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佛子羅雲,年幼不知慎口,有人來問世尊在不,戲言說不在;若佛不在時,戲言說佛在。有人把此事告訴佛陀,佛喚羅雲取水洗足,洗足後,命羅雲將盆反轉覆放,再以水注入盆中。佛問羅雲,水入盆不?答言,不入。佛告羅雲,無慚愧人妄語覆心,道法不入,故不應妄語。
七壞法行故
呵多比丘犯戒,雖受法施教化,最終亦因妄語而死入地獄。
八幽靈棄故
妄語之人,諸天鬼神都見到他,但都舍棄他而不保護他,故要持戒。
九開過門故
所有殺盜等罪惡,都是因妄語而助成的,故要持戒。
十具遮性故
爲護戒故,甯舍身命,終不毀犯。《菩提資糧論》偈雲,如因爲說實語死而退失轉輪王,或諸天王的地位,都無怨而實語。因比較起來,妄語會無限期墮到地獄,損失更大,故甯死不妄語。
小妄語雖然罪輕,習久則重,重能失菩提心,故亦不能犯。
(3)僧伽四種妄語輕重罪
除以上十種妄語外,《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載有下列四種妄語之輕重罪。
(一) 由妄語而得聖名。是指因爲造了這妄語,而得到名聞利養,卻心無慚愧,並且常行不息,重罪;
(二) 得世名利,廣多無量。是指得到世間名利後,貪而不足,繼續作廣大無量的妄語,重罪;
(叁) 率爾诳他,于己無益。是指率領衆人,互相妄語,如甲說乙是聖人,乙又說甲是聖人,這樣互相標榜宣傳,祈求名利供養,重罪;
(四) 視避免苦诳他等。是指爲避免怨憎會苦而說妄語,屬輕罪。
無上菩提之本
──叁皈五戒(叁十叁)
(4)居士十種妄語輕重罪
《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舉出十種優婆塞妄語的輕重罪。
(一) 佛說,戲笑尚不應妄語,何況故妄語,犯者中悔罪;
(二) 若有居士,不識聖法,而說:「我是羅漢向」,犯不可悔罪;
(叁) 若居士對人說,我是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乃至向須陀洹,已證得四禅八定,並得慈悲喜舍四無量心。又說我可把諸天鬼神都請來,與我談話。說這些妄語的人,皆犯不可悔罪。
(四) 若本來想說阿羅漢,卻誤說阿那含者,犯中可悔,余亦如是犯。
(五) 若有人問居士,你是否得道呢?若居士默認,中可悔。
(六) 若居士對人說,我能請旋風土鬼來我這裏,中可悔。
(七) 若居士聞而說不聞,見而說不見,有而說無,無而說有,是可悔罪。
(八) 若發心妄語,但最終沒說出來,犯下可悔。
(九) 已說妄語,但言不盡意,犯中可悔。
(十) 若居士向人說,我已得道,犯不可悔。若對人說我已成佛,是中悔罪,因人不會相信。
(5)僧俗四種妄語重罪
以下四種僧俗分別妄語的重罪
(一) 衆生分別者,是指所說的妄語,能令衆生斷善根,得邪見及深煩惱,是重罪;
(二) 事分別者,是指說人過,及說僧過,重罪;
(叁) 時分別者,出家人妄語重罪;
(四) 五衆分別者,五衆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比丘及比丘尼等大僧,犯妄語是波羅夷或僧伽婆屍沙重罪。僧中妄語,未證言證是極重罪。
(6)妄語叁種果報
《十地經》雲,妄語之罪,死墮地獄餓鬼畜生,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多被誹謗,二常被多人欺诳。《大智度論》說,妄語有十罪。
(一) 口氣嗅;
(二) 善神遠離,非人(鬼神)得便;
(叁) 雖有實語,人不信受;
(四) 智人謀議,常不參預;
(五) 常被誹謗,醜惡之聲周聞天下;
(六) 人所不敬,雖有教敕,人不承用;
(七) 常多憂愁;
(八) 種誹謗業因緣;
(九) 身壞命終,當墮地獄;
(十) 若生爲人,常被誹謗。
(7)四種開緣無罪妄語
以下四種是無罪之方便妄語。
(一) 菩薩爲救護衆生而作妄語,譬如菩薩見有賊人要殺某人,問可見某人,菩薩作方便妄語說不見,無犯,且有功德;
(二) 菩薩在多人面前,不說破壞大家感情及關系之實語,此隱惡揚善法,是方便妄語,無犯;
(叁) 在他人極惱時,菩薩不做惱亂他心之事,故覆藏真相,無犯;
(四) 心狂亂時,而胡亂妄語,實不知自己在說甚麼,無犯。
無上菩提之本
──叁皈五戒(叁十四)
不妄語,是不說不真實的虛妄假話,我們非但不能說假話騙人,更要以語言贊歎他人、鼓勵他人,令他歡喜。這樣,我們亦能獲得別人的贊歎及美好聲譽。菩薩亦不說令人瞋恨、不喜聞、心執惱之話。菩薩只常說美妙悅耳語,所謂潤益語,軟語,妙語,喜聞語,樂聞語,入心語,順理語,多人愛念語,多人喜樂語,和悅語,心遍喜語,能生自心及他心歡喜的敬信語。
