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那些忘恩負義的冠冕顯赫之輩,相比之下,是賢還是非賢,不是一目了然了嗎?”
十叁、劉會元
勤原宜獎命宜償 賞罰分明畏彼蒼
一眚果然掩大德 讵教水鬼作城隍
【正文】劉會元有慶,宰江右之玉山。廉明而勤,案無留獄。訟者非有應得罪,不輕拘候〖拘,押也;候,候審也。〗。
【譯文】劉會元,字有慶,作江西玉山縣令。廉明而勤政,從來沒有積壓案件。凡有投訟,除非有應得之罪,從不輕易拘留審問人。
【正文】時有裁衣某,爲某案質證。將集訊,而劉公以要事晉郡。差役盡拘兩造,及案證于飯歇,以俟其反。裁衣之妻,聞夫被押而懼,以爲公不輕押人,押則必犯重罪,急攜其幼子入城探視。值山水發,落水死。及公回案結,裁衣歸而無家矣,因亦自缢。而公弗知也。
【譯文】當時有位裁縫師,是一件案子的證人。馬上就要開庭了,劉公因要事而去了郡府。差役把兩方的所有人員全部抓來,並連同正在吃飯的證人也一並拘押,等待劉公回來開庭。裁縫的妻子聽說丈夫被押嚇壞了,以爲劉公不輕易押人,押人的話必是犯了重罪,急急忙忙帶了小孩進城探視。正遇山洪暴發,落水而死。等劉公回來結了案,裁縫回到家裏,已經無家了,因此上吊而死。劉公並不知道這些情況。
【正文】逾月再複晉省。甫下船,忽叱其家人曰:“艙中何來婦女?”視之無人,及下艙,複曰:“汝何人?敢以幼女婦稚,擅入我艙?”家人視之,又不見。衆疑其船有鬼,勸公易船以行,勿許。舟發,公背窗觀書,窗忽塌,公遽倒身落水,如有曳之者〖曳,注詳陽羨生篇。〗。急撈救,至叁裏外,始得公屍,即裁衣婦子落水處也。公殁之逾年,玉山城隍廟道士,夜夢新城隍到任,則劉公也。
【譯文】過了一個多月,劉公又要去郡上辦事。剛上船,突然大聲呵叱隨從說:“艙中哪裏來的女人!”一看,沒有人。到他進了船艙,又說:“你是誰?竟敢帶著幼女和婦人,擅進我的艙室!”家人一看,又不見人。大家懷疑船上有鬼,勸劉公另換一只船,劉公不同意。船就出發了,劉公背靠船窗看書。突然間,船窗脫落,劉公驟然翻倒落水,像似有人用力曳他一樣。大家急忙打撈,到了叁裏以外,才找到劉公屍體,正是裁縫妻子和女兒落水的地方。劉公死後,過了一年,玉山縣城隍廟的道士,夜裏夢見新城隍到任,正是劉公。
【正文】坐花主人曰:“嗟乎!勤,善德也!劉公轉以勤故,致誤傷叁命,而身自受其報。書不雲乎:怨豈在明?不見是圖。爲上者,而必圖及于不見之怨,甚矣!其難哉!雖然,彼叁人固冤,而劉公平日聰明正直,以偶不及檢,而罹是慘報〖罹,音離,遭受也。〗,不尤冤乎?殁而爲神,彼蒼之鑒觀,固不爽也〖不爽,猶言不差也。〗!”
【譯文】坐花主人說:“唉,勤政本是善德!劉公反而因勤而致誤傷了叁條人命,自己也受到報應!書中不是說過嗎,怨忿之心不一定在明處,也就不知道去平息它。當官者,又必須照顧到去平息那種不知不覺、眼所不見的怨情,不是太爲難了嗎!真難啊!盡管那叁人確屬冤枉,而劉公平日聰明正直,因爲偶然疏忽不及檢點,遭此慘報,不也是更冤枉嗎!死了以後成了神,上天的明鑒,確是絲毫不差!”
