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之,而使與中國時下之月日吻合無訛,大是難事。雖使精曆法者算之,亦非敢雲所算准確。耶稣誕節,載在新舊約乎
彼自限太陽曆爲准,如符中國之農曆,及回教之曆等,亦參差無定。再學佛者,宜究其要,此似無關宏旨,若必欲考據經典,亦非無之,茲錄華嚴偈一首,可以了悟,偈曰,“衆生各自謂,佛某日成道,如來得菩提,實不系于日。”蓋實義尚無叁世,而必執著于某日,是逐妄矣。至于信仰問題,真佛徒只有信其所當信,有因是而懷疑吾教者,真不解信之範疇,吾豈能違理而欺之。
問:一個人死後,他的靈魂(即神識)等久四十九天就轉投他胎,如此靈魂既然轉投別胎,已非死人所屬,吾人陽世子孫,常勤勤勉勉爲祖先之先靈誦經超薦,這樣祖先們是否仍可獲得超生拔苦
若可以的話,他們既已失去靈魂如何得這些寶貴經咒呢
(林洪桂)
答:四十九天以後,雖已投生,但仍不出六道,其在六道千差萬別,真苦假樂,無非善惡之業所報。六道衆生,見聞經咒者,可淨叁業,而獲法益,然此功德,乃爲亡者布施,有此善因,當得善果。在惡道者,可升善道,在善道者可由劣轉勝也。
問:依照彌陀經叁十七種道品中四念處,觀身不淨,佛法之常雲人身難得,佛法難聞,除了人身以外就不會精進修道,只限人身曉得修佛法,能得修證佛果,既然如此,這句觀身不淨就有些地方不合法,我們由于無始以來修了好多果報方能得到人身,以後又想要做佛,修佛去若是觀這重要的人身,是不淨者,那爲何能修業呢
既不淨哪裏會得佛果報
(王秀春)
答:獲得人身,在能聞道起修,可以解脫,是其難能可貴處。其求解脫之因,在了悟濁身可厭,而希求得法身,如不知厭,則貪愛不求解脫矣。天身勝好,貪愛不知解脫,叁途身劣,愚迷而不能聞道,皆無解脫機緣。故能觀身不淨,厭而起修者,亦惟有人耳,此二句並不矛盾。
問:爲著供佛,院子內種了些花,佛的法身既充滿宇宙虛空,那麼何必一定要摘來供在佛像前呢
我們吃東西的時候,不論在什麼地方,心中先想到供佛, 這樣與其將東西供在佛像前,有區別嗎
(白張文適)
答:佛實不食,供者唯心,凡夫敬誠,佛亦心領,滿院種花,物各有主,不與而取,佛豈爲之,我既不厭,心誠何在
至雲我吃東西,心想供佛,此爲理論,必有事實,方不偏頗,敬于內必恭于外也。
問:佛像是否定要開光才能供養,沒有開光可否供養,可能獲功德
又房間內可否安置佛像供奉
佛像面對床鋪是否有罪
又不明佛法者把佛像拿去給外道(道教)開光是否佛會住此像中
又開光是何意義
在下無知,乞請居士解我愚蒙。(呂明長)
答:此問有四節,茲分答之,一、佛陀自有光明,遍照大千,豈有佛光,待人而開
今則多主開光,不過順俗而已,實則開與不開,無關宏旨。只求供者心誠,佛像自然放光,心既誠矣,自獲功德。二、佛法一切方便,惟重誠敬,所居之室,倘有內外,便于內室安床,外室供佛。如只有室,不妨對床供佛,但于像前,遮一布幔,朝暮課誦,則啓開之,課供之余,則放垂之。叁、佛法如巨輪,外道如瓦礫草苔,外道而能開佛之光,真是乾坤顛倒。然前不雲乎,感應在誠,不論供者智愚,心誠則佛即應往矣。四、造作佛像,種種施工,翻轉抟動,作佛未臨想,定一開光禮節,作佛已臨想,佛既降臨,不可再觸動矣。
問:人死,其神識有男女之差,老幼之別嗎
(陳燈逢)
答:其神識所現之相,即其意中習見所成。神識無相,幻身有相,既有相矣,便分男女老幼。
問:鬼是否有形,若有形我們爲何不見,若無形則如何受苦
(陳燈逢)
答:鬼既有身,便有其相,吾人不見者,以六道衆生眼識各別耳,故有能見此,而不能見彼,有能見彼,而不能見此。如山川大地,晝夜不變,雀于晝見之,而夜無睹,枭于夜見之,晝則無睹。
問:人死未投生前,若兩者(即死人)的神識,可否互相看到呢
(陳燈逢)
答:其神識與身合,謂之人生,神識與身離,謂之人死。死人之身名之曰屍,屍無神識,安有見聞。識未入胎曰中陰身,環境已變,見聞亦異,不能見屍,是其通常,或見自屍,是偶別耳。
問:人死和蚊蟲死的神識是否形體一樣,行動一致呢
(陳燈逢)
答:神識固屬無別,習氣大有不同,參第一問答,可推其意。習氣主持意想,意想能化身相,衆生意想各別,所現之身自異。
問:人死了,其全身冷透,惟背部尚暖,必感何道呢
(陳燈逢)
答:經無明文,不便強調主張,如溫在背之上部,或可感生善道。
問:人雲“人死了其眼皮不合,就是心有所不願”理論確乎
(陳燈逢)
答:此在心理及生理,兩相交感而論,亦有道理,俗所謂死不暝目也。
問:看經之法有主直覺,不加思索看去,有主先熟讀經文,再求明義,究竟以何爲善,抑無有定法視各人根器而定
(潔園)
