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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的诠釋學理念之哲學省察(遊祥洲)▪P4

  ..續本文上一頁”、“破涅槃自性見”罷了,龍樹固未嘗破“四谛”與“涅槃”也。

  此外,龍樹在《中論》〈觀六種品〉中也運用了一套特殊的論證方式,叫做“定義反诘法”,來論證“自性見”之虛妄。筆者以爲,此一論證方式,與俄國近代語言學者柯爾再蔔斯基(Korzybski)在其“普遍語意學”(General Semetics)[20]中所提出的“非自性化思維”主張,頗有相應之處。人類“自性化思維”[21]的語言背景,應與西洋傳統亞理斯多德邏輯系統中的“主賓式命題”(Propositions of Subject-predicate form)有關。“主賓式命題”的組成,一爲“主詞”,一爲“賓詞”。筆者發現,這也正是《中論》所謂“所相”與“能相”。人類的認知內容原在于不決定亦不完整的“能相”之上,但是由于不自覺地順著「循能責所”的思維模式來突出“所相”,因而“所相”往往甚至于負荷了原來“能相”所不能賦予的內容──特別是由于抽象後的概念的轉化而形成的自性見。因此要觀破“自性見”,首先就必須截斷“循能責所”式的思維模式。

  要而言之,讀龍樹論,不能不先了解龍樹以緣起爲宗,而積極破斥“自性見”的根本立場,否則只見他“遍破一切”,卻不知他爲何而破,最後可能落入“極端懷疑論”的困惑之中。

  (四)、二谛與假名

  二谛是龍樹思想的基本架構,龍樹解讀各種經典無不以二谛爲其主要依據之一。但龍樹並不表示二谛的思想是他的獨創,他把二谛的思想根源推溯爲佛之所說。例如他在《中論》〈觀四谛品〉中說:

  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義谛。不依世俗谛,不得笫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22]

  龍樹此思想同時也在他所著的《十二門論》中反覆加以強調。有關二谛的思想源頭,實際上可以推溯到《雜阿含經》第335經,也就是《第一義空法經》。《第一義空法經》對龍樹的影響是非常之大的,它不但提供了二谛的思想架構,也把空的實踐跟十二支緣起的“流轉”與“還滅”連結在一起。此外,他也提出“有業報而無作者”的重要提示,成爲後來龍樹诠釋“無我”最直接的經典依據。[23]

  “假名觀”也是龍樹學本身極重要的思維進路。龍樹的“假名觀”主要是受到般若經的啓發。然而般若經所稱述的假名,其層次與範圍遠比一般來得複雜。“假名”一詞,梵文作Prajbapti,音譯作“波羅聶提”,中文直譯爲“假施設”,意譯爲“假名”。《大品般若經》〈叁假品〉對于“假名”的功能,更有相當清楚的分析,它所涵蓋的範疇極廣,從宇宙人生的基本元素到語言文字,乃至于所有一切與“空性”(Wunyata)相應的詞語與命題,以及空性人格化的精神發展曆程中,包括“般若波羅蜜、菩薩、菩薩字”等,都在“假名”的範疇之內。

  《大品般若經》對于“假名”的立場,可以用一句簡單的話來概括,這就是:

  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24]

  龍樹順著般若經的思路,進一步把“假名觀”結合到“二谛”的架構之中,于是開展出“世俗谛中唯假名”[25]的重要主張。既使是“第一義谛”的經驗,一旦訴諸言說,也是“假名”而已。此所以《中論》說:

  空則不可說,不空亦叵說,空不空叵說,但以假名說。[26]

  把“二谛”與“假名”的觀念連結在一起,龍樹在論證方法上,就顯得處處遊刃有余了。我們可以從《中論》看到具體的例子。

  《中論》〈觀合品〉中,龍樹藉著「異因異有異”,“異離異無異”的頌語來诠明,決無任何概念可以獨立于其他概念而獲得其意義。換句話說,一切假名的意義來自彼此普遍的相互依存性。此一主張的另一含意乃是,任何假名均不可能有一完全的定義,因此,我們也不可能以任何假名來陳述完全的真理。這也就是“世俗谛”與“第一義谛”之間何以確有不可逾越的限製之理由。

  從現代的思想觀點上看,龍樹對于“假名”與“二谛”的運用,極富啓示價值。近代西方的大思想家如懷德海,其“抽象說”與龍樹的“假名觀”也有許多可以相互發明的地方,值得另文探討。

  《中論》〈觀因緣品〉開宗明義便標榜“八不”,所謂: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27]

  對于這“八不”,如果從一般的語意觀點把生、滅、常、斷、一、異、來、去八個概念予以全面的否定,如此則不但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八個概念將成爲一片空白,同時在此“八不”背後所蘊含的“不二”的妙義,亦將無從诠顯。因此對于“八不”的解釋,不能著眼于全面的否定,而應著眼于“八不”內含的四組假名本身的相互依存性,這就是“生”與“滅”兩個假名的相互依存性,乃至“常”與“斷”、“一”與“異”、“來”與“去”叁組假名本身的相互依存性。唯有先確認這四組假名本身的相互依存性,在運用否定的句法從反面來遮诠“不二”中道實相的超言說性,如此才能確實參透由“八不”而“不二”的無盡妙意。

