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無上菩提之本──叁皈五戒(第二十八~第四十二)▪P3

  ..續本文上一頁有的谷稼,令當地居民懊惱非常,居民齊來向佛求助,世尊欲彰顯善來之德,于是派善來往調伏毒龍,善來沒多久便把毒龍降伏,並爲龍授叁皈五戒。佛告訴諸比丘,我的聲聞弟子中,降伏毒龍,善來第一。那時,失收摩羅山遠近的人,皆大歡喜,都各持香花來供養佛。佛對大家說:「這毒龍不是我降伏的,是浮圖之子善來比丘降伏的,並已爲龍授叁皈五戒,大家以後可以高枕無憂,不用再擔心了。」

  那時,有一位婆羅門,是浮圖的好朋友,爲了避開毒龍,甯願逃往他方,如今毒龍改過,可以還鄉,非常高興,爲報答善來降龍之恩,婆羅門以最好的飲食供養善來,又爲了使善來快于消化,在漿中放了少許象飲的酒,善來不知,飲漿後醉臥地上嘔吐,有小蝦蟆食其吐物,令比丘威儀盡失。世尊以佛眼觀見一切,便以草蓋善來身上,不令人見。然後對諸比丘說:「你們來看,善來在江豬山能降伏庵婆毒龍,但如今連一只小蟹都不能調伏,由此可知,飲酒可令失去一切。」世尊說畢,即以佛手摩善來頂,善來清醒後,便隨佛返逝多林。佛即爲大家說飲酒之過,贊歎持戒,並製戒若比丘、比丘尼飲酒,波逸底迦罪。

  諸比丘問佛,善來比丘先前曾作何業,而生富貴家?後來又爲何遭受貧苦而變爲乞丐,改名惡來,被同伴棄在糞堆呢?又以何因緣得遇佛而證果呢?

  佛告諸比丘,過去無佛出世時,有獨覺出現世間,對衆生心懷哀愍,但口不說法。那時有一長者,在花園中玩耍,見獨覺身穿破衣,入到園中向他乞食,長者即生起瞋恚心,著仆人趕他出去,仆人于心不忍,長者便親自用手扼著尊者的頸,喚他惡來,並把他推到糞堆,獨覺尊者怕他得到惡報,立即施展神力,在空中作十八變,長者見獨覺尊者神通變幻,知非凡人,立即跪下向尊者忏罪,並預備種種美好飲食及花香供養,忏除惡業後並發弘誓願,願以所供養的善根,于未來世生大富之家,得承事勝上導師,開悟解脫門。當時之長者便是現在的善來,因爲惱害獨覺的緣故,五百生中常爲乞丐,被人呼爲惡來,被同伴棄于糞堆,但由于往昔供養獨覺及發大願力,故生在大富家,隨佛出家,成阿羅漢。佛對諸比丘說:「自所作業,還須自受,果報不亡,是故汝等當修善行,勿作惡業,應如是學。」

  無上菩提之本

  ──叁皈五戒(叁十六)

  (4)不飲酒戒十義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載,不飲酒戒有十種意義。

  一行不善法

  酒後令人膽大、闖禍,做種種平時不敢做之惡事,或打罵人,或自身祼露,或非禮他人等,作種種不善法。

  二失善行故

  由于酒醉放逸的緣故,令應生的善不生,已生的善毀滅,令親戚朋友疏遠,賢善棄離。

  叁損害故

  飲酒之人能損現世的依正報,能令現世的財物耗盡。因爲酒醉的人不能控製自心,無節製是衆病之門,鬥诤之本。又因酒後作無恥裸露,令醜態百出,身體無力,面色難看,醜名惡聲遠播,不受人尊敬。酒後更會把隱藏心裏之事,盡向人說,破壞人際關系。

