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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解寶燈論 7 第六問題:什麼是六道衆生的共同所見境

  丙六、第六問題:什麼是六道衆生的共同所見境

  分二:一、分別破除偏頗的他宗;二、成立無垢的自宗

  丁一、分別破除偏頗的他宗

  頌曰:

  一水各自有情前,顯現不同有事時。

  有謂共同所見水,一切能見全爲量。

  一水的顯現,在各個六道衆生前,分別顯現爲不同的水、膿、鐵水等時,有者把共同所見承認爲水,因爲一切能見都是正量故。

  頌曰:

  若水少許有自性,則無正量及非量。

  如果用量能成立水是有少許自性的共同所見,並且六道衆生各自的所見與能見全爲正量,那麼六道互相之間的所見與能見就沒有正量與非量的差別了。

  頌曰:

  若是各境不共同,如見瓶柱之眼識,

  共同所見不成有。

  如果人所見的水,並非其余衆生共同的所見,猶如人眼識前的寶瓶與柱子各自不同,一個所見爲瓶,一個所見爲柱,不存在共同的所見。人所見的水也應成不是六道衆生的共同所見境。因其所見乃鐵水膿血等,並非是水。

  頌曰:

  有謂共境爲潮濕。

  有些承許共同所見境爲潮濕。

  頌曰:

  若有共同各潮濕,不滅而存則潮濕,

  不共所見不應起。

  如果六道衆生共同所見是潮濕,則其本性應一直不滅而存在,並且應成所見僅是潮濕,而不應見到膿血、水等其余所見法,因爲潮濕是自性不變的共同所見境,若成爲其它所見,那麼就說明具變化性,失壞了潮濕爲共同所見的體相。它不能顯現爲不同的其余所見法。

  頌曰:

  一見一者前無有,膿水等基爲何者?

  一類衆生所見到的外境,另一類衆生見爲其他的外境,如餓鬼見不到天人所見的甘露,而見爲膿血;天人見不到餓鬼所見的膿血,而見爲甘露;其余可依此類推。這樣的話,膿血、甘露等外境的共同顯現之基是什麼呢?

  頌曰:

  此外空無邊處者,所見濕境由何成?

  此外,觀待于無色界空無邊處的有情,一切顯現均爲虛空,因此潮濕的所見境怎能存在?同理可推出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的有情也同樣見不到潮濕的外境。

  頌曰:

  若濕與水一體者,顯現膿等皆不得,

  水異濕性皆不緣。

  如果潮濕與水是一體,那麼只能顯現爲水,而不能顯現爲鐵水、膿血、甘露等。同樣,如果潮濕與水、膿血、鐵汁等爲異體,即水是水,潮濕是潮濕,各位異體,互不相幹,這樣的水膿血以及鐵汁等,衆生是無法思議和緣取的,除了水等之外,異體的潮濕顯現不會有。這樣,潮濕不是六道衆生的共同所見境。

  頌曰:

  各自不同之顯現,共同所見不容有,

  共同所現相同法,一者不可現種種。

  在六道衆生各自不同的外境顯現前,不存在相同的一個共同所見境;六道衆生前共同所現的相同共同所見境,一者不能顯現爲不同的其他法。即六道所見鐵汁、膿血、水、甘露等六種不同外境,其中的任何一個也無法成立共同所見,因爲六道彼此不互見故。若有一者爲六道共同所見,那麼它又怎能顯現成其它不同的法呢?

  頌曰:

  是由觀待假立外,若許觀察堪忍法,

  則須使成實相故,如何觀察不應理。

  是故,水或膿血等觀待人或餓鬼等,可以作爲其同類衆生的假立的共同所見境。除此之外,如果承認一個用勝義理論觀察,還是堪忍實有的水或潮濕等的共同所見境,則其必定是勝義實相,無論如何觀察,這種承認都不應理。

  頌曰:

  若無共同所見境,則如唯識無外境,

  務必承認識爲境,彼者即是不應理。

  在衆生看來,外境中確實存在著膿血、水、甘露等色法。若承認沒有共同所見境,則應如同唯識宗所承認的那樣,外境本不成立,唯是由內在的心識習氣而變現爲色等外境。這樣便必須承認識是外境,然而依教理觀察這並不應理,與其自宗亦成相違。

  頌曰:

  如無外境心亦無,能取所取之顯現,

  世俗中亦相等故。

  如果外境的所知法不存在,則能知外境的心識也不會存在。但在世俗現相上,能取的心與所取的境都有顯現,相互觀待而存在。有者俱存,無者俱無。

  頌曰:

  于諸所現若觀察,二取不應分有無,

  雖有境現而虛妄,心現亦是不成故。

  如果用勝義理論來觀察世俗的一切顯現,則世俗的二取顯現都是戲論與假立,能取與所取均屬于世俗顯現中的一部分,因此同等地不成立,不應認爲能取的心識有而所取的外境無。所以,外境的萬法雖然顯現不滅,但卻沒有本性,故只是一種虛妄假立,猶如水中月影;同樣,內境的心識也是顯現不滅,而無本性,也是虛妄,在勝義中不成立,即諸法空相。

  頌曰:

