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知篇
白雲老禅師著作
覺的層次
菩提、覺義。
佛陀、圓覺義。
聲聞的覺,有叁向一果的層次。
菩提薩埵,有十地位的層次。
可見,覺悟之道,所覺之境,有高低,有深淺,是有分別,有層次的;也可以說,覺的層次,依所覺之境,有不同的程度。
大乘起信論中說四種覺,謂:
一、本覺-就是說衆生本具覺悟的能力,若罪「業」遮障,則所具能力,遇緣隨時可以展現;亦如論中說,一切衆生,自性清淨,心源離于妄想,于念寂靜觀照,則等虛空,無所不能包容,橫遍十方;故說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
二、相似覺-圓教說信心、念心、精進心、慧心、定心、不退心、護法心、回向心、戒心、願心等十信位,由始覺之功,見思粗惑,即已斷竟,唯余無明細惑未斷,所覺之境,未臻本覺,但得名相似故;亦如佛鄰位,乃菩薩八地以上之境,並非已入佛陀圓覺之位。
叁、隨分覺-圓教中說發心、治地、修行、生貴、方便、具足、正心、不退、童真、法王子、灌頂等十住,以及歡喜、饒益、無瞋恨、無盡、離癡亂、善現、無著、尊重、善法、真實等十行,加之、以救一切衆生離衆生相、不壞、等一切佛、至一切處、無盡功德藏、隨順平等善根、隨順等觀一切衆生、真如相、無縛解脫、法界無量等十回向,分別破除無明之惑,入于十地不同等覺之位;也可以說,是成就之真本覺也!
四、究竟覺-圓教中之極果,于無明惑盡斷,本覺之體全彰;明心見性,本心本性,究竟清淨,是妙覺佛陀之位。
應病與藥
衆生有病,佛法有藥;藥到病除,必須應病與藥,方始步入真如無礙之境。
涅槃經中提示病與藥的情形是這樣的:
1.貪病──貪是貪愛之心,對一切順情之境,著欲無厭,是爲貪病;其病當以不淨之觀爲藥而對治之,令其觀于自他之身一一不淨,何所可貪?此觀若成,此病即去,而心寂靜矣。
2.瞋病──瞋是瞋恚之心,對一切違情之境,熱惱于懷,是爲瞋病;其病當以慈心之觀爲藥而對治之,令其觀于一切衆生,皆吾眷屬,應與其藥,何所可瞋?此觀若成,此病即去,而心清涼矣。
3.癡病──癡是迷惑之心,于一切事理無所明了,顛倒妄想,是爲癡病;其病當以因緣之觀爲藥而對治之,令其知生死輪轉,因果相續,循環無際,何得而離?此觀若成,此病即去,而心明了矣。
(注:自無明以至老死,是十二因緣法)。
遊觀四門
佛本行集經中說:
爾時虛空,有一天子,名曰作瓶,見悉達多太子在于宮內,恐其著五欲樂。乃言:我當爲彼作厭離之想,即以威神感動,令其宮內所作音樂,皆爲不順五欲之事,唯傳涅槃微妙之聲,欲令厭離世間,心生覺悟。太子聞是聲已,遂發出遊之心,即向迦毗羅城四門遊觀。
東門見老人:時太子,欲向園林遊觀,淨飯王聞之,于是敕令街巷,灑掃嚴淨;其有老病死亡之人,悉令驅逐,勿使太子見之,心有所厭。及至太子出東門,作瓶天子以神通力,化作老人,伛偻低頭,倚杖呻吟,曲脊傍行;太子見已,爲馭者言:我今此身,亦當老耶?若有如此老弊之相,何暇向彼園林遊戲,宜速還宮,我當思惟,作何方便,得免斯苦。
南門見病人:時太子又欲向彼園林遊觀,淨飯王聞之,于是敕令街巷,灑掃嚴淨;或有老病死亡之人,悉令驅逐,勿使太子見之,複生厭離之心。及至太子出南門,作瓶天子以神通力,化作一病患人,身體羸瘦,喘氣微弱,命在須臾,不能起舉;太子見已,爲馭者言:若我此身,病亦不免,何暇向彼園林遊戲,宜速還宮,我當思惟,作何方便,得免斯苦。
西門見死人:時太子又欲向園林遊觀,淨飯王聞之,于是敕令嚴淨街道,複振铎言:莫令更有老病死亡之人,使太子見之,生于厭離。及至太子出西門,作瓶天子以神通力,化作一死屍,臥在床上,衆人舉行,有諸親屬,圍繞哭泣;太子見已,心懷慘恻,爲馭者言:若我此身,同有死法,何暇向彼園林遊戲,宜速還宮,我當思惟,作何方便,得免斯苦。
北門見沙門:時太子又欲向彼園林遊觀,淨飯王聞之,于是敕令嚴淨街道,複振铎言:莫使更有老病死亡之人,令太子見,生厭離心。及至太子出北門作瓶天子以神通力,化作沙門,著僧伽黎,執錫擎缽,威儀整肅,行步安詳;太子見已,心生愛樂,問言:尊者,汝是何人?沙門答言:我名出家之人,世間諸行,盡是無常;我今舍家,求無上道,故名出家。太子爲言:此業大善。于是還宮,白淨飯王曰:世間一切衆生皆有別離,我今志願出家,樂求涅槃。
無我之識
無,是從有而顯,不是沒有;是有的突破,或者說不一定的現象。
