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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摩事業火供要義淺釋

  護摩事業火供要義淺釋

  一.火供的意義:

  佛法中任何修行最基本的目的是消除無始之業障,增益福德、智能二資糧,進而到究竟的佛果位。密法中得到以上目的的方法不勝枚舉,其中用火作上供養布施的方法便叫做火供。

  二.火供修行程度:

  火供因修行者的智能高低和修行的程度深淺不同,可分爲上等修行火供、中等修行火供、下等修行火供。

  (一)上等修行火供:又稱究竟火供、真實火供、大樂智供,屬于無形火供。

  主持火供的上師透徹了解大菩提、大空性二者無二無別,擁有最究竟的智能,在禅定中以究竟的智能之火燒我執、斷煩惱所知二障,不必用有形的火、有形的福物、有形的壇城。屬于最究竟的火供。

  有能力修此火供的上師,如蓮花生大士、龍欽巴祖師、持名無畏洲....等大持明者。

  上等火供修行之果報:

  1.本性清淨--普賢王如來之法身佛。

  2.自性清淨--五方佛之報身佛。

  3.悲心清淨--釋迦牟尼佛之化身佛、一切佛菩薩之成就。

  (如身壇城修法,于自身脈輪中觀修雙運本尊和獨勇本尊壇城等是其實修方便之道)

  (二)中等修行火供:屬于無形火供。

  上師在日常生活中,時時都在修行火供。隨時觀想自身爲文武百尊、諸佛菩薩之化身。自己的口便是火爐壇城,臍輪代表金剛智能之火。至于火供時所使用的金剛匙只以兩手代替之。左手代表智能空性之金剛匙,右手代表方便菩提心之金剛匙,以手代表的左右金剛匙來供養口之火爐壇城,所供養之福物轉爲甘露,清淨自身。

  中等修行火供之果報:

  依自己本尊所修行而得之果報,如修金剛薩垛即得金剛薩垛之果位。

  (叁)下等修行火供:屬于有形火供。

  修火供的上師無法如前述二者一樣作禅定的火供修行,必須藉有形的火、有形的福物、有形的壇城來修火供。

  目前佛教界的上師,即使有禅定修火供的能力,但爲了配合衆生的根器,大都同時修持有形的火供。

  以下便是介紹下等修行火供的修持方法:

  1.借地法:

  (1)借地意義:往昔釋迦佛,不論傳法、講經、修法或涅槃時均需借地,主因依業力因果及清淨之意。釋尊在菩提迦取成佛之前,須借地而禅定成佛,因而向地神母請求完成成佛所需之一小正方形土地,地神母即由地裏現出半身,贊歎:「汝爲福德、智能圓滿之佛,汝請用之。」說畢,地神母即融入空性。從此刻起,所有佛教之任何宗派都須修借地法,否則所修之法,功德無法圓滿。就法會而言,如大火供、大灌頂、大煙供、超渡、閉關、建廟宇、舍利塔均須借地,始能圓滿吉祥無劫難,但小修法時,如個人修行則不修借地。

  (2)借地時二種必經程序:

  〔1〕向政府借地:可分兩種情形:1若宗教國家:如西藏、尼泊爾等不須此程序。2若非宗教國家,則須先向政府機關借地,通過後才可修法。

  〔2〕向建物或土地之地主借地,須地主允諾同意。

  〔3〕向地神母借地:須1皈依2發菩提心3觀想本尊後,地神母將由地現,歡喜贊歎,並請修行者用之,而後即消失于空性

  (3)借地之修法有叁種:

  〔1〕向地神母借地的修法。

  〔2〕屬于己地的修法:地屬于自己之地,作任何修法無業障産生。

   〔3〕地加持:經上師加持後,屬于我專用之修行地,可以辨法會。

  2.火供的布置:

  (1)上師及弟子身布置

  〔a〕坐在清淨的圃團上,身體作七支坐,內心具無量之慈悲心,然後觀想本尊。

  1息火供:主法者(指上師及喇嘛),坐西朝東,法衣一律素白,現報身佛之形象。

  2增火供:主法者(指上師及喇嘛),坐北朝南,法衣一律黃色,現報身佛之形象。

  3懷火供:主法者(指上師及喇嘛),坐東朝西,法衣一律紅色,現報身佛之形象。

  4誅火供:主法者(指上師及喇嘛),坐南朝北,法衣一律黑色或綠色,現忿怒之形象。

  〔b〕主法者面前,法座要准備之法器及物品:

  金剛杵、金剛鈴、金剛匙、小鼓、甘露寶瓶(瓶中裝馬頭明王本尊加持之甘露淨水)忿怒香、白芥子(驅魔用)。

  (2)壇城布置

  〔a〕壇城恭置于上師左側,壇城中間備有本尊的佛像或唐卡。最上等的壇城是沙子的壇城。如果沒有,可用彩繪的唐卡代表壇城。最方便是五堆米,中間放朵瑪,朵瑪右側是白菩提代表(酒摻1008種加持之甘露藥物),左側是紅菩提代表(紅茶摻35種加持之甘露藥物),壇城最前方排放八供杯(水水花香燈塗食樂),壇城空處放置荟供的供品。供品是福德資糧,准備越豐盛,福報越大。 

  

  〔b〕息、增、懷、誅壇城的差別:

  息:壇城爲白色,觀想佛菩薩爲白色,修行之上師和弟子均穿白色衣服。盛裝共的福物與不共的福物之盤子爲白色,且盤內的福物也爲白色。其意義爲消除內外之障礙及魔障(四魔),而得福慧二種資糧,爲利濟衆生,圓成佛道。

