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體接觸而産生的一種反應,這種就是意的行爲,或者我們稱之爲意念。這個意念包含叁大類,是大家最熟悉的佛法名詞貪、瞋、癡。
談到意念必須先談到貪。人類貪的欲望可以說無止盡,我們常常說貪得無厭,這種因意念的發起而造成的欲望,完全系于自我意識。當然凡涉及有關的人與事,幾乎大大小小都免不了一個貪字,所以在一個人的意念中,如果有了貪,很可能就會不顧一切,什麼事情都能做得出來,只要是爲了滿足自己的欲望。所以有句俗話爲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可堪形容。
除了貪的行爲之外,再者是瞋。瞋,一般指的就是因忿恨、忿怒、仇恨所産生的一種瞋心。人有時在暴力顯現時,就是一個意念的瞋所顯現的一種現象。比如說,人與人之間,假使對某人印象不好,即使他跟別人好,甚至都會去告訴對方,這個人如何不好。爲什麼?因爲這個人曾經跟你結下怨恨,也就是自已的意念中,已經有了仇恨、忿怒之心。輕微一點,就是所謂的「成見」。人與人之間幾乎都少不了因爲成見,而反應出一種瞋恨的心。
于意念的行爲,最後一個我們談到癡。這個癡,很多人解釋爲愚癡,其實那也不對。我們講癡,是以癡迷論,因爲迷惑而産生一種癡的意念。比如說,有個關于乞丐與公主的故事,公主長得很漂亮,身分當然更特殊;以人的看法,身爲乞丐去追求公主,幾乎是不可能的。那個故事裏面有一句這麼的對白,值得大家思考。很多人告訴乞丐,公主不可能嫁給你,不可能喜歡你;可是這個乞丐不死心,他說:除非公主親口說我才相信。以後這個公主也承受不了,因爲乞丐天天都守在公主會經過的地方,使公主倍受困擾。有一天公主當面向乞丐說:我並不愛你。但是那個乞丐因爲癡迷而産生意念,竟然說出來:你愛不愛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愛你。這就是一種癡迷的例子。
這並不是我們一般所謂的單戀、單相思,因爲單戀、單相思對方不一定知道你愛他。癡迷幾乎是已經會造成傷害到別人,使別人産生相當不自在,甚至障礙,那才叫做癡。比如說,簽六合彩,總認爲只要這個明牌能中,我就發財了。那是癡迷于什麼?癡迷于數目字,最後是不是一定就能得到?
菩提寺前有一座土地公廟,那土地公廟有一個香爐,常常叁更半夜都有人到那裏燒香,守在那個地方,察看掉落下來的香灰,顯現一個什麼字,或顯現幾個什麼字。依照這種所謂的數字,視爲明牌(神明指示的牌),再去簽注,結果呢?屢簽不中,爲什麼?我們看一個9或者是一個6,橫著、直著都差不多,究竟是9還是6呢?再說這種所謂的阿拉伯數目字,如果以香灰掉下去的形狀,絕不可能有一個完整的形狀,都是以自己的意思去揣測認定。
在高雄縣甲仙鄉我們有一處禅林,前面也有一個土地公廟,早年搬到甲仙還不很久,這個土地公廟本來破破爛爛,沒人管。有一次我到甲仙去,看這土地公廟前張挂著八仙彩,放著水果,點著香、蠟燭,當然,我就反應到,大概是有人在這裏拜土地公,簽中了六合彩。可是不到二十天,那個土地公廟,八仙彩被扯攔了,連燒金紙的金爐都給砸了,爲什麼?大概他‥‥臺語叫做「杠龜」了。他「杠龜」不要緊,他搗毀那個土地公廟,都是因爲癡迷而造成的。
所以我們人依于身體的行爲,離不開殺、盜、淫;于言語的行爲,離不開兩舌、惡口、妄語、绮語;而意念的行爲離不開貪、瞋、癡。人在面對人與事,凡是發生偏差、錯誤,幾乎因這叁者造作而發生的。
談修行,我常說修行是修理自己,不是修理別人。自己身、口、意的行爲,如果偏差、錯誤,你必須去改正它,你的行爲當然就有機會相應于道了。不偏差、不錯誤,又是以什麼爲標准?最簡單的說法,就是不會造成傷害。所以我一直強調,所謂學佛者,真正應有的觀念,不管于身、于口、于意,你所有的行爲表現不傷害別人,自己也不受到傷害,那就是你修行所得到一種成果。就好像我們常看到一些例子,學佛的人知道了一些佛法,往往就拿來修理別人。我們常看到在家的也好,出家的也好,學佛的人自己懂得了一些佛法裏的概念,一旦看到某些人不如法,馬上就會修理人家:你看,你還是一個學佛的人,居然這麼做!
