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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的诠释学理念之哲学省察(游祥洲)▪P4

  ..续本文上一页”、“破涅槃自性见”罢了,龙树固未尝破“四谛”与“涅槃”也。

  此外,龙树在《中论》〈观六种品〉中也运用了一套特殊的论证方式,叫做“定义反诘法”,来论证“自性见”之虚妄。笔者以为,此一论证方式,与俄国近代语言学者柯尔再卜斯基(Korzybski)在其“普遍语意学”(General Semetics)[20]中所提出的“非自性化思维”主张,颇有相应之处。人类“自性化思维”[21]的语言背景,应与西洋传统亚理斯多德逻辑系统中的“主宾式命题”(Propositions of Subject-predicate form)有关。“主宾式命题”的组成,一为“主词”,一为“宾词”。笔者发现,这也正是《中论》所谓“所相”与“能相”。人类的认知内容原在于不决定亦不完整的“能相”之上,但是由于不自觉地顺著「循能责所”的思维模式来突出“所相”,因而“所相”往往甚至于负荷了原来“能相”所不能赋予的内容──特别是由于抽象后的概念的转化而形成的自性见。因此要观破“自性见”,首先就必须截断“循能责所”式的思维模式。

  要而言之,读龙树论,不能不先了解龙树以缘起为宗,而积极破斥“自性见”的根本立场,否则只见他“遍破一切”,却不知他为何而破,最后可能落入“极端怀疑论”的困惑之中。

  (四)、二谛与假名

  二谛是龙树思想的基本架构,龙树解读各种经典无不以二谛为其主要依据之一。但龙树并不表示二谛的思想是他的独创,他把二谛的思想根源推溯为佛之所说。例如他在《中论》〈观四谛品〉中说: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不依世俗谛,不得笫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22]

  龙树此思想同时也在他所著的《十二门论》中反覆加以强调。有关二谛的思想源头,实际上可以推溯到《杂阿含经》第335经,也就是《第一义空法经》。《第一义空法经》对龙树的影响是非常之大的,它不但提供了二谛的思想架构,也把空的实践跟十二支缘起的“流转”与“还灭”连结在一起。此外,他也提出“有业报而无作者”的重要提示,成为后来龙树诠释“无我”最直接的经典依据。[23]

  “假名观”也是龙树学本身极重要的思维进路。龙树的“假名观”主要是受到般若经的启发。然而般若经所称述的假名,其层次与范围远比一般来得复杂。“假名”一词,梵文作Prajbapti,音译作“波罗聂提”,中文直译为“假施设”,意译为“假名”。《大品般若经》〈三假品〉对于“假名”的功能,更有相当清楚的分析,它所涵盖的范畴极广,从宇宙人生的基本元素到语言文字,乃至于所有一切与“空性”(Wunyata)相应的词语与命题,以及空性人格化的精神发展历程中,包括“般若波罗蜜、菩萨、菩萨字”等,都在“假名”的范畴之内。

  《大品般若经》对于“假名”的立场,可以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这就是:

  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24]

  龙树顺著般若经的思路,进一步把“假名观”结合到“二谛”的架构之中,于是开展出“世俗谛中唯假名”[25]的重要主张。既使是“第一义谛”的经验,一旦诉诸言说,也是“假名”而已。此所以《中论》说:

  空则不可说,不空亦叵说,空不空叵说,但以假名说。[26]

  把“二谛”与“假名”的观念连结在一起,龙树在论证方法上,就显得处处游刃有余了。我们可以从《中论》看到具体的例子。

  《中论》〈观合品〉中,龙树藉著「异因异有异”,“异离异无异”的颂语来诠明,决无任何概念可以独立于其他概念而获得其意义。换句话说,一切假名的意义来自彼此普遍的相互依存性。此一主张的另一含意乃是,任何假名均不可能有一完全的定义,因此,我们也不可能以任何假名来陈述完全的真理。这也就是“世俗谛”与“第一义谛”之间何以确有不可逾越的限制之理由。

  从现代的思想观点上看,龙树对于“假名”与“二谛”的运用,极富启示价值。近代西方的大思想家如怀德海,其“抽象说”与龙树的“假名观”也有许多可以相互发明的地方,值得另文探讨。

  《中论》〈观因缘品〉开宗明义便标榜“八不”,所谓:

  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我稽首礼佛,诸说中第一。[27]

  对于这“八不”,如果从一般的语意观点把生、灭、常、断、一、异、来、去八个概念予以全面的否定,如此则不但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八个概念将成为一片空白,同时在此“八不”背后所蕴含的“不二”的妙义,亦将无从诠显。因此对于“八不”的解释,不能著眼于全面的否定,而应著眼于“八不”内含的四组假名本身的相互依存性,这就是“生”与“灭”两个假名的相互依存性,乃至“常”与“断”、“一”与“异”、“来”与“去”三组假名本身的相互依存性。唯有先确认这四组假名本身的相互依存性,在运用否定的句法从反面来遮诠“不二”中道实相的超言说性,如此才能确实参透由“八不”而“不二”的无尽妙意。

