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活上與情緒上比較沒有變化了,因爲自我的情緒會産生變化,通常關系到人與事的往來,不起變化就是一種“沈寂”的狀態。
其實,談“寂滅”,必須要從“生相”來說明。爲什麼?因爲,凡所有的道理方法都有生、有滅,譬如意念,就是一個意念生起而後消失,消失了就是“滅”。所以,談“滅”須從“生”著手;而且不管任何事情的發生或消失,一定與人和事有關系的,所以一定要問題發生了,才能說有問題,問題未生是無迹可尋的,因此,談“寂滅”並不是要你執著「生”,而是要你對“生”做一個認識,進而化解“生”,“生”若能消失,就能顯現“滅”,只不過這個“滅”還不表示就是“寂滅”。
那該如何把握“寂滅”的真谛呢?方才說到:問題的發生是“生”,消失是“滅”,生滅是一種變化,所以只要還有問題的“生”、“滅”就不是“寂滅”。“寂滅”一定是問題不再發生了,也就是于“生”不起,自然“滅”也就不需要了,那才是“寂滅”的真義,否則依然在“生滅”中打轉。比方,你意念生起“天涼需多加衣服、蓋棉被”,這問題的發生源于天氣的寒冷,可見爲要化解“冷”,就必須穿厚一點的衣服,蓋暖一點的棉被,但是否“冷”就消失了?非也!“冷”事實上還是存在的,只不過對你而言,你已化解了問題,已不受“冷”的影響了,但這並不表示“冷”已不存在。
唯一般人面對問題,常用否定的方式,比方說:“天冷就忍耐點吧!只要夏天一到,就不冷了!”其實,那時候生起的不是冷而是熱,所以,還是一個“生相”,何況佛法一貫不以否定的方式或用“斷滅相”去看問題。基于天冷天熱,這是誰也無法改變的自然現象;當夏天熱時,忍耐著等待冬天來到,冬天又忍著冷,等待夏天的來臨,這就是世間法,我們人不就這麼過日子嗎?但佛法不以這種方式看生滅,而是說:不要否定冬天的“冷”,但也不只仰賴等待夏天的熱,因爲忍耐、等待都不能化解眼前的問題,那麼天冷了怎麼辦?大可衣服穿厚一點,棉被蓋暖和一點,或使用暖氣,但不表示“冷”就沒有了,而是在承受“冷”的過程中,運用方法禦寒,可以不再受冷的威脅,于你而言問題自然就化解了,因此穿厚的衣服或開暖氣,甚至躲在屋子裏,都是讓“冷”消失的方法。
其實,就算使用暖氣,這地方有暖氣,換個沒暖氣的地方還是冷!同樣的,夏天消暑最好的方法是吹冷氣、吹電風扇,熱的問題好像一時得以化解,但“熱”就不存在了嗎?其實,不只是你的房子熱,整個地球都暖化了,只不過對你而言“熱”的問題暫時得到解決,但對于其它人來說,熱的問題還是存在著;這就是世間法,以爲自己的問題解決了,別人的問題也不存在了;往往自己吃飽了,而忘了世界上還有許多饑餓的人,換句話說,吃飽了,“餓”的問題解決了,但實際上關系到“餓”的問題,並未真正解決。
可見,談“寂滅”,要連“生”也不起,“滅”也成多余了才算!
如何才是連“生”也不起呢?以社會、國家來說,我們希望經濟得到發展,全民富裕,令“貧窮”消失,這是一個整體性的理想,但能做到嗎?其實是做不到的!看看美國,人民所得那麼高,還是有許多流浪漢沒飯吃、沒地方住,可見這是以“寂滅”去看問題,是暫時性的!最多只是一個問題的發生與消失。如同“頭痛醫頭,腳疼醫腳”,並不究竟!猶如不生病,就不需要吃藥,那要怎樣連病都不生了呢?其實很簡單,只要你能夠維持永遠的健康,于病而言就是寂滅了!但能不能夠做到真正維持永遠的健康呢?很難說!因爲,一個人就算小心翼翼的維持健康,但走在馬路上,也會出現被車撞的可能,常言道:“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如果遇到飛機忽然墜落失事,臨難的村莊就完了,因此一切無法把握!所以,談“生滅之相”只在生滅上打轉是不究竟的,必須要下工夫,甚至在生滅上下工夫也不一定究竟,爲什麼?因爲所謂究竟是說:連“生”也不起,“滅”也多余,那才叫“寂滅”。
那麼“寂滅”到底是一個什麼境界呢?若說是“涅槃境界”也可以!以一個尚未進入涅槃,但已有涅槃修養的人來說,于生滅他可以到達寂滅了,但因爲人還活著,所以于涅槃而言,是個“有余涅槃”,爲什麼?因爲只要人還活著,難免會有生滅存在,只是“生起”時,他能讓“生”消失,不同于世俗人。但是即使能做到于問題生起時,能使問題化解,由于還活著,還有待化解問題的發生,因此雖然具備了寂滅的境界,但這是有余的!那麼,有“什麼”余呢?就是還活著,還有剩余的.....還會發生一些問題;直到什麼境界才算完完整整呢?這個問題等待以後談“無余涅槃”時再談它,現在我們談寂滅還是依有余來談。懂得寂滅要從“生滅”去著手的道理,再舉例看它的道或法在哪裏?