我,常一之體,主宰而生起作用者,如形骸色身,思慮之心,從無始以來,集業而成;其中有善有惡,有情識變動,或感性、或理智、或道、或魔,以至正偏愚邪等,無一不是「我」的展現。
但是,楞伽經提示說:
人法之中本無有我,凡夫不了,于無我中計我極盛;所謂我身、我名、我衣物、我田宅、我行、我住,坐臥言語,不離于我;乃至我能布施持戒等,因此顛倒,掀起一切煩惱生死行業。
佛陀昭示「無我」分爲兩種型態:
1.人無我──總攬五蘊實法而成假名之人,凡夫不了,複于假名之中妄執爲我;若了五蘊之法本空,假名之人,豈得定有!假名既不定有,則所執之我,亦不可得。
金光明經說:
何處有人及以衆生,是名人無我。
2.法無我──總攬父母之遺體,四大假合五蘊之身,若一一分別推求,皆悉空無所有;凡夫不了,妄執此身爲我,余身非我;若了四大本空,五蘊非有,則所執之我,亦不可得。
金光明經說:
五蘊舍宅,觀悉空寂,是名法無我。
無我之識,是從物質之色而言人我,從精神之法而言法我;若能深入研究,確知色的組合,假地、水、火、風四大種性而成;法的組合,從因緣和合而成;那末,人、法之我,如幻如化,聚散無常,原本虛假不實,計較執著無有是處。
因此,佛陀開示,莫爲人法之我而計著,但取功德饒益衆生;也就是確知我與無我的價值之所在,維護難得的人身,行于正道之上;則感報圓滿,歸于清淨,湛然無礙而可以來去娑婆世界,永續犧牲奉獻之弘願也!
般若二相
梵語跋折那,或作般若,譯義謂慧,或稱智慧;具足之谛義,是說決斷無迷惑,證實相之理,入圓覺之境,明了諸法,一切無礙。
般若經中說:
菩薩知一切法真實,知一切如來力,普覺妙悟法界之門。
般若于莊嚴具足之內涵,分別兩種相:
1.世間般若──菩薩行相,從觀照中依于佛法,爲他人演說叁乘要義,勸修正行,滅除煩惱業惑,于見聞中行有相般若,或取或舍,探求化解息诤之道,令能于煩惱中見道,轉向菩提勝境而獲饒益功德。
2.出世間般若──菩薩行相,從實相中開啓本覺之理,精勤修習,得入非寂非照之境,遠離虛妄證理事融通之德;可以隨緣契機,爲他人演說叁乘法要,自心猶若虛空,不起分別,平等普被,常住無礙自在殊勝法樂之中。
真如之道
真,是真實;依諸法之體性,離虛妄而真實;也就是不假。
如,是如常;依常住之效用,無改變而如常;具圓融之義。
楞嚴經說:
離妄曰真,不異曰如,即諸佛所證真實無妄之德;以其無滅無生,不遷不變,是爲行者從修因以至證果的必經之境界!
真如之說,依瑜伽師地論所舉七種,大至概括了諸經論中所說要義:
1.流轉真如──衆生所作一切行業,總不免流轉于生死苦海;而真如之體本無動變,若能深體「隨緣」之方便,則一切行業不會淪于惡作,因不離真如之理性故。
2.實相真如──衆生所處,不免執著于人于法;于人者,法中執著假名,以爲有我;于法者,五蘊之身執爲實法,以我所有;若體空有之性,即識實相真如之理,也就是我無我,法無我之理念也。
3.唯識真如──衆生一切行業,皆因識心而起,識心的變動,不離真如之理性,方稱一切萬法,唯識所現;不然,則止于自我意識,非了別之行識也!
4.安立真如──如來所說,衆生色身行業,悉皆有爲之法,迷茫逐妄,受生死苦,總不舍真如之建立,而本具理性所說諸苦聖谛義。
5.邪行真如──如來所說,衆生煩惱,無明妄惑等邪行,雖是邪妄,但並不遠離真如之體,爲惑業招集生死,故說諸集聖谛義。
6.清淨真如──如來所說,涅槃清淨寂滅之理,本無染汙,旨在衆生無明業盛;爲解不垢不染真如之性,故說諸滅聖谛義。
7.正行真如──如來所說,一切道與助道正行之法,皆依真如理體而有,爲遠偏邪外道而正行,故說諸道聖谛義。
毘婆舍那行
梵語,毗婆舍那,或毗缽舍那,譯作觀。意思是說:
以寂靜之慧,觀察根塵內外諸法;令叁昧成就,進趣菩提。
深密解脫經中提示毗婆舍那行約有叁事:
于相,修觀之時,境中須了知叁昧之相,如浮明鏡,照徹一切,影像了了分明。
于行,既已了知觀法之相,當可修習一切妙行,無有任何過失了。
于觀,修觀之時,于一一觀法中,善能觀察一一法相,不落小法之寂滅解脫,直取無上菩提大道。
涅槃經中提示何以修行毗缽舍那?謂:
觀生死果報,修禅觀能破無明昏暗,觀察因緣生滅之相,于善惡果報悉能明了,而且不複起惑業。
增長善根,修禅觀能除貪、瞋、癡等惡業暗障,本性之智自…
《易知篇》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