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唯識行] ,最後一頌是明 [唯識果] 。
現依第一種科判,分別說明叁分如下:
一、 明唯識相:
即依他起性之法。依他起法,仗因托緣生起,唯識所現。凡夫外道,不知唯識無境之理,執心外有別實境,因此生起我執法執。故論主最初以種種方便,廣明唯識相狀、即是依他起之諸法,以破除其我執法執。
二、 明唯識性: 此即圓成實性,修唯識行者,雖知萬法皆此心虛妄顯現,而猶未能了達真性,是以次明唯識實性、即圓成實性,以此顯示真如常住一味。
叁、 明唯識位:
叁十頌的前二十五頌,說明唯識相、性,依他圓成,無非是說明依他如幻,使修唯識行者,斷妄染執障,證到圓成真理,而成叁身萬德的佛果。然佛果功德,殊妙無邊,非少修行可能證圓,必須曆經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究竟五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妙覺四十一階,曆經叁大阿僧祗劫,方能至叁身萬德之佛地,故次第叁,明唯識位。
二、 叁十頌科分表
現依相、性、境叁科分,列表示明如下:
唯識叁十頌分科表:
一、 明唯識相:前二十四須頌。
甲、 略標:1、釋難破執。2、標宗歸識。3、彰能變體。
乙、 廣釋:
1、明能變相:異熟能變、 思量能變、 了境能變、
2、正辨唯識。
3、通釋妨難:釋違理難、 釋違教難、
二、 明唯識性:第二十五頌。
叁、 明唯識位:第二十六頌至第叁十頌。
依據上列的分科,於此擬定出講解的順序及內容,即是:
一、 釋難破執: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二、 標宗歸識:彼依識所變。
叁、 彰能變體: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四、 異熟能變:
1、叁相門: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
2、所緣行相門:不可知;執受、處、了。
3、心所相應門: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
4、五受相應門:(相應) 唯舍受。
5、叁性分別門:是無覆無記。
6、心所例同門:觸等亦如是。
7、因果譬喻門:恒轉如瀑流。
8、伏斷位次門:阿羅漢位舍。
五、 思量能變:
1、舉體出名門: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
2、所依門:依彼轉。
3、所緣門:緣彼。
4、體性行相門:思量爲性相。
5、心所相應門: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及余觸等俱。
6、叁性分別門:有覆無記攝。
7、界系分別門:隨所生所系。
8、起滅分位門: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六、 了境能變:
1、能變差別門: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
2、自性行相門:了境爲性相。
3、叁性分別門:善不善俱非。
4、相應俱受門:
甲、 列名六位: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
乙、 受俱分別:皆叁受相應。
丙、 重明五位:
遍行:初遍行觸等。
別境: 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
善:善謂信慚愧,無貪等叁根,勤安不放逸,行舍及不害。
煩惱:煩惱爲貪嗔,癡慢疑惡見。
隨煩惱:隨煩惱爲忿,恨覆惱嫉懂,诳谄與害嬌,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昏沈 不信並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不定: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5、所依門:依止根本識。
6、俱不俱轉門: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7、起滅分位門: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七、 正辨唯識: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八、 釋違理難----
1、心法生起緣由: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輾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2、有情相續緣由: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
九、 釋違教難:
1、叁種自性:
正辨:遍計所執性: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依他起性:依他起自性, 分別緣所生。
圓成實性: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明不一不異: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
明依圓前後:非不見此彼。
2、叁種無性:
總說:即依此叁性 立彼叁無性 故佛密意說 一切法無性
別明:相無性:初即相無性。
生無性:次無自然性。
勝義無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