  四失禮儀故

  酒醉之人,不敬佛法僧,不敬父母尊長,因醉後精神恍惚,神智不清,分不出是非。

  五破淨戒故

  酒醉之人,因缺乏理智,容易造十惡業,容易失一切戒品。

  六失定慧故

  飲酒亂心,煩惱生起,覆沒智慧,令修行得來的般若智慧頓然消失。

  七開過患門故

  酒醉引起一切衆多的煩惱業,不應瞋而瞋,不應笑而笑,不應哭而哭,狀態瘋顛。

  八種癡狂因故

  酒醉令人狂愚,種癡狂的因。

  九障聖道故

  酒醉令障礙修道,遠離涅槃。如伏龍比丘,醉倒伏在地上嘔吐,蝦蟆在口邊食吐。佛言,此人能伏毒龍,如今卻不能伏蝦蟆。

  十墮惡道故

  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若得爲人,生在狂族之中。飲酒有這麼多的過失,雖然名飲酒,實在是飲死毒。醉酒後,胡言亂語,令人討厭,奪諸善功德,是故智者不飲酒。

  (5)六種飲酒輕重罪

  以下是僧伽飲酒的六種輕重罪。

  (一) 若有酒色、酒氣、酒味,飲醉,得波逸提罪;若不醉,得叁惡作罪(叁惡作是身口意叁惡業);

  (二) 若有酒色、酒氣,沒有酒味,醉的波逸提,若不醉得二惡作罪;

  (叁) 若有酒色,但無酒氣、酒味,醉的波逸提,不醉得一惡作罪;

  (四) 若食能令人醉的莖葉、花果等酒糟,醉的得單墮罪,若不醉得惡作罪;

  (五) 以前有飲酒習慣,戒掉又再飲,飲後又心生後悔,得輕罪;

  (六) 逢場作慶時,因貪杯而飲,飲後生悔,輕罪。

  (6)酒罪次第

  (一) 初酒河地獄,是釀酒家罪;(犯酒戒最初的罪是釀酒家,將墮酒河地獄。)

  (二) 酒池地獄,是酤酒家罪;(其次是買賣酒的罪,將墮酒池地獄。)

  (叁) 灌口地獄,是飲酒人罪。(飲酒的人,將墮灌口地獄)

  無上菩提之本

  ──叁皈五戒(叁十七)

  (7) 飲酒十過

  佛說飲酒有十過。

  (一) 顔色惡;(二) 少力;(叁) 眼視不明;(四) 現瞋恚相;(五) 損壞財産;(六) 疾病加劇;(七) 鬥訟增加;(八) 惡名流布;(九) 智慧減少;(十) 死墮叁惡道。

  (8)五種開緣無罪飲酒

  (一) 若因應酬而飲酒,沒有飲醉,如末利夫人,不犯;

  (二) 若爲救衆生命而必須飲酒,不犯;

  (叁) 若是爲醫病,藥方內必須含酒,或以酒塗身,不犯;(但要出自醫生處方)

  (四) 若飲熟酒,不犯;

  (五) 若飲醋時有酒色,但飲不醉人,不犯。

  (9)對治飲酒之法

  凡修行人,應給衆生做榜樣,教衆生行正道,才能利他自利,若自己酩酊大醉,醜態百出,何堪稱爲佛弟子呢?故欲飲酒時,應作如是想。

  欲飲酒時,想我應教授衆生一切世智,令識尊卑禮儀及修行孝義等,令衆生深信叁寶,修行敬養叁寶等事,令衆生明白善惡的果報,避罪修福,令衆生知道出世的善業,修出離行,令大家知道佛果的神力,解脫的不可思議,令大家對佛法生起欣羨,知法界的法門是真俗平等無礙,但如我破戒品,威儀盡失,如何能令衆生入信呢?非但汙如來名,且結大罪。