十四、沈鴻飛
挾嫌騰謗害天倫 死後猶誇語屬真
嫂弟同來難勸解 此何等事謝調人
【正文】吳興沈鴻飛,兄弟叁人,鴻飛其仲,心性傾險。其長兄商于外,嫂氏獨居,以季年幼,可無嫌疑。每寄信于夫,必喚季至房代書,或時與之酒食酬其勞。鴻故與兄嫂有微隙〖隙,猶言不睦也。〗,遂誣嫂與季奸。逢人宣言,因之穢聲四布,輕薄者至造爲竹枝詞〖(樂府)竹枝,巴也。劉禹錫作竹枝新詞九章,由是盛于貞元元和之間。〗。嫂無以自明,竟自缢死。鴻飛意得甚,謂嫂以奸情敗露,含羞致死,以自實其言,而不顧季之難堪也。季亦無以自明,旋即郁成病卒。
【譯文】吳興縣沈鴻飛,有兄弟叁人,鴻飛居中,是老二,心性陰險。他的長兄在外經商,嫂嫂獨居,想到叁弟年幼,不會引人生疑,所以每次給丈夫寫信,都叫叁弟來房裏代寫,有時還備點酒食好吃的東西以表酬勞。鴻飛原來與兄和嫂不太和睦,就誣蔑嫂子與叁弟通奸,逢人便大肆宣揚,因此汙穢之聲到處流布。有些輕狂之人,甚至編成順口溜,加以推波助瀾。嫂嫂無法自我辯白,竟然上吊自殺了。沈鴻飛更加得意,說嫂嫂是因奸情敗露,羞愧無地而死,證明了他沈鴻飛說得不錯。他也不顧叁弟的難堪處境。叁弟也無法辯白,憂郁成病而死。
【正文】居無何,鴻飛自外入,甫至中堂,忽大呼:“有鬼!有鬼!”及人至,見其疾趨出大門,立街心,自披其頰曰:“黑心賊!汝誣我與叔奸,我自缢死,死尚汙蔑我〖蔑,音滅。(宋史包恢傳)恢罷,光州布衣陳景夏上書雲:包恢剛正不屈,言者汙蔑之耳。(按)汙蔑,猶言俗雲糟蹋也。〗,致叔亦含恨死。今我二人訟諸冥司,來索汝命。繼複自捶其心曰:“汝與長兄不睦,誣我與嫂奸,良心何在?”時觀者如市,知嫂與季之魂,均附其體,有代爲排解者,曰:“事已如此,索其命何益?不如令延高僧,追薦汝二人,早得超生。何如?”鴻飛先作季言曰:“我生前未作惡,何用和尚追薦?如阿嫂肯罷,我即去矣!”又作其嫂言曰:“此何等事?亦可勸解?”遽自咬其舌,舌片片墮,複拾碎石,自擊其齒,齒盡落,流血被體。遂竦身觸路旁石柱,腦漿盡裂而死。
【譯文】過了一些時日,鴻飛從外面回來,剛踏進中間堂屋,突然大喊:“有鬼!有鬼!”見他急急跑出大門,站在街心,自打耳光說:“黑心賊,你誣蔑我和叁叔有奸情。我上吊死了,死後你還繼續汙蔑我,致使叁叔也含恨而死。今天我們兩人告到冥司,來討你的性命!”接著又自捶心窩說:“你與兄長不和,誣陷我和嫂嫂通奸,良心何在!”當時圍觀的人,裏叁層外叁層,擁擠不堪,知道是他嫂子和叁弟之魂都附在他身上。有人出來代爲排解,說:“事情已到這種地步,要他的性命有什麼好處!不如讓他延請高僧,爲你們追薦,早得超生,你們意下如何?”鴻飛先以叁弟的口氣說:“我生前沒有作惡,用不著和尚追薦。如果阿嫂肯罷,我馬上就走!”鴻飛接著以嫂嫂口氣說:“這種事,也能勸解嗎?!”只見沈鴻飛自咬舌頭,一塊塊血肉從口中吐出,又拾起一塊石頭敲自己的牙齒,顆顆齒隨著鮮血流滿全身,接著渾身用力向路邊一石柱撞去,腦漿迸裂而死。
十五、某刑名
屢調屢拒保其身 豈肯趨炎嫁幕賓
缢死叁天俄索命 某生真是可憐人
【正文】浙中某生,挾申韓術遊江右〖(史記李斯傳)然後可謂能行申韓之術。(按)申,申商;韓,韓非。二人首創刑名,故世稱刑名爲申韓術。〗,常應一太守之聘。既入幕,賓主甚相得。太守故健吏,〖健吏,能員之謂。〗遇屬縣訟案,必提郡親訊。