十、 明唯識性: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十一、 明唯識位:
1、資糧位: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2、加行位: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3、通達位: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4、修習位: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舍二粗重故,便證得轉依。
5、究竟位: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叁、 與叁十頌相關的論典
講完叁十科判大綱,再介紹幾本與叁十頌相關的論典。首先要介紹的是注釋叁十頌的<成唯識論> ,凡十卷,護法等十大論師各造釋論,唐代玄奘叁藏奉诏譯,翻經沙門窺基筆受,這是學習唯識學必讀的重要論書。
世親晚年造 <唯識叁十頌> ,本頌造出,未造釋文而入寂,未幾十大論師繼起,各造釋論,斯時法海波瀾,至爲壯闊。唐代玄奘叁藏由印度回國,攜回十家釋論百卷,奘師譯此論時,本主張十家釋論各別全譯,後以弟子窺基之請,糅集十家之義成爲一部,其中異義紛纭之處,悉折中於護法之說,故 <成唯識論> 十卷,雖說是糅集十師之作,而實以護法一家爲宗,名爲傳譯,不啻新造。
基師亦嘗述其傳譯參糅之績雲: 十家別譯之初,神[日+方]、嘉尚、普光、窺基四人同受師命,共同翻譯。數日之後,基請退出,奘師固問其故,基對曰: [群聖製作,各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於貝葉,而義不備於一本,情見各異,禀者無依。請錯綜群言,以爲一本,楷定真謬,權衡盛則。] 久之奘師乃許,故得此論行世。
其次介紹 <成唯識論述記> ,述記十卷 (或二十卷,亦有六十卷本) ,是唐代大成法相唯識宗的窺基大師撰述,這是注解 <成唯識論> 的著作。本書內容分爲五門,即:
一、 教時機,分爲說教時會與教所被機兩種。
二、 論宗體: 以唯識爲宗而謂其體有四重。
叁、 藏乘所攝: 謂 <成唯識論> 爲一乘之所攝,並爲叁藏中之菩薩乘所攝。
四、 說教年主: 以慧恺之 <俱舍論> 序論說世親與十大論師之年代。
五、 本文判釋: 即就本文述釋其義。
述記一書,是窺基隨奘師筆受 [識論] 時,以所聞之於師者,隨時筆劄,識論完成,更爲此記。凡識論中不盡之義,及己意當發抒者,皆於此記中見之。但這相當於隨堂筆記,素稱難讀。傳說清末狀元夏同和,初讀 [識論] ,謂有如月下看花,再讀述記,如墮如五裏霧中。故學者若不專業研究,莫不半途而廢,不能竟卷也。
本書元代即告失傳,清代末年楊仁山居士得之於日本,由金陵刻經處刻印行世。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四卷,也是窺基撰述,略稱 <成唯識論樞要> ,系唯識叁疏之一。本書初敘 <成唯識論> 之成立、傳入、揉譯等因緣,次釋本論之題目及所被之根機。再次釋論文,於識論述記之未詳盡處,更詳加解釋。其中對於唯識叁十頌科判、五種姓、叁類境等問題,均廣泛加以解釋。收入大正藏四十叁冊。注釋書有唐外智周撰 <成唯識論樞要記> 二卷,唐代憬興之 <成唯識論樞要記> 二卷。
<成唯識論了義燈> 七卷 (或十叁卷) ,是窺基的弟子慧沼撰述,略稱 <唯識了義燈> ,唯識叁疏之一。本書系顯慈恩宗正義,而破斥有關解釋 <成唯識論> 中的異說者。事實上是祖述窺基之說,而責難圓測、圓義、普光、慧觀等之異說。此書頗有門戶之見,且素稱不易解讀。本書收入大正藏第四十叁冊。
<成唯識論演秘> 七卷 (或十四卷) ,是慧沼的弟子智周所撰,略稱 <識論演秘> ,是注解 <成唯識論> 及 <成唯識論述記> 之書,亦爲唯識叁疏之一。現收入大正藏第四十叁冊。所謂 [唯識叁疏] ,是注釋 <成唯識論> 、及 <成唯識論述記> 的叁種注疏,即窺基撰的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 ,慧沼撰的 <成唯識論了義燈> ,及智周撰的 <成唯識論演秘> 。而注釋 [述記] 的書,有唐代道邑之 <成唯識論義蘊> 五卷,如理之 <成唯識論疏義演> 二十六卷,靈泰之 <成唯識論疏鈔> 十八卷等。
第叁講 唯識學上的幾個基本概念
叁十頌頌文、科分,已如第二講所述。在講解頌文之前,有幾個唯識學上的基本概念,先要認識清楚。不然,就無從講起。首先要探討的,就是叫什麽叫 [識] ,什麽叫做唯識。說到識和唯識,又涉及現行、種子、薰習等,都要先有一個概念,茲分別诠釋如下:
一、 識即是心
唯識學立論,以爲宇宙間一切現象----即所謂法相,唯 [識] 所變。欲了解識變,必先了解什麽是 [識] 。 <大乘法苑義林章> 曰: [識者心也,由心集起彩畫爲主之根本,故經曰唯心; 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曰唯識。或經義通因果,總言唯心,論說唯在因,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識用強故,說識爲唯,其義無二。二十論曰: 心意識了,名之差別。]
由上文可知,識即是心。但是,心又是什麽呢? 此心,非我人胸腔中的肉團心,亦非我人腦殼中的大腦,而是一種功能----能力與功用。 [功能] 二字,系無著菩薩於 <攝大乘論> 中所建立,而由世親、護法等充實之,立爲現行界的原因。於此可知識即功能,功能即識。依於此說探討識之意義,可由下列叁義以注釋之:
一、 識非有質礙性之物,而是一種功能: 識有四個名稱,曰心、意、識、了。但此四者,都是指一種無質礙性的功能。唯識學解釋謂: 積集義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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