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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樂願文大疏 4 第一部份▪P25

  ..續本文上一頁"因此經常淪爲乞丐,現今僅說了聲"不要"便立即獲得了受用。未來山部佛出世時方播下解脫的種子。"有吃有穿就應心滿意足,無論在家人還是出家人做到這一點至關重要。

  修慈悲心:即使是殺害自己父親的怨敵,對他也無有陷害之心,而觀想:若一切衆生都具足安樂,那我多麼高興啊!他們若能擺脫痛苦該多好啊!僅修一次這樣的慈心與悲心,其善根也是不可思議的。如經中說:"生一慈憫心,較施諸衆勝。"又如《因緣品》雲:"每月千供施,連續百年者,不及慈衆生,十六分之一。每月千供施,連續百年者,不及憫衆生,十六分之一。"

  行正法:若誠信業因果,行持、修行正法,則今生後世都得安樂。世尊曾說:"修法之士得安樂。"正法無有主人猶如流水一般。所以對因果有誠信的人,正法可滿足他的一切所願,對因果無誠信的人好似餓鬼一樣,正法也無法滿足他的所願。如此,我們應當欣樂隨喜其他人相續中的一切善法。

  戊五、(對治舍法之請轉*輪支):

  十方浩瀚世界中,圓滿正覺後不久,

  我于彼等前祈請,迅速廣轉妙*輪,

  佛以神通知彼義。

  如同梵天供養金輪、帝釋供養右旋海螺祈請圓滿正等覺世尊(轉妙*輪)那樣,自己也可觀想:在十方浩瀚無垠的所有世界中現前圓滿正等覺不久、未說正法而安住的諸佛菩薩、上師善知識彼等前,自身幻化爲數多身體,手持*輪、海螺等吉祥供物,爲饒益衆生,祈禱勸請他們迅速轉廣深之妙*輪,他們以神通了知此事後欣然應允。若如是觀想則與親自去求法無有差別。這是以心觀想(意念)。如果身語能真實做到,那麼向具教、證功德住世的上師們請求四句以上法義也可使衆多有情獲得善妙法雨,並且可淨除自己的舍法業障,生生世世不離叁寶光明,何時也不會轉生于暗劫。

  戊六、(對治邪見之請不涅槃支):

  于佛菩薩持教師,諸欲涅槃彼等前

  祈請住世不涅槃。

  就象昔日鐵匠之子珍達祈請世尊住世,結果世尊延長住世叁個月那樣,自己也可觀想:在有意想要趨入涅槃的諸佛菩薩、持教善知識前,誠心祈請他們爲利衆生于無數劫中不入涅槃而住世。他們也明知並欣然應允。(他們示現涅槃有叁種原因:)如果沒有所化衆生,則如無有水器不能顯現月影一樣,佛陀的色身也就自然融入法界之中;諸佛菩薩聖者們如若住世時間過長,衆生則會有他們將恒久住世之想,導致對修法産生懈怠心理,因此爲了使衆生生起厭離心而示現涅槃;也有因末法時期剛強難化的衆生邪行種種,暫時無法調伏他們而心生厭煩趨入涅槃的。得地以上的聖者們若願意則可任意住世多久。因此,我們不能生起諸佛壽命有長短的邪見。倘若自己所造善根爲高僧大德們長久住世作回向也同樣(可達到效果),並可清淨自己壽命之障等,功德極大。

  戊七、(對治懷疑之回向支)分二:一、爲衆生獲得究竟佛果作回向,二、爲成辦暫時利益作回向。

  己一、(爲衆生獲得究竟佛果作回向):

  以此爲主叁世善,回向一切諸有情,

  願皆速得無上果,根除叁界之輪回。

  要回向什麼呢?觀想以自己現在正在成辦的善事爲主,過去、未來叁世所積的一切善資糧。對誰回向呢?回向于一切衆生,這是以大慈心緣利他(而回向),爲何目的而回向呢?願一切有情都迅速獲得無上菩提圓滿正等覺的果位後連衆生之名也無有,猶如抖空口袋一樣徹底根除叁界輪回,這是以大智慧緣佛果而回向,這與《現觀莊嚴論》中所說的"發心爲利他,欲求圓菩提"之義相同。盡管回向的方法有許多,但觀想諸佛佛子如何回向我也如是回向的回向方法最佳。哪怕是小小的善根,若作回向則一切衆生也都可獲得,這是因爲佛陀的加持力、法性的谛實力與自己的殊勝善心力所致。如果凡夫人將有漏的善根執爲我所而不作回向則將爲嗔心等所摧毀,若爲自他獲得佛果而作回向,因法界無有空盡之故,如水滴(落入大海中)的比喻一樣,不需要擔心它有耗盡之時,這是爲究竟利益作回向。

  己二、(爲成辦暫時利益作回向):

