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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門論》口述記(剛曉法師)▪P13

  ..續本文上一頁是攝論及識論中說的六義:a、刹那滅。b、果俱有。c、恒隨轉。d、待衆緣。e、性決定。f、引自果。我們用白話稍微說說:

  a、種子是屬叁自性中的依他起自性。從俗谛上來說,種子有實自體。

  b、種子生滅刹那,永無停息,也就是說生滅是同時的,生即是滅。 生起後不能停留,立馬就滅。常說的“滅不待緣”就是這個道理。人一聽見這個就會納悶兒,比如這張桌子,從做成到現在已經好幾年了,並沒有做成(生)的當下就壞呀~~其實,佛教說的是究竟法。我們都知道,任何東西從開始到結束,總有一個變化過程。唯物辯證法中有“運動是絕對的,不動是相對的”。由一粒種子長成參天大樹,這是由小變大,也有的是由大變小。這由小變大,或由大變小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想得到的,它必須是每一個點兒都在變。假如說到某一個點處,它停住了,那麼後邊兒的變化過程就沒有辦法繼續。這不難理解,很簡單明了,這也最究竟。若不生滅、恒常,就不能夠做爲種子,只有刹那生滅,“一切時其性如本”,即雖念念生滅,但不一不異,無多大差別。

  c、種子與所生之現行,俱時存在,這與淨土宗的因果同時是一樣的。 它不是種子滅了,現行才起,而是只要衆緣具備,因果立馬同時俱存,而且不只同時而且同地,即“同時同地俱生俱滅”,若是因滅了才能生果,就象你讓死雞兒下蛋一樣,不行的!我記得老家流傳著許多墓裏生子的故事,就很可怕。怎麼能不怕呢?人已經死了,埋在墳中了,可是在墓中卻生下一個孩子來!

  d、種子後念的生滅與前念的生滅中間沒空隙,其性類似,相續不斷。 這說明了兩個問題,一個是種子在未得對治時,余勢不絕,一個是說有轉易間斷之法不能做種子。這個就叫恒隨轉。無著說這恒隨轉時舉例是蓮花根,根與花,都俱時有,俱時轉。比如我說一棵樹,但我看見的只是地面上的幹、枝、葉,但我可以肯定地說在地面下一定有樹根。我看見這雞蛋,它一定是雞生的,這雞也一定是由雞蛋孵出來的。再說內種子,一直到轉識成智時,它永遠不停地轉。

  e、種子與現行相互熏習,而且同性熏習,善種生善現行, 惡現行熏惡種子。這說明種子的性類是不同的,也說明種子與異性現行是不能成因的。這性決定也可以這麼說,一個東西一定有它特定的原因,必須是這個東西生起這個東西,這個決定了。西瓜決定只能由西瓜種長起。善報只能有善因得,惡報絕對有惡因得。

  問:那爲什麼有人一生行善卻事事不順?你這個問題現在先不解釋,因爲我們兩個說的根本不一回事兒,我說的善有善報是真因與實果,這時是“生即是滅,滅不待因”,因果同時。也就是種子與現行是同時的。而你說的根本是非因計因,那是種子與種子的關系,種子與種子之間必須是異時。若詳細解釋你的問題,我今天就說跑題了。

  f、種子加衆緣方可生果。這顯示了種子必定待緣才可生果,緣不具而只有因,絕對生不起果報。也可以這麼說,一個東西要生起現行,不可能什麼時間都能生起,一定得有固定的時間。看梅花必得冷天,叁伏天絕不可以。這是必然的,必然是這樣子,它決定不能一切時都可以,它要衆緣具備。生起是必然要生起的,必然生起這個而不是那個,但又不是隨時想要隨時就有。貓生下的必然是小貓,但絕不是隨時就可以生只小貓出來,一定得經過叁個月懷胎孕育。

  g、種子生現行不能紊亂,眼識種子只能使眼識現行。

  種子有本有與新熏兩類。

  種子分有漏種子和無漏種子,有時候把有漏種子分爲名言種子和業種子兩類,有時候分爲名言、我執、業叁種。無漏種子分爲生空、法空、俱空叁種無漏種子。

  C。阿賴耶內變根身作爲正報體,並執受根身。這一個呢,胎、卵、濕、 化都不太一樣,今天不詳細說。

  D。阿賴耶外變器界作爲依報體,卻不執受器界。 這是說外邊兒的山河大地是阿賴耶變現出來的。還不解釋爲什麼。

  既然說到了我們的根身以及山河大地都是阿賴耶的變現,我們就把它分分類:比如泰山,這是誰的?哪個人的也不是。你去登也可以,我去登也可以,美國人也可以登,這個叫做共中共變。我買了一座房子,別人就不好進了,你不經過主人同意,就不能進的。這房子叫做共中不共變。而我這個身體,你能看見,他也能看見,但只我一個人能用,這叫不共中共變。再深一點兒的勝義根,誰也看不見,也只有我一個人能用,這叫不共中不共變。

