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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講記(于淩波居士)▪P9

  ..續本文上一頁  │身識----七緣---│

  │意識----五緣----根緣、境緣、作意緣、根本依緣、種子依緣。

  │末那識----四緣----根緣、境緣、作意緣、種子依緣。

  │阿賴耶識----四緣----根緣、境緣、作意緣、種子依緣。

  第七講 叁境叁界

  一 叁境叁量

  在 <八識規矩頌> 中,有幾個以叁爲名數的名詞,如叁境、叁量、叁性、叁受、以至於叁界等,這些都是唯識學上非常重要的名詞。如果不了解其內涵及意義,不但八識規矩頌讀不懂,其他的唯識書也讀不懂。我們先來探討這些名詞的意義,現在自叁境說起。

  叁境的境,一般說來,是感官與心識所認識的對象,亦即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識,所緣慮了別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境。六境又稱六塵,這即是我人所認識的客觀世界。但在唯識學上,不以此客觀世界是識外之境,而是八識變現的相分。唯識家以八識變現塵境性質的不同,而分爲叁類境,即是性境、獨影境、帶質境。

  原來一切有情,各有八識,而一切識,皆爲能變。八識變現的方式有兩類,一是因緣變,一是分別變。所謂因緣變,是能緣的心,任運而起 (任由因緣,非由作意籌度,稱因緣變) ,其所變現的相分,是實種所生 (不與見分同種生起) 。分別變者,是隨著心識分別勢力而變現 (其變現的相分,不是實種所生,是隨著見分種子生起) 。其所變之境,也就是八識的相分。前五識、第八識的相分,都是因緣變; 第六識的獨散意識 (不包括五俱意識) 的相分,和第七識的相分,都是分別變。因緣變所變的相分,是性境; 分別變所變的相分,是帶質境或獨影境。茲分述叁境如下:

  一. 性境之性,是 [實] 的意思,亦可說是現前的實境。性境是實種(色法種子)所生,是以因緣變而變現,不是隨第七識的 [非量] 認知,或第六識的分別心幻化假設,亦不是已落謝的六塵影子。所以在唯識學上,性境有叁個條件:

  1.是實種所生: 前五識的相分,第六識五俱意識的相分,第八識的相分,所緣的全是色法,都是實種所生。

  2.有實體之用: 色法有質礙性,有其實用,

  3.現量所證: 現量有叁個條件,一者現前顯現,二者非構思所成,叁者不是在錯亂情形下所見。

  玄奘大師有偈子曰 : [性境不隨心,獨影唯隨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 不隨心者,是此境不隨著第六識的分別心而改變其本質。

  二. 獨影境,獨者簡別於本質; 影者影像,即是相分,合而言之,就是沒有本質的相分。這是能緣之心的虛妄分別而變起之境,它沒有本質,僅爲影像。如第六意識虛妄分別、以想像力變起龜毛、兔角的幻影。獨影境不是色法實種所生,而是第六識見分的一部分,所以它是隨心(第六識見分)生起。此境有叁種隨心: 一者性隨心,謂境與能緣之心同一性,二者種隨心,謂境 (相分) 與能緣之心 (見分) 由同一種子所生。叁者系隨心,謂種與能緣之心同一界系。

  叁. 帶質境: 帶質境即是此境兼帶本質。能緣之心緣所緣之境,其相分是實種所生,有其所依的本質,而不能如實的爲見分所認知者。如第七識之見分,緣第八識的見分(以第八識的見分爲其相分),爲常、一、主宰的自我,第八識見分不是自我,而是一種錯誤的認知,此稱爲 [真帶質] ,所謂 [以心緣心真帶質,中間相分兩頭生] 。又如第六識緣草繩誤爲是蛇,草繩固有其本質,但並不是蛇,這也是一種錯誤的認知。此稱作 : [以心緣色似帶質,中間相分一頭生。]

  其次再探討叁量,叁量,是現量、比量、非量。量是認識、知識,也是測量的准繩。如以鬥量米,以尺量布,以至於以秤量物。唯識學立有叁量,是明心識所具的量度。在我人的心識活動中,能認識的作用是識,所認識的對象是境,在此能認識與所認識之間,心識是能量,所認識之境是所量,此能所之間,有識量的生起。如販布者不用尺量,則不知長度,吾人心識認識外境,如果沒有心識的計慮量度,則不知此境是黑是白,是圓是方,可見識量在認識作用上的重要性。以能量量所量,所得之果曰量果----知識。識之量度有叁種,隨因的不同,其果亦有差別,即是,即現量、比量、非量。分述如下:

  一. 現量: 現量是能緣之心,量所緣之境,不起分別計度所獲之量果。但現量之境,要具備叁個條件,即一者是現在,以簡別於過去或未來。二者心識認識的對象必須要顯現出來,亦即必須是現行位之法,在種子位不能成爲現量。叁者現有,在能所位上,即能量之心與所量之境,二者俱是明白現前,和合俱有。