比如說吧!吃素的問題,假使我們知道某人吃素,有一天也許發現菜裏面或餅幹、糖裏面有蛋,而他吃了,于是有人說:「你看他明明吃素,竟然還吃雞蛋!」其實他究竟爲的是什麼?我們曉得有很多人,會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假使有人講他:「你是個吃素的人,怎麼也會吃這些雞、鴨、魚肉?」有些人可能不只吃雞、鴨、魚肉,還會來上一大杯或者一大瓶的酒,如果遇上有人講他,他也有理由說:「其實喝酒、吃肉,只不過經過我的腸胃而已,所謂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坐。我從來不執著它、不計較它。」各位想一想,如果真的不執著、不計較,爲何一定要酒肉穿過腸肚,而不是青菜、豆腐、蘿蔔穿過腸肚?這樣聽來煞有其事的堅持,不同樣也是計較、執著嗎?結論是:人想做什麼,即使不對,也可以找一百個理由來支撐。
所以佛法除了告訴我們要「修行」,後面還有二個字,叫做「辦道」。不僅修行,還要辦道,往往我們知道修行,是于身、口、意,怎麼樣去調理自己。辦什麼道?肯定的說:如果講修行,不是照自己喜好的道理方法,按自己的意思去修養,必須要依于佛陀所說的道理、方法;也就是說能夠通往覺悟這條道路的道。所以有的時候,我們人自以爲是在修行,其實可能只是照自己的意思在修行,並不是依于釋迦牟尼佛所說的道理方法,做一些偏差、錯誤的調整。
講到這裏,我再回複到剛剛講到的,世間法都是相對法,我曾經說過一個學佛的人要明辨是非,不參與是非。很多人感覺很難理解;明辨是非就是說,于是非要能明了,要能分辨,可是怎樣才能不參與呢?凡事不參與,不就變成一個消極、逃避現實的人嗎?
其實問題不在這裏,問題是在于「明辨」二字。你如果真正能明辨,就沒機會去參與。我們不妨思考一下這個問題「是與非」,我剛剛舉例說明甲與乙的意念、想法,分別都認爲自己是「是」,別人是「非」,那麼究竟誰是誰非呢?兩人辯論是非,都說自己站在「是」的一方,可是卻要把這個「非」安在別人的頭上,所以才會引發爭論。學校也有辯論比賽,比如說,軍事與政治那一個重要?比如說,精神與物質那一個重要?不也是在那裏辯論?
那種辯論可以尋找各種不同的資訊、數據來支持自己這方的論點和重要性,可是那並不是明辨。所謂明辨是明了的辨別。事實上,世間如果談到軍事與政治,它本來就是不可偏廢;談精神與物質,于人而言,也是缺一不可。爲什麼一定非要去爭辯那個重要,那個不重要?所以在這個地方說是說非,不過就是以自己已經具備的那些知識、經驗,所搜集到的資訊,去強調自己,推翻對方而已。那只不過是「辨」,可是並不是「明」。如果要真正明了、辨別它,所謂的是、非,于人與事究竟的利益在那裏?只要能把握這一點,那麼關系到軍事,它的利益如果是好的,也沒有不對;關系到政治,至終的結果是好的,那它也是對的。
所以世間的是非,本來即是相對,而我們偏要強調自己、否定他人的話,那自己只是在一個自我意識的交相辯論之下進行,並不代表自己真正明了些什麼。你如果真正明了,也不可能不會辨別,那麼自然就不會去參與是非。明辨是非而不參與是非,可以說就是把握在「明辨」兩個字上,能夠如此,你就很容易面對人與事。至少我們可以佛法的觀點,去看所謂的是非,它強調人的自我意識,無非是五蘊的變化作用而已。
所以也不能不談到因緣的問題、因果的問題,爲什麼要強調所謂一切的法都是因緣而生,一切的法總離不開因果?因爲任何的人與事,凡是問題的發生,必有其因緣法則的牽製,有其因果關系的牽引。在因緣法則的互動上,你能夠明辨,在因果關系的秩序上,你能夠無礙的話,那麼你就是一個修行的人。
以我個人而言,經常有一些學佛者,也是修行的人,會問我:「老師父,你是怎麼修行的?」我往往只告訴他:「如果你想學我,你最後只是像一個人,不可能成爲佛菩薩。」爲什麼?你學的是人,不是在學佛菩薩。學人,最後充其量是跟那個人一樣;只有學佛菩薩,最後才能跟佛、菩薩一樣,必須要把握這個要領。所以很多人問我,我是怎麼修行的?想跟我學若照著我的方式、曆程來做,即使學得再像,並不表示自己就是一個修行人,就能成佛、成菩薩。