  五、“四悉檀”與“得經旨趣”

  龍樹在《中論》與《十二門論》中,只談二谛,而在《大智度論》中,除了二谛,則進一步地從實踐哲學的觀點,把二谛擴張爲“四悉檀”的架構。龍樹一方面應用“四悉檀”來爲佛教的實踐哲學做出區隔與定位,另一方面還應用四悉檀來融攝全體的佛法。“四悉檀”的內涵,包括“世界悉檀”、“各各爲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有關“四悉檀”的內容,筆者在拙撰《漢譯龍樹論典大智度論十八空之研究》[28]一書中,曾作詳細之探討,請另參閱。

  印順法師對于“四悉檀”的成立,曾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一書中,提出一種很有創造性的推論。印老認爲,四悉檀的架構是根據四部阿含的組織而來的,印老參考了“說一切有部”的《薩婆多毗尼毗婆沙》以及覺音的四論,推論出“世界悉檀”爲《長阿含經》的代表,其主要內涵爲“吉祥悅意”;“各各爲人悉檀”爲《增一阿含經》的代表,其主要內涵爲“滿足希求”;“對治悉檀”爲《中阿含經》的代表,其主要內涵爲“破斥猶豫”;“第一義悉檀”爲《雜阿含經》的代表,其主要內涵爲“顯揚真義”。[29]印老並且引據了有關的經典內容來證明他的推論。

  不過,印老自己在書中也提到說:

  佛法的宗旨,佛法化世的方法,都不外乎這四種。每一阿含,都可以有此四宗。[30]

  這是事實。因爲就四悉檀的內涵而論,它是普遍地應用在四部阿含之中的。四悉檀本身是一種極爲靈活的教學方法,因此,如果說四部阿含之中,只有某一部阿含特別發揚某一個悉檀,這雖可以找到某些證據,正如《雜阿含經》的確有幾部經對于“第一義悉檀”有極關鍵性的開示,甚至于也是龍樹確立“第一義悉檀”的主要依據,但以四部阿含各自的內容之豐富而言,要用四悉檀去配對四阿含,則其周延性仍有待保留。雖然如此,龍樹建立四悉檀的基礎與依據來自四阿含,這一點是確乎不可疑的。

  筆者以爲,龍樹在《大智度論》釋〈四念處品〉中解說“得經旨趣”時,有一段話提到解經的五項原則,似可作爲了解龍樹建構“四悉檀”的參考。論雲:

  得經旨趣者,知佛五種方便說法,故名爲得經旨趣。一者、知作種種門說法,二者、知爲何事故說,叁者、知以方便故說,四者、知示理趣故說,五者、知以大悲心故說。[31]

  龍樹在這裏指出,要正確地理解佛陀說法的宗旨,首先必須了解佛陀說法,有諸多不同的法門,其次,每一種說法都有不同的說法因緣,第叁,說法的方式各有不同的方便善巧,不可以把手段錯誤地當成最終的目的,第四,應該了解說法的究竟宗旨,第五,一切的說法都不能違背大悲心的原則。這一段話與龍樹建立“四悉檀”的架構,顯然可以相互參照。

  什譯《大品般若經》所謂“得經旨趣”一詞,奘譯《大般若經》第二會譯作“得法旨趣”。事實上,在龍樹哲學的根本原理上,“第一義谛”本來就是不可說的,這也是上述“得經旨趣”的終極目標之所在。但此終極目標如果不說,則衆生無從學習,此所以佛法雖不可說,卻又不能不說。在不能不說之中,就必須講求“說”的善巧方便,所謂“指雖非月,非指無以見月”。龍樹在《大智度論》卷七十四釋〈轉不轉品〉中,有一段話很能夠說明這個情境。論雲:

  此中佛說菩薩善巧:學十八空,雖觀空而能行諸功德;雖知涅槃無上道,而憐愍衆生故,修集福德;雖知一切法相不可說,而爲衆生種種方便說法;雖知法性中無有分別一相無相,而爲衆生分別是善是不善,是可行是不可行,是取是舍,是利是失等。若菩薩雖觀畢竟空,而能起諸福德,是名不離般若波羅蜜行。[32]

  這段話說明了,菩薩在“一切法相不可說”的情況之下,基于大悲心而不得不說。這正是“得經旨趣”的第五項原則。此外,龍樹也時常以“對症下藥”的比喻來解釋佛法種種分別說的緣由。如《大智度論》卷十九釋“叁十七品”雲:

  佛法雖一實一相,爲衆生故,于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聚,作分別說。若不爾,初轉*輪說四谛則足,不須余法。以有衆厭苦得樂,爲是衆生故說四谛。身心得諸法皆是苦,無有樂;是苦因緣,由愛等諸煩惱;是苦所盡處,名涅槃;方便至涅槃,是名爲道。有衆生多念,亂心顛倒故,著此身、受、心、法中作邪行,爲是人故說四念處。如是等諸道法,各各爲衆生說。譬如藥師,不得以一藥治衆病;衆病不同,藥亦不一。佛亦如是,隨衆生心病種種,以衆藥治之。[33]

  這段話說明了佛法的根本原理,只是“一實一相”而已,但爲衆生故,而有種種分別說。這是“得經旨趣”的第一與第叁項原則。然而不管怎麼說,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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