  E。去後來先做爲真異熟報體。這是說人的死生。來即生,去即死。 人的死生也是因阿賴耶的關系。在沒生時它就來了,人死了,它最後離去。我們常說“頂聖、眼生天,人心、餓鬼腹,旁生膝蓋離,地獄腳板出”這樣就可以判定你死後到哪一道受生去了。

  另外,阿賴耶的自相、因相、果相叁相,以及我愛執藏現行位、善惡業果位、相續執持位叁位,轉阿賴耶成大圓鏡等就不再說了。

  前邊我們所說的,都是按照《八識規矩頌》中的來說,現在補充一點兒東西。阿賴耶識與雜染品法(即前七識)相互依靠、互相爲因,它與世界一切東西互爲因緣,它不是常一不變,若是常一不變,獨立存在,它就不能發揮作用。比如“上帝”,它就可有可無,因爲它萬能。我記得在家時,有一次在街上看見有人賣“麥飯石”。“麥飯石”是一味藥,遼甯阜新不少,賣的那個人說這藥可以治頭疼、腰疼、腿疼,可治傷風、感冒,可以治腫瘤、癌症,可治肝炎、胃炎,幾乎什麼病都可以治,天下根本沒有麥飯石不可治的病,他的理論是說這麥飯石裏邊所含的微量元素很多。反正我看了半個小時他一點兒也沒賣掉,人家說他這藥成靈丹了,就不敢買。一萬能就麻煩了。因爲世界是無常無我的,它的原因也一定是無常、無我的。但人們爲什麼要假立一個上帝呢?因爲人們有許許多多的困惑,只要一有上帝,這些困惑就有地方推了。“把上帝的歸于上帝,把恺撒的歸于恺撒”,人們就把這燙手的山芋扔給了上帝,上帝是個大垃圾筒,很有肚量,你把什麼扔給他他都接受。

  另外,我再提個, 疑問。阿賴耶識既是無常無我,《八識規矩頌》中說“去後來先做主公”,怎麼個去法,又怎麼個來法?這“去後來先”豈不成了“搬家”!那這阿賴耶豈不成了“靈魂”!什麼是“靈魂”呢?“靈魂”是外道法。阿賴耶還要“做主公”!這豈不是把阿賴耶當做本體了!有一位法舫法師,在其著作《唯識史觀及其哲學》中,講阿賴耶那一章,章題就是《阿賴耶──本體論》。阿賴耶只是有爲法呀~~阿賴耶只是體上之用呀~~我現在是一個人,此時阿賴耶執持剛曉這個根身,剛曉死時阿賴耶最後絕望地離開。若惡業重我成豬了,在豬還未生下正在娘胎中時,阿賴耶已去投胎,這阿賴耶怎麼能這樣呢?我們再看一下玄奘大師的著作《成唯識論》,兩者的說法想盡辦法也給它們合不起來。希望有高人來一釋此疑。我估計《八識規矩頌》是後人冒用玄奘法師的名義寫的。

  有爲法就說完了,提醒大家一下,關于八識、萬法唯識的“識”是“能了別識”,既然是能了別,就不同于所了別,能了別是能動,所了別是被動的,可我們現在卻來述說八識心王,這就已經把原本的“能了別”變成了“所了別”,這一變化,就失去了心王原來的形象,已經不是能了別的心王。

  最後還有六個無爲法。所謂無爲法,是無所造作,是證聖以後的事兒,現在實在說不清,就不說了。我們只記住名詞就算了:虛空無爲、擇滅無爲、非擇滅無爲、不動無爲、想受滅無爲、真如無爲。最重要的是真如無爲。

  言無我者,略有兩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論文的第一句就說,“如世尊說,一切法無我”,前邊說完了一切法,就該說無我了。“無我”有兩種,一是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就是“有情”、“數取趣”。什麼是“有情”呢?“情”是情欲、感情,也就是有情欲煩惱,我們都算。“數取趣”呢?數是數目,一次次,取是“拿來”,趣是“六趣”、“六道”,一次次地拿六道來玩兒,也就是在六道中輪回往返。補特伽羅無我就是有情不具備常住不變、獨立自存的性質。法無我就是前邊兒說的一切法,一切法已總括成了一百種,這些法同樣也不具備常住不變、獨立實在的性質。