  增:壇城爲黃色,觀想佛菩薩爲黃色,上師及弟子均需穿黃色衣服。盛裝共的福物與不共的福物之盤子爲黃色,且盤內的福物也爲黃色。其意義爲佛法根本之菩提心增長,慈悲、智能、財勢、長壽、空性、福慧二資糧均增長,並願衆生均沾以上法益,共登覺岸。

    懷:壇城紅色,觀想佛菩薩爲紅色,上師及弟子均穿紅色衣服。盛裝共的福物與不共的福物之盤子爲紅色,且盤內的福物也是紅色。其意義爲勾召從空性中來自十方諸佛菩薩之加持力,菩提心、慈悲、智能、空性、財勢、長壽,所有神通力,不可思議之力量,融入我及一切衆生之心,並轉爲空性,令一切衆生圓滿且獲得一切諸佛菩薩之力量泉源,並成就不生不滅之佛果。

  誅:壇城爲藍色、綠色、黑色,觀想佛菩薩爲忿怒本尊,其顔色則其中任一顔色即可,無特別規定。盛裝共的福物與不共的福物之盤子爲黑色或藍色,盤內之福物爲黑或藍色。

  *(注)誅火供分有誅作法和誅供養兩種:

  誅作法火供的對象必須爲十惡怨賊。器世間少有此類極惡之魔鬼,即使有之,諸佛菩薩慈悲,亦不忍誅之,所以目前沒有上師作誅作法火供,只修誅供養火供。以供養方式勾召魔鬼,使其皈依佛門,遵善法行善事。

  ◎誅作法之對象:此魔爲十惡怨敵及十逆怨賊:

  1.毀滅佛教。 2.摧殘叁寶。  3.劫奪僧財。  

  4.謾罵大乘。 5.戕害上師。  6.挑撥金剛兄弟。 

  7.障難修行。 8.絕無慈悲。   9.背棄誓戒。

  10.顛倒業果。

  ◎誅作法上師之條件:

  1.如蓮花生大士....等大持明者。

  2.誅殺十惡魔之後,有能力將其度至阿彌陀佛淨土者。

  3.使十惡魔死後,神識沒有痛苦者。

  4.修法上師和十惡魔之間要大因緣者。

  ◎誅作法之福物:

  作法福物一律黑色,含有毒性。須以咎粑加上前面息增懷之福物和成黏土,作成息神(魔鬼形象)朵瑪,此朵瑪中須加入人血,有毒的水,而八供杯也不一樣。人的血、毒水、花叁者代表人的五根。以人的脂肪香,脂肪做成的燈、膽的毒,及五大肉(人肉、大象肉、馬肉、狗肉、孔雀肉)供養忿怒金剛之火,口念忿怒的咒語,勾召魔鬼。此爲蓮花生大士所作,目前無爲之。

  ◎誅供養之福物:與息、增、懷福物一致。

  ◎誅供養之處所:山谷、魔鬼聚集處、屍陀林、峭壁、屍骸、不吉祥處。

  ◎誅供養之壇城:火爐壇城呈叁角型,色黑。炭火是人骨之余燼。若是沙子壇城,必須是黑沙。而壇城上之福物與息增懷一樣,顔色爲黑色。

  3.火爐壇城布置與說明:

  (1)火供之火爐壇城布置可分爲大小二種:

  大壇城:高度--手肘長。長度--二手張開之手臂長。

  小壇城:長度、高度約爲東南西北二個手肘見方。上面爲黃色壇城。

  火供壇城之形式:息-白色-圓形。增-黃色-四方形。懷-紅色-半圓形。誅-黑色-叁角形。壇城中本尊所拿之法器,各壇城中心位置所使用之法器,各個續部解釋均不一樣。就使用木頭而言,除誅法之木頭可隨便使用外,其余息、增、懷均有規定。密宗有一千多種火供,壇城一定要用白色細沙子。使用頭之長度、高度則約半個肘高。冰片,西藏紅花須灑在地上及息增懷之木頭上,但誅之木頭則不需要。在壇城中心,須要置油燈,火供開始時,才點燃油燈。壇城四方須有四支旗子,東方白色,南方黃色,西方紅色,北方藍色,東南中間有大的旗子,代表火神,爲本尊或火神顔色。以上所述的壇城布置,乃依密宗續部之規矩。郊外修火供,必須按照這些規矩如法修之。但若在佛寺,閉關中心,佛堂時,因空間有限,壇城位置由主法上師觀想方位,沒有嚴格規定。

  4.火神介紹:

  在輪回中有八護方神(東方帝釋天、南方焰摩天、西方水天、北方藥叉、東南火天、西南羅剎、西北風天、東北自在天)其中的東南火天就是火神,他永遠住在東南方向。修火供時,上師及弟子在禅定中觀想,祈請火神降臨于火壇城的火焰中,此時火焰和火神無二無別。看到火焰時,心中要堅信他是火神,火神腹中真有壇城和本尊。

  火神的形象:火神臉上胡須滿腮,頭頂束發,身騎土黃色的羊,右手執小水瓶,左手執火爐,面露慈悲相。

  火神的顔色:息火神:白色。 增火神:黃色。 懷火神:紅色。 誅火神:藍色。

  火供壇城:布置火供壇城前須完成借地程序,壇城還沒開始布置前,使用之地須如玻璃平滑,爾後須于地上灑冰片,西藏紅花,白檀香。

   5.火供福物的布置與說明:

   (1)火供福物的布置  安置在上師的右側,如下所示:

   25%--第一次供養火神之福物

   50%--供養本尊之福物

   25%--第二次供養火神之福物

  (2)福物的種類:

  〔a〕共的福物:

  1 橄榄油、奶油、食用油、芥子油:財富的力量

  息:漸次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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