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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禅方式与佛教戒律(邱环)▪P3

  ..续本文上一页对于平常的琐碎事务,更不肯假手他人。虽腊岁已高,但还是与弟子们一起耕作劳动。弟子们不忍心让年迈的师父做这种粗重的工作,因此,大众恳请他不要随众出坡,但百丈禅师以“无德劳人”一语回绝,弟子们想方设法阻止他随众劳动。百丈禅师则以不吃饭的绝食行为抗议,弟子们无奈,只好让他随众生活。百丈禅师的这种“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成为丛林千古的楷模,体现了他对清规一丝不苟的严格遵守,也显现了他“非局大小乘,非异大小乘”戒律观的特色。

  

  四、结 语

  

  农禅是南宗禅在禅学思想、修持方式与生存方式等方面的改革下应运而生。南宗禅在禅学思想上的改革集中体现在其所提倡的禅之体验不离于当下的日用施为,众生的行住坐卧、应机接物、起心动念、扬眉瞬目等日常身心活动皆与道为一体。与之相应,修持方式更为灵动活泼,不再局宥于退避的、静坐的固有方式,而将生活日用中的一切言语动作皆纳入修持的范围,成为悟道的因缘。以这种禅学思想和修持方法为指导,适应了中国本有的文化习俗,打破了印度原有的乞食、游化方式和沙门不得耕作的戒禁,在僧团中开始实行所有僧众通过农耕方式自作自食、自养自保的制度。农禅经济为禅宗的发展奠定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基础,使禅宗走向了繁荣。农禅制度的创立进一步推进了佛教的中国化,使禅宗成为最富有中国特色的宗派。然其中国化的结果必然与原有印度佛教戒律发生冲突,为使农禅与戒律得以调和与融通,历代僧人对之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回应。先有道安等人对之以佛制“随方毗尼”的方式制定符合中国本土的僧制,没有在理论上解决两者的冲突。后有禅宗历代僧人以般若思想与戒律的融合,并置于心地法门的无相戒法来融通农禅与戒律的隔阂,直至百丈怀海禅师遵循无相戒的基础上对之进行直面的诠释与解答,全面解决了二者的冲突,使农禅方式建立在如理如法的基础上,并以清规的形式将农禅确立为天下丛林所循之僧制。

  

  (作者为浙江工商大学讲师)

  

  【注 释】

  

  [1][2]《广弘明集》卷十三,《大正藏》卷五十二第182页中。

  

  [3]《大正藏》卷五十四第241页中。

  

  [4]《高僧传》卷五,《大正藏》卷五十第351页下。

  

  [5]《广弘明集》卷六,《大正藏》卷五十二第36页中。

  

  [6] 《续高僧传》卷二十,《大正藏》卷五十第597页中。

  

  [7]《历代法宝记》,《大正藏》卷五十一第180页下。

  

  [8]《景德传灯录》卷三,《大正藏》卷五十一第220页下。

  

  [9] 印顺:《中国禅宗史》第43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第二版。

  

  [10]《大正藏》卷二十四第1003页下。

  

  [11] 印顺:《中国禅宗史》第44页。

  

  [12] 同上,第45-46页。

  

  [13]《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46页下。

  

  [14]《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37页上。

  

  [15]同上,第339页中至下。

  

  [16]同上,第354页中。

  

  [17] 印顺:《中国禅宗史》第108页。

  

  [18]《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39页中。

  

  [19]同上,第341页上。

  

  [20]《景德传灯录》卷十四,《大正藏》卷五十一第310页下。

  

  [21] 《大正藏》卷四十八第351页上。

  

  [22] 同上,第358页下。

  

  [23] 同上,第353页中。

  

  [24]有关《禅门规式》真正作者是否为百丈怀海禅师,在学界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如日本学者近藤良一、美国学者Foulk、Poceski提出,《清规》实际上是宋代的产物。但笔者认为,百丈禅师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普请规范的严格行持以及在戒律上对农禅形制的回应,应该在百丈寺院中,普请方式就是作为普遍执持的一个规定。所以结论可为:也许百丈并没有完全制定《清规》的所有内容,有些内容是后人补充并归之于百丈名下,但至少普请一项内容可以确定说百丈是其建制者。

  

  [25] 陈诩撰《唐洪州百丈山故怀海禅师塔铭》,《全唐文》卷四四六。

  

  [26]《大正藏》卷五十一第251页上。

  

  [27]萧萐夫、吕有祥、蔡兆华点校:《古尊宿语录》卷一第15-16页,中华书局1994年5月版。

  

  [28] 师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随众散去。一日不去,师乃问:“立者何人?”老人云:“某甲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对云:“不落因果。”堕在野狐身。今请和尚代一转语。”师云:“汝但问。”老人便问:“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师云:“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师云:“某甲已免野狐身,住在山后,乞依亡僧烧送。” 萧萐夫、吕有祥、蔡兆华点校:《古尊宿语录》卷一第9页。

  

  [29]《景德传灯录》卷九,《大正藏》卷五十一第267页中。

  

  [30] 《百丈清规证义记》,《续藏经》第六十三册第379页下。

《农禅方式与佛教戒律(邱环)》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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