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中開示我們:一切善惡業果不會成熟于地、水、火、風四大之上,只會成熟在自己的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上。所以我們如今在身心、環境上所感受的一切果報,都必源于自己往昔所造的善惡業,並非神靈、強權或自然力等他法加諸于自己的身心之上,而如今自作的一切,也必將于今生、來生或者遙遠的未來世,在自己的生理、心理、所處的環境上成熟它的果報。
關于這一點,發生在波斯匿王身邊的兩件事會給我們很多啓發:
佛在世時,波斯匿王之女善光,聰明端正,父母憐憫,舉宮愛敬。一日,王對女兒說:“你很幸福,憑借父王之力,舉宮都對你愛敬。”女兒卻答道:“我憑自己的業,感得這樣的福報,這並非父王的能力所致。”王聽後非常生氣,高聲說:“我倒要看看你自己的業力如何?”隨即密令侍從找一最貧賤的乞丐,將善光嫁與他。波斯匿王對善光冷嘲熱諷:“你憑自己的業,不要再靠我,今後你自己獨立生活去!時間會檢驗你所說的是否是真理!”此時善光仍然堅持無悔,並心無反顧地與乞丐離宮而去。途中,善光問丈夫:“你父母還健在嗎?”乞丐回答:“父母先前是舍衛城最大的長者,如今已去世,留下我伶仃孤苦,日以乞食過活。”善光又問:“先父母的住宅還記得嗎?”“當時的宅院已被毀壞,只留下一片空地,地址還記得。”于是夫婦同到故宅,奇異的是,不論他們走到哪裏,隨處都有地下寶藏自然現出。用這些寶藏,夫婦雇人造宅,一月未滿,宮宅已成。一日,王忽憶起善光,就問屬下:“公主現在生活如何?”有人禀報:“不瞞大王,公主如今的生活並不比大王差。”當天,善光遣夫將父王請至家中。看到女兒家宮宅莊嚴,王大爲驚訝,就去問佛:“我女先世作何福業,得以生在王家,身有光明?”佛對其講述往昔因緣:“九十一劫前,毗婆屍佛時代,佛涅槃後,有位槃頭王,建起一座七寶之塔供佛舍利,其大夫人見後即以天冠拂飾戴在像的頂上,又以天冠上的如意寶珠挂于塔頸,同時發願:願我將來身有光明,紫磨金色,尊榮豪貴,願我永離叁惡八難之處。當時的夫人,就是善光的前身。後來迦葉佛出世時,有位婦人以美食供養佛僧,但遭到丈夫的阻攔,當時她委婉勸夫:“我既已請來佛僧應供,這回還是讓我滿願吧!”結果丈夫聽從了勸告。這位婦人,也是善光的前身。其夫是乞丐的前身,由于阻礙供養,遭受多生常常貧賤的果報,因後來聽從其婦之勸,所以依靠其婦而感召大富貴,離開其婦時仍然貧賤。”
如果善光的幸福是來自于波斯匿王的蔭庇,那麼她被父王驅逐後,必定會因此而貧困,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善光的幸福來自于她的善業,所以波斯匿王可以驅逐其身,卻不能以此消除她往昔所積之福德,不可能以威勢將貧賤之苦加諸于她。
一天,波斯匿王睡前,聽到兩內官爭論,一人說:“我此生全仰仗大王過活。”另一人駁道:“不對!是自己的業決定了自己的人生,並不依靠大王。”當時王想:“說“依王而活”者,可予獎賞。”于是遣人告訴王後:“等會我派人前來,你可重賞他。”又召來那位說“依王而活”者,令他送美酒給王後。誰知此人剛一出門,就鼻中出血,難以前行,遂請那位說“依業而活”者代他前往。隨即,王後即重賜錢財、衣服、璎珞。內官回來見王,見非所遣,王深感意外,就召來說“依王而活”者,問道:“我命你去,爲何不去?”內官以實情相告,王聽後歎道:“佛語真實不虛!自己造業還自受報,並非他人所能主宰啊!”
