50]

  答案有叁個,一是本願,二是諸根利鈍,叁有無大悲心。二乘之所以急證涅槃,而且是急于獨證涅槃,這是因爲二乘的學人,其人格特質傾向于自度、自了。菩薩則因爲其人格特質中有本願,有大悲心,加上個人的利根因緣,所以菩薩雖能證涅槃,卻不肯急證,更不肯獨證。這就是菩薩的善根。

  應予注意的是,菩薩雖不肯急證涅槃,更不肯獨證涅槃,但不可把菩薩這個態度錯誤地解讀爲“不證涅槃”或是“反對涅槃”,更不可以把涅槃當成是二乘的專利。大乘佛法的終極理想,還是要證涅槃的,如金剛經所說:“所有一切衆生之類,‥‥‥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基于此一認知,所以菩薩在因地修行的時候,仍須勤修“叁十七品”,這樣才能夠爲自己最後成就涅槃道預先種下善根,並且也唯有如此,菩薩才有能力真正地引導衆生“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龍樹的诠釋學理念之哲學省察(遊祥洲)》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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