  願善我今速成熟,遣除十八種橫死,

  身康力壯韶華豐,如夏恒河無盡財,

  無魔怨害享正法,如法成就諸所願,

  弘法利生大益成,使此人身具意義。

  菩薩所行之事發願作成辦暫時利他之因:以如此廣大的發心而回向的善根不等到來世,而依此身就可成辦自他二利,所以願此善根在現世中迅速成熟于自身,從而遣除十八種橫死,使壽命長如日月;無有病魔等損害,(健康)如金剛岩一般;風華正茂、青春美滿如蓮花一般;身強力壯如天子一樣;無窮無盡的財富猶如夏季的恒河水一般不斷增長。如《入行論》雲:"貪財散亂者,無有脫苦時。"通過善根的加持而使自己既沒有過分積累、守護、增長的散亂以及喜愛魔等障礙正法,也沒有因未償清宿債的怨敵強盜之危害而心生嗔恨。願我們自由自在地享受正法。如果短命、多病、無財以及遭受魔怨損害等,則會成爲利他事業的違緣,擁有身體、受用時應發願象文殊菩薩、普賢菩薩等那樣(上供下施),菩薩若有受用則用于布施等,以四攝廣利有情,而與普通人擁有財富截然不同。如《經莊嚴論》(唐譯文)雲:"悲施財叁果,悲者恒增長,愛生及攝生,資生複叁樂。"(無著菩薩釋曰:"悲施財叁果悲者恒增長者。謂菩薩大悲能增長叁種故能念施得增長,叁者增財,由施自在故能令得增長。愛生及攝生資生複叁樂者。從是叁果複生叁樂,一者從悲爲因生愛生樂,二者從施爲因生攝生樂,叁者從財爲因生資生樂。已說大悲增果。")如此,一切願望都符合正法、無有障礙、稱心如意地實現,如《普賢行願品》等經論中所說的那樣發願行持教法和證法。

  佛教如意寶是通過講修而發揮作用的。因爲佛教是利樂衆生的根本,依之可成辦衆生暫時、究竟的廣大利益,由此使所獲得的珍寶人身不會虛度而具有很大意義。因此,《俱舍論》中說:"佛法分二種,教法及證法,持教者唯有,說法與修法。"唯有進行傳講、聽聞、弘揚教法和觀修、行持、領悟證法才真正是佛教後學者應作之事。其它的規章製度、資具福份(建築設施,敲鼓吹螺)等無論多麼完善豐富也不是真正的佛教。

  (如今有些人)絲毫不了知佛教的講修,只是以貪嗔偏袒之心,猶如轉輪子般沒完沒了地作許多冠冕堂皇的散亂事,他們還自以爲弘揚了佛法,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獅子會被腹內的寄生蟲所毀,佛教也是同樣(會被佛教徒所滅)。如世尊曾說:"我此甚深教,余者不可毀,非我似我(持我教之人)毀。"一般承擔弘揚佛法講修大業的人主要是法太子善知識們(高僧大德),但凡是佛陀的後學者都應根據各自的能力持教弘法。也就是說了知一句法義也是教法,思維一句法義僅僅生起一刹那善心也是證法。在如今佛教瀕臨隱沒之時,僅以此也可弘法利生,並使自己的人生過得有意義。

  在家男女們不要認爲:我們怎麼能負起弘法的重擔呢?如藏族的諺語說:"凡子降生後,當作佛法事。"所以,盡管自己做不到廣弘講修教法,但也應作弘揚佛法的順緣,諸如勸別人學習論典,爲求學者、閉關者提供口糧,想方設法讓別人聽聞佛法,承侍、供養、協助講法的上師,自己也誠信佛法,斷惡行善。如果能做到這一分也可稱爲弘揚佛法。雖然沒有廣大的名聲也同樣是弘法利衆。

  本來,所謂的"佛教完全隱沒"是指在某地區城市中,既無有了知一句正法之人又無有生起一刹那善心之人的時代。如果有這樣(知法義,起善心)的人,應當說那裏有佛教。

  因此,末法時期通達正法的人們應當以殊勝清淨之心傳講、弘揚佛法。如《入行論》雲:"他人行劣事,我豈能如此?"續中也說:"于此末法惡世中,佛陀難行我行持,菩薩難行我行持。"應當這樣做。能傳講、聽聞、弘揚佛法的補特迦羅,則如《念住經》中所說:"聽聞正法後,廣弘之智者,遠離諸老死,轉生無上處(清淨刹)。"

  如果因對佛法有吝啬心或因懈怠不爲他人宣說,則將于生生世世中成爲愚笨遲鈍之人:一個名拉燦丹的人一個月中修學,結果一句偈頌也不懂,這是由于他曾轉爲迦葉佛教法中通達叁藏的一位比丘時,因吝啬而不爲他人說法的業障所致。

  如是對此積累資糧法--七支供,從即日起應當精進修持。如若自己想行善並且具足順緣時,不立即行持而一拖再拖,則善心猶如閃電一般瞬間即逝。相反因罪業力量強大,長久串習,很容易爲其所轉。如律藏中說:"應當速行善,製止罪業心,福德若耗盡,意將喜罪業。"當下我們就應身體力行積資淨罪。雖然造了如山王般的罪業卻不曾作一次忏悔,不積累芝麻許的善業但卻奢望將來得財得利,這是世間在家常人的作法。

  實際上,我們死後很難從遺産、子孫等處獲得法利,看看如今的子孫們,在父母活著的時候尚以向他們的眼中灑灰的暴行來虐待,死後很難爲他們作超度佛事。而造下的罪業好象(一個人)在前面等候自己一樣,因此現在自由自在之時,不用依靠別人,自己盡力積資淨障,則死後既不需要作七期(七七四十九天的)佛事,也不必心驚膽顫地畏懼罪業在前面等著自己,而是如同已從熊熊烈火的宅院中解脫出來一樣,無有任何可追悔畏懼的。一邊心中如是觀想引導之義,一邊雙手合掌,同時口中緩慢念誦"聞聽他人行善時……使此人身具意義。"一遍。

  已獲趨極樂刹勝人身,歡喜積累白法資糧者,

  願不沈迷劣緣輪回事,恒時精進行法祈加持。

  第二因--積資淨障終

  

《極樂願文大疏 4 第一部份》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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