答:看經之道,本有誦研之別;誦者不事思索,一直靜心誦去,此是借經爲課,以求成定。研者爲明其義,探討應得其圓,此是依經聖言,以求開慧。看經動機,先知乎此,則采研采誦,自不致有徘徊矣。
問:據聞弘法講經,必須圓融,否則是謂謗法,若如是居士之佛學諸答,及樹刊上之各題,是完全圓融
又對于不圓融之處,有何補救辦法
(吳明安)
答:講經大非易事,不可率爲,尤其新學居士,更不可妄作。最低限度,須備下列條件:須受戒,文理通順,有師承,精選注解作參考書。此不過略樹基礎,圓融卻談不到,依此講解,無減背理之咎,契機恐須深入及經驗耳。初學之人,倘發悲心不妨勸人學佛,便是弘法。樹刊所載文字,及各方大德來稿,區區學問淺薄,不敢妄測高深。至于區區之問答,或依經義或遵古德規範,從未敢自作聰明,妄逞己意。若說不圓融,處處可見,因果無情,只有自作自受!至于補救,乃大權善巧方便之事,非我輩所知。我輩所謂補救者,直是越描越黑,罪上加罪而已。
問:據醫診斷,學生肝火旺盛,故耳鳴心跳劇烈。以此觀之,皆是宿世多之故。今一默念佛,則肝火更劇烈,觀察其因,則是以阿彌陀佛音念的不當。今易以喉嚨默念阿彌陀佛則可免其障礙,用此方法是不是正確,或須改進
請啓示。(顔貴業)
答:念佛之法,以身心調暢,方能靜能定,故方式不一。默念亦是其中一種,能治散亂,用之安適,不必再改。
問:以往修持之法乃是願提早往生,然後才回入娑婆度脫一切衆生,今日之法則以今生即爲乘願而來,衆生無邊度,煩惱無盡斷,法門無量學,佛道無上成,見者聞者皆精進,命終同生極樂國。而以教育即說法,努力爲衆生,然每苦于業障深重生多疾病,不能償願而于此理不明,祈開示。(顔貴業)
答:學佛之人,既在皈戒之時,對佛發出四願,自應履行其言。知得幾分,則向人宣傳幾分,假想即是乘願來者,自無不可。所願乘願再來之意,是恐一般小根者,不發大心,耽樂涅耳,如是則淨土之旨,完全背矣。非謂學人在未生而來者,不許度衆也,此點切勿誤會。至于多病,正是修道之增上緣,安樂則流放逸,憂患則思奮發,世出世法,皆以憂患爲策勵良師。
問:寫這篇問話時,常常思惟不能專一,改了又改,方能適合本心,如本問用問話即是爲順本心之故,又平時講話,思惟總不能專一,如斯則爲煩惱害,于此煩惱害甚苦,當如何破
祈開示。(顔貴業)
答:居士之病,在不能明辨知止,故心如瓢在水,飄泊無定。區區爲進一言,希善體會,君子義在淑人善世,小人惟知名利是圖,此存心之標准也。充當教員,造就人才,即可淑人善世,此立身之標准也。淨土法門,爲出世之捷徑,度衆之大筏,一門深入,自他兩利,此歸宿之標准也。守此叁事,專一前進,不異不遷,一通則百通,一成則百成,古今成功之士莫不如是。若腳踏兩船,心懸兩地,不知所止,聖人戒之。
問:我們欲得清淨快樂的境地,必須斷煩惱,但是每一人有時候難免有逆境,到處充滿著黑暗與痛苦,要消除一切煩惱逆境,要怎樣的修行才能得到清淨快樂
(劉秀雲)
答:所問有四個名詞,先分清界線,問題自然解決。其名詞爲“清淨快樂”,“斷煩惱”,“逆境與痛苦”,“修行”等,分解如下:“清淨快樂”乃得到解脫後之境界,“斷煩惱”乃斷滅內在之見思二惑,“逆境與痛苦”乃娑婆二世間之固定現象,“修行”是依佛法斷滅內在二惑,二惑若斷,“逆境與痛苦”自無,而“清淨快樂”,方能得之。“修行”之法甚多,吾輩念佛研教,即是“修行”之法,但功夫有深淺之分,得“清淨快樂”,自然有多少遲早之別。
問:四攝六度首重布施,又諸布施中法施爲最,若然印經布施,是否要提倡,是否要隨喜
(張慶祝)
答:印經送人,自必用錢,經爲法施,錢爲財施,是兼二施,功德益大。提倡與隨喜,皆所應爲。
問:念如何能不起
(李雲霄)
答:所問太高,此非初學之事,今 日可作姑問之,姑答之,知其空理而已。①斷盡無明,則念不起矣。此屬果地之無念,爲根本不生之義。②禅淨密以及諸多法門,則是攝萬歸一。此雖有念,而謂之一,而謂之淨,即可收亂念爲一念,轉凡心成道心,此屬因地之念而無念。亂歸一,凡轉道,無明即能次第斷滅,進而證果地之無念,希果必求之于因也。
問:世間爲什麼這樣苦、業這樣多,尤其是拜佛之後,愈拜愈苦,業愈多
(趙麗亮)
答:世間之苦,乃衆生業力造成,造業之多,又衆生惑妄所致。惑妄念念不停,身口時時造作,故苦重重加多,此無可疑處。拜佛以後,苦覺多者,乃少清醒所得,在未拜佛前,處成習慣,視爲當然,雖苦亦不覺也。惟苦果自有其前因,拜佛是善因,不能得苦果,切勿錯亂誤會。
問:佛教以慈悲爲本,教育也以感化爲原則,教育當局曾明令不得體罰學生,然則如剛強難,軟施無效者,是否也可以如“金剛怒目”酌予…
《佛學問答(二)通問(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