  二. 比量: 心識所量度的對象,沒有呈現在前,但可藉著知識經驗,推測比度而獲致量果。如見山上有煙,推知該處必有火; 見牆外有雙角,推知牆外有牛。

  叁. 非量: 此是一種錯誤的認知,即是於所緣之境,以錯覺之心錯爲分別所獲致之量果,如見繩以爲是蛇,見騾誤認爲馬,都屬於非量。

  八識緣境,前五識量度之境,是根塵相對的而生識的直接感覺,此時無分別心,不雜名言,所以是現量。例如眼識緣色,唯緣青黃赤白四實色,不緣長短方圓之假色、及取舍伸屈之形色。但當五俱意識生起,有了分別,就墮入比量或非量了。第六識通於叁量,在五俱意識初起刹那,也是現量,第二念就有了分別,即是比量或非量。第七識唯緣第八識的見分執爲自我,唯是非量。第八識緣根身、器界、種子,唯是現量。

  二 叁性叁受

  在唯識學上,叁性有兩種,一者是稱爲 [叁自性] 的叁性,即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一者是善、惡、無記的叁性,我們此處所討論的,是善、惡、無記的叁性。

  叁性,是以善、不善等的性質,分一切諸法爲善、不善、無記等叁性。茲分述如下:

  一. 善: 善是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法,其定義是指能於現在世、未來世中,給與自他利益者。善與惡,都有理、事之分,理是分析善惡的性質,事是說明善惡的行爲。先以善來說,在理的一面, <俱舍論> 十叁,把善分爲四種,一者勝義善,二者自性善, 叁者相應善, 四者等起善。在事的一面來說,修唯識行,持五戒、行十善,是基本的行持。十善是:

  1.不殺生,進而行放生、救生、護生。

  2.不偷盜,進而行施舍,財施、法施、無畏施。

  3.不邪淫,進而修梵(清淨)行,出家人則完全斷淫。

  4.不妄言,進而說誠實語。

  5.不绮語,進而說質直語。

  6.不兩舌,進而說調解語。

  7.不惡口,進而說柔軟語。

  8.不貪,進而修不淨觀,以對治貪欲。

  9.不嗔,進而修慈悲觀,大慈與一切衆生樂,大悲拔一切衆生苦。

  10. 不癡,進而修因緣觀。

  二. 不善: 不善又稱爲惡,指其能違損此世他世之法。 <成唯識論> 中稱: [違損此世、他世爲惡。] <俱舍論> 十叁,把惡也分爲四種,即一者勝義不善,二者自性不善,叁者相應不善,四者等起不善。在事相一面,與十善相對者即是十惡。十惡就是殺生、偷盜、邪淫、妄言、绮語、兩舌、惡口、貪婪、嗔恙、愚癡。

  叁. 無記: 非善非不善,不能記爲善,不能記爲惡,故稱無記。

  叁受之受,即五蘊中色、受、想、行、識的受蘊,也是心所有法五遍行心所中的受心所。受者領納之義,也就是現代人所說的感受。 <成唯識論> 曰: [受謂領納順違境相爲性,起愛爲業,能起合離二非欲故。] 這在 <大乘廣五蘊論> 說的更明白一點: [雲何受蘊,受有二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 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 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無二欲者,謂無二和合及乖離欲,受謂識之領納。]

  受也是 [十二緣生] 中第七支 [觸緣受、受緣愛] 的受,所以 <緣起經> 中說, [受有叁種,謂樂受、苦不苦不樂受。] 受以領納爲性,領納、就是感受外境。受所領納的外境,有順益境,有違損境,有順違俱非境。緣順益境,就是樂受; 緣違損境,就是苦受;緣順違俱非境,就是中容受、此亦稱舍受。對於樂受有 [和合欲] ,舍不得離開,對於苦受有 [乖離欲] ,避之唯恐不及。對於非苦非樂的中容受,既無和合欲,亦無乖離。

  受是主觀的感覺,苦樂是比較而來,沒有一定標准。譬如窮人在烈日下挖土作工,以能有樹蔭蔽日爲樂,富人在大廈中吹風品茗,以未裝冷氣爲苦,可見苦樂不能以客觀標准來衡量。不過苦樂之受,一般說是與前五識相應,這是生理上的感覺,憂喜之受,是與第六識相應的受,這是心理上相應的受。譬如兒子聯考題名,分發國立的名大學,當然喜在心頭; 若愛妻罹患重病,朝不保夕,難免憂心不已。叁受加上憂喜二受,就稱爲五受了。

  叁 叁界九地

  叁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這是六道衆生所依托生存的環境,是有情業力招感的依報。 <顯揚聖教論> 上稱: [界有二種,一、欲等叁界。二、叁千世界。欲等叁界者,一、欲界,謂未離欲地雜染煩惱諸蘊差別; 二、色界,謂己離欲地雜染煩惱差別; 叁、無色界,謂離色、欲地雜染煩惱差別。......]

  大致說來,欲界、是具有淫欲、情欲、色欲、食欲等有情所居的世界。欲界的範圍,上自第六他化自在天,中包括人界之四大洲,下至無間地獄等二十處; 此界男女參居,多諸染欲,故稱欲界。色界,色是變礙或示現之義,這是遠離欲界淫、食二欲、而仍有清淨色質等有情所居的世界。此界在欲界上,無有欲染,亦無女形,此界衆生皆由化生。其所居宮室苑囿,壯麗高大,系由色之化生,一切均殊妙精好,以其尚有色質,故稱色界。無色界者,此界無有色身,無淫、食二欲,無宮殿、國土及一切物質,唯以心識住於深妙之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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