  無論同見或異見,共同所見爲現分,

  皆有現基能成立,故彼若無不應理。

  猶如已見戲劇等。

  無論是同一道中不同有情的共同所見,或是不同道有情之間的不同的所見,都有一個共同所見境,即爲現分。六道衆生有一個共同的現基是能夠成立的,若無此現基,則六道衆生不能有各自的所見,故不應理。如戲劇中同一演員可表演不同的角色一樣。

  頌曰:

  除此已有現分外,余處不可得有者,

  是故若無此現分,則成諸境如虛空。

  除此不偏于現空任何一邊的共同所見的現基或現分之外,再也不存在另外的一個共同所見境,若沒有此現分,則清淨法與染汙法,同見與異見都不可能顯現,清淨刹土及不清淨刹土也不可能産生,從小乘直到大乘應成派的各類空性也不能安立,一切應成猶如虛空的什麼也沒有。此乃墮于斷邊的邪見,有無量的過失。

  頌曰:

  內外諸緣所障故,如是真義不得見,

  如同幻咒損眼時,木筷亦見象馬等,

  是故共同所見者,不可決定而安立。

  因內外的種種迷亂因緣所障礙,衆生未能如理地見到諸法的實相,猶如以幻咒之力損害眼根後,將木筷等顯現見爲象馬的顯現相同。所以共同所見境不能決定安立爲偏于一邊如水之顯現。

  丁二、成立無垢的自宗

  分叁:一、共同總說;二、分說淨等大無別之雙運法性;叁、以不可思議之方式歸納其義

  戊一、共同總說

  分二:一、現空雙運的平等法性;二、破除無法建立正確的量與非量的妨難

  己一、現空雙運的平等法性

  頌曰:

  自宗現空不偏墮,本基何者亦不成,

  諸現皆爲相同故,一者亦可現種種。

  自宗認爲,現空無別大等性的本基,不偏墮于現空任何一邊的戲論。本基的一切顯現皆是等性之故,一者可以顯現種種不同的顯現。

  頌曰:

  設若何者可現空,則彼一切皆合理,

  設若何者不現空,則彼一切不合理。

  設若任何法的實相是現空無二無別、互不相違、融通一味的,則現與不現、量與非量等一切世俗之共同所見皆爲合理和可能。若實相不是現空無別,則一切世俗諸法皆不能合理地安立。

  己二、破除無法建立正確的量與非量的妨難

  分叁:一、自宗能成立現量與比量且並非無意義;二、他宗不能成立正量;叁、自宗能成立正量之理

  庚一、自宗能成立現量與比量且並非無意義

  頌曰:

  若問于此量非量,如是區分不應理?

  他宗(尤指格魯派弟子)提出疑難:如果一切顯現皆爲等性,則量與非量的區分應成爲不應理,如此則正量成了非量,非量成了正量,正量與非量互相混淆,六道所見的不同法也成相同法,都應成正量或非量。

  頌曰:

  所現余處未見故,觀現世前成所量,

  由于諸法本來性,住于各自之本性,

  成立一異之量故。

  如人前所顯現的水,在其余五道有情前,不能見到如是顯現,故于現世量前,水即是人的所量。由于世俗諸法各自具有自之體相,互不相同,故以此可以成立一異之量。即世俗諸法都能住持其自性不變,由是成立諸多差別量。

  頌曰:

  是故成立觀待量,諸法以性非成量,

  若成則應成實相,雖成一水自執量,

  無待唯性不成量,勝義觀察不成立,

  餓鬼前亦不成立。

  是故世俗中的正量與非量都是觀待于衆生各自的業力而成立,若不觀待能知的衆生之分別識的他法,諸法在其自己的本性中不能獨立成爲正量,否則應成堪忍正理觀察之實相了。對于人,水雖然成爲量,但並非無有觀待,唯以水之本性成爲量的,因爲水在勝義理論觀察下不成立,在餓鬼前也不成立爲水,而見爲膿血。

  頌曰:

  二量了知自執境,取舍彼境不欺故,

  正量並非無意義。

  以二量明了認知所應緣取之境,對此可以無欺真實地進行取舍,故世俗中的正量雖然是觀待而成立,但可以起到世俗中的取舍的作用,並非無有意義。

  庚二、他宗不能成立正量

  頌曰:

  是故所謂一水者,觀待人見而安立,

  觀待天人于甘露,作爲見基而執著。

  故可以這樣結論;所謂的水,觀待人道所見而言,可以安立爲六道的共同所見之基;而觀待天人,六道的共同所見之基則可安立爲甘露。

  頌曰:

  水見膿水甘露時,叁者並非聚一處,

  其中一者亦非量,除此之外見余法,

  以量無法成立之,所見叁者皆無故。

  水觀待人、餓鬼、天人而分別見爲水、膿、甘露時,水與膿、甘露叁者並非聚合爲一體,叁者中的任一者若不觀待亦不能以量成立爲共同所見;除此叁者之外的別的法,亦不能以量成立爲共同所見,因爲見基本不存在,所見叁者本無有之故。

  頌曰:

  人見此水若非水,余法爲水非理故,

  水名應成永無有,彼等之宗建立量,

  亦是將成不應理。

  如是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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