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尼姑。
根據梵文,尼即女音,加上姑字,即成女姑,以文訓義,根本不通,女別于男,既有女姑,難道尚有男姑不成?如果一定要稱爲姑,那該有個比例:女道士稱爲道姑,打卦女稱卦姑,女比丘當稱爲佛姑;同時,耶教的女修士,中國人也該稱她們爲耶姑,否則,就有厚此薄彼之嫌了。
“居士”一詞,也非佛教的專有,在中國的禮記中就已有了“居士錦帶”一語,那是指的爲道爲藝的處士,含有隱士的意義。
在印度,居士也不是出于佛教所創,梵語稱居士爲“迦羅越”,不論信不信佛教,凡是居家之士,便可稱爲居士。
佛教對在家信徒尊稱爲居士的由來,大概是出源于維摩诘經,維摩诘共有四個尊稱;方便品稱爲長者,文殊問疾品稱爲上人及大士,菩薩品等則稱爲居士。因據羅什、智者、玄奘等大師的解釋,維摩诘是東方阿ㄔㄨ\佛國的一生補處菩薩,示現在家相化度衆生,所以用居士一詞稱在家的佛教徒,也含有尊爲大菩薩的意味在內了。
可見,一個名副其實的居士,便該是一位大乘的菩薩,決不是帶有灰色氣氛的處士或隱士。
然在長阿含經中,唯將四大階級的第叁階級吠舍種稱爲居士,並將輪王的主藏(財貨)大臣,稱爲居士寶,那末居士者,相當于商人、經理或者是實業家了。
轉載注:“阿ㄔㄨ\佛國”的“ㄔㄨ\”應爲“門”內叁個“人”
§禅師、律師、法師是甚麼?
在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一叁中,比丘分爲經師、律師、論師、法師、禅師,一共五類。長于誦經的爲經師,長于持律的爲律師,長于論義的爲論師,長于說法的爲法師。長于修禅的爲禅師。但在中國的佛教中,經師與論師,未能成爲顯著的類別,律師、法師及禅師,倒是風行了下來。
禅師,本來是指修禅的比丘,所以,叁德指歸卷一說:“修心靜慮曰禅師”。但在中國,有兩種用法,一是君王對于比丘的褒賞,比如陳宣帝大建元年,尊崇南嶽慧思和尚爲大禅師;又如唐中宗神龍二年,賜神秀和尚以大通禅師之號。另一是後來的禅僧對于前輩稱爲禅師。到了後來,凡是禅門的比丘,只要略具名氣,均被稱爲禅師了。
律師,是指善解戒律的比丘,學戒、持戒,並且善于解釋處理以及解答有關戒律中的各種問題者,才可稱爲律師,律師在佛教中的地位,相當于法律學者、法官、大法官,一般的比丘、比丘尼要求持戒不犯,未必通曉全部的律藏。所以,比丘如要做一個名副其實的律師,實在不簡單。
法師,是指善于學法並也善于說法的人,這在一般的觀念中,以爲法師是指的比丘,其實不然,佛典中對于法師的運用,非常寬泛,並不限于僧人,比如法華經序品中說:“常修梵行,皆爲法師”。叁德指歸卷一說:“精通經論曰法師”。因明大疏上說:“言法師者,行法之師也”。又有說以佛法自師並以佛法師人者稱爲法師。因此,在家的居士也有被稱爲法師的資格,甚至善于說法的畜類如野幹(似狐而小),也對天帝自稱爲法師。基于這一理由,道教受了佛教的影響,也稱善于符箓的道士爲法師;于晚近成立的理教,也受佛教的影響,把他們的教士稱爲法師,可見,法師一詞,並不是佛教比丘的專用稱謂了。
根據佛製的要求,我以爲:佛教的出家人對俗人自稱,應一律用比丘(沙彌)
或比丘尼(沙彌尼),或用沙門;在家信徒稱出家人,一律用阿阇梨(或稱師父),居士自稱則一律用弟子,不願者,即僅用姓名,有用學人自稱者,但照經義,那是初二叁果的聖者;出家人稱出家人,長老則用長老,上座則用上座,平輩則互以尊者或親切一些用某兄某師來稱呼對方,佛世的比丘之間,均可稱姓道名;比丘對于尼衆可以稱爲姊妹,尼衆自稱長老上座,可比照比丘的用法,平輩則互以姊妹相稱;教外人稱比丘及比丘尼,自可由其隨俗。如果比丘而確有禅師、律師、法師的資格,當然可以接受教內外的名副其實的稱呼,否則,像今天的佛教界,凡是僧尼,不論程度資質的高下,一律被稱爲法師,實在不合要求。
§羅漢、菩薩、佛陀是甚麼?