  曾有人問過我,說《大乘百法明門論》的歸結處是諸法無我,其實是叁法印呀,爲什麼不是歸結爲其他兩個法印呢?諸行無常是說有爲法,涅槃寂靜是無爲法,只有諸法無我通于有爲無爲,所以導歸處是諸法無我。有人說唯識名相繁瑣,它爲什麼要立這些名相呢。這就象語言,中國有不少方言,什麼閩南話、廣東話,外地人一點兒也聽不明白,國家爲了促進文化的進步,就規定了普通話,這絕不是給多加了一種語言,都用普通話方便多了。湖南有一個地方,他們說話都用土語,他們不看電視,因爲聽不懂普通話,這樣的地方能不落後嗎?佛教破執著,唯識也不例外。同樣一個東西,這兒叫這,那兒叫那,誰有多少精力把一個東西反來複去地破?無著、世親他們是這麼做的,他們先把萬法來個統一,這樣就只剩下一百個名相,破起來不就有限了嗎?不就減少了同一個問題多次破的弊端嗎?把唯識看多了就明白,它立這麼多名相不是終極目標,最後都要破,破除它們才能成道。到現在爲止,我們說完了《百法明門論》。感謝葉先生提供方便以及各位的捧場。

  

  附錄:心所性業表

  1、遍行

  作意:警覺應起心種爲性,引心令趣自境爲業。

  觸: 令心、心所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爲業。

  受: 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爲性,起欲爲業。

  想: 於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

  思: 令心造作爲性,於善品等,役心爲業。

  2、別境

  欲: 於所樂境,希望爲性,勤依爲業。

  勝解:於決定境,印持爲性,不可引轉爲業。

  念: 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爲性,定依爲業。

  定: 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爲性,智依爲業。

  慧: 於所觀境,揀擇爲性,斷疑爲業。

  3、善

  信: 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爲性,對治不信,樂善爲業。

  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對治懈怠,滿善爲業。

  慚: 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爲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

  愧: 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爲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爲業。

  無貪:於有、有具,無著爲性,對治貪者,作善爲業。

  無嗔:於苦、苦具,無恚爲性,對治嗔恚,作善爲業。

  無癡:於諸事理,明解爲性,對治愚癡,作善爲業。

  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治昏沈,轉依爲業。

  不放逸:精進叁根,於所斷修,防修爲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善事爲業。

  行舍:精進叁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爲性,對治掉舉,靜住爲業。

  不害:於諸有情,不爲損惱,無嗔爲性,能對治害,悲愍爲業。

  4、煩惱

  貪: 於有、有具,染著爲性,能障無貪,生苦爲業。

  嗔: 於苦、苦具,憎恚爲性,能障無嗔,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爲業。

  癡: 於諸理事,迷暗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爲業。

  慢: 恃己於他,高舉爲性,能障不慢,生苦爲業。

  疑: 於諸谛理,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

  不正見:於諸谛理,顛倒推度,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業。

  5、隨煩惱

  忿: 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爲性,能障不忿,執杖爲業。

  恨: 由忿爲先,懷惡不舍,結冤爲性,能障不恨,熱惱爲業。

  惱: 忿恨爲先,追觸暴熱,狠戾爲性,能障不惱,蛆螫爲業。

  覆: 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爲性,能障不覆,悔惱爲業。

  诳: 爲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爲性,能障不诳,邪命爲業。

  谄: 爲罔他故,矯設異儀,谄曲爲性,能障不谄,教誨爲業。

  驕: 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爲性,能障不驕,染依爲業。

  害: 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爲性,能障不害,逼惱爲業。

  嫉: 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爲性,能障不嫉,憂戚爲業。

  悭: 耽著法財,不能惠舍,秘吝爲性,能障不悭,鄙畜爲業。

  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

  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爲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爲業。

  不信: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爲性,能障淨心,墮依爲業。

  懈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爲性,能障精進,增染爲業。

  放逸: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爲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爲業。

  昏沈:令心於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爲業。

  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爲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爲業。

  失念: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爲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爲業。

  不正知:於所觀境,謬解爲性,能障正知,毀犯爲業。

  散亂:令心流蕩爲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爲業。

  5、不定

  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爲性,障觀爲業。

  悔:惡所作業,追悔爲性,障止爲業。

  尋: 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粗轉爲性,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爲業。

  伺: 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細轉爲性,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爲業。

  

  

《《百法明門論》口述記(剛曉法師)》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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