  況且酒乃穿腸之物,飲酒等于慢性自殺,若以酒解愁,非但不能解,更因酒醉闖禍而更愁,所謂酒入愁腸愁更愁,是故不應飲酒。

  ( 己)分受分持

  很多人怕犯戒,皈依後而不敢受戒,或只受一分戒。其實,不持戒永遠只是凡夫,不能臻入聖賢之境,而且,雖然不受戒,但犯了五戒還是要受果報的,絕不會因爲沒受戒而可以不受苦報,沒這回事。是故我佛世尊大慈大悲,製定五戒,提醒大家自我提高警醒,不能毀犯五戒,否則便失人身,墮叁惡道,受無邊苦。

  然,五戒是否需要全受,或分受分持?所謂分受分持,即不全受五戒,只揀取其中來受。如只受一戒,稱爲一分,若受二、叁戒,稱爲少分,四戒爲多分,五戒全受,稱爲滿分戒。此話題一直頗受诤議。《十住心論》卷二說明五戒之相,並討論此五戒是否可以「分受分持」。主張五戒要全受的人,提出《薩婆多部》及引證《俱舍論》之說,應全受。而主張「分受分持」的人,則引《大智度論》之說:「五戒有五種受,名五種優婆塞,一者一分行優婆塞,二者少分行優婆塞,叁者多分行優婆塞,四者滿行優婆塞,五者斷淫優婆塞。一分行者,于五戒中受一戒,不能受持四戒。少分行者,若受二戒若受叁戒。多分行者,受四戒。滿行者,盡持五戒。」故有人主張于五戒中,欲受何分,可以隨意受持,不一定要五戒全受。

  據《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中,優波離問佛:「如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二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經說,少分優婆塞,多分優婆塞,滿分優婆塞,此義雲何?答曰,所以作是說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也。優波離複白佛言,若受一日二日乃至十日五戒,得如是受不?答曰,不得。佛本製戒,各有限齊,若受五戒,必盡形壽,若受八戒,必一日一夜受,是故不得。」

  從以上經文看,五戒必須全受。所謂于五戒中受一戒,不能受持四戒,是只得一戒功德,四戒的功德沒有了。是故《大智度論》所言五戒分受,大概亦是此意。經中不但說五戒必須全受,更不能受一天、兩天或是十五天,要盡形壽一生一世受持。

  無上菩提之本

  ──叁皈五戒(叁十八)

  (叁)爲甚麼要受五戒

  戒,分上中下叁品,五戒是下品戒,十戒是中品戒,具戒是上品戒。

  五戒中,亦有叁品,若微品心受戒,得微品戒;若中品心受戒,得中品戒,若上品心受戒,得上品戒。十戒、具足戒亦各叁品,結果都是一樣。

   染習佛法,必須按次第。戒,亦必須按次第而受,先受五戒,後受十戒,乃至具足戒。

  先受五戒,是調伏自心,讓信樂心漸漸增加,才受十戒。受十戒後,善根轉深了,才受具足戒。這樣漸漸深入,才得堅固,才不會退敗。若不受五戒及十戒,立即受具戒,非但失次第,又破威儀。何況,有些上根衆生,受了五戒立即可以得道果,亦有衆生,受十戒而得道果,故要按次第。

  佛說受戒爲甚麼要按次第呢?譬如,有比丘欲舍戒,自言說:「我是沙彌,非比丘。」即失去具足戒,但雖失具足戒,而沙彌十戒及居士五戒尚在。若比丘說:「我是優婆塞,非沙彌。」即失十戒,而五戒仍在。若比丘說:「在家、出家一切戒盡舍,我是皈依的優婆塞。」叁種戒實時頓失,但仍不失叁皈戒。

  叁皈、五戒、十善,是生人天之通途,亦是學佛的基本柱石。受持叁皈五戒後,再修四谛是聲聞乘,十二緣起是緣覺乘,世尊亦是悟此真理而開悟的。六度四攝是菩薩道,十力、四無畏、叁念住,及佛之大悲,合稱爲「十八不共法」,是大乘佛道。故欲成佛道,先受叁皈五戒。

  凡欲受戒,戒師會先爲說法,開導心懷,令對一切有情起慈悲心,誓救一切衆生,令離五…

《無上菩提之本──叁皈五戒(第二十八~第四十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