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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禅方式與佛教戒律(邱環)▪P3

  ..續本文上一頁對于平常的瑣碎事務,更不肯假手他人。雖臘歲已高,但還是與弟子們一起耕作勞動。弟子們不忍心讓年邁的師父做這種粗重的工作,因此,大衆懇請他不要隨衆出坡,但百丈禅師以“無德勞人”一語回絕,弟子們想方設法阻止他隨衆勞動。百丈禅師則以不吃飯的絕食行爲抗議,弟子們無奈,只好讓他隨衆生活。百丈禅師的這種“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成爲叢林千古的楷模,體現了他對清規一絲不苟的嚴格遵守,也顯現了他“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戒律觀的特色。

  

  四、結 語

  

  農禅是南宗禅在禅學思想、修持方式與生存方式等方面的改革下應運而生。南宗禅在禅學思想上的改革集中體現在其所提倡的禅之體驗不離于當下的日用施爲,衆生的行住坐臥、應機接物、起心動念、揚眉瞬目等日常身心活動皆與道爲一體。與之相應,修持方式更爲靈動活潑,不再局宥于退避的、靜坐的固有方式,而將生活日用中的一切言語動作皆納入修持的範圍,成爲悟道的因緣。以這種禅學思想和修持方法爲指導,適應了中國本有的文化習俗,打破了印度原有的乞食、遊化方式和沙門不得耕作的戒禁,在僧團中開始實行所有僧衆通過農耕方式自作自食、自養自保的製度。農禅經濟爲禅宗的發展奠定了相對獨立的經濟基礎,使禅宗走向了繁榮。農禅製度的創立進一步推進了佛教的中國化,使禅宗成爲最富有中國特色的宗派。然其中國化的結果必然與原有印度佛教戒律發生沖突,爲使農禅與戒律得以調和與融通,曆代僧人對之進行了不同方式的回應。先有道安等人對之以佛製“隨方毗尼”的方式製定符合中國本土的僧製,沒有在理論上解決兩者的沖突。後有禅宗曆代僧人以般若思想與戒律的融合,並置于心地法門的無相戒法來融通農禅與戒律的隔閡,直至百丈懷海禅師遵循無相戒的基礎上對之進行直面的诠釋與解答,全面解決了二者的沖突,使農禅方式建立在如理如法的基礎上,並以清規的形式將農禅確立爲天下叢林所循之僧製。

  

  (作者爲浙江工商大學講師)

  

  【注 釋】

  

  [1][2]《廣弘明集》卷十叁,《大正藏》卷五十二第182頁中。

  

  [3]《大正藏》卷五十四第241頁中。

  

  [4]《高僧傳》卷五,《大正藏》卷五十第351頁下。

  

  [5]《廣弘明集》卷六,《大正藏》卷五十二第36頁中。

  

  [6] 《續高僧傳》卷二十,《大正藏》卷五十第597頁中。

  

  [7]《曆代法寶記》,《大正藏》卷五十一第180頁下。

  

  [8]《景德傳燈錄》卷叁,《大正藏》卷五十一第220頁下。

  

  [9] 印順:《中國禅宗史》第43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第二版。

  

  [10]《大正藏》卷二十四第1003頁下。

  

  [11] 印順:《中國禅宗史》第44頁。

  

  [12] 同上,第45-46頁。

  

  [13]《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46頁下。

  

  [14]《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37頁上。

  

  [15]同上,第339頁中至下。

  

  [16]同上,第354頁中。

  

  [17] 印順:《中國禅宗史》第108頁。

  

  [18]《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39頁中。

  

  [19]同上,第341頁上。

  

  [20]《景德傳燈錄》卷十四,《大正藏》卷五十一第310頁下。

  

  [21] 《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51頁上。

  

  [22] 同上,第358頁下。

  

  [23] 同上,第353頁中。

  

  [24]有關《禅門規式》真正作者是否爲百丈懷海禅師,在學界受到一些學者的質疑,如日本學者近藤良一、美國學者Foulk、Poceski提出,《清規》實際上是宋代的産物。但筆者認爲,百丈禅師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普請規範的嚴格行持以及在戒律上對農禅形製的回應,應該在百丈寺院中,普請方式就是作爲普遍執持的一個規定。所以結論可爲:也許百丈並沒有完全製定《清規》的所有內容,有些內容是後人補充並歸之于百丈名下,但至少普請一項內容可以確定說百丈是其建製者。

  

  [25] 陳诩撰《唐洪州百丈山故懷海禅師塔銘》,《全唐文》卷四四六。

  

  [26]《大正藏》卷五十一第251頁上。

  

  [27]蕭萐夫、呂有祥、蔡兆華點校:《古尊宿語錄》卷一第15-16頁,中華書局1994年5月版。

  

  [28] 師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聽法,隨衆散去。一日不去,師乃問:“立者何人?”老人雲:“某甲于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對雲:“不落因果。”墮在野狐身。今請和尚代一轉語。”師雲:“汝但問。”老人便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師雲:“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辭師雲:“某甲已免野狐身,住在山後,乞依亡僧燒送。” 蕭萐夫、呂有祥、蔡兆華點校:《古尊宿語錄》卷一第9頁。

  

  [29]《景德傳燈錄》卷九,《大正藏》卷五十一第267頁中。

  

  [30] 《百丈清規證義記》,《續藏經》第六十叁冊第379頁下。

《農禅方式與佛教戒律(邱環)》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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