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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學理法(白雲禅師)

  因明學理法

  白雲老禅師

  

  前言

  因明、梵語:悉多費陀。譯義爲明因的意思,故譯作「因明」;是學乃論理科學,立「宗、因、喻」叁支法,慎審其「理和事」的正偏與實虛境況。

  因明、引叁支而究竟叁量,所謂「現量、比量、非量」者是。

  因明、緣起于釋迦牟尼佛之前,由足目仙人開創;世尊入滅,後有大乘論師陳那開發,著書名:因明正理門論,是新因明論成爲學理之始。

  複次,有商羯羅主,造「因明入正理論」,爲悟入因明正理門論之學科;迨至中國,唐、玄奘大師翻譯成中文,而後皆以此論爲藍本,多位尊宿、包括窺基、智旭等大師作疏,闡述是論之要旨。

  今言「因明學理法」者,系研讀「因明」多種論疏的心得,提供遠諸漢學,近之語體的現代人,俾資于「因明」容易悟入之便。 

  

  

  論原理說

  因明立叁支法:

  宗:聲無常。

  因:所作性。

  喻:如瓶等。

  

  

  因明設叁量法:

  現量:鏡中像緣。

  比量:見煙知火。

  非量:分別取舍。

  

  

  綜合原理說

  宗、現量:法相。

  因、比量:唯識。

  喻、非量:菩提(煩惱)。

  複次例:

  現量、宗:資訊。

  比量、因:曆史。

  非量、喻:典籍(經書)。

  

  

  原理能所說

  宗、現量:立,果報。

  因、比量:能,修養。

  喻、非量:所,功德。

  複次例:

  現量、宗:女人。

  比量、因:母親。

  非量、喻:孕婦。

  

  

  原理因緣說

  宗:人我,法我。

  因:業作,道行。

  喻:煩惱,菩提。

  現量:已知未知。

  比量:能所契應。

  非量:無始緣起。

  

  原理因果說

  宗:苦樂果受。

  因:善惡行爲。

  喻:六道衆生。

  現量:貧富貴賤。

  比量:凶吉順逆。

  非量:業作輪回。

  

  

  論文之理法

  能立與能破 及似惟悟他

  現量與比量 及似惟自悟

  如是總攝諸論要義

  釋法要:

   能立當識真能立,立宗旨是大前提。

   能破當知真能破,明因義是悟入境。

  似立破即相似理,從果報事設例喻。

  現量設人我與法我,立法相爲宗旨。

  比量識業作或道行,因唯識而了別。

  非量舉菩提和煩惱,謂菩提即煩惱。

  因此,真能立、真能破、似能立、似能破等,可以令他得悟;真現量、真比量,似現量、似比量(非量:不同于現量,亦不同于比量,而相似于現量和比量者)等,是令自己得悟之法。

  如是要義,綜合四門令他悟,四法而自悟,乃總攝諸論之悟道妙理;然、何言總攝諸論之悟道妙理?基于一切論義雖多,但總不出「立破」與「衡量」的範疇,而顯佛陀教誡于法義的真實性和饒益性。

  

  論文之理法

  此中宗等多言:名爲能立。

  由宗、因、喻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

  釋法要:

  宗、是大前提,是能立;明因義,例喻而開發悟入的誘因;令使疑問者,走出迷津,如理了事,于事而得解惑。

  

  論文之理法

  此中宗者,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故;隨自樂、爲所成立性,是名爲宗;如有成立,聲是無常。

  釋法要:

  宗:所立之義 如聲是無常

  因:立宗理由 爲所作性故

  喻:成宗譬喻 譬喻鍾瓶等

  于事是宗,真能立;于理是因,真能破;舉證是喻,極能立能破。例:

  宗:法相、果報、事。

  因:唯識、作因、理。

  喻:煩惱(菩提)、業(道)、行爲。

  所謂極成有法,即是極爲明顯的事相,緣此事相而立宗旨;但事相仍有差別,如涉及情、理、法的不同,亦即同事異理,因人分別而起。

  至于自樂爲所成立性,肯定于人的自我意識所立有爲法而爲宗,其所立宗旨,依自樂能立故;所以,成立的內涵,個人好惡與根性,以及所具備的修養,往往差別有高下深淺的不同。

  因此,于人的過去、現在、甚至未來,藉叁支和叁量的學理,很容易發現唯識法相學中:「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的微妙甚深理法,彼此關系的確定性。

  

  論文之理法

  因有叁相、何等爲叁?謂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

  釋法要:

  宗:鍾表等,普遍性的認知。

  因:計時器,同異分別效用。

  喻:白天夜晚,日中中夜。(十二點)

  鍾表是計時器,是所作因;鍾表種類繁多,式樣不一,價值貴賤,往往因人因事而異;無論如何,總歸是一種計時器。因此,可以發現,當使用鍾表時,其目的是什麼?是時間的珍惜者?是徒耗光陰?抑或是與時間作競賽?還是因時間而不得已做奴才?!