無明煩惱看起來是一個名詞,事實上是兩個道理,爲什麼?因爲無明是“不明了”,煩惱是“不自在”,它們是一體的。會煩惱是因爲不明了,如果能“明了”,煩惱自能化解。其中,無明、煩惱有生有滅;明了及不煩惱了,也有生有滅,它的“生滅”之道在哪?很簡單!煩惱生的時候,菩提不存在了,菩提顯現了,煩惱就會消失,中間是不是有生有滅?由此可知,談寂滅須從“轉煩惱爲菩提”下手,如果執著于菩提,就是執著于“道”,執著于“法”,就是“法我”;如果執著煩惱,就是人我,兩者執著的境界不同。所以,執著于法,一定是執著于菩提,認爲菩提是好的。就像煩惱時,一旦能覺悟到什麼就不煩惱了,就像現在很多人自以爲開悟了!其實這就是執著于法,執著于菩提。須知開悟了,問題並沒有究竟解決,只能說你化解了單一的問題,原來不明了的,現在搞清楚了,那也沒有什麼了不起,如果不能夠把握這個道理,就成了:“奇怪!覺悟了,怎麼還有另外的煩惱?”
所以,談覺悟還要究竟圓滿才行,也就是所有的迷惑、無明、煩惱都不會發生了,連菩提也不需要了,所有煩惱與菩提的生滅之相都不存在了,那才是寂滅之相;只要還有煩惱、還要去化解,都還是生滅之相;或者化解了問題,顯現了菩提,結果又執著于菩提,那還是“生滅”之相,一定要菩提也不需要了,如同成佛了,佛陀所說的道理和方法對你而言都是多余,那才是寂滅。所以,在還沒有成佛、成菩薩之前,還是需要這些道理方法幫助你化解問題,可見談寂滅是以“生滅”來說法,到最後連“生”也不起,“滅”也多余,才是寂滅的真谛。
這個道理以煩惱與菩提來看最容易把握,一是人我──“煩惱的執著”,一是法我──“菩提的執著”,都還在生滅中打轉,一再經曆問題的發生與化解,而一個修行辦道的人,一輩子不就是面對這些嗎?只是很多人會斷章取義,認爲煩惱化解了,擁有了菩提,結果就執著于菩提,其實菩提是什麼?只是把原來的煩惱、不自在化解掉,一旦自在了,那就是菩提,如此而已!好比談解脫,假使有一條繩子把你綁住,形成煩惱,一旦解開了繩子不就自在了?所以,煩惱與菩提只是“不自在”與“自在”的差別而已,是一個相上的問題:不自在是因爲有繩子把你綁住了,這是“生”;如果把繩子解開,問題化解了,那就是“滅”,我們不是一直在這種“生、滅”的現象中過活嗎?所以談解脫,真正的究竟解脫義是:連所有綁你的東西都不存在了,你完完全全是個自由自在的人。
但也有人說,世俗人不是也可以自由自在嗎?那不一定!比方:如果沒有錢,就沒有飯吃、買不到衣服、也沒有房子住,怎麼能究竟解脫?“究竟解脫”是連這些需求統統都不需要了,完全不受生死的束縛了那才是!如果還在六道輪回,最多只是從一個束縛得到一個解脫,等于煩惱來時,能夠化解煩惱而已,所以千萬不要把一個生滅就當作“寂滅”,認爲一個“生”從發起到消失就是達到寂滅,如果以聲聞四果來說,要由阿那含完成進入到阿羅漢,這才是寂滅相(有余的);菩薩則從七地完成,進入到八地才是寂滅相,這是以果位來看,但談究竟就不一樣了,那是下面的課題;這裏還是擺在一個修行辦道的曆程中,所顯現的境界來看,因此“寂滅”須以生滅之相而言法,要做到“生”也不起,“滅”也多余了,那才到達“寂滅”的境界。
這是談寂滅在理論上、方法上的認識。以一個修行人來說,道理方法若懂了,但如果無法把握其中的一個關鍵性,那還是在生滅中打轉,不可能到達寂滅!爲什麼?因爲不要忘了還有自己的那個“我”,如果以爲“我”好像不存在了,已生滅盡了,到達寂滅了,其實那個我還是存在的!你能否定“我”嗎?因此“煩惱不起了,當然菩提也不需要了!”你的那個我,是不是真正再也沒有煩惱了?其中的關鍵是要把握“我”,如果把“我”忘了,等于告訴別人道理、方法,自己還是在生滅中過日子,並沒有進入“寂滅”的境界。這就是很多人修行辦道已久,能說卻不一定能做得到,即使做得到,又能做到什麼程度呢?所以一定要能呈現“寂滅”的修養,那才是真正做到了。
如果有了問題能化解,那只是說你有這種修養,並不表示你能夠完成“寂滅”之境;比如“我煩惱”,那是有一個“我”,如果是別人在煩惱,跟你沒有關系,你當然做得了主,換成自己煩惱時,是不是真正還做得了主?即使這一次做得了主,下一次煩惱來了呢?何況煩惱是不斷的,除非業已完全清淨了,所以若認爲“現在沒有煩惱了,就是成道了,可以進入寂滅”,那是不可能的!因爲即使成就了阿羅漢仍有微細惑(微細的煩惱),所以認爲自己都沒煩惱了,那是不實在的!因爲不是說一說就能達到“寂滅”的,如果認爲“煩惱來了,我是個學佛的人,本來就了解不應該煩惱”,但實際上能做得到嗎?就算第一次做得到,如果問題連續發生,你還做得到嗎?好比“忍耐”,一忍再忍,又能忍到什麼時候?所以“寂滅”是以“生相”來看,而且,最後的境界是“有余涅槃”,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大般若經要解——寂靜相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