是的,許多人對于羅漢、菩薩、佛陀的意義,不能明確的了解,甚至信佛多年的佛教徒們,也有捉摸不清之感。
佛教的法門,照北傳系統的看法,有大乘與小乘之分,小乘是專修解脫道的,大乘是修菩薩道的。菩薩道是人天道及解脫道的相加,也就是說,解脫生死而仍不離生死,以便隨類化度有緣的衆生者,便是大乘的菩薩道。
解脫道的最高果位是阿羅漢,簡稱羅漢,羅漢是小乘聖人,小乘的最高果位有兩種:一是聲聞聖者,由于聽聞佛法,從佛的言教而修四谛法(苦、集、滅、道)及叁十七菩提分而得解脫道的,那就是羅漢;一是生在無佛之世,自修十二因緣法(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而自悟解脫道,自了生死的,那便稱爲緣覺或辟支迦佛。聲聞與緣覺,同屬于小乘,小乘分爲聲聞乘與緣覺乘,所以又稱小乘爲二乘。這二乘是自求了生死,自求入涅槃的,他們絕對厭離人天的生死道,所以不願再來度衆生,不能稱爲菩薩,也不能成佛。
如果要成佛,必須要行菩薩道,菩薩道的主要法門是六度法(布施──財施、法施、無怖畏施,持戒──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忍辱──難忍能忍、難行能行,精進──勇往直前、百折不撓,禅定──心攝一境、不動不搖,智慧──清明朗澈、自照照人),叁聚戒(無一淨戒不持,無一善法不修,無一衆生不度)。從最初發最上心──大菩提心、慈悲心、空慧心,經過叁大無數劫,便可達到成佛的目的。大乘的菩薩道,只有菩薩所行,不共小乘,所以稱爲一乘。
人天道是爲生到人間天上而修的善法,小乘道雖不貪戀人天道,也不否定人天道的價值,小乘的解脫道乃是人天善法的升華超拔,人天善法也是菩薩一乘道的根基。因此人乘及天乘的善法──五戒及十善,乃是二乘與一乘的共通善法,故稱人天善法爲五乘(人、天、聲聞、緣覺、菩薩)的共法。
小乘或二乘的解脫道,也是菩薩道的共通法門,菩薩不修解脫道,那便不是菩薩道而僅屬于人天道,所以小乘的解脫道稱爲叁乘(聲聞、緣覺、菩薩)的共法。
唯有菩薩道,才是大乘或一乘的不共法。
爲了便于記憶,現將五乘區別列表如下:
┌人乘┐
┌凡夫─世間法┤ ├五乘共法─修五戒十善─────┐
│ └天乘┘ │
│ │
五乘┤ ┌聲聞乘┐ 四谛十二因緣│
│ ┌出世間法┤ ├叁乘共法─修 ├成佛之道
│ │ └緣覺乘┘ 叁十七菩提分│
└聖人┤ │
│ │
└世出世間法─菩薩乘─一乘不共法─修六度叁聚戒┘
從這一表上,我們便可知道菩薩道,雖稱一乘法,但卻是叁乘共法與五乘共法的彙歸于一乘;小乘雖稱叁乘共法,但卻是五乘共法的升華;五乘共法雖冠以五乘二字,其實僅是人乘及天乘階段的善法而已。(按以“五乘共法”“叁乘共法”“大乘不共法”,統攝一切佛法,開顯由人而成佛的正道,乃是太虛大師的創見。)
人天乘是世間法,依舊是生死法,仍有生死的漏洞而不能航出生死的苦海,所以又稱世間法爲有漏法;小乘雖是自了漢,但卻已是不受生死的出世聖者,故而出世間法又被稱爲無漏法。
菩薩,有凡夫有聖人,菩薩共分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的五十加兩個階位,十地以前的四十個階位,全是凡夫,從初地以上的十二個階位,才是聖人,表中所列的菩薩,是指聖位說的,因爲佛典中通常稱的菩薩,如不標明地前菩薩,也多是指的地上聖位菩薩。
小乘聖者不求成佛,但求入于涅槃,涅槃的境界,從本質上說,大小乘是一樣的,不過小乘入于涅槃之後便安住于涅槃了,不再度衆生了,大乘的涅槃是雖入涅槃而不即住于涅槃,並以生死也是涅槃的同一體性,所以稱爲“生死即涅槃”,所以稱爲“無住處涅槃”,這是大乘聖者的境界。
小乘涅槃,是由斷了我執──煩惱障而得,所以小乘的羅漢,若從解脫道的境界上說,相當于大乘的第七地或第八地菩薩。菩薩道的聖者,是由斷了法執──所知障及我執──煩惱障的各一分,而親證真如法性的一分,進入初地階位;從斷煩惱障的程度上說,羅漢同于七地或八地菩薩,從斷所知障的程度上說,羅漢僅相當于菩薩的第七信位。因爲,斷煩惱障(我空)即解脫生死,斷所知障(法空)即不離生死,解脫生死即入涅槃,不離生死即度衆生,解脫是慧業,度生是福業,福慧雙修是菩薩業,福慧圓滿便是成佛。因此,若從度生的福業上說,羅漢僅同于初發心菩薩的第七個階位,距離初地菩薩尚有叁十叁個階位,在整個成佛之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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