  

  論文之理法

  雲何名爲同品異品?

  謂所立法、均等義品。

  說名同品,如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

  異品者:謂于是處,無其所立;若有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

  釋法要:

  宗:所立宗法,其義均等,如鍾表。

  因:同品異品,效用相同,計時器。

  喻:白天夜晚,日中中夜,十二點。

  立法、即是立宗。無論所立,止于事相,或謂前提,也就是法相的建立,依事物而有宗旨,或立言旨趣,故說意義均等;但是,其義均等,究竟因性,仍有同與異的分別。如鍾表之類,有挂鍾、座鍾、電子、鬧鍾等;于表,有懷表、手表、碼表等;加上液光、數字等,鍾表在大體上,則種類繁多,不勝枚舉。

  何雲同品?從事相說名字相,概念上相同;如鍾表,或言飯菜、飲料等,故立宗旨說無常性。

  何雲異品?從法相說名字相,分類各異;如不同的鍾,不同的表;如不同的飯,不同的菜,以及不同的飲料;故究其宗旨而有常性。

  設例:

  宗:餓了吃飯,于所立無常。

  因:飯菜有營養,究因有常。

  喻:吃飽了會消化,飽餓差別。

  因此,吃飯,其義均等。于事相,飯菜有同異之別,故立宗于性無常;于法相,飯菜有營養成份,故究因于性有常;所設喻,反應宗與因所論之理契合故。

  論文之理法

  此中所作性,或勤勇無間,所發性,遍是宗法;于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是無常等因。

  釋法要:

  宗立所作性,是無常。

  勤勇不斷,所發起的、于同品肯定是有常性;于異品作用變化、遍計所執、究其因性,仍然無常;故說從宗在事相,從因在法相,認識了別之後,說是無常性。

  譬喻:吃飯是事相,營養是法相,飽餓是變化的作用。

  宗:事相,無常性;同異、緣于究因。

  因:法相,從當下的有,究因所發,仍歸是無常性。

  喻:飽餓之相,吃則相飽,消化則相餓;變幻無常。

  論文之理法

  喻有二種:一者同法,二者異法。

  同法者,若于是處,顯因同品,決定有性;謂若所作,見彼無常,譬如瓶等。

  異法者,若于是處,說所立無,因遍非有;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

  此中言常,非所作言,表無所作;如有非有,說名非有。

  釋法要:

  宗:瓶等物器,事相建立;撞擊瓶,有聲法相建立;同法是常,異法無常,見作是常,所作無常。

  因:虛空之相,事相顯空;風雲現,有物、法相類辨;同法事常性,異法法無常性,見作有,所作無;究竟如有非有之因,總歸無常。

  喻:瓶與聲,虛空與風雲。

  因是之故,瓶是事相,擊之發聲,聲是事相;瓶和聲,是同法;藉事相而究其因,是異法。故說,法相因事相而顯理,有常與無常,兼具同法和異法;于中,所見非作,是有、是同法,是常;所作發性,是無(非有)、是異法,是無常。

  虛空與風雲,虛空相無,風雲現相有;虛空和風雲,所見是事相,是同法,所作是法相,是異法。因此,虛空相是常,風雲相起,是無常;所見是常,所作發性是無常。譬如所見非作是有,是同法;所作發性是無,是異法。而同法之有,宗立究因,是非有;異法之無,究因立宗,是非無。

  論文之理法

  已說宗等,如是多言,開悟他時,說名能立;如說聲無常者,是立宗言,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

  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如瓶等者,是隨同品言。

  若是其常,見非所作,如虛空者,是遠離言。

  唯此叁分,說名能立。

  釋法要:

  宗:無明--迷惑、無奈,能出離?!

  因:貪瞋癡慢見--修戒定慧叁學。

  喻:煩惱--轉化成菩提。

  立宗、見非,有常與無常,有同有異。

  宗法、所作,非有非無常,見作分別。

  見因、自我,有業與道分,有同有異。

  因法、淨我,非業非道分,業道內涵。

  例喻、等覺,業淨道無分,有同有異。

  喻法、覺分,聲聞與菩薩,果受境用。

  論文之理法

  雖樂成立,由與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謂現量相違,比量相違,自教相違,世間相違,自語相違;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不極成,相符極成。

  釋法要:

  樂、自發性,自我成立者。

  相違理法:

  現量--現前所見,能知而立;知有深淺,修養差別,如人類的計較執著。

  比量--類比知見,廣狹多寡;見聞資訊,篩減差別,如外道的的模仿偏執。

  自教--內明規範,傳統旨趣;個人根機,知識差別,如宗派的強調風格。

  世間--時間空間,緣境不定;遷流變化,契應差別,如種族的慣性特色。

  自語--業力所使,知見紛纭;處境呼應,教學差別,如世間的見仁見智。

  極成不成:

  能別不極成--能分別,不一定能行;能行不一定能成。

  所別不極成--所分別,不一定真實,界處立場多異趣。

  俱不極成--能所分別,起于心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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