在家居士最要注意的是,千萬別隨便批評出家人,更不要人雲亦雲,這樣把不真實的話傳播,非但诋毀該僧人,更是诋毀叁寶,令信未深的人不敢進步,未信者卻步。未有真憑實據之前,毀人清譽,謗人犯戒,其實自己先犯了無根的謗人妄語罪,謗罪越重,自受之果報就更重。何謂無根謗人罪呢?即是由該事所引發的見、聞、疑。就算真有其事,亦應隱惡揚善,回向他改過。所謂善護口業,不譏他過,何況譏毀的是出家人?更不應該。要縛地凡夫出家後馬上斷一切惡,修一切善,絕不容易辦到,故菩提路上要互相扶助、鼓勵、包容、贊歎,是爲報佛恩。
明太祖朱元璋,少年孤貧,曾入皇覺寺爲僧,得江山後,對佛教頗爲保護。帝曾敕禮部出示榜文,昭告天下,其中有雲:「僧有妻者,許諸人捶辱之。凡輕慢佛教,罵詈僧侶者,處罰。」朱元璋一面不許任意出家,凡欲爲僧必須先考試,合格後才給與度牒;一面不許任何人士,隨意毀詈僧團,謾罵僧侶。如此榜文,戒淫、戒妄語、戒惡口,叁應俱全。
(戊)不飲酒戒
(1) 酒精害人
常聽人說要戒毒、戒賭、戒酒、戒煙。可想而知,上述四害雖是個人問題,但影響整個社會及家庭。特別是酒,能令人亂性,令行爲放逸狂妄,令人做錯事、說錯話、胡亂打人,甚至殺人放火、亡國破家等一切惡行。醉酒駕駛,更會引發車禍,累己累人,故法律禁止酒後駕駛,違者除被政府扣分罰款外,並可能被停用駕駛執照。
據2007年報章記載,英國人酗酒嚴重,每一百名初生嬰兒就有一名因母親懷孕時酗酒而罹患「胎兒酒精綜合症」,其病征是身體出現弱視、過分矮瘦、心髒有缺陷、骨骼畸形、智障等問題,患上此症的八歲兒童,外表看來像個老頭兒。
懷胎喝酒不但影響嬰兒健康,對自身亦非常不利,每年因酗酒而引致其他疾病或死亡的人,有上升之勢。酒精引發肝病、胃病、肺病、精神病等情況,日趨嚴重。
(2)飲酒令五戒齊破
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中,前四戒是實戒,第五戒是遮戒。遮是製止的意思,是輕罪的禁戒。雖然飲酒是輕罪,卻是犯罪之根本,能令人做五逆罪。(小乘五逆是殺母、殺父、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大乘五逆是:(一)破壞塔寺,燒毀經像,奪取叁寶之物。或教唆他人行此等事,而心生歡喜。(二)毀謗聲聞、緣覺以及大乘法。(叁)妨礙出家人修行,或殺害出家人。(四)犯小乘五逆罪之一。(五)主張所有皆無業報,而行十不善業;或不畏後世果報,而教唆他人行十惡等。)
飲酒除能令犯五逆罪外,更能令殺盜淫妄四罪一並而發。
《報恩經》卷六說,有一居士,酒後見鄰家的雞走入來,把雞殺掉來吃,不久鄰家有婦人來,問見雞否?居士妄語說不見,接著見婦人美豔,邪淫心起,把婦人奸汙了。居士因爲飲酒而連犯殺、盜、淫、妄語四戒。
佛戒非但不能飲酒,買賣酒都不可以。菩薩酤酒犯重罪;聲聞人酤酒則爲輕微之惡作罪。
其實,除酒以外,一切能麻醉神經、損害健康的毒品都應遠離,戒酒能令智慧生起,身體健康。
無上菩提之本
──叁皈五戒(叁十五)
佛製不飲酒戒因緣
《毘奈耶‧飲酒學處》卷四十二載,在室羅伐城,有一長者名曰浮圖,家財大富,娶妻不久誕生一女,容貌端正,人見人愛。女兒長大後,嫁給一孤獨長者之兒子爲妻,誕下一子,合家歡喜,給兒子取名「善來」。但因此子福薄,出生不久,家庭破産,父母不久亦雙繼逝世,善來淪爲乞丐,討飯過活。此時,鄉中父老親屬,認爲此子不祥,于是爲他改名「惡來」。以後,惡來便混在乞丐中度日。其父生前好友,見善來潦倒,送他一文錢,著他離開室羅伐城,此事給其姐知道,恻隱心起,命人送金錢衣物,不料又被盜賊偷去。某日,有長者供佛,衆乞丐在長者門前等候拾遺食,長者因爲知道佛僧快來,于是驅逐貧人離開。貧人認爲,長者以前是非常慈悲的,是次反常態度是受惡來福薄所累,于是合力把惡來揪打,推向糞堆,可憐的惡來便在糞坑邊啼泣而睡。又某日,長者供佛,善來亦夾雜乞丐中,往長者家乞食,世尊大悲故,命阿難陀留半食給善來,不料,因善來福薄,阿難陀竟忘記留飯,世尊早已預知將有此事發生,故預留自己半分給善來,善來飯後不禁感激流淚,世尊憐憫故,教他買青蓮花供佛及僧。善來見青蓮花開,忽然通達宿世之事,想起前身曾在諸佛處修青處觀,于是多生前之影像現前,世尊開始爲他演說法要,是時善來即獲初果,後隨佛出家,發大勇猛堅固心,不久便斷惑而證阿羅漢果。
此時,不敬信的人生嫌議說:「沙門喬答摩(世尊未成佛前的名字),把世間貧賤愚癡的人,亦度出家做他的走使。」世尊聽聞之後,心想:「我的大弟子德勝妙高,大衆無知而輕忽,無故毀謗而自招罪業,爲了不讓大家造業,要讓他們知道,得道不在乎地位及財富,只要發大心,證悟解脫,即可成辦。」剛巧那年,失收摩羅山有一毒龍,住在庵婆林裏,常毀壞山邊所…
《無上菩提之本──叁皈五戒(第二十八~第四十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