【譯文】浙中有一書生,學了一套公事文牍〖音讀,文件。〗,訴訟寫狀的本事,來到江西謀職。應一太守的聘請,當了他的幕僚秘書,主客相處很滿意。太守是位精明強幹的人,每遇下屬各縣的訴訟案件,往往要提上來親自審訊一番。
【正文】時有孀婦某氏,爲匪徒所調。屢拒屢來,不堪其辱,訟之縣。匪反以和奸蔑婦〖蔑,注詳前篇。〗。縣不能決,控之府。太守察婦枉,重懲匪徒,其案遂結。
【譯文】當時有一寡婦,常受到不法之徒的調戲侮辱。屢拒屢來,不堪騷擾。上告到縣府,惡徒反誣與該婦是通奸。縣令決斷不下,上告到州府。太守察覺該婦受冤,就對惡徒重加懲戒,案子也就了結了。
【正文】方庭鞫時〖鞫,音局。坐堂審案曰庭鞫。〗,某生立屏後,窺婦色而豔之,欲聘爲側室〖(漢書文帝紀)朕,高皇帝側室之子也。(按)妾,謂之側室。〗。婦執不可,強委禽焉〖(左傳昭公)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媵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按)委禽,行聘也。〗。婦以府幕勢不敵,懼遭強暴,遂自缢死。婦死甫叁日,旦起,某生門不開。辟門入視,手執刀,頸斷血溢,倒地死矣!
【譯文】在審問過程中,這個書生正在屏風後面,偷看到此婦很有姿色,就心動垂涎,想娶她作妾。此婦堅決不同意,他就強迫著下了聘禮。她想到州府幕僚之權勢,難以抵擋,怕遭到強暴,就上吊自殺了。死後叁天未滿,早晨大家起身,見這書生的房門未開,喊不應聲。就撞開門,只見他手執一刀,頸子已割斷,血流滿地,死在那裏了。
十六、口業
語言輕薄已心寒 況複描摹到筆端
可惜才華皆誤用 孽由自作挽回難
【正文】姚康明,余外祖之族弟。學富才贍〖贍,音善,足也。〗。平生無他惡孽,惟語言多輕薄,又好以筆墨譏刺人。凡事涉人閨阃〖阃,音捆。閨阃,婦女所居處。〗,雖疑似,亦必巧爲附會,以形諸歌詠。詞意清新,每多傳播〖播,音擘,揚也。〗。
【譯文】姚康明,我外祖父的同姓族弟。學問好,也有才能。一生沒有其他惡業,只是語言輕薄,好寫文章譏刺別人。凡遇到有關別人家中婦女之事,只要有一點影子,就生編硬造,繪形繪色地寫成詞曲。因爲詞意清新,有許多詞曲到處傳布。
【正文】既屢試不售。複以輕薄故,無敢延之課子弟。竟窮餓以死。死之時,衣被皆無,臥破絮中,虱盈把。余外祖家爲之殡殓。遺一子,無所歸,育于外祖。頗醇謹,可冀成立。將爲之授室,忽暴卒,其後遂絕。豈非輕薄之報欤?
【譯文】他每次科考,都不得中。又因他的輕薄出了名,也就沒有人敢延聘他教授自己子弟,最後竟窮餓而死。死時,連衣服被子都沒有,裸臥在一堆破棉絮中,虱子多得可以抓一大把。我外祖父爲他處理殡葬,他留下一個兒子,無依無靠,外祖父把他收養了。孩子到也醇厚拘謹,大家都指望他能長大成人,頂門立戶。等到讀書年齡,准備上學了,突然暴病而死,姚康明就絕了後人。難道不是輕薄之報嗎!
十七…
《坐花志果·果報錄 上(清·汪道鼎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