  五、“四悉檀”与“得经旨趣”

  龙树在《中论》与《十二门论》中,只谈二谛,而在《大智度论》中,除了二谛,则进一步地从实践哲学的观点,把二谛扩张为“四悉檀”的架构。龙树一方面应用“四悉檀”来为佛教的实践哲学做出区隔与定位,另一方面还应用四悉檀来融摄全体的佛法。“四悉檀”的内涵,包括“世界悉檀”、“各各为人悉檀”、“对治悉檀”、“第一义悉檀”。有关“四悉檀”的内容,笔者在拙撰《汉译龙树论典大智度论十八空之研究》[28]一书中,曾作详细之探讨,请另参阅。

  印顺法师对于“四悉檀”的成立,曾在《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一书中,提出一种很有创造性的推论。印老认为,四悉檀的架构是根据四部阿含的组织而来的,印老参考了“说一切有部”的《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以及觉音的四论,推论出“世界悉檀”为《长阿含经》的代表,其主要内涵为“吉祥悦意”;“各各为人悉檀”为《增一阿含经》的代表,其主要内涵为“满足希求”;“对治悉檀”为《中阿含经》的代表,其主要内涵为“破斥犹豫”;“第一义悉檀”为《杂阿含经》的代表,其主要内涵为“显扬真义”。[29]印老并且引据了有关的经典内容来证明他的推论。

  不过,印老自己在书中也提到说:

  佛法的宗旨,佛法化世的方法,都不外乎这四种。每一阿含,都可以有此四宗。[30]

  这是事实。因为就四悉檀的内涵而论,它是普遍地应用在四部阿含之中的。四悉檀本身是一种极为灵活的教学方法,因此,如果说四部阿含之中,只有某一部阿含特别发扬某一个悉檀,这虽可以找到某些证据,正如《杂阿含经》的确有几部经对于“第一义悉檀”有极关键性的开示,甚至于也是龙树确立“第一义悉檀”的主要依据,但以四部阿含各自的内容之丰富而言,要用四悉檀去配对四阿含,则其周延性仍有待保留。虽然如此,龙树建立四悉檀的基础与依据来自四阿含,这一点是确乎不可疑的。

  笔者以为,龙树在《大智度论》释〈四念处品〉中解说“得经旨趣”时,有一段话提到解经的五项原则,似可作为了解龙树建构“四悉檀”的参考。论云:

  得经旨趣者,知佛五种方便说法,故名为得经旨趣。一者、知作种种门说法,二者、知为何事故说,三者、知以方便故说,四者、知示理趣故说,五者、知以大悲心故说。[31]

  龙树在这里指出,要正确地理解佛陀说法的宗旨,首先必须了解佛陀说法,有诸多不同的法门,其次,每一种说法都有不同的说法因缘,第三,说法的方式各有不同的方便善巧,不可以把手段错误地当成最终的目的,第四,应该了解说法的究竟宗旨,第五,一切的说法都不能违背大悲心的原则。这一段话与龙树建立“四悉檀”的架构,显然可以相互参照。

  什译《大品般若经》所谓“得经旨趣”一词,奘译《大般若经》第二会译作“得法旨趣”。事实上,在龙树哲学的根本原理上,“第一义谛”本来就是不可说的,这也是上述“得经旨趣”的终极目标之所在。但此终极目标如果不说,则众生无从学习,此所以佛法虽不可说,却又不能不说。在不能不说之中,就必须讲求“说”的善巧方便,所谓“指虽非月,非指无以见月”。龙树在《大智度论》卷七十四释〈转不转品〉中,有一段话很能够说明这个情境。论云:

  此中佛说菩萨善巧:学十八空,虽观空而能行诸功德;虽知涅槃无上道,而怜愍众生故,修集福德;虽知一切法相不可说,而为众生种种方便说法;虽知法性中无有分别一相无相,而为众生分别是善是不善,是可行是不可行,是取是舍,是利是失等。若菩萨虽观毕竟空,而能起诸福德,是名不离般若波罗蜜行。[32]

  这段话说明了,菩萨在“一切法相不可说”的情况之下,基于大悲心而不得不说。这正是“得经旨趣”的第五项原则。此外,龙树也时常以“对症下药”的比喻来解释佛法种种分别说的缘由。如《大智度论》卷十九释“三十七品”云:

  佛法虽一实一相,为众生故,于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聚,作分别说。若不尔,初转*轮说四谛则足,不须余法。以有众厌苦得乐,为是众生故说四谛。身心得诸法皆是苦,无有乐;是苦因缘,由爱等诸烦恼;是苦所尽处,名涅槃;方便至涅槃,是名为道。有众生多念,乱心颠倒故,著此身、受、心、法中作邪行,为是人故说四念处。如是等诸道法,各各为众生说。譬如药师,不得以一药治众病;众病不同,药亦不一。佛亦如是,随众生心病种种,以众药治之。[33]

  这段话说明了佛法的根本原理,只是“一实一相”而已,但为众生故,而有种种分别说。这是“得经旨趣”的第一与第三项原则。然而不管怎么说,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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