同樣,不僅僅是我的問題,即使我們學佛或者學菩薩,也不可能完全照他的修養過程,一步一步照著去做,爲什麼?比如說,釋迦牟尼佛是八相成道,你如果要學釋迦牟尼佛那樣修行,容我講了一句不好聽的話,那只有趕快死,死了以後,先找一個國王做父親,才能成爲太子。因爲八相成道,第一相就是悉達多太子降生,頭一個就辦不到。學佛,不是去學他的相,而是學他的道理、方法;依于那些道理、方法,他提出很多的例證,證明會得到覺悟,而且是圓滿覺悟的結果。
所以有的時候,往往有人問我,我總是說,大家都是在這裏學佛,不要去學某一個人;否則的話,所有的修行不過只是模仿某一位偶像而已。我們看現在歌壇上,盛行模仿演出,的確熱絡,好像也能博人一笑,可是最後當歡樂靜止下來的時後,第一個反應,他自己又具備了什麼風格呢?模仿得再好,並沒有屬于自己的特色,就好像我們寫毛筆字、畫畫,或者是做什麼,如果都只停留在模仿別人,不是真正針對自己所具備的條件、自己的興趣而去修行的話,最後都是別人的,跟自己並沒有關系。就好像很多人學了于右任先生的字,我常說,學他的字可以參考,可是縱使寫得再像「于右任」的字,你也絕不是于右任。
因此我們談修行,一定要以自己做爲對象,而不是別人。佛、菩薩已經有所成就,或者有所修養的高僧大德,其實都不可以將他們視爲一個標本,也就是並不能當作一個藍圖。是的,信佛、學佛,才可以成佛;但是,如果信佛並不是學佛陀的道理、方法,那麼你就沒有機會跟釋迦牟尼佛一樣,達到佛陀的境界。這都是我們修行人必須要具備的認識、了解,才不致有所偏差、錯誤,即使有,我們也可以去慢慢調整它。
經過兩個晚上,最後我在這裏,貢獻大家一個「學佛的方程式」,如果從來沒聽過的,可能會有一些想法,學佛還有什麼方程式?在此我提出來,不管你有沒有聽過,聽過的,可以加強記憶,沒有聽過的,也可以做爲參考。
我所說的學佛,要把握幾個要領,也就是所謂的方程式。當你有所起心動念的時候,不要只是去計較或者執著,必須要進一步去認識、了解,而且當你有所認識、了解的時候,還要回複到你原來的計較、原來的執著上,看看改變了多少?發現計較慢慢減少,執著也慢慢地減少。如果能夠這樣發現的話,那麼可以說就是在學佛了。
我再重複一遍,所謂學佛的方程式:不管任何時候的起心動念,當它發起的時候,你不能夠只是一味地去計較、執著,必須進一步去認識、了解;而且這種所謂的認識、了解,還關系到你原來的計較、執著是不是減輕了?如果沒有減輕,你只停留在一種自我意識的計較、執著裏。如果你進一步去認識、了解,原來的計較、執著都減輕了的話,你就已經在學佛了,也就是說你已經走在菩提道上了。久而久之,你必然能圓成菩提,達到真正佛菩薩的那種等覺或者圓覺的境界。
這兩個晚上,我跟各位提到的一些問題,或許有些人有一個感受,怎麼盡講一些好像跟佛法不相關的事。其實我提出很多的問題,然後再提出一些怎麼樣去把這個偏差、錯誤,告訴我們進一步去認識、了解,那麼你就有機會去化解問題,也就是我剛剛講的方程式,因爲一些問題的發生,必然關系到你的起心動念。起心動念一旦發起,我們往往只會計較、執著,即使學佛的人,也難免有所計較、執著。不過只是計較、執著並不能解決問題,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去認識、去了解,你原來的那些起心動念所關系的問題,即使有所認識、有所了解,還是必須要回複到你原來計較的,跟執著的那個症結點上,看看內容,成份有沒有減輕?有沒有改變?如果有,就表示過程當中已經有所化解,久而久之,可以說你就是一個修行人,你就能夠得到修行的成果。
83.5.15.臺南市立文化中心演藝廳
《如何做個修行人》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