波斯匿王想將受用賜予前者,豈料未曾種此福因的前者卻無緣領受,而他不願賜福的後者反以自己的福因居然得到。所以,苦樂果報都是自己的業力所感召,並非“萬能的主宰”所能賜予。
基于以上自作自受之理,我們應該明白惟有自己是自己的主人,未來的果報取決于自己現在的所作,前途和命運只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就看我們如何運用自己的人生來實現生命的價值。所謂的自愛、自立、自尊,就是在生命的每時每刻,對自己的所思所言所行,都負有責任感,這樣才會一生無悔,迎來光明的未來。
二 苦樂法則
天邊無際的衆生,由于自愛的本能,無不希求安樂、逃避痛苦,即便我們覺得微不足道的蚊蟻,也是日日都在尋求安樂。然而大多數的衆生不明苦樂的法則,不知苦樂的來源,所以無緣踏上安樂的正道。他們往往背道而馳,想求得安樂卻未曾種下樂因,想遠離痛苦卻處處製造苦因,如是而行怎麼能離苦得樂呢?其實苦樂的根源只在我們的心、我們所造的業。
每當我們生起善心、說愛語或者幫助他人的時候,總會內心充滿歡喜;每當我們生起惡心、說粗語、損害他人的時候,總會覺得內心難過、壓抑。這是人所皆知的淺近常識。它就發生在我們的內心當下。而苦樂的範疇遠不止此,凡是一切適悅人心的感受都稱爲樂受,一切使人心不適悅的感受都稱爲苦受,它包括外境、身體、心理所引起,發生在過去現在未來一切時處的感受。關于這一切苦樂感受的來源,成道的聖人比我們見得遠爲深廣徹底,無數的佛菩薩都覺悟到宇宙中有一條永恒的法則,巨細無遺地貫穿于萬事萬法中。這條法則,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歸納道:
“不論是凡夫還是聖者,他們身心相續中所有的安樂感受,下至地獄衆生得到一絲涼風的快感,都是往昔造集善業的結果,絕對不會有從不善業産生安樂的可能;相反,衆生相續中所有的痛苦逼迫,上至聖者阿羅漢相續中的苦受,都是往昔造作惡業的結果,絕對不會有從善業産生痛苦的可能。”
“痛苦與安樂又有種種的差別,同樣這是從善惡業的種種差別,沒有絲毫混亂、各別相應而感召得到的。”
佛陀以其一切智智現量照見萬法的因緣,關于人道之中種種的苦樂差別從何而來,佛陀曾經開示說:“國王、長者地位尊貴,是從禮敬叁寶得來的;大富之人,財物無量,是從布施得來的;長壽之人健康無病,是從持戒得來的;相好之人容光煥發、膚色潔白,是從忍辱得來的;勤奮之人樂于福事,是從精進得來的;安詳之人言行審慎,是從禅定得來的;聰慧之人通澈明達,是從修慧得來的;又有人音聲清澈、令人喜聞,是因過去歌詠叁寶得來的;有人身心清淨、無有病痛,是因過去修慈心得來的。”
“做人奴婢,是負債不還、不禮叁寶的果報;爲人醜黑,是遮佛光明的果報;身材矮小,是輕慢人的果報;愚昧無知,是不求學的果報;性格專愚,是不教人的果報;爲人喑痖,是誹謗人的果報;耳聾目盲,是不聽法的果報;身生惡瘡,是鞭撻衆生的果報;常遭獄難、扭枷其身,是籠系衆生的果報;爲人口缺,是前生鈎魚口缺的果報……”
由此下至無間地獄的凡夫、上及聖者諸佛菩薩,宇宙無量時空之中的聖凡境界,有著種種苦樂的差別,每一苦報必有其對應的惡業之因,每一樂受必有其對應的善業之因,每一種業因必定恰如其分地顯現它的果報,既不會顛倒也不會紊亂。比如行善不可能感苦,造惡不可能得樂,又同樣是善業,布施不是相好的根本因,持戒不是增財的根本因。所以世間的一切萬法都遵循著這個苦樂的法則,永遠不可能有什麼超越性的變異。
正因爲它是世俗名言中一條永恒的法則,在這個宇宙無時無處不顯現它的存在,所以一切真善美的道德行爲便有了依據和保證,一切聖賢立教皆基于此,一切生命的求證圓滿也必基于此,否則一切世間的美德、一切出世間的解脫都只會成爲口中的立論,而變得毫無實義,義士舍身成仁、烈女堅貞守節也成了迂腐無義之行。如能對此生起堅固的定解,那麼善惡、苦樂泾渭分明,我們一切身語意的行爲必將唯善是趨。所以宗喀巴大師說,對業果的決定無欺獲得不移正見,是爲一切佛弟子的所有正見,是一切白法(善法)的根本。
叁 因微果著
佛陀時代,迦維羅衛國與舍衛國之間有一棵大樹,叫尼俱類樹,高二十裏,枝葉散布,方圓覆蓋六十裏。樹結果實常有數千萬斛之多,味美香甜,果實成熟自然墮地。一天,佛見比丘在樹下拾果,就對阿難說:“天下萬物都各自有往昔的因緣,人們修福,就象這樹,先是從一棵種子開始,以後逐漸生長,最終的果實卻會多得無量。”
業的規律就是如此:即使是很微小的善業,也能感發極大的樂果;即使是很微小的惡業,也能感發極大的苦果。在自然界中,諸如桃李等的小小果核,能長出無量的桃李果實,與此外因果相比,內心因果的以小感大,更是極爲明顯。
《賢愚經》中有兩則公案:
一天清晨,佛與阿難去城中乞食,途中看見一群小孩在做遊戲,他們用泥沙堆砌宮殿、房屋,又做成倉庫儲藏“財寶”、“五谷”。其中有個小孩遠遠地見佛走來,凝望著佛的莊嚴相好,小孩內心禁不住歡喜踴躍,即刻跑去拾取自己“糧倉”裏的“谷子”,虔誠地用手捧著,想要供養佛陀,但身體矮小的他不能遞到佛的缽裏,于是就對身旁同伴說:“我踩在你的肩上供養五谷,可以嗎?”同伴很歡喜地答應了。于是踩在他的肩上,將土供養給佛。佛俯身接受了小孩的供養,然後對阿難說:“你拿這土去塗我的房屋。”這天乞食完畢,返回祗桓精舍,阿難就將泥土塗在佛陀房子的一面。塗完之後,阿難見佛,佛告訴阿難:“今天這個小孩以歡喜心供養了泥土,這土塗沫了佛房屋的一邊。他以此功德,在我涅槃百年之後,當作國王,名阿輸迦。另一小孩,當作大臣,他們共同統治南閻浮提一切國土,興隆叁寶、廣設供養,他會把舍利分布到整個南閻浮提,且爲我造八萬四千座塔。”這個小孩後世就轉生爲印度的一代名王——阿育王。
另一個公案:
佛世之時,有批商人前往他國經商,他們帶了一只狗。行至途中,人馬困頓,商人們就地休息。在閑靜之時,趁人不備,狗便去偷商人的肉,不幸被衆人發覺,遭受一頓猛打